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与外单位成立联合实验室
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

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及其交叉领域等三大板块,规划建设“人类表型组计 划”、“微纳电子与量子”、“脑与类脑智能”及“原创新药”等四个重大项目平台。
发展目标
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为响应习总书记“聚焦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着力提升集中度和显示度”的 号召,复旦大学在国家相关部委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积极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主动 调整张江校区功能布局,2017年10月正式启动“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建设,深度融入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 心和张江科学城建设。
2030年前,完成建设期任务,进入稳定发展期,实现“构筑复旦大学科创高地,奉献国际顶级创新型特大城 市建设”总体目标,争取成为大学创新典范。
建设重点
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在任务组织上以“一计划两中心”为核心,即以人类表型组国际大科学计划、微纳电 子与量子国际创新中心、脑与类脑智能国际创新中心为核心,与张江实验室和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内涵形 成紧密对接。
此前,复旦大学已聘任2013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结构和计算生物学国际大师、斯坦福大学教授Michael Levitt为复旦大学荣誉教授,他将领衔复旦大学正在推动建设的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计算生物研究平台。
建设进程
2022年11月,位于张江科学城的复旦大学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项目顺利实现结构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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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表型组国际大科学计划
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聚焦“人类表型组国际大科学计划”,带动上海在精准医学研究领域综合研究实力达 到国内领先,形成全球影响力。国际人类表型组计划作为优先布局启动的上海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目前正在积极 推动人类表型组国际大科学计划、系统生物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立项。
国际人类表型组重大科学计划由中国科学院院士金力亲自领衔。自2000年“人类基因组计划”完成之后,国 际科学界发现亟需全面研究人类表型组,补充所需信息的另一半,并对基因、环境、表型之间的多层次的关联、 整合以及三者整体性进行研究,为全面解读人类生命健康密码提供科技支撑。“人类表型组计划”已经成为继 “人类基因组计划”后的又一战略制高点,为生物医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突破口,并将引领生物医学发展。
复旦大学校级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讨论稿)-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复旦大学校级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正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校级研究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科研力量整合,拓展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校级研究机构”是指冠以复旦大学名称的“复旦大学XXX 研究中心(或研究所/联合实验室)”等各类非实体研究机构。
第三条校级研究机构是我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目标是:(一)整合学科优势,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源,推动学校科技工作可持续发展;(二)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三)组织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产学研合作。
在国家科技发展基本方针指导下,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所面临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实现科研成果转化。
(四)构建开放共享研究平台,提高仪器设备共享和使用效益。
第四条校级研究机构所依托单位(院系所,附属医院等)应为校级研究机构的发展提供切实的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校级研究机构根据其组成情况分为两类、共六种:(一) 学校设立的研究机构,包括:1、由学校根据科技发展需要而部署建立的研究机构;2、由社会捐助设立的科研机构;3、由学校为筹建政府系列重点科研机构而在校内设立的研究机构;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院系所、附属医院之间共同发起组成的跨学科科研机构;(二) 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研究机构,包括:1、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的联合研究机构,由外单位出资建设、挂靠在院系所、附属医院,经学校审核批准成立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
2、与国内外重要学术机构(大学或研究所等)合作建立的联合研究机构。
第六条校级研究机构归口科技处管理。
科技处负责指导和协调研究机构的发展,并具体管理其设立、评估、终止等事项。
第二章校级研究机构的设立与变更第七条设立研究机构,需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复旦大学校级研究机构申请表》等材料,报科技处受理,经审查确认符合有关规定后,报送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Y-STR数据库和遗传关系网络图在强奸案中的应用1例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June 2020,Vol.36,No.31案例1.1简要案情赵某,女,72岁,某市西马村村民,报案称,当日11:00遭翻墙入室者强奸,且几天前也遭到一次强奸。
根据受害人描述和现场侦查情况,两次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应为同一人。
经过对案发现场的搜索,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口罩(样本编号为KZ )。
1.2方法1.2.1DNA 提取和Y-STR 扩增采用MagAttract M48DNA Manual 试剂盒(德国QIAGEN 公司)对涉案生物检材(样本KZ )进行基因组DNA 抽提。
采用SureID PathFinder Plus 扩增荧光检测试剂盒(宁波海尔施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对检材进行扩增,扩增产物用3500xL 基因分析仪(美国Applied Biosystems 公司)进行基因分型,运行Gene⁃Mapper ID v3.2软件(美国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分析实验结果,获得34个Y-STR 基因座的分型数据。
