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细则山东省三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年*月监理实施细则报审表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1、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等。
3、施工区、生活区等区域环境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中有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土流失、生态影响等的基本资料和经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
5、环境保护监理合同、环境保护监理规划、施工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条款。
6、施工设备、材料等的出厂技术资料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文件和资料。
三、监理工作流程图1环境保护监理基本信息流程四、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
符合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3、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4、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五、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1、环境保护监理范围内污染源调查细则(1)通过对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调查,根据污染源分布的总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理工作。
(2)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畅。
(3)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
(4)污水处理完要经有关部门检验达标后再按设计要求处理。
施工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中,应设污水沉淀池、气浮池,施工中产生的废碴、废液应按有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排放;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建立适当的污水处理措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二、监理工作依据三、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四、监理工作原则五、监理工作流程六、监理环保、水保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七、监理工作程序八、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环境保护监理范围内污染源调查细则(二)环境保护措施审核细则(三)环境保护监理现场巡视检查细则(四)环境保护旁站监理细则(五)环境保护监理档案资料管理细则(六) 环保、水保会议细则(七)水污染防治监理细则(八)大气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九)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理细则(十) 工程施工阶段环保、水保监理工作内容(十一)环保保证体系及岗位职责一、略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辟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4、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5、工程设计文件6、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环境(水)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地铁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另一方面对营运和施工期的环境而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由于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监理组在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中,将严格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在工程与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地铁施工的环保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匡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建设过程的环保监理任务。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的任务是对建设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和拆除等各个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遵循公正、科学、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技术手段和监管手段,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的组织机构可以是独立的环境监理机构,也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要求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监测、评估和治理技术。
第六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定期更新证书。
第七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忠诚、公正、廉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利益交换活动。
第三章监理内容和方法第八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第九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保存监理相关文件和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四章监理责任和权力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应当保证独立性和客观公正,不得受监理对象的干扰和限制。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章处罚和激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规定的行为,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的定义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情况,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标准。
二、监理责任1.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人员应明确工作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3.监理人员应参与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评审、质量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提出可能影响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监理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负责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应具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监理设备。
2.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和工作程序。
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监理水平。
3.制定监理规范和操作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
包括施工现场的巡视频次和内容、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等。
5.建立监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监理报告和资料的归档,为以后的评估和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四、监理评估和考核1.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绩效评估,评价其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相关奖惩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3.定期组织监理人员交流研讨会,分享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促进监理工作的优化和改进。
4.建立监理信用评估机制,追踪和记录监理人员的工作记录和信用情况,为以后的项目合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于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合理实施和有效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责任,提高监理水平,为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保驾护航。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我公司实施环保监督的组织原则、责任及分工、监督标准、考核与奖罚等内容。
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3 总则3.1本细则是我公司实施环保监督的最基本依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熟悉、执行本细则。
3.2环保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电力基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保问题,消除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废物回收利用,提高环保技术水平。
环保技术监督应贯穿到电力建设、生产全过程。
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建立污染预防监控体系,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符合排放标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坚持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三废”排放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到电力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4 组织机构4.1设立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环保条件的调查分析,环境质量评价,环境治理规划。
