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
20200527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Word

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学号姓名院别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目录《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一)《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是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是永久保存记载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过程的重要档案文件。
自入学开始,研究生、导师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完整记录每一个过程。
(二)填写本手册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开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条例(试行)》。
(三)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培养环节认真执行。
末完成本手册规定的上一个培养环节者,不得进入下一个培养环节。
末完成本手册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者不得毕业,不得申请学位。
(四)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必须呈交由导师、培养单位领导签名的书面证明。
无故未完成者,研究生管理部门将对其学籍做出处理。
(五)在毕业答辩后,本手册一式两份(A4 纸正反面打印),相关老师签字、院系盖章后一份保存在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目录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1)第二部分培养计划 (5)第三部分论文开题 (8)第四部分中期考核 (14)第五部分学位论文答辩 (21)第六部分必修环节 (24)第七部分科研成果 (27)第一部分I基本情况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籍贯省(市)市(县)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入学考试类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研究生证号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学制现在家在校宿舍号庭住址家庭在校宿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移动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年月入学前毕业专业最后学历曾获何学位单位入学前地址工作情况部门职务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爱籍贯省(市)市(县)文化程度人工作单位职务单号研究生双号研究生粘贴相片处粘贴相片处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第一部分起迄年月就读学校、工作单位及部门学习或职务个人学历与经历(从中学开始)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撰写过哪些学术论文,有何译著等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表扬、处分何时兼任何社会职务有何问题需要说明2第一部分家庭成员姓名年龄称谓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主要社会关系姓名年龄称谓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中,有何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有何其他问题和结论?备注:研究生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3基本情况基本情况第一部分I-2 学籍变动情况记录序号类型原因批准日期1保留入学资格2转院系(院系调整)3转院系(导师变化)4转院系(其他)5转专业(导师变化)6转专业(其他)7转导师8休学9保留学籍10复学11提前毕业12延迟毕业13提前攻博14肄业15结业16自动退学17勒令退学18开除学籍192021222324注:1.学籍变动种类包括保留入学资格,转院系(院系调整),转院系(其他),转专业(导师变化),转专业(其他),转导师,休学,保留学籍,复学,提前毕业,延迟毕业,提前攻博,肄业,结业,退学,其他(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变动);2.毕业当年学期不受理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变动申请。
博士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查认定表

年月日
导师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该生攻博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满足学校及学科的相关要求
主任签字:
年月日
分委会审查意见:
□已刊出的学术成果满足学科要求
□学术成果满足学科要求,但尚未全部刊出,序号刊后发学位证书
□未有SCI、EI文章刊出,暂不上会,待序号刊后上会
□入学5-6年,学术成果尚未满足学科要求,可答辩暂不上会
分委会主席签字:
年月日
备注:1.签字时需携带本表及博士论文、发表文章原文、图书馆检索证明,影响因子证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或满足工程博士学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2.学术成果仅填写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且符合毕业要求的内容。
3.本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字后原件交至主楼221。
博士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查认定表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副导师姓名申请学位学科或领域论文题目类别及送审方式普通博士网络匿名普通博士纸质署名工程博士纸质匿名涉密论文纸质匿名攻博期间发表的满足学科要求的学术成果
博士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查认定表
学生姓名
导师姓名
副导师姓名
学号
申请学位
学科或领域
论文题目
类别及送审方式
□普通博士网络匿名□普通博士纸质署名
□工程博士纸质匿名□涉密论文纸质匿名
攻博期间发表的满足学科要求的学术成果:
1、
2、
3、
.....
以上文章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副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均为哈工大。共发表文章篇,其中SCI篇、EI篇;影响因子最高=,合计。工程博士如有获奖、专利、行业标准及承担项目按照《先进制造领域(信息与通信工程方向)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发表成果要求》。
培养手册

一系列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需专业技能、学术素养训练密切关联的培养计划。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月日
注: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一经批准,一般不得 变动。如需修改者,应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修改培养计划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管理部门将依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管理;2.补修的课程学分另计,不计入《课程学 习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分。
导师签名:
IV-5 中期考核综合评定意见
基层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年月日
考核结果:□ A 等(优秀) □ C 等(限期改正,6 个月后重新考核)
□ B 等(合格) □ D 等(不合格)
主席签名:
年月日
注:“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综合思想品德和科学作风、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等提出的考核意见。
宿舍 移动 毕业时间
学制
年月
入学前 工作情况
单位 地址 部门
职务
姓名 爱
籍贯 人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省(市)
政治面貌 市(县) 文化程度
职务
单号研究生 粘贴相片处
双号研究生 粘贴相片处
1
第一部分
基
本
起迄年月
情
况
个
人
学
历
与
经
历
( 从 中 学 开 始 )
就读学校、工作单位及部门
学习或职务
参加过哪些 科研工作, 撰 写过哪些 学术论文, 有何译著 等
I 基本情况
I-I 一般情况
姓名
曾用名
《苏州大学关于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副本

