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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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工作制度(精)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精)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一、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建设一个坚定、团结、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廉政、务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领导班子。

二、坚持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为促进我村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在组织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

每年召开一次“两委”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民主评议党员一次。

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支部会、党小组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并有活动记录。

实行干部包片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问题要集中讨论决定,主要领导要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一班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四、要严格党的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尤其强调村一级班子要互相团结,共同维护集体利益,共同做好党支部和村委的各项工作。

五、做好反腐保廉工作,保持领导班子的廉洁勤政,坚持干部群众监督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村的财务实行群众监督。

六、加强村“两委”领导班子建设,完善班子结构。

进一步抓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选好人才,培养干部,把党性强、富有改革创新精神,懂得市场经济管理的中、青年干部及时列为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并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七、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支部要掌握好流动党员去向,外出党员要定期写信作思想工作汇报,保持联系。

八、有重点地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根据本支部的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特点,要继续抓好发展优秀青年、农民知识分子入党工作,计划每年发展(1-2)人。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支部议事规则1、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

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1、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

2、党支部坚持一年上二次党课,认真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

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4、建立分工负责制,党支部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1、村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或年底,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2、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可一并召开,每个党员必须参加。

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5、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

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乡镇党委报告,必要时请乡镇党委派员参加。

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乡镇党委报送情况报告及抄件。

党员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

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

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

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员联系户制度。

除老弱病残者外,每个党员都应按居住远近或专业对口分工情况,联系三至五户农户,做好工作。

3、党员活动日制度。

村党支部要坚持和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观看录像,过组织生活,上党课,到联系户家访,组织党员义务劳动等。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要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坚持每年民主评议一次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会除参加党小组活动外,还应每半年单独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解决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双争”目标管理制度。

把“争当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党员议事制度。

根据党员居住地点、个人特长和专业分工,建立若干议事小组,不定期开展活动,对村里的有关问题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一)党支部书记职责一、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

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组织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二、按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搞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常组织支委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委交流、沟通情况,协调好与村委会及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组织委员职责一、具体负责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组织好党员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做好党员学习和活动记录。

四、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纪律、党风党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违纪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五、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一、负责支部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协助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三、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村实际,做好党员、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四、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四)党支部议事制度一、坚持集体领导原则。

党支部(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禁止一言堂。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党支部(总支)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委员对形成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

三、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总支)作出的决议,委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

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

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理顺村党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的关系,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具有政治上的领导权、经济上的调控权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导权。

第二章主要职责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订和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指导村民建设住宅;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三、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树立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

四、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负责村和村独资、控股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监督。

六、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七、组织带领群众积极完成国家和上级下达的税收、征兵、计划生育等任务。

八、领导社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老年协会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党员议事会制度党员议事会,是党员参与本村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党内事务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党员议事会由村党组织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参加对象为本村党组织全体党员。

党员议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到会方可召开,议题由支委会提出,与会人员就议题进行讨论,再由会议主持人归纳。

村(居)党支部制度

村(居)党支部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一)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村委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自己的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搞好村党支部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二)负责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具体职责是: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并结合本村实际,全面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召集支部会和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汇报工作。

三、经常与各委员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负责组织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抓好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坚持正常的党内生活制度,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五、负责搞好“一班人”的思想工作,团结一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村党支部副书记职责(三)1、党支部副书记在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具体负责和办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主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具体抓好活动安排部署的落实,做好活动资料上报、归档及制度建设方面工作。

3、组织好支部党员的学习教育,做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及监督管理工作。

4、经常与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村级党员管理制度

村级党员管理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_村级党员管理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为了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证党在农村改革
和发展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村党支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并组织实施,令行禁止。

帮民富、
解民忧。

二、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员大会和村党支部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三、村党支部一班人要团结战斗,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相互推诿,不争个人名利,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勇于开拓创新。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在“五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力量,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
审查、鉴定和表彰工作。

