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
赤脚医生内卫字63号文

内卫字〔2016〕63号内丘县卫生局内丘县财政局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4号)》有关要求,妥善解决我县原“赤脚医生”的养老问题,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内丘县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内丘县卫生局内丘县财政局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8月31日内丘县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好原“赤脚医生”养老保障问题,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原“赤脚医生”是指户籍仍然在我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且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本实施方案规定领取养老补助。
根据发放范围,在实际工作中,应把握以下五点:1、本人必须是“户籍仍然在我省的”。
2、1987年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5年且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的,享受这一政策。
3、服务地必须在村医疗卫生机构。
4、离开“赤脚医生”岗位后,再没有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的原“赤脚医生”不享受此次养老补助。
二、执行标准及执行时间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服务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朝政办发〔2019〕72号•【施行日期】2019.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朝政办发〔2019〕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6日朝阳市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4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1号)精神,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含赤脚医生)的生活补助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补助范围(一)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现为朝阳市户籍,1965年6月26日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朝阳市境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2.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文件;3.自2019年12月1日起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2个月内办理离岗手续,即可享受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待遇。
(二)乡村医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补助范围:1.原为朝阳市户籍现已迁出的;2.已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包括乡村一体化与乡镇卫生院签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3.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4.本意见实施前已经去世的;5.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
二、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剩余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按1年计算。
乡村医生养老金待遇调整2016年消息

乡村医生养老金待遇调整2016年最新消息天津市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日前,本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财政部门建立起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医生生活和工作条件。
据了解,本市目前有乡村卫生室2500多所,在岗乡村医生6000多人,他们大多数是“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服务人员。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遇到年龄偏大、社会保障跟不上、医药卫生场所陈旧等突出问题。
为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现状,市委、市政府专门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区县,建立完善了乡村医生和乡村卫生室保障机制。
一是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发放补助经费。
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合理补偿。
二是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乡村医生可根据个人缴费能力和参保意愿,按规定自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
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和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三是对村卫生室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给予财政补贴。
村卫生室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其费用由财政给予保障。
四是建立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
按照每年每所1万元标准给予运行补助,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的村卫生室所在及服务辐射的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纳入市和区县财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0万元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
目前补助资金和运行费用已拨付到位。
下一步,市区两级财政将整合资金,加大乡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扶持力度,把乡村医疗卫生事业与“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结合,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白云区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实施方案代拟

白云区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实施方案(代拟稿)为切实解决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问题,积极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现根据《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及《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卫生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穗卫〔2014〕1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补助、统筹实施”的原则,发放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二、组织机构成立区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组长:周立东副区长副组长:黄小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成员:李满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菁菁区财政局副调研员余景彤江高镇副镇长萧丽燕人和镇副镇长温月云太和镇副镇长沈灼升钟落潭镇党委委员邓文三元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金华松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龙日维景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葵燕黄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鲍晓玲同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钟金文棠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冯柏林新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叶敏云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龙庆标同和街道办武装部部长王肖明京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精辉永平街道办武装部部长桂革萍均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钟美愉嘉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肖秀玲鹤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世凌石井街道办武装部部长胡蔚仪石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利均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罗春明金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三、补助对象及标准(一)补助对象。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广东省户籍。
2.2012年12月31日前离岗。
3.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
4.持有效的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证明文件。
5.从事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工作时间满1年及以上。
乡村医生补助,最新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和方案.doc

2019年乡村医生补助,最新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和方案乡村医生补助,最新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和方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没有医生,医生走的比来的多,走的比来的快,留下的也想走,怎么办?北京有了新举措:“十三五”期间,北京预计每年约有300名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毕业生补充到乡村医生岗位,他们或将享受“村官”待遇。
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时了解到的。
据了解,现行的医疗体制把包括医生、病人、用药、医保、住院等在内的一切医疗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几乎全部倾斜向大医院。
现在的乡村医生,大多是上世纪培养的高龄“赤脚医生”。
他们收入不高,工作繁杂,而且没有人接班,村卫生室面临着消失的危险。
即使如此,目前仍有20%左右的村没有医疗卫生机构。
北京全市除朝阳区之外的12个涉农区县,上不乡村医生岗位需求数1080个。
为解决乡村医生岗位需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中提出:除鼓励在岗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年满60岁的48名乡村医生继续开展工作外,还将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定向培养300名左右临床医学大专毕业生补充到乡村医生岗位。
在乡村医生的待遇上,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是:参考“村官”方式,制定“村级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补助和养老的政策,包括行医30年医生老村医的养老问题,增强岗位吸引力。
按照北京城乡一体化建设和2020年公共服务15分钟可及目标,北京将在将空缺乡村医生岗位补齐,逐步缩小城乡医疗差距,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另外,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并且决定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等一系列人事任免事项。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退养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退养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试行)根据**等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织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适应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养老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医生队伍职业化发展,激发乡村医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不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 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二、实施对象及范围(一)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对象。
经县卫生健康局行文认定,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乡村医生。
(二)退养生活补助实施对象。
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 周岁)且连续服务满10年及以上正常离任的健在乡村医生。
被开除、辞退、违法犯罪受到刑法处罚等非正常离任的乡村医生, 不列入补助范围。
三、实施办法(-)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L参保方式。
每年的贵州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启动后,由乡村医生本人自行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按1000元/年的标准缴纳当年度贵州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将养老保险缴纳凭据复印件交至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再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全额补助。
补助从2022 年1月1日起执行。
2.补助方式。
由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造册,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
经核对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健康局于每年3月底前将养老保险补助费用一次性发放给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在年中被辞退、辞职或其他原因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按100元每月扣除当年未在岗服务月份的补助费,扣满1000元为止;对年中新进入乡村医生队伍的,按100 元每月测算发放养老保险补助,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二)离任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制度。
离任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的人员身份认定,采取县卫生健康局核实登记和乡村医生个人申报两种方式共同进行,并经县、乡、村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离任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制度实施范围。
黄冈市关于赤脚医生养老补贴文件