苏州大学关于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建立科学、公正的学位论文评审制度,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保障机制,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09[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组织的学术性学位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
第二章评阅结果及其常规处理第三条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评阅结果包括两部分:一、学位论文评定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二、学位论文评阅结论,包括: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是否同意学位论文答辩,分同意答辩、略作修改后答辩、重大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
第四条将评阅结果与导师考核、招生、培养相联系一、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均为“优秀”的学位论文,院(部、所、中心、室)在推荐校优秀学位论文时予以优先考虑;凡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有“不合格”者,其导师在两年内所指导的学位论文(除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外)必须全部参加学校组织的盲审。
二、凡所指导的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均为“优秀”者,院(部、所、中心、室)在年终考核评优以及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凡所指导的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有“不合格”者,则取消导师当年度学校年终考核评优资格以及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师的推荐评选资格。
三、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中,若有评阅意见认为学位论文有剽窃作伪现象并经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查实者,将对导师作出相应处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条将评阅结果与论文答辩资格相联系一、凡学位论文评定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评阅结论为“同意答辩”者,可直接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二、凡学位论文评定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评阅结论有“略作修改后答辩”者,均须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须对专家意见逐条回答、说明、解释并对论文进行修改,同时标注学位论文修改之处的页码,下同),经导师审核同意,并经两位本校同行专家评议通过,再经教研室(学科)和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下次须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科研成果鉴定表

姓名:申报学科:现技术职称:拟晋评技术职称:
论文部分
序号
论文名称
刊物名称
刊期
发表时间
是否核心
论文期刊情况
作者
人数与
本人
排名
正刊
专刊
增刊
教材部分
序号
教材名称
出版社名称
出版时间
CIP核字号
ISBN
编写字数
作者地位
主编
副主编
编类别
课题来源单位
批准文号
经费(万元)
承担角色
注:1、论文部分“作者人数与本人排名”填写格式:为X.Y,X代表论文作者总人数,Y表示个人排名次序,一人完成填写“单独”。
2、教材编写字数确认:全书总字数÷全书总页数×作者编写页数。
3、课题部分“承担角色”填写格式为:独立完成、主持人或以“本人排名序数/含主持人在内的承担项目总人数”。
4、课题部分“课题类别”填写“重点”或“一般”,如果下发课题没有区分类别的可不填写。
《科研成果审核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科研成果审核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一、所有审核表(不论是论文、教材、著作、课题还
是获奖科研成果)每页台头与台尾必须齐全,内
容一页写不完的情况下复制第二页,请保留台头
与台尾。
如下图:
台头
正文
台尾
(图中1-5为正文栏,如果填写不完,则复制该表,将正文编号从6开始继续编
写此表,保留表格台头与台尾不变。
)
二、审核表所有正文格内必须填写相关内容,如无内
容则用“无”字注明,表格不留空白格。
三、项目未结题者,结题时间栏填“在研”。
四、非科研类的项目、奖项请勿申报填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 [2009] 12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学院(部、所、中心、室)、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州大学二○○九年九月三日主题词: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印发通知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研究生部2009年09月03日印发校对:金薇吟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三章学位课程的要求第六条学位课程的设置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外国语。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和我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院相关规定制定实施。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2014级及以后年级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讨论和解决评选过程中的问题,审核初评结果并予公示和上报。
第四条:学院按年级、学科(教育学学科、心理学学科)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
每个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专业负责人和其他学生组成,人数为3-5人,须有广泛代表性。
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按相应学科门类的两个年级交叉进行审核工作。
教育学学科包括:教育学原理专业、比较教育学专业、教育法学专业、学前教育学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高等教育学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心理学学科包括: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工业与组织管理心理学、咨询与临床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专业。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部署,以各年级学科门类为单位,在充分学习校、院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第二章参评对象和评定条件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并且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
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概要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 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大 研(2022)60号)精神,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和服务社会的积极 性,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现对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评委打分满分为100。评委现场打分详细方案见《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评奖评优评委评议管理细 则》。
.社会活动
1)社会活动的计分按照《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有出国 或到校外实践的情况按上述条例中相关规定计算社会服务得分。连续出国或外出实习一个月以上方可符合平均分使 用要求。学院社会服务分最高分10分,在评奖中计入综合测评分的个人社会活动成绩得分二学院社会服务分X6o
第二章申报对象、名额奖额及申报条件
第二条申报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博连读及直博 学生按评奖时的学制认定参评。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资格。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 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 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8)级别不够明确的项目和奖项由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讨论认定级别,其他未 尽事宜如有发生由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第三章学位课程的要求第六条学位课程的设置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外国语。
第七条学位课程的考试方式与要求一、硕士、博士学位课程的学习与考试,可按本细则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考试采用笔试、学年论文、读书报告、口试等方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
2、硕士生本表一式一份,留存院(部,所,中心); 博士生本表一式两份(在表后按序附所填成果复印件),一份留存院(部,所,中心),一份交研究生部。
3、按各学院具体科研指标要求填写:国外SCI源期刊、SCI源期刊、国外EI源期刊、EI英文源期刊、EI源期刊、SCIE英文源期刊、SCIE源期刊、中国科技统计源期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英文源会议文集、北图核心期刊、CSSCI、2000年版研究生核刊、港澳台地区核心期刊、公开刊物,ISTP收录、SCIE收录、EI收录(收录请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科研成果是否属实,是□否□;是否符合学校文件规定,是□否□)
审核人签名:分委员会主席签名:(院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