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234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电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

1.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广电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用于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关系。

1.3 公司安全生产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均包括农村电力建设、农村供电,统称农电)安全工作。

1.4 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及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人为责任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

条件,规范员工行为,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1.5 公司应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6 各单位应依据国家、地方、电力行业、电力系统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管理办法,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7 安全生产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工会应依法组织公司员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1.8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指:把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人员、设备进行有机的组合,并使这种组合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中合理的运作,形成合力,在保证安全的各个环节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从而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同时,完成电力产品价值的转化。

1.9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是指: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安全监督网络、安全监督制度,构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1.10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电力企业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对从事电力生产全过程的所有岗位的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度化规定,称为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公司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在电力生产工作中,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内容:1、杜绝人身重伤、死亡事故;2、杜绝重、特大电网事故和有人为责任的一般电网事故;3、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杜绝火灾事故;5、杜绝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6、杜绝同等责任及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

2.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即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一般电网事故;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控制人身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2.3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上级单位负责确定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

2.4 公司根据国家和本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电力系统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确定当年安全生产目标。并据此确定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

2.5 各单位(部门)应根据上级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管理办法,对上级确定的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和考核。各单位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上级确定的目标内容,并不得低于上级确定的目标。

3.1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2 公司负责制定公司领导与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3.3 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领导与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与本单位各部门(三级班子)、单位专职安全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三级班子)与部门所属成员、班、集控中心、站(所)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班、集控中心、站(所)与所属成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3.4 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4.1 明确本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3.4.2 明确本单位完成的安全生产目标;

3.4.3 本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4.4 检查考核的内容。

3.5 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各级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3.5.1 负责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5.2 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

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5.3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安全员)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5.4 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3.5.5 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按计划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5.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5.7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3.6 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3.7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

3.8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实行上级对下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

4.安全生产组织、制度与措施

4.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公司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