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税收问题
PPP项目相关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PPP项目相关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作者:孙懿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第12期摘要:近年来我国财税主管部门针对于PPP 项目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优惠政策,但是从某些角度说这些政策也存在着一些缺点。
所以本文。
针对于PPP 项目中所涉及的相关税收问题,给与相应的分析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PPP 项目;税收政策;问题;政策建议一、现行的PPP相关税收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缺乏系统性的PPP 专项税收政策目前,PPP 项目主要在政策文件中以及实施细则和多项的税法等相关文件中,有PPP 项目相关的税收政策,这些文件都比较的零散,而且针对性比较弱。
但是结合具体的经验来说,PPP 税收优惠对于发展PPP 和鼓励私人企业对产品进行投资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般来说,专业而且系统的PPP 专业税收政策包含着很多的阶段,有社会资本退出以及社会资本的运营和投资等。
与外国的很多企业相比起来,我国目前还仍然缺乏着一种系统以及有针对性的PPP 专项税收政策。
缺乏这种专项的税收政策就对于很多的企业进行相关的投资以及很多的移交阶段来说,缺乏一定的税收优惠力度,也使得企业对这种专项抱有不大的希望。
(二)现存的PPP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覆盖的行业以及行业的范围比较狭窄目前在公共基础设施和节能环保领域等领域已经出台了相关的PPP 项目到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很多的项目是在2008 年以后制定的。
主要原因是2008 年,欧美的金融经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力和影响力,为了减少这些的负面影响,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的政策出台,这些政策是为了鼓励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
但是一些PPP 模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公共服务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公共交通建设等方面。
比如说医院,机场,铁路,公路,还有垃圾处理,暖气等方面。
和那些比起来这些的PPP 项目的优惠政策在很多领域,都形成了不同领域的税收激励不公平现象。
PPP项目应如何交税

PPP项目应如何交税一、税务登记和申报二、税务主体识别PPP项目的税务主体识别主要根据合同模式和经济利益归属原则。
一般情况下,PPP项目涉及政府部门、合作方和运营方等多个主体,各主体的税务义务略有不同。
例如,政府部门作为合同签订方和出资方,税务处理相对简单;而合作方和运营方具有独立的纳税义务,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纳税。
三、合同模式选择PPP项目的税务处理与合同模式有一定的关联性。
目前,常见的PPP合同模式包括BOT、TOT、BOO等。
不同合同模式对税务处理的要求和影响也不尽相同。
纳税人应根据不同合同模式,合理设计税务处理方案,合理分摊税负。
四、项目收益及税费分配五、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和促进PPP项目的发展,国家对PPP项目一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纳税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例如,PPP项目可享受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六、税务管理和风险防控PPP项目的纳税义务要求纳税人合规经营,确保税款及时、准确纳缴。
为此,纳税人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账务核对机制,确保符合税收相关要求。
同时,纳税人应及时了解税务政策、法规的变化,避免漏税、滞纳等风险。
七、税务合规风险防范综上所述,PPP项目应当依法纳税,合规经营。
纳税人应按照税法和政策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合理选择合同模式,合理设计税费分配机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务管理体系,防范税务合规风险。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PPP项目在税务征管方面的合规性,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PPP项目中相关财税问题研究

PPP项目中相关财税问题研究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是一种典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合作模式。
PPP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等领域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PPP项目中,财税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也关系到项目运营的成本和收益。
一、PPP项目中财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务优惠政策是否可以享受在PPP项目中,政府通常会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些税务优惠政策,以使得民营企业更愿意参与到PPP项目中来。
这些税务优惠政策可以是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等等。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些民营企业可能会面临无法确认租赁费用、补贴资金的问题,导致无法享受到税务优惠政策。
另外,税务机构在纳税者资格认定时,往往难以识别PPP合作关系中的真实税收义务人,也给PPP项目的税务处理带来了挑战。
2. 政府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在PPP项目中,政府通常会承担一些风险和责任,如市政公用事业项目,通常需要政府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
这些政府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是否在财政预算中得到充分反映,如何对政府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进行评估,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正因为政府承担风险和责任,可能会导致PPP项目的成本增加,因此,必须在制定PPP项目的预算和计划阶段,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合理规避和分担风险和责任。
3. 资本金的筹集在PPP项目中,民营企业通常需要筹集一定的资本金来投资。
然而,资本金涉及到税务政策的问题比较复杂,商业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如何合理地处理资本金和利息对企业和政府的税负影响,减轻企业和政府的负担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政府还可以通过一些金融销售方式,在PPP项目中提供特殊资金支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等方式,为PPP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促进PPP项目的发展。
在解决PPP项目中财税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制定PPP合同,建立明确的合作机制PPP项目需要建立明确的合作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协调政府和民营企业在项目中的关系。
PPP项目税务问题及税收处理建议

ACCOUNTING LEARNING165PPP 项目税务问题及税收处理建议⸺ 以污水管网PPP 项目为例曹慧 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摘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方面的改革创新,具有多种运作方式。
因税收优惠政策设计层面上的缺失,PPP 项目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不少税务问题。