黄冈市关于赤脚医生养老补贴文件一、背景介绍赤脚医生是中国农村地区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个人的努力和奉献精神,为农村地区提供了宝贵的医疗资源。
然而,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赤脚医生在退休后往往面临着养老保障的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黄冈市制定了关于赤脚医生养老补贴文件,旨在为赤脚医生提供合理的养老保障。
二、养老补贴政策2.1 补贴对象该养老补贴文件针对黄冈市范围内的赤脚医生,包括已经退休的赤脚医生以及即将退休的赤脚医生。
2.2 补贴标准根据赤脚医生的服务年限和工作表现,养老补贴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 一级补贴:服务年限达到20年及以上,并且工作表现优秀的赤脚医生,每月补贴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
- 二级补贴:服务年限在10年至19年之间的赤脚医生,每月补贴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
- 三级补贴: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下的赤脚医生,每月补贴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3 补贴发放养老补贴由黄冈市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每月按照补贴标准发放到赤脚医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与评定3.1 申请条件赤脚医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养老补贴: - 在黄冈市范围内从事赤脚医生工作满10年以上; - 退休时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 在退休前没有参加任何其他养老保险计划。
3.2 申请流程申请养老补贴的赤脚医生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填写《黄冈市赤脚医生养老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乡镇或街道的民政部门。
3. 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评定。
3.3 评定标准养老补贴的评定主要根据赤脚医生的服务年限和工作表现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包括:- 服务年限; - 工作质量和效果; - 荣誉和奖励。
四、养老服务保障为了进一步改善赤脚医生的养老生活,黄冈市还提供了一系列的养老服务保障措施:1. 医疗保障:赤脚医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
2.社会关怀:黄冈市将组织各类赤脚医生联谊活动,为他们提供交流和互助的平台。
2016-2017年云南省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最新消息及养老保险

乡村医⽣,最初名字叫“⾚脚医⽣”,诞⽣于20世纪50年代。
乡村医⽣前⾝——⾚脚医⽣是*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员。
2016-2017年云南省乡村医⽣⼯资待遇最新消息及养⽼保险.如有变动,请以发布为准. 2016-2017年云南省乡村医⽣⼯资待遇最新消息: 云南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乡村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乡村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精神,进⼀步调动全省乡村医⽣的积极性,不断满⾜农村居民⽇益增长的医疗卫⽣服务需求,经省⼈民政府同意,现就进⼀步加强我省乡村医⽣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2016-2017年云南省乡村医⽣养⽼保险: ⼀、总体要求和主要⽬标 (⼀)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暠的要求,进⼀步明确乡村医⽣功能定位,转变乡村医⽣服务模式,落实和完善乡村医⽣补助、养⽼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服务监管,建⽴激励机制,稳定和优化乡村医⽣队伍,全⾯提升村级医疗卫⽣服务⽔平。
执业医师考试频道为⼤家推出【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课程!】考⽣可点击以下⼊⼝进⼊免费试听页⾯!⾜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家的取证梦想助⼒! (⼆)主要⽬标。
通过10年左右的努⼒,⼒争使我省乡村医⽣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基本建成⼀⽀素质较⾼、适应需要的乡村医⽣队伍。
保障乡村医⽣合理待遇,逐步建⽴基层⾸诊和科学的分级诊疗模式,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明确乡村医⽣功能定位 (三)乡村医⽣职责。
乡村医⽣(包括在村卫⽣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计⽣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服务有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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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本网站
近日,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冀卫发〔2016〕14号)(以下简称《养老补助办法》)。
现解读如下:
一、《养老补助办法》出台的背景
“赤脚医生”是在五十年代不脱产保健员和“半农半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般从乡村中具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男女青年,或具有一定卫生知识,有某种医疗专长的农民中选拔出来,并经过3-6个月的初训后担任的。
他们肩负着大量的卫生预防、治疗疾病和计划生育的任务,经常昼夜出诊,为农民服务,深受群众欢迎。
1985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不再使用“赤脚医生”名称,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一文,到此“赤脚医生”名称不再使用,逐渐将其称为“乡村医生”。
“赤脚医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解决我省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
眉之急作出了较大贡献,为当地村民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在这些“赤脚医生”大都是60至70岁的老人了,多数人已经离岗,离岗后收入下降。
给予“赤脚医生”一定的补助,既是对其历史作用的肯定,也是提高部分农村困难群体保障水平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都非常关注原“赤脚医生”的养
老和生活保障问题。
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妥善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因此,从我省实际出发,我们制定出台了《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
二、《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原“赤脚医生”补助的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原“赤脚医生”是指户籍仍然在我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
满足上述条件,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养老补助。
三、《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原“赤脚医生”补助标准是什么?
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各县(市、区)已妥善解决且高于此标准的,按所在县(市、区)原有标准执行。
四、《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由县(市、区)财政解决。
省财政将视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原“赤脚医生”人数、补助标准以及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等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
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五、《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审核认定如何进行?
各县(市、区)成立由卫生计生、财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认定机构,负责辖区内原“赤脚医生”的身份、工作经历和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年限的审核认定工作。
认定机构要制定严格的认定程序,同时
建立起完整的个人养老补助档案资料。
一是宣传发动;二是申请登记;三是审核认定。
六、《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发放途径是什么?
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月直接发放。
七、《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如何才能得到有效落实?
为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实施意见》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16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完成统计,并分别报送省、市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备案;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
八、《养老补助办法》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关于印发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