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党支部考核细则

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使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内容:(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25分)1、党支部班子健全,坚持集体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原则,重大问题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5分)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党组织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各党支部做到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检查措施、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书面报告,向支部大会作报告并接受党员监督。
(5分)3、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党政班子协调配合好,支委会团结协作好。
(3分)4、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研究、有分析,有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
(6分)5、围绕学院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党支部的活动方式、内容有创新,有实效性,有吸引力(6分)。
(二)坚持党内各项制度(15分)1、坚持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事先有准备、有要求,保证质量,效果显著。
(5分)2、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
党员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分)3、坚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
做好两年一次的评优工作。
(4分)4、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支部活动有记录、有考勤,每学期末送交党总支检查。
(3分)(三)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5分)1、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党员的教育计划。
党员每半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效果好。
(10分)2、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改进、推动本部门工作。
基层党支部建设达标考核办法

党支部建设达标考核办法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支部的活力,提高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公司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考核项目为:支部班子坚强(20分), 党员队伍过硬(20分),保证监督到位(20分),思想工作有力(20分),基础工作扎实(20分),共计100分。
二、考核等级:1.五项总得分在85分以上为规范党支部,五项总得分在85分以下为整改党支部;2.五项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达标党支部;3.在达标党支部中好中选优,先进党支部在达标党支部中按20%左右的比例评选产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达标党支部:(1)党员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纪律处分;(2)员工被判处刑事责任;(3)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三、考核周期:党支部建设达标考核以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考核年度。
四、考核程序:1.党支部建设达标考核一般采取各党支部自查自评、分党委考核推荐、党委工作部评估核准和公司党委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其中直属党支部由党委工作部直接组织考核。
2.各党支部根据《党支部建设达标考核细则》(附件1),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应如实记录在《党的基层组织会议记录薄》上。
在每年6月5日前,由各党支部结合季度自查自评情况填写《党支部建设达标考核评分表》(附件2)后上报分党委或党委工作部。
3.各直属党支部的考核工作由党委工作部结合各直属党支部平时月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后,对各直属党支部建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经综合比较后再将结果报公司党委;各分党委所属党支部的考核工作由分党委组织进行,由分党委对其所辖党支部进行考核,然后向公司党委工作部报送考核结果,经党委工作部评估核准后再将结果报公司党委。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一)党支部班子建设;(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三)党员教育管理;(四)发展党员工作;(五)加分项;(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书记代表组成。
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一)党支部自查。
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一)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支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院党委。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一、目的和原则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履行党的领导职责、推进党的工作的重要机构,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发展。
为了促进党支部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激励党支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党的事业的发展。
本办法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激励导向,旨在建立良好的考核机制,激发党支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学习教育工作、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指标体系根据党支部工作的本质和任务,以任务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组织建设情况、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等方面的指标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党员发展情况、党建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项指标的要求,进行量化评价和综合评估。
考核程序分为三个环节:评定指标、收集材料、评估结果。
1.评定指标:根据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评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并明确考核标准和权重。
2.收集材料: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各工作责任人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相应的工作报告、工作记录等材料。
3.评估结果:由上级党组织组织专门的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给出相应的评估结果,按照结果进行奖惩,并将评估结果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公布。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激励措施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党支部的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在党员评议、党性教育、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对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党支部,将给予表彰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嘉奖、奖金、先进集体称号等。
对于工作不达标、问题突出的党支部,将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整改,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警告、撤销等处理。
五、试行和完善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试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起科学、规范、持续改进的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制度。
党支部考评实施方案