1.2.2数据库检索和Y 染色体单倍群推测依据当地公安数据库中样本,即西马村共计30个样本(编号为XM1~XM30)和东马村共计60个样本(编号为DM1~DM60),以及该涉案生物检材(编号为KZ )的Y-STR 数据,基于贝叶斯等位基因频率法,结合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现代人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约含20万份东亚男性Y-STR 和Y-SNP 信息的遗传数据库[1-2],可推测并统计公安数据库中样本和涉案生物检材的Y 染色体单倍群归属。
基于此,可先在公安数据库中剔除与涉案生物检材Y 染色体单倍群不一致的样本。
1.2.3遗传关系网络图的构建为了更直观地明确该检材与案发当地公安数据库中其他样本的遗传关系,我们使用NETWORK5.0.1.0(https:// )的Reduced me⁃dia-joining [3]法,对涉案生物检材数据和公安数据库中单倍群一致的数据构建遗传关系网络图。
复旦大学mems经典案例

平台瞄准国际集成电路、超深亚微米/纳 米电子材料与工艺和超高速电子器件的发展
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微纳电子器
件与工艺关键技术的研发,力争解决国家在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工艺领域中的部分重
大科学和技术问题。近年来平台负责承担和 完成了包括国家“02重大专项”、“863”计 划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在内的各类项 目共计近50项。目前为止,平台已出版中英 文专著6部,并在Advanced Materials、Applied Physics Letters、IEEE Electron Device Letters、 IEEE Transaction on Electron Device和Journal
水平。
1、专用集成电路和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聚焦高能效系统芯片及其核心IP设计, 开展数字、射频与数模混合信号集成电路 设计创新研究,同时进行MOS新器件新工 艺和纳米尺度集成电路设计方法学的研究。
实验室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及凝练的研究工 作重点
高能效处理器与系统芯片设计
主要开展处理器指令集体系、架构与多核通信 机制、嵌入式处理器、片上存储器、可编程逻 辑器件、系统芯片设计平台技术和低功耗电路 设计技术等研究,形成高水平的基于核心IP的 高能效系统芯片设计平台。
of Applied Physics等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近 300余篇,申请专利150多项。此外,平台积 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并与国内多 家集成电路制造公司的领头企业,如中芯国 际、华虹NEC等,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关 系。平台的发展目标是在微纳电子领域的学
术研究、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在国内 处于领先水平,部分研究成果达到国际一流
根据摩尔定律,未来5-10年是集成电路技术 出现颠覆性突破的高发期,本方向将抓住此机会 窗口,主要将开展纳米MOS新器件新工艺(如 FinFET、TFET、SFGT、新型存储器等)、微纳电 机系统(MEMS或NEMS)研究,在新结构、新器 件和新工艺的基础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复旦大学与外单位成立联合实验室、联合中心的规定草拟

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企业出资建设、学校正式发文批准成立的实验室或研究中心。
第二章成立第三条申请的基本条件:(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备承担产学研合作任务的能力;(二)负责人为复旦大学在职在编人员;(三)企业投入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50万元,最少持续3年;企业投入项目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最少持续3年。
第四条审批流程(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实验室,起草合作协议,填写《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所在院系对合作协议和申请表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后,由所在院系报科技处。
(二)科技处对院系提交的合作协议、申请表和相关知识产权条款进行审查。
(三)科技处审查通过后,报学校法务进行审核。
学校法务针对合作协议内容给出意见,由科技处根据法务意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修改。
(四)合作协议经双方认可后,由科技处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校长审批。
主管副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直接发文批准建立。
企业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合作,向校长办公会通报。
(五)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在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发文批准成立。
(六)上海医学院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参照本管理办法,由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批,成立后报送科技处备案。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五条与企业共建的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依托所在院系进行运行管理。
第六条所在院系应根据合作协议检查企业投入情况,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
第七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必须编制年度报告,经院系审核后,于次年1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
第八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合作期满后,合作双方希望继续共建的,须重新签订协议。
第九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是学术机构,不允许以其名义,从事或参加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国家实验室联合申请报告

一、前言随着全球科技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为推动我国科技事业迈向更高水平,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科学、心血管医学等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我们拟联合申请成立国家实验室,以下是我们的申请报告。
二、申请背景1. 海洋科学领域海洋作为地球上最为广阔的生态系统,对全球气候、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类生存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海洋科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海洋战略性前沿技术体系尚不完善,自主可控性重大软硬件系统研发能力不足;(2)海洋大数据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海洋大数据服务产业有待进一步发展;(3)海洋科学研究与产业化融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拟联合申请成立国家海洋科学实验室,致力于海洋战略性前沿技术体系构建、自主可控性重大软硬件系统研发、海洋大数据服务产业培育以及海洋科学研究与产业化深度融合。