环保领导小组受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同时接受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
4.2环保领导小组由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策划部环保专责负责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环保纳入总经理任期目标和企业工作议事日程。
4.3 为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公司成立环境保护监督网,环保专责及各部有关环保设施负责人组成监督网.4.4 运行部化验室负责环保日常水质监测工作.5 职责与分工5.1环保领导小组管理职责5.1.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规定,并以此制定本公司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1.2编制本企业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长远规划及实施计划。
5.1.3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保设施在设计、审查、基建安装各阶段的环保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协调各部门努力提高本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
5.1.4定期召开本单位环保监督工作会议,检查落实环保监督工作。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环保监理工作,保障监理活动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和安全的原则,保障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监理组织与职责环保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人员配备,负责工程项目的环保监理工作。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监理工作内容对工程项目的环保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对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对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对工程项目的环保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协调解决工程项目中的环保纠纷,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四、监理工作方法与程序环保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采取巡视、检查、监测等方式,对工程项目的环保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对工作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现的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并提交验收报告。
五、监理工作制度环保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安全保障等方面。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接受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环保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环保监理要点环保监理单位应当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的排放和处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火电厂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加强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将环保技术监督纳入生产管理轨道,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及《火电行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环保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排放为对象,以环境保护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1.3 环保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全过程环保技术监督,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保证环保设施的投运率达到有关要求,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保设施的净化效果,从而达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2. 监督机构与职责2.1 环保技术监督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公司、部、车间(班组)的三级技术监督网。
2.2 公司的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的管理部门,设环保技术监督专责,负责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2.2.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制度。
2.2.2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2.2.3督促、检查和推动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环保监督网”活动。
2.2.4对本公司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2.5参加本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6参加本公司新、改、扩建环保工程的评价和验收工作。
2.3 其它部门环保技术监督职责2.3.1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执行公司有关的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2.3.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规划、计划。
2.3.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2.3.4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环保设施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2.3.5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班组环保技术监督项目的完成情况。
2.3.6组织建立健全环保技术监督台帐、记录。
3. 监督范围3.1 燃料及原材料3.2 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及废水污染物排放3.3 烟气处理设施及气态污染物排放3.4 各种噪声治理装置3.5 灰渣场及粉煤灰综合利用设施3.6 其它环保设施3.7 绿化4. 监督内容4.1 环保设施的监督4.1.1静电除尘器的技术监督4.1.1.1静电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电场投运率大于95%除尘效率大于99%一次电压:380V(额定电压380V)一次电流:271A(额定电流271A)二次电压:40KV(额定电压72KV)二次电流:0.3A(额定电流1.0A)4.1.1.2发电部负责每月上报一次电场投运率和三次伏安特性指标。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加剧,环保技术监督成为了保障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相关部门制定了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问题逐渐凸显。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等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我国不断加强环保工作,其中环保技术监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环保技术监督的意义环保技术监督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改造等环境保护技术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保障环境质量。
通过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督,能够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环境质量。
2.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技术监督可以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和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应用,有利于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环境产业的整体水平。
3. 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在接受环保技术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履行相应的环保责任,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
4. 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
环保技术监督是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可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
三、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相关部门制定了细则,明确了监督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1. 监督机构的职责。
细则明确了环保技术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由专职人员负责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监督对象和范围。
细则明确了监督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环境保护环节。
3. 环境检测方法和标准。
细则规定了环境监测的具体方法和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监督措施和处罚制度。
细则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 监督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2.2.4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环保技术监督水平。
3.2.3班组环保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职责
3.2.3.1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法规、制度、规定和要求。
