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教职工住院看望、疗休养、去世抚慰、困难补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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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范文为表达学校对广大教职工的关怀,进一步提振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创新性,规范化学校“关怀慰问活动”,并更有效地为教职工提供实质性的帮助,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对受伤、病患、残疾教职工的慰问1. 慰问对象:(1)因公受伤者;(2)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教职工;(3)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的教职工;(4)见义勇为的教职工;(5)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2. 慰问原则与标准:(1)对患病教职工的探望应体现组织的关心,由学校行政部门或工会代表进行,不得以个人名义使用公款进行慰问;(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需有税务印章,符合规定,发票背面需注明被慰问教职工姓名,并经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批准后方可报销;(3)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位教职工____元;(4)同一位教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接受一次公款慰问,针对住院教职工;(5)对于见义勇为的教职工,慰问标准为____元,由学校行政部门及工会代表学校进行。

二、婚庆祝贺1. 慰问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 慰问原则与标准:(1)学校在职教职工结婚时,工会将派出代表一人,参加婚礼并表示祝贺;(2)对于学校女教职工分娩,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位____元。

三、丧事慰问1. 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工去世;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2. 慰问标准:慰问费为____元(按照学校工会规定)。

四、节日慰问1. 慰问时间:每年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

2. 慰问范围:(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特别困难或困难职工家庭,因工去世职工的遗属,退休老干部,节日期间仍需住院治疗的在职和退休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职工;(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____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3. 慰问原则及标准:(1)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的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部门及工会共同决定;(2)三八妇女节将组织活动,并发放价值____元的纪念品;(3)儿童节慰问标准为每位子女____元。

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范文(3篇)

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范文(3篇)

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范文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学校“送温暖活动”,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平时对伤、病、残等教职工的慰问1、慰问对象:(1)因公受伤;(2)住院治疗;(3)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教职工。

(4)见义勇为(5)困难职工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3)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____元;(4)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5)见义勇为由学校行政及工会代表学校慰问,慰问标准为____元。

二、婚嫁庆贺1、慰问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婚嫁,工会派代表一名,参加结婚庆典道喜;(2)遇到学校女教工分娩,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____元。

三、丧事慰问1、慰问对象。

学校教职工去世;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2、慰问的标准。

慰问费____元(学校工会标准)。

四、节日慰问1、慰问时间:每年春节、教师节期间、中秋节、国庆节、三八节、六一儿童节。

2、慰问范围:(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节日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工;(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____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3、慰问原则及标准:(1)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及工会研究决定;(2)三八妇女节组织活动,并发价值____元纪念品;(3)儿童节慰问标准:每人送慰问标准____元。

五、生日慰问1、由工会负责人统计每月生日的教职工____。

2、工会对每月过生日的教职工统一发放慰问金和生日贺卡。

AA学院慰问教职工的规定

AA学院慰问教职工的规定

AA学院慰问教职工的规定
为更好的体现学院对教职工的关怀爱护,表达学院对教职工的关心和感谢,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慰问工作,根据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在职教职工因生病或生产住院,慰问金500元。

在兰州的,学院领导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工会委员代表全体教职工前往医院慰问。

在兰外的,学院领导代表全体教职工打电话慰问。

二、职工退休,慰问金1000元。

在学校下发退休文件并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学院领导代表全体教职工进行慰问,表示感谢并送上祝福。

三、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慰问品300元左右。

学院领导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工会委员代表全体教职工定期慰问离退休教职工。

四、在职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指在职教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或离退休教职工去世,慰问金1000元。

在市内的,学院领导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工会委员代表全体教职工前往吊唁、慰问,学院依据家属意见协助办理丧事。

在兰外的,由学院办公室寄发唁电,并委托家属敬献花圈。

五、经费来源:从学校人事处下拨的职工福利费中支出,不足部分从学院创收收入中支出。

六、本规定自2018年5月17日起执行。

学校规章制度之探望慰问教职工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探望慰问教职工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探望慰问教职工制度为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关心,使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院教职员工的慰问1、慰问对象:(1)因公受伤或致残住院治疗的教职员工;(2)因病住院治疗(连续5天以上住院记录)的教职员工。