2. 心血管医学领域心血管疾病是全球范围内导致死亡和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国心血管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目前,我国心血管医学领域存在以下问题:(1)心血管疾病的早期诊断、治疗和康复技术有待提高;(2)心血管医疗器械研发能力不足,创新性产品较少;(3)心血管医学研究与临床实践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拟联合申请成立国家心血管医学实验室,致力于心血管疾病的早期诊断、治疗和康复技术研究,心血管医疗器械研发,以及心血管医学研究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三、联合申请单位及优势1. 联合申请单位本次联合申请国家实验室的单位包括:(1)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2)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3)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4)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5)上海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其他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
2. 优势(1)优势互补:各联合申请单位在海洋科学、心血管医学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技术优势,能够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实验室发展。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人才本土化战略的人力资源效应

2011年第8期山东社会科学No.8总第192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2收稿日期:2011-06-27作者简介:章文光(1973—),男,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跨国公司在京研发投资的现状、影响与对策”(编号:PYZZ090417001322)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与中国区域自主创新互动发展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①张孟军:《跨国公司研发人才流动趋势》,《科技日报》2008年2月3日。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人才本土化战略的人力资源效应章文光(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875)[摘要]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的人才本土化战略对中国人力资源状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人才吸引效应、人力资本培育效应、人才流动效应和人力市场效应等四个方面。
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大量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相对落后的本土企业和科研机构吸引优秀人才的困难程度。
中国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趋利避害,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人力资源方面的正面效应,规避负面效应,利用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带动中国整体人力资源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跨国公司;研发投资;人才本土化;人力资源效应[中图分类号]F27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1]08-0128-04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主要有独资和合作两种模式。
独资模式下研发人员受跨国公司单方面直接管理,有利于跨国公司掌握研发方向和自主性以及充分利用中国高端人才,是大多数跨国公司的首选;合作模式下研发人员主要是中国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研人员,常见形式有项目委托、联合研发、建立培训中心等,相对于独资来说,这种模式更有利于跨国公司了解和应用国内最新研究成果并为未来发展储备人才。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的人才本土化战略对中国人力资源状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人才吸引效应、人力资本培育效应、人才流动效应和人力市场效应等四个方面。
谈高校产学研合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谈高校产学研合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论文报告一、引言高校产学研合作是近年来国内外广泛推广的一种合作模式,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进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析高校产学研合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期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提供借鉴。
二、高校产学研合作的现状高校产学研合作是指大学和企业在相互信任、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完成产学研三方面的任务,并不断提高各方面的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达到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目标。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高校产学研合作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相关机构和人才队伍形成并逐渐成熟。
伴随着政策的推进,高校产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企业愿意参与产学研合作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高校产学研合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1.提升科技创新水平高校是国家重要的科技创新阵地,具有卓越的人才储备、高层次的研究资源、优秀的研究成果和前沿的科研设备。
而企业则是市场需求的主体,对技术的需求更加迫切,高校产学研合作有助于将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成为企业的技术和产品,缩短科技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加强技术应用能力和技术工程支撑能力,从而促进了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
2.推动人才培养和创新人才的培养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而高校产学研合作更加强化了高校和企业的联系。