3.2.3.2根据环保技术监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接受监督。发生环保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环保监督专责人及环境监测站,共同研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3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2005]50号)
Q/CDT-YTHPC0000001-2007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Q/CDT-YTHPC000 0005-2007 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3.2.3.3每月1日前将上月月报表上报设备管理部,每年按时将上年度环境统计年报表和总结上报。
3.2.3.4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环保技术监督水平。
4环保技术监督范围和内容
4.1环保技术监督是环保工作技术管理中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覆盖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审查、环保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设施验收、生产运行、检修的全部生产过程中,包括:
3.2.1.6组织我公司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参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验收,组织环保技术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
3.2.2环保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
3.2.2.1环保技术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制定、完善我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4.3噪声监督
4.3.1按照国标GB12349-90《工业企业公司界噪声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公司界噪声监测工作,并进行测点设置和测量结果的数据处理。
4.3.2厂界噪声的测量周期为半年一次。
4.3.3噪声监测点设置:
a)中央控制室。
b)发电机层。
c)尾水管廊道。
d)观测廊道。
e)公司房内各办公室。
f)其他人员聚集的工作场所。
3监督机构与职责
3.1 监督机构
3.1.1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环保设施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环保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其成员由设备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运行部门、检修部门等负责人组成,在设备管理部设立环保专业的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统筹管理本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4.4空气质量监督
4.4.1结合有关规定进行厂区的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并进行测点设置和测量结果的数据处理。
4.4.2空气质量的测量周期为半年一次。
4.4.3空气质量监测点设置:
a)中央控制室。
b)发电机层。
c)尾水管廊道。
d)观测廊道。
e)厂房内各办公室。
f)其他人员聚集的工作场所。
4.5工频磁场、工频电场监测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监督机构与职责…………………………………………………………………………………………1
4环保技术监督范围和内容………………………………………………………………………………2
5技术监督管理……………………………………………………………………………………………3
6考核与培训………………………………………………………………………………………………4
前言
为加强
本细则是对Q/CDT-YTHP208 0311-2006《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修订。本细则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四次修订。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细则同时作废。
本细则由岩滩发电公司计划经营部归口。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岩滩发电公司设备管理部。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韦 辉 韦世伍
本细则主要修订人:
本细则主要审核人:潘毓铄
本细则主要审定人:庞理声
本细则批 准 人:王家华
本细则由岩滩水电公司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岩滩水电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及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我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作业环境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4.6.2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投入运行,按照国家环保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环监〔1995〕335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验收,未达标项目要制定措施限期解决。
5技术监督管理
5.1基本要求
5.1.1环保监督专责应自觉提高对环保技术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运用技术监督这一有效手段,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潜在危险,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细化,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5.1.2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完善技术监督体系,按责任制要求,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环保技术监督人员应由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现场实际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应保证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3.2.2.2环保技术监督专责人作为领导层和生产部门班组之间技术监督管理的桥梁,做好环保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并如期上报各类环境统计报表及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报告。达不到监督指标的,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 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出现重大设备故障和污染事故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受委托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本细则适用于岩滩水电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或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或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标准(或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或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备案号:2086—2010
Q/CDT-YTHPC
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DT-YTHPC208 0311-2010
代替Q/CDT-YTHP208 0311-2006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10—12—06发布2010—12—06实施
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Ⅱ
4.5.1按规定进行厂区的工频磁场、工频电场监测工作,并进行测点设置和测量结果的数据处理。
4.5.2厂区的工频磁场、工频电场的测量周期为半年一次。
4.5.3厂区的工频磁)发电机层。
c)计算机房。
d)继电保护室。
e)其他人员聚集的工作场所。
4.6其他监督
4.6.1在电力建设的前期工作中,要根据HJ/T2.1~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做好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环保设施的设计。
3.2.1.4定期组织召开我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会,落实环保技术监督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环保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2.1.5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及时查明原因,并制订对策,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采取措施,督促、保持和提高各项环保指标的合格率。
本细则对原细则作了如下主要更改:
(1)将本细则中所有的“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都改为“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由于公司改制,本细则中的企业名称代号由“CDT-YTHP”全部改为“CDT-YTHPC”。
(3)在封面中增加了代替标准编号。
(4)增加了目次。
(5)修改了前言。
本细则由岩滩发电公司标准化办公室提出。
3.2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3.2.1总工程师职责
3.2.1.1领导我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全面工作,对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中环保指标的完成负责。
3.2.1.2组织建立与健全环保技术监督网,建立企业、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各级的环保技术监督责任制。
3.2.1.3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审批本公司的有关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措施。
a)原材料。
b)各种废油的处理及废水排放情况。
c)各种噪声治理装置或措施。
d)各种检修、施工废料、废渣的处理。
e)生产现场有毒有害气体。
f)生产现场粉尘。
g)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4.2对厂区水质的技术监督:
施工及生活污水处理在新、扩、改建的工程中应做到环保“三同时”,并保证处理效率达到设计和排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