2、慰问原则及标准:(1)由工会牵头,学校领导前去医院或家中看望慰问。

(2)慰问金:因公受伤、致残住院的,每人300(聘请员工)或600元(正式职工),患病住院的每人200元(聘请员工)或400元(正式职工)。

(3)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原则上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二、生育教职工的慰问1、慰问对象:学院在职男女教职工。

2、慰问原则及标准:由工会牵头,学校领导或分管计生干部及时前往慰问,慰问金每人200元。

3、施行绝育手术的教职工,由工会牵头,学校领导或分管计生干部及时前往慰问,每人500元。

三、丧事的慰问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员工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2、慰问标准:慰问金200元,花圈,鞭炮。

3、正式教职工(含离退休),根据家属申请,学校尽量派人协办丧事,组织追悼会,派一辆车送别。

四、节日、特殊情况慰问1、慰问节日:春节、三八节、端午节、教师节、敬老节、中秋节。

2、慰问范围:(1)春节、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慰问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职工(含离退休女教职工);(3)敬老节慰问离退休教职工;(4)特殊情况的慰问,主要是对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的慰问。

3、慰问原则及标准:(1)春节、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敬老节的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会及工会研究决定;(2)三八妇女节除组织活动外,另发若干慰问金;(3)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的慰问金按县教育工会的标准发放。

五、教职工体检1、体检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2、时间及标准:拟定每两年检查一次,女职工妇检每年一次,时间为8月——10月间,由工会和计生干部组织实施。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一、退休教师慰问1. 所有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持有退休证的老教师均有资格享受学校的慰问政策。

2. 学校将于每年重阳节组织一次针对退休教师的专项活动。

3. 在每年年底,学校行政及工会将联合对长期因病在家的退休教师进行上门慰问,并赠送价值约____元的慰问品。

二、喜事慰问教师结婚时,可享受为期半月的婚假,并由工会组织教师自愿参与庆祝活动。

三、丧事慰问1. 遇有丧事,教师需立即向校长或书记报告,由校长或书记负责通知工会。

教师父母、配偶父母及直接亲属去世时,教师将获得____元的慰问金或等值慰问品,并由学校进行上门慰问。

2. 丧假规定如下:市区内:三天外区:四至五天(特殊情况将另行决定)。

四、住院慰问教师因病住院一周及以上(含一周)的,将享受____元的慰问品,并由学校领导及工会委员进行上门慰问。

五、困难慰问因天灾人祸导致生活困难的教师,可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请,以获取特困补助。

慰问金将由上级部门直接下发。

六、其它慰问其他类型的慰问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二)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关于“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明确规定,为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彰显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深切关怀,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与责任感,进而激发其爱岗敬业的热情,提升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为教职工提供更加贴心、实在的服务,构建一个和谐、团结、奋进的教职工队伍,并实现工会经费使用的合理、公正与透明,特此制定本制度。

慰问活动由学校工会主导,协同学校行政部门共同实施。

一、生日慰问机制实施“温馨工程”,当教职工生日之际,学校工会将主动通知,并由校长通过微信方式发送生日祝福,同时发放生日慰问金____元。

教职工可自行安排庆祝活动。

二、教职工患病住院及女教职工分娩慰问1. 对于因伤病住院一周及以上的教职工(需工会主席或校长收到包含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的报告后),学校领导将亲自前往慰问,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次____元。

关于学校教职工住院看望、疗休养、去世抚慰、困难补助的规定

关于学校教职工住院看望、疗休养、去世抚慰、困难补助的规定

关于学校教职工住院看望、疗休养、去世抚慰、困难补助的规定(暂行)各村小学: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中国工会各项方针政策,深入持久地实施送温暖工程,把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校园和谐。

按照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研究,制定我校教职工住院看望、疗休养、去世抚慰、困难补助标准。

一、教职工住院看望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看望慰问,经费标准为150-200元。