通过产学研合作实践、实习、科研等多种方式,更加注重将学生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迅速培养出多才多艺、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增加了就业市场竞争力和求职者的实际能力,同时也提高了企业接受具有高技能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人才的积极性。
3.优化产业结构作为区域内主要的经济主体之一,产业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产学研合作可以带动科技制造和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区域内的产业优化和调整,从而实现产业的升级和结构的重塑,提高产业与经济的发展水平。
4.促进育人、育才和育企高校产学研合作是学校、企业和地方政府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市场服务等领域深度合作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优化教育服务和产业发展结构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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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与外单位成立联合实验室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
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企业出资建设、学校正式发文批准成立的实验室或研究中心。
第二章成立
第三条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备承担产学研合作任务的能力;
(二)负责人为复旦大学在职在编人员;
(三)企业投入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50万元,最少持续3年;企业投入项目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最少持续3年。
第四条审批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实验室,起草合作协议,填写《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所在院系对合作协议和申请表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后,由所在院系报科技处。
(二)科技处对院系提交的合作协议、申请表和相关知识产权条款进行审查。
(三)科技处审查通过后,报学校法务进行审核。
学校法务针对合作协议内容给出意见,由科技处根据法务意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修改。
(四)合作协议经双方认可后,由科技处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校长审批。
主管副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直接发文批准建立。
企业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合作,向校长办公会通报。
(五)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在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发文批准成立。
(六)上海医学院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参照本管理办法,由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批,成立后报送科技处备案。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五条与企业共建的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依托所在院系进行运行管理。
第六条所在院系应根据合作协议检查企业投入情况,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
第七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必须编制年度报告,经院系审核后,于次年1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
第八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合作期满后,合作双方希望继续共建的,须重新签订协议。
第九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是学术机构,不允许以其名义,从事或参加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十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刻公章。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或合作协议,科技处下发整改通知满一个月仍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经科技处认定后,主管副校长批准由学校发文予以撤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统一命名为“复旦-(企业名)×××(研究方向)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
“Fudan ,(Company name) Joint Laboratory (or Research
Center)of×××”。
如:复旦,华夏信息技术联合实验室,英文名
如:Fudan – Hua Xia Joint Laborator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如:复旦-华夏信息技术联合研究中心,英文名如:
Fudan – Hua Xia Joint Research Center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机构名称:
所属院系:
主管部处: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拟成立机构名称
所属院系主管部处
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现有人员编制 0 现有办公用房面积
组成人员简介
机构负责人
姓名所在单位职称是否兼职联系电话
其他成员
姓名所在单位职称是否兼职拟任中心职务
机构成立的目的、意义、功能和主要研究方向:
机构现有研究基础:
机构研究与活动计划(不够可附纸):
所属院系意见: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主管部处意见: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会签部处意见: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意见:
校领导: (签名)
年月日学校批准文号:
附件2
复旦大学药学院
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报批审核申请表拟成立机构名称申请部门机构负责人
合作企业
合作期限
投入运行经费投入项目经 (万) 费(万)
机构成立的目的、意义、功能和主要研究方向:
1( 确保合作协议内容、递交学校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
2( 确保具备承担产学研合作任务的能力及相关要求。
3( 确保按照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管理办法履行责任; 机构负责人签字
4( 确保按照双方合作协议履行职责。
签字
针对合作协议教研室意见和建议:
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签字:
主管领导负责人审核意见及签字
院党政联席会意见
及院长书记签字2013-11-27制定注: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