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优质文档)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购买合同

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大豆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人出卖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邮编:买受人买受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邮编:。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购买合同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购买合同Purchase contract of agricultural planting (soybean) in Jilin Pro vince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编号:XX-2020-01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购买合同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大豆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背景本合同由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自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独立订立。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进行买卖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合同的目的和范围1.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在吉林省农业种植的大豆,并由乙方提供相应的销售服务。
2.乙方同意将吉林省农业种植的大豆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出售给甲方,并保证所售大豆的品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条大豆的品种和数量1.甲方同意购买乙方种植的大豆,具体品种和数量在本合同的附件中详细列明。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在约定的日期前将大豆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大豆的质量要求1.大豆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农民合作社的准则要求。
2.乙方保证所售大豆不含有任何有害物质,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检疫规定。
第四条交货和验收1.大豆的交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2.大豆的交付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3.甲方有权对所购买的大豆进行质量检验。
若发现大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要求,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退还货款。
第五条价格和支付方式1.甲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大豆。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批支付,具体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的定义以及合同的解除和修改事宜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七条争议解决1.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依法诉诸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解除事宜必须以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2.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
2023年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2023年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甲方:【卖方名称】地址:【卖方地址】联系人:【卖方联系人】电话:【卖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卖方营业执照号码】乙方:【买方名称】地址:【买方地址】联系人:【买方联系人】电话:【买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买方营业执照号码】鉴于甲方具备在吉林省农场种植大豆的资质和能力,并愿意出售其大豆产品,乙方具备购买大豆产品的需求和资金实力,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买卖合同:第一条产品规格和数量1.1 产品名称:大豆1.2 规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种植,保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1.3 数量:甲方将提供大豆产品共计【数量】吨1.4 质量要求:大豆需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得有任何污染物和虫蛀现象。
第二条价格和支付方式2.1 单价:大豆的单价为【单价】元/吨。
2.2 总价: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总价为【总价】元。
2.3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比】%作为定金,剩余金额在大豆交付完成后【天数】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4 付款方式:乙方通过电汇或现金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第三条交付方式和时间3.1 交货地点:甲方将在【交货地点】将大豆产品交付给乙方。
3.2 交付时间:甲方将于【交付时间】前将大豆产品交付给乙方。
3.3 运输方式:乙方需自行负责大豆产品的运输,包括相关运输费用和风险。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质量或者数量交付大豆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和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4.2 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5.2 若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书

合同编号: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书合同编号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大豆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人出卖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编:买受人买受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系电话:邮编:。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范本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大豆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人出卖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编:买受人买受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系电话:邮编:。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一、合同背景随着人们对健康食品需求的增加,大豆作为一种富含蛋白质和多种营养物质的粮食作物,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追捧。
吉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农业产区之一,大豆种植业发展潜力巨大。
为了规范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二、合同主体甲方:吉林省农业种植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食品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三、合同内容1. 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按照乙方的需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种植、采购并提供大豆产品给乙方。
2.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甲方提供的大豆产品。
3.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4.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大豆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有不合格品,甲方应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5.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及时支付甲方货款。
6.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交付大豆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7.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合同履行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种植大豆,并确保大豆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货款,并及时取走大豆产品。
3. 甲方应妥善保管大豆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不受损失。
4.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大豆产品进行加工,并确保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大豆产品,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货款,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购买合同6篇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购买合同6篇篇1甲方(种植方):地址:吉林省XX市XX区XX镇XX村联系方式:电话:+86-12345678901,邮箱:[*******************]乙方(购买方):地址:吉林省XX市XX区XX镇XX村联系方式:电话:+86-10987654321,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种植大豆的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物及数量甲方同意将其种植的大豆出售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种植并收获的数量为准。
二、价格及支付方式1. 大豆的单价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具体价格根据市场波动而定。
2.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及时支付大豆款项,可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1. 甲方应将收获的大豆交付给乙方,具体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负责接收并处理甲方交付的大豆,确保大豆的质量和安全。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1. 甲方应确保所种植的大豆符合质量标准,包括水分、杂质、霉变等指标的控制。
2. 乙方应在接收大豆时进行质量验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及时处理。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的赔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不可抗力及处理方式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法院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具体仲裁机构或管辖法院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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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吉林省农业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
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大豆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_____ 亩,并按
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
准和等级的大豆 _______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
收购价为______ 元。
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____ 年__ 月__ 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
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___ 元
_1公斤;化肥_____ 元1袋;农药______ 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
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
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
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 年__ 月__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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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出卖人:___ 签字
_(盖章)
住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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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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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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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______ 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编: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