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做好教育好党员、管理好干部、引导好村民。

五、坚持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经常听取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帮助
群众排忧解难。

六、坚持“四个全面”,突出中心抓好经济建设,稳定农业,调整种养殖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增效;强村富民,壮大集体经济。

七、发展文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调
解民事纠纷。

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用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纲,引导村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构建美丽、幸福、平安的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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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镇镇泰山村党组织工作制度一、工作制度(一)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二)民主集中制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3、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4、党支部委员会要正确履行党组织的职能,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5、在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时,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压制党内民主。

(三)“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

主要内容是: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

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发展新党员等重大事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等。

3、党小组会是以过组织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活动。

4、党课是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

(四)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内容重点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的情况;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村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评议时,要充分听取党员本人的自评议,然后其他党员对其自我评议情况分别评议。

4、党组织将民主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要落实好整改,对不合格党员,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严肃处臵。

(六)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党组织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每个党员联系一至二名群众,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2、党员要关心群众的生活,经常注意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关心他们,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3、党员要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4、党员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5、党员要进行包街、包户活动,定期进行走访,并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七)党务公开制度1、公开内容。

一是固定公开内容。

包括组织设臵和人员分工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街道、村两级党组织监督电话;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等。

二是定期公开内容。

包括党组织当年度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党员示范户和结对帮扶情况;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评议情况;党员受奖惩情况。

三是随时公开内容。

包括党员发展情况,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先进评比情况;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公开的时间;公开内容按月、季度、半年进行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3、公开形式: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党员会议、村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服务并接受监督。

(八)党员教育管理制度1、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完善村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村党员冬训或春训。

2、通过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不良倾向,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组织流动人员中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鼓励其根据职业专长、个人特长和爱好,在新农村建设和党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在村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或村企业所在党组织。

不能转移组织关系和在村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村党组织活动。

6、对丧失活动能力、体弱多病的老党员要上门服务,定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本村党组织的重大活动情况传达给他们,使他们了解村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同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流动党员和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

党支部对外来流动党员,在接收党员关系,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编入相应的党支部。

2、流出党员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

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活动情况,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党员外出回来,要主动到所在党支部报到,汇报思想情况,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详细了解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3、外出党员三人以上,在同一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党支部织应将其组织起来,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流入地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其原所在的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4、村党组织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情况,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

对流动党员过组织生活情况,村党组织要有明确记载和书面材料,作为考核党员的依据。

(十)“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管理制度村党组织领导和指导辖区“两新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党支部,带领党员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两新组织”未建立党支部的,其党员要及时同村党支部联系,向其汇报思想,参加村党组织的学习和活动,接受村党组织的管理。

(十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5、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6、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7、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8、坚持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会审制、公示制、全程联名推荐制和票决制。

(十二)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1、活动时间:每月10日党支部利用党员活动室,集中全体党员开展活动。

2、活动内容: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与召开支部大会、上党课、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交纳党费、收看电教片、组织义务劳动、为贫困户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使党员活动日成为全体党员接受教育、改造义务、行使权利、增进友谊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增强开展党员活动日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3、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4、保障措施。

实行党员集中活动签到考评制度、检查通报制度、月报制度、目标管理制度。

实行党员参加活动责任制,规定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村党支部的要求参加活动,全年至少参加10次,无故3次不参加者,年终党内“双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明确专人帮助提高;无故6次以上不参加且不认识错误者,按“三不”党员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

(十三)党员承诺制1、承诺的内容:包括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四个方面。

共性承诺,主要是《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严格履行的所有义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讨论形成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岗位承诺就是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个人特长、经济能力、身体状况等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实事承诺就是党员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好事;自律承诺主要是对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做出承诺。

2、承诺步骤:村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的形式,由党员自愿提出承诺事项,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按照承诺是否切合党员本人实际、是否切合实际,逐人逐条进行审查,在党支部审查并征得党员本人同意后,正式确定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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