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规章制度
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

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
《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重要阵地。
为了规范党支部的运行,加强组织建设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首先,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党支部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广大党员和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发挥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
其次,规章制度明确了党支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设置。
党支部设有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支部书记等机构和职务,明确了各个职责和权限,确保党的工作有序进行。
此外,规章制度还涉及到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和活动。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保证党的工作顺利推进。
最后,规章制度还对党支部的考核和奖惩机制进行了规定。
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党支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违反党纪党规的党支部,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保证党的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党支部的规章制度

社区党支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思想认识和团结合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党支部是在社区内设立的党组织,属于基层党组织。
社区党支部的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引导社区党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第三条社区党支部的宗旨是团结社区党员和居民,促进社区凝聚力和团结协作,为实现共同繁荣、和谐生活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社区党支部的工作方针是教育引导、服务监督、凝心聚力、争创一流,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五条社区党支部的工作目标是不断提高组织力量,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社区居民,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社区党支部设有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长,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决策机构,支部委员长是支部的执行领导。
第七条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支部书记由社区组织部门推荐,经支部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讨论并决定支部工作计划、重大事项。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要加强对支部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党性觉悟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支部委员会负责起草并执行支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推动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社区党支部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调整和完善计划。
第十二条社区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
第十三条社区党支部要密切联系社区居民,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为他们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四条社区党支部要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和谐,促进居民的幸福生活。
第四章党员管理第十五条社区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管理,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建立健全党员档案。
第十六条社区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社区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的不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生活。
学校党支部党建规章制度

学校党支部党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在学校的战斗堡垒,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在学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加强党内教育,增强党性修养;维护学校党员的权益,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的活动必须遵守党的章程,服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做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第五条学校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对党员大会负责,领导支部的工作,履行党支部的职责。
第二章党员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党支部的党员应当按照党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校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党支部的决定和安排。
第八条党员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服从党组织对个人的要求,认真执行党的各项决议。
第九条党员应当遵守党的纪律,保持良好的党风和工作作风,不得违反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十条党员有违反党的纪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校党支部有权提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并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进行处理。
第三章党支部的组织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组成,分工负责,协作配合。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研究学校党建工作和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学校党支部设立党员大会,定期召开,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支部工作,选举产生党支部的领导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党支部设立党员小组,由教职工党员组成,担负着党支部的基层工作,密切联系党员,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第四章纪律建设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打击腐败现象,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党支部学哪些规章制度

党支部学哪些规章制度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细胞,是党员的重要组织载体,是全党的基础性组织。
党支部的学习是全党学习的基础,是全党工作和发展的基础。
党支部应当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自觉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光荣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为此,党支部需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党事业发展。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章》是全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
党支部应当认真学习党章的内容,深入理解党章的精神,贯彻党章的要求。
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内容,强调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和义务,引导党员始终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自觉遵守党章的各项规定。
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党的行为规范,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有力保证。
党支部应当加强对党纪条例的学习,提高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
党支部要定期开展党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严格遵守党纪规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法规,是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根本措施。
党支部应当加强对党的监督条例的学习,强化党员的监督责任和监督能力。
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违纪行为,确保党内事务公开、公正、公平。
四、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工作条例》是全党组织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重要保障。
党支部应当深入学习党务工作条例的内容,规范党支部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
党支部要坚持制度化管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青年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
党支部应当加强对团章的学习,引导团员积极参与团的活动和工作。
支部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支部组织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支部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共中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基层单位的组织,是党治国理政的基础。
第三条支部应该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支部应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到政治上坚定、作风上正派、组织上严密、纪律上严明。
第五条支部应该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第六条支部应该建设清正廉洁的党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的形象和威望。
第七条支部要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养和选拔,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支部组织设置第八条支部的基本单位是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组成。
第九条支部应按照单位实际情况,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由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若干人,常务委员会委员若干人。
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支部设立纪委,负责监督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纪律。
第三章党员管理第十二条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保证党员的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党员要认真履行入党誓词,做到党的事业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
第十四条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组织原则,服从党的决议,执行党的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党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第十六条党员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明党的党性原则,加强党内作风建设,反对个人主义、宗派主义、团团围棋。
第四章组织生活第十七条支部要定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研究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总结经验,解决困难。
第十八条支部要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党支部的重要问题,安排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
基层党支部规章制度3篇

基层党支部规章制度3篇基层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建设,强化支部工作制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下面是基层党支部规章制度,欢迎参阅。
基层党支部规章制度1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
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
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
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机关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机关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在机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机关党员的政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一、党支部章程1.党支部的名称为XX机关党支部,隶属于XX机关党委领导下。
2.党支部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动员广大党员同志,紧密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共同为机关事业发展和党的事业而努力奋斗。
3.党支部的组织构成为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副书记,推选产生。
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1.党员有义务遵守党的章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
2.党员有权利参与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与管辖范围内的决策。
3.党员应当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自觉接受党的教育、考核和监督。
三、党的组织生活1.每月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机关工作和党的建设情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措施。
2.每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讨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选举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
3.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互相学习。
4.组织支部党员参加各级组织的党员培训和活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组织能力。
四、党支部的组织建设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密切、活动规范、工作顺利。
2.加强支部党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养党员的组织觉悟和政治意识。
3.建立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党员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及时更新党员信息,保证党员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党支部的工作机制1.党支部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支部书记报支部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开展各项活动。
2.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支部工作重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党的建设和机关事业的发展。
律所党支部规章制度

律所党支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规范党支部工作,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律所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律所内设立的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指导和领导机构。
第三条律所党支部的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引导全体党员团结一心,热爱事业,扎实工作,为律所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律所党支部的工作原则是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捍卫党的纪律和尊严,坚决反对和纠正一切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律所党支部实行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党支部的工作、发展方向、重大问题,在党员大会通过的情况下具有决定权。
第二章党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党员有权参与党的组织活动,有权参加党的会议,有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权行使监督党组织工作的权力。
第七条党员有义务遵守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党的活动,发挥模范作用,坚守党员的信念,维护党的形象。
第八条党员有义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内党外的重要问题,积极参与讨论和建议,为党组织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九条党员有义务支持党支部的工作,执行党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党的活动,维护党的利益和尊严,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第十条党员有义务做到忠诚老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坚守党员的誓言,维护党的形象。
第三章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第十一条律所党支部设立党支部书记由律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统一指挥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支部宣传委员组成,支部委员会按照党的要求,领导支部工作,发挥党支部在律所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四条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会,负责监督党员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尊严,加强党员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支部规章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水利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水利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党委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及联系点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
(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
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5 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征求意见制度
1、在单位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
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1、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确定一日为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八、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
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九、党员谈心制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十、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
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
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
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十二、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为全面加强支部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水利系统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
次。
考核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
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调离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