村小学教职工因病住院,所在学校工会委员及时报告学校工会,由学校工会进行看望。

二、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抚慰1、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离退休劳模)去世,给予其家属一次性抚慰金500元。

2、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去世,给予其家属一次性抚慰金2000元。

3、在职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去世,给予一次性抚慰金300元。

上述各项所列抚慰金均从学校工会经费中支出,由教职工自行上报,经学校核实给予发放。

三、职工疗休养活动1、职工疗养是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增强职工身体素质,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享受的一项福利待遇。

2、组织进行的疗养人员按照“工作实绩、资历、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由本人向学校工会报名,工会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会议研究推荐,向上级申报成功方可出行。

3、省内疗养不超过2000元的,职工疗养可报销额度为:报销去、回程客车票费用(不含乘坐出租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报销疗养点所缴纳疗养费的70%,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职工自己承担。

4、省外疗养不超过6000元的,报销上限额度不超过60%。

5、费特殊情况,凡以前参加过疗养的人员三年内不得重新参加疗养事宜。

6、参加上级工会组织进行疗养的名额以上级指标为准,学校酌情争取指标。

四、教职工困难补助(一)、申请条件1、教职工本人家庭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凭本人所在单位、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2、教职工患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等)或遭受重大身体伤害(肢体残缺、器官破损等)并住院治疗,凭医院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单复印件,可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五篇)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五篇)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一、退休教师慰问1. 所有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持有退休证的老教师均有资格享受学校的慰问政策。

2. 学校将于每年重阳节组织一次针对退休教师的专项活动。

3. 在每年年底,学校行政及工会将联合对长期因病在家的退休教师进行上门慰问,并赠送价值约____元的慰问品。

二、喜事慰问教师结婚时,可享受为期半月的婚假,并由工会组织教师自愿参与庆祝活动。

三、丧事慰问1. 遇有丧事,教师需立即向校长或书记报告,由校长或书记负责通知工会。

教师父母、配偶父母及直接亲属去世时,教师将获得____元的慰问金或等值慰问品,并由学校进行上门慰问。

2. 丧假规定如下:市区内:三天外区:四至五天(特殊情况将另行决定)。

四、住院慰问教师因病住院一周及以上(含一周)的,将享受____元的慰问品,并由学校领导及工会委员进行上门慰问。

五、困难慰问因天灾人祸导致生活困难的教师,可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请,以获取特困补助。

慰问金将由上级部门直接下发。

六、其它慰问其他类型的慰问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2024年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二)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关于“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明确规定,为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彰显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深切关怀,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与责任感,进而激发其爱岗敬业的热情,提升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为教职工提供更加贴心、实在的服务,构建一个和谐、团结、奋进的教职工队伍,并实现工会经费使用的合理、公正与透明,特此制定本制度。

慰问活动由学校工会主导,协同学校行政部门共同实施。

一、生日慰问机制实施“温馨工程”,当教职工生日之际,学校工会将主动通知,并由校长通过微信方式发送生日祝福,同时发放生日慰问金____元。

教职工可自行安排庆祝活动。

二、教职工患病住院及女教职工分娩慰问1. 对于因伤病住院一周及以上的教职工(需工会主席或校长收到包含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的报告后),学校领导将亲自前往慰问,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次____元。

学院教职工住院、病故管理暂行规定

学院教职工住院、病故管理暂行规定

学院教职工住院、病故管理暂行规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厅级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期间,由校领导及政办公室、委组织部、工会负责人看望。

第二条其他离休干部、正高职称、正处级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由分管校领导及政办公室、委组织部、人事处、工会负责人看望。

第三条副高职称、副处级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由人事处、工会负责人看望;第四条其他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由人事处负责看望。

第五条在职厅级领导生病住院期间,由校领导及政办公室、委组织部、工会负责人看望。

各单位(部门)正(含正高)、副职及副处、副高以上人员生病住院期间,由分管校领导、工会负责人看望。

正科以下教职工由所在学院(部门)负责看望。

第六条厅级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由校领导及政办公室、委组织部、工会、人事处、后勤处负责人组成治丧小组。