党支部考评实施方案一、背景。
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单位。
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
为了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了党支部考评实施方案。
二、考评目标。
1. 确保党支部工作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2. 提高党支部组织建设水平,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 推动党支部工作创新,促进党支部工作的持续发展;4. 强化党支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5. 加强对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考评内容。
1. 党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支部组织架构、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管理等情况;2. 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党支部会议制度、党员活动开展、党建活动开展等情况;3. 党支部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包括党员学习教育、党员思想动态、党员政治表现等情况;4. 党支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包括党员服务意识、党员责任意识、党员义务履行等情况;5. 党支部创新发展情况,包括党支部工作创新、党员活动创新、党建工作创新等情况。
四、考评方法。
1.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党支部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党支部的工作情况;2. 随机抽查,不定期对党支部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3. 个别谈话,针对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谈话,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 全员评议,邀请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考评结果运用。
1. 优秀党支部,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党支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通报;2. 合格党支部,对工作表现合格的党支部给予肯定,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 不合格党支部,对工作表现不合格的党支部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总结。
党支部考评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力推动党支部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华电国际《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管理》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党委是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的组织领导机构,党群工作部是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党支部(总支)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形式第四条考核内容 1.党支部班子建设; 2.党员队伍建设; 3.党风廉政建设; 4.思想政治工作; 5.精神文明建设; 6.企业文化建设; 7.工会工作; 8.团青工作。
第五条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公司成立党支部工作检查考核组,全面负责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检查考核组主要由党群部各岗位及总经部、人资部有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季考核两种形式。
月考核主要针对当月必须完成的工作而进行的考核,重点考核政工例会工作安排和“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第6、38、40、47条的考核内容;季考核则是对支部季度工作的全面考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与标准第七条考核程序 1.月考核。
党群部各岗位按照分工,每月27日前根据各支部政工例会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和“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第6、38、40、47条的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在政工例会上通报。
2.季考核。
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党支部根据本季度政工例会安排,对照考核细则,全面进行自查打分,简要写出自查小结,报党群部。
每季度首月10日前(第四季度11月30日前),党群部各岗位根据否决条件和考核细则,填报党支部季度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组按照《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2),对党支部进行全面的检查、打分、排序,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八条考核标准见附件2:《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第四章奖惩标准与要求第九条奖惩标准 1.月度考核。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查资料
听汇报
经费不足不得分;机制不足不得分。
支部成员每年至少次深入到基层和员工家庭,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督促检查。
查资料
听汇报
每少人次扣分。
七
推进
经济
社会
发展
(分)
考核单位经济发展快,主要经济指标和职工年均收入同比增幅超额完成公司下达计划。
看文件
查记录
查资料
无规划、计划、细则各扣分;会议、汇报每少次扣分。
党支部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按要求换届,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等配备合理。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党建工作责任明确,每名班子成员至少个联系点,每月至少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次,联系点党建工作有变化有进展。
看文件
查记录
序号
检查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检查考评内容)
分值
方法
计(扣)分规则
实得分
备注
四
党员
队伍
建设
(分)
支部组织建设基础工作扎实,能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状况;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规划,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发展的党员中,岁以下的党员不少于,生产一线的党员不少于;党支部无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
查资料
看记录
访干群
看现场
制度落实不到位扣分;未评议扣分;公开不规范扣分。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序号
检查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检查考评内容)
分值
方法
计(扣)分规则
实得分
备注
六
健全
基本
保障
体系
中石油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中石油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一、总体要求工作考评按照以评促建、便于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运用党支部自评、群众评价与组织考评等方式,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规范考评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
二、考评内容考评内容主要围绕党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作用发挥途径、工作机制及工作业绩等方面。
考评标准详见《教工党支部考评标准》(附件1)、《学生党支部考评标准》(附件2)。
三、考评方式1.基层党支部的考评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各党总支负责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可与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合并进行,一般于12月底前完成。
2.考评工作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四、考评程序1.党支部自评:基层党支部对照考评标准撰写总结材料,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做党支部工作总结,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分,其平均值作为党支部自评分。
2.群众评议:由3-5名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教工党支部一般由本单位非党员教师进行评议,学生党支部一般由支部所在班级或年级非党员学生进行评议,党支部所在单位无党外群众或党外群众不足的,可吸收服务对象参会),并填写评议表,其平均值作为群众评议分。
3.组织考评:各党总支成立考评工作组,由不担任支部书记的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专职辅导员、师生党员代表等组成。
通过查阅党支部相关支撑材料,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根据考评标准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作为组织考评分。
4.考评结果:各党总支按照考评总分S=党支部自评分×25%+群众评议分×25%+组织考评分×50%,计算考评结果,并向党支部反馈考评意见。
考评结果分为四类:好(S≥85);较好(75≤S<85);一般(60≤S<75);差(S<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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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分项;
(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
(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
书记代表组成。
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查。
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
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一)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支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院党委。
(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可参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评选采取各支部自评、互评和党委综合评定的方法,按照12%比例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凡党员中有否决项内容,所在支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党支部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