本文以污水管网PPP 项目为例,梳理PPP 项目税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延长PPP 项目弥补亏损的期限、扩大税收优惠范围等完善PPP 项目税收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PPP 项目;税收政策;污水管网引言从2013年11月开始,国家相继出台PPP 相关政策及指导意见以鼓励推广运用PPP 模式。
PPP 项目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大规模发展和广泛应用。
PPP 项目不仅具有投资规模大、收益率低、回收期长等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基本投资特征,现有税收政策在PPP 项目实际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导致企业投资PPP 项目的积极性大大降低。
本文结合污水管网PPP 项目现状及在运作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印花税,对相关税务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污水管网PPP 项目现状污水环境类基础设施项目在我国不少地方仍然实行“厂网分离”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即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分别由不同主体进行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因污水管网铺设范围广,投资额远远高于污水处理厂项目,导致地方政府财政缺乏足够的财力投资建设污水管网项目。
经营性收益较高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受到社会资本方青睐,纯公益性、政府全额付费的污水管网PPP 项目,因其投资额大、非经营性、回收期长等问题,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意愿大大降低。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污水管网PPP 项目,降低社会资本方的税收负担,平衡PPP 项目成本和收益尤为重要。
二、污水管网PPP 项目的税务问题(一)企业所得税问题1.“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范围、条件及标准十分严格根据国税发〔2009〕80号文、财税〔2009〕166号、财税〔2012〕10号等文件精神,“公共污水处理”虽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涵盖的范围,但若要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必须符合《目录》规定的优惠政策条件,且条件注重“处理”与“利用”的终端环节,如公共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水收集、贮存、运输”等某个或某几个单一环节,因不符合优惠政策条件而不能享受该政策。
PPP项目中的相关财税问题研究

ppp项目中的相关财税问题研究对于PPP项目来说,贯彻在交通、医疗、科学等领域,在价值调节机制上更加灵活,市场水平相对较高,投资规模大,需求稳定,使得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公共服务上也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其中,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PPP模式的含义和合作主要模式PPP模式也就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公平竞争方式从中选择具有投资资质和经营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严格按照平等性原则签署相关合同,科学划分工作职责,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部门结合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的成本,确保社会资本自身效益。
在当前国民经济不断提高的情况下,PPP 模式实施有效缓解政府部门债务压力,处理政府融资问题,让群众可以享有政府基础建设成果,促进国民经济更好发展。
PPP项目参与者并非一个主体,执行时间比较长,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一同承担风险,利益共享。
和普通工程项目财务比较,在工作内容上存在明显差异。
并且,因为PPP运行方式种类多,导致PPP项目财税处理更为复杂,在财税方面存在各种问题。
如何才能顺利完成PPP项目财会工作,合理税收,对减少PPP 财税成本,提高项目整体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二、PPP项目有关财税问题(一)财务相关内容首先,会计准则应用。
由于PPP项目为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一同创建项目公司进行公共基础项目施工建设,形成的会计活动不单单包含企业,也包括政府。
但是企业与政府部门在财会准则上有所明显差异,企业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其次,收益确定和收入配置。
对于建设服务收益确定,如项目企业提供建设服务,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定相关费用和收入;如果项目企业没有提供建设服务,将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则无法对收益进行确定。
在后期运行服务收益上,主要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确定,不但包含建设服务收益,也涉及后期运营服务收益,在服务上应科学划分,结合服务响应公允价值实现对各项服务的科学分配。
中国PPP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PPP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 PPP项目中特殊资产存在重复征税问题PPP项目包括BOT、TOT等运行模式。
目前大部分新增的PPP项目使用BOT模式运作,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项目公司取得收入的同时,将该项目资产在会计上确认为金融资产。
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由于被确认为金融资产,大量的进项税不允许从项目公司的销项税中抵除,出现重复征税。
在TOT(转让—运营—移交)的运行模式下,以往形成的存量项目的资产所有权会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两次转移,也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二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有限前文提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是专门针对PPP模式出台的。
PPP模式广泛运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公共交通以及公用设施等领域,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电、供气、供水、保障房、医院、养老、学校等多种项目;而财政、税务部门制定的鼓励企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将上述领域的所有项目全部涵盖在内。
此外,对于PPP模式,这些政策优惠期限较短,不适用于PPP项目较长的生命周期。
当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三免三减半”,而PPP项目多数合同期限都在10年以上,优惠期限不能满足PPP 项目期限长的需要。
三未明确规定社会资本获得的政府补助如何征税为保证PPP项目在商业上可行,政府通常会向社会资本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助,如投资补助、价格变动补贴等。
针对这种补助补贴,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免税;如果对此征税,将增加PPP项目的纳税成本。
进入PPP项目建设阶段,政府提供的投资补贴,较容易被判定为不征税收入,但是在PPP项目的运营阶段,政府向社会资本提供的价格变动补贴,则不能被直接判定为不征税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来源于中央的财政补贴不征增值税,而来源于地方的财政补贴,是否不征增值税尚未明确。
四利润分配存在税务问题PPP模式下,大多数项目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创立PPP项目公司。
PPP项目税务筹划和应对建议探析

PPP项目税务筹划和应对建议探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了公私合作(PPP)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
PPP项目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和应对。
本文将针对PPP项目的税务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是PPP项目税务筹划的问题。