学校主要领导为治丧小组组长,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治丧小组成员。

委组织部负责起草逝世者生平介绍。

人事处负责起草逝世者讣告和遗体告别仪式主持词。

学校委行政、校领导及学校处级建制单位(部门)各送一个花圈。

第七条其他离休干部、正高职称及正处级退休人员逝世后,由校分管领导及政办公室、委组织部、工会、人事处、后勤处、逝世者离退休前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治丧小组,校分管领导为治丧小组组长,逝世者离退休前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治丧小组成员。

逝世者离退休前所在单位(部门)负责起草逝世者生平介绍。

人事处负责起草逝世者讣告和遗体告别仪式主持词。

学校委行政、校领导及学校处级建制单位(部门)各送一个花圈。

第八条副高职称、副处级退休人员逝世,其后事料理:由逝世者退休前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事处协助,政办公室、委组织部、工会、人事处、后勤处参与。

逝世者退休前所在单位(部门)负责起草逝世者生平介绍。

人事处负责起草逝世者讣告和遗体告别仪式主持词。

学校委行政、校领导及学校处级建制单位(部门)各送一个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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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教职工住院看望、疗休养、去世抚
慰、困难补助的规定
(暂行)
各村小学: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中国工会各项方针政策,深入持久地实施送温暖工程,把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校园和谐。

按照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研究,制定我校教职工住院看望、疗休养、去世抚慰、困难补助标准。

一、教职工住院看望
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看望慰问,经费标准为150-200元。

村小学教职工因病住院,所在学校工会委员及时报告学校工会,由学校工会进行看望。

二、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抚慰
1、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离退休劳模)去世,给予其家属一次性抚慰金500元。

2、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去世,给予其家属一次性抚慰金2000元。

3、在职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去世,给予一次性抚慰金300元。

上述各项所列抚慰金均从学校工会经费中支出,由教职工自行上报,经学校核实给予发放。

三、职工疗休养活动
1、职工疗养是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增强职工身体素质,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享受的一项福利待遇。

2、组织进行的疗养人员按照“工作实绩、资历、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由本人向学校工会报名,工会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会议研究推荐,向上级申报成功方可出行。

3、省内疗养不超过2000元的,职工疗养可报销额度为:报销去、回程客车票费用(不含乘坐出租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报销疗养点所缴纳疗养费的70%,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职工自己承担。

4、省外疗养不超过6000元的,报销上限额度不超过60%。

5、费特殊情况,凡以前参加过疗养的人员三年内不得重新参加疗养事宜。

6、参加上级工会组织进行疗养的名额以上级指标为准,学校酌情争取指标。

四、教职工困难补助
(一)、申请条件
1、教职工本人家庭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凭本人所在单位、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2、教职工患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等)或遭受重大身体伤害
(肢体残缺、器官破损等)并住院治疗,凭医院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单复印件,可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

3、教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身体伤害并住院治疗,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单复印件,可提出临时性补助申请。

4、教职工家庭长期供养患严重慢性病老人或患病子女,且老人无老保,月医疗支出巨大,经济负担严重者,可凭相关收入证明和医疗支出证明,申请困难补助。

5、其他情形造成的严重经济困难,参照上述标准,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

(二)、补助标准
每个教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困难补助,且困难补助不累积、不叠加,补助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

(三)、申请、认定及发放程序
1、教职工本人向学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上述所列相关证明材料。

2、工会领导和学校领导作为困难教职工的第一知情人和帮扶者,既要热情地受理职工的申请,又要认真负责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在《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和建议,并协助逐项办理。

(四)、说明
1、规定中所指的疾病、住院、意外和死亡,系指本人在不触犯法律、不违背公共道德标准前提下,所发生的事件,如因打仗斗殴、
赌博、吸毒及其他不正当行为所至,不在享受看望、抚慰和困难补助范围内。

2、规定中所指的家庭经济困难,不包括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至的经济困难。

3、规定中尚未提及的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另行商榷。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颁布实施。

六、本规定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九甲镇小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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