在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安排税务结构,以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一方面,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项目在税收方面的负担。
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工程建设期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费。
还可以通过合理的融资结构来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可以通过债务重组来降低项目的所得税负担。
其次是PPP项目应对税务风险的问题。
在PPP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税务风险,如税务争议、税务检查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需要及时做好税务合规工作。
一方面,可以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建立完善的税务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的税务合规性。
可以积极沟通协调与税务部门,及时解决税务争议和问题,降低税务风险。
还需要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在PPP项目中,政府通常会提供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
有些企业可能会滥用这些优惠政策,以获取不当利益。
需要建立起严格的税收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税务审核和监督,防止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和不当利用。
需要加强税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税务法律法规是规范税收行为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和遵守税法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加强对PPP项目参与者的税务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税务意识和税务合规能力,从而降低税务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针对PPP项目的税务筹划和应对建议可以从税务筹划、应对税务风险、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加强税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施。
通过合理筹划和应对税务问题,可以提高PPP项目的运营效率,降低税务成本,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完善支持PPP模式的税务政策建议

中国完善支持PPP模式的税务政策建议一加大对PPP项目的投融资税收优惠首先,扩大投资抵免主体范围。
鼓励出资人积极参与PPP项目是当前政策设计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PPP模式下,运营主体为项目公司或平台公司,真正的出资人为投资于该项目的政府、国有企业、私人企业和个人。
目前,能够享受投资抵免主体的纳税人主要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企业,而其真正的出资人并不能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因此,要提高出资人投资PPP项目的积极性,首先应扩大投资抵免税金的适用范围。
将投资抵免适用范围覆盖PPP项目的各种投资者和融资者,按实际投资金额减免相应比例的所得税。
同时,对于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减计利息收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让投资者享受更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操作可借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对投资PPP模式的企业和个人,可以按照实际投资金额,在一定期限后,抵扣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
当年抵扣不完的,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抵扣。
其次,建议对PPP模式中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模式融资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可借鉴加拿大可抵税流转股票和美国税收债券抵免的做法,对投资人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进行PPP项目的投资,对取得的收入减免税收,同时给予一定的投资金额抵免。
二优化项目运营期的税收优惠(一)扩大税收优惠项目的范围在增值税方面,PPP项目如涉及公共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建议不采用即征即退方式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改为采用免税方式,以减少对企业的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此外,应扩大减免税税收优惠范围,使优惠范围拓展到PPP所涉及的更多行业和更多领域。
同时,也应扩大PPP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从当前的安全生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行业和领域,拓展到更大范围的PPP模式应用领域。
(二)延长免税期限现行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半”的政策,对于企业筹备期和前阶段经营期,并不能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究其原因,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金额大,投资期长,且项目投产后较长一段时间只能取得经营收入而获取不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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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PPP项目三大税收问题解析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涉及主体多、时限长,上位法规尚未出台,税收问题相对比较复杂。
在PPP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税收方面的问题在具有共性的税种和部分或有税种上都会体现,其中除印花税争议不大之外,PPP项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上都有一定程度的不明确。
具体来讲,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增值税处理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
PPP项目涉及增值税的问题主要包括增值税是否计入建设投资、增值税进项抵扣、政府补贴与政府付费是否缴税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增值税是否计入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是否含税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影响较大。
营改增之后,发改委、住建部等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之前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等相关指导文件尚未及时修订,加上PPP项目目前尚处于政策完善和探索实践之中,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招标等阶段,建设投资是否含税问题操作上不尽相同,对政府付费影响较大。
PPP项目付费机制包括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三种模式。
使用者付费类项目运营、市场、测算风险等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是市场化行为,在此不作讨论。
对于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类的项目,增值税的计算对项目能否顺利运营影响较大。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政府付费模式付费金额计算公式为:
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 =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 ×(1+合理利润率) ×( 1+年度折现率)+ 年度运营成本 ×(1+合理利润率)
财政运营补贴周期(年)
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政府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
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 =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 ×(1+合理利润率) ×( 1+年度折现率)+ 年度运营成本 ×(1+合理利润率) - 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
财政运营补贴周期(年)
两个计算公式中,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即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的建设投资,在PPP项目运作过程中,建设投资是否含税对政府付费金额和企业能否正常运营影响均较大。
一些机构在设计方案时,或是有意或是因专业知识欠缺,将含税价计入建设投资,加大政府支付负担,造成了国家财产损失,因此明确建设投资是否含税显得迫切而重要。
建设投资应作不含增值税计算。
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业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作为价内税,其金额包含在工程造价成本内,建设投资包含营业税。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行,PPP项目工程建设相关参数也发生了变化。
为适应营改增的要求,住建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因此,项目公司从建设施工单位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包括建设投资和增值税进项两方面的金额,其中,建设投资即为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政府根据设计好的付费机制给予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增值税进项待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增值税进项税如何抵扣?
PPP项目建设期一般由项目公司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或者直接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社会资本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向项目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金为项目公司的进项税额。
对于工程量较大的PPP项目,如公路、综合管廊、铁路、综合开发等项目,由于建设投资较大,加上建筑业增值税率为11%,可能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产生的资金成本对企业造成较大损失,二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在项目合作结束时仍不能完全抵扣的问题。
资金成本问题。
对于建设投资额较大的PPP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较高,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均不会有运营收入,也不会产生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前期支付的进项税额较高、后期增值税销项抵扣时间较长将直接影响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占用成本。
抵扣不足问题。
由于PPP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进项税率和销项税率一般并不相同等原因,在项目合作期间可能存在增值税进项不能全部抵扣的问题。
如,建筑业增值税率为11%,政府付费类项目销项税率按照6%计算,就可能产生上述问题,特别是对于免征增值税的PPP项目,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问题更加显着,需要相关部门明确处理方法。
(三)政府付费与政府补贴如何缴税?
实务中,对于政府付费与可行性缺口补助类项目,由于项目涉及政府付费或财政补贴,该部分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并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指出,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但对于地方政府具有付费责任的PPP项目增值税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在项目实际操作中假设不征税、假设正常征税等各种处理办法都有,同一个项目不同机构测算的结果可能差异很大。
如果对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征税,则存在地方财政补贴中央的问题;如果不征税,又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这方面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2.企业所得税:政府付费、政府补贴是否缴税?
PPP项目企业所得税主要涉及政府付费、政府补贴是否缴税等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目前主要有以下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指出,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此外,还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要求。
可以看出,虽然有针对财政拨付款和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但是对于PPP项目地方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这一部分金额是否征收、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现实中操作方式各异,这为PPP项目下一阶段的正常运营埋下了较大隐患。
3.项目资产转移双重征税问题
PPP项目资产转移主要发生在项目公司组建和项目移交两个阶段。
项目公司组建阶段,政府下属的投资平台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注资或者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以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出资人、社会资本方或以现金出资,或以土地、物业、机器设备等实物出资,实物出资关系到资产转移,可能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收的缴纳,这明显提高了社会资本方投资成本,如何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上位法规的明确。
PPP项目产权一般属于项目公司所有,在项目运营阶段结束后,项目公司需要将PPP项目权益移交给政府或其他政府指定的机构。
一般有项目移交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如果选择股权转让可以规避这一问题,但选择将PPP项目移交的方式,则可能产生相应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
税等纳税义务。
当前法规政策并不能解决上述税收问题,这给PPP项目接下来的运营移交留下了较大隐患。
PPP项目涉及的主要税种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公布的项目类型,PPP主要适用于在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片区开发等18个领域。
这些领域由于行业特点,在适用税种上存在普遍适用的税种,同时又具有本行业独特的税收特征。
从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等主要阶段综合来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是PPP各领域参与主体均涉及的税种,但不同领域可能存在税率差别,部分领域可能已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关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依据PPP项目实际情况来看,PPP各领域参与主体可能涉及,也可能不涉及,属于或有税种;消费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等税种PPP各领域参与主体基本不涉及,故可以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