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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策略

中国石油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策略

中国石油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策略基于中国石油价格机制形成历程分析,总结了中国石油价格机制存在的政府垄断和行政干预过重、原油定价方法与国际油价偏离等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了改革我国石油价格机制的创新策略。

标签:原油基准价;油价市场化;国际油价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物质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对成品油消耗量的增加,中国石油进口骤增,致使国际油价直接左右着国内成品油价格。

为适应国际石油市场原油价格的变化,国家对原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逐步通过实行国内原油与国际原油价格联动的方式,为国内原油价格与国际油价接轨创造条件。

但在中国油价与国际接轨过程中,依然无法脱离计划体制的思想框架,以致经常出现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背离,国际油价时增时跌,而国内油价增多降少,甚至出现长时期持续地只增不降的现象。

这表明中国石油价格机制上存在诸多严重问题,亟待深化改革。

一、我国石油价格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我国石油价格机制的现状中国构建石油价格机制刚刚十余年,其定价方法和依据等尚处于探索阶段。

1998年6月,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集团公司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2000年6月,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新加坡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2001年11月后,中国又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当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因原定价方法凸显,2006年10月,发改委及三大石油公司在成都会议商定新机制方案,建议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

2007年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方案,即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平均值,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策略的研究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策略的研究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策略的研究一、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府定价导致市场化不充分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公布,缺乏市场化竞争的机制。

这种政府定价方式会导致价格形成缺乏灵活性,无法适应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同时也削弱了价格体系对于市场供需的引导作用。

2.价格机制与成本体系不匹配由于成品油价格受到政府定价的影响,而不是市场本身的需求影响,从而可能导致成品油价格不与相关成本体系相匹配。

例如,石油价格的暴涨会对国家石油储备、炼油利润率等相关成本产生影响,然而目前国内石油价格并没有与成本体系相匹配,导致企业面临资金压力。

3.竞争性油品市场不够成熟虽然我国近年来开放了油品市场,促进了原油贸易的自由化以及石油加工和分销等领域的外资进入,但由于油品市场价格受到政府影响,竞争性市场效果并不突出。

同时,国内石化企业的规模和实力相对较弱,进一步削弱了油品市场的竞争性。

4.价格波动难以控制由于成品油价格制度不够灵活,市场运行机制不够成熟等因素,导致油价波动难以控制,从而对市场供需形成不良影响。

例如石油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导致经济风险增加,扰乱经济预测和计划,造成市场不稳定性。

5.能源布局缺乏多样化由于能源资源分布不均匀,从而可能导致成品油价格受不同地区资源分布和消费需求的影响不同,加之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比较薄弱,从而限制了成品油垄断性行业的多样化和市场化发展。

二、改革策略的研究1.推行油价市场化改革政府需逐渐解放对油价的控制,推进石油化工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逐步让市场发挥价格决定作用。

首先在价格形成机制中深化制度改革,使国内油价机制趋于灵活,与市场供需关系更加贴合,形成较为完善的石油价格市场化机制。

2.构建优质、安全、低碳石油产业体系应该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速发展,形成综合实力较强的完整产业链,提高石油加工和储运环节的科技含量和自主生产能力,全面提升石油产业国际竞争力。

中国油价涨跌制度

中国油价涨跌制度

中国油价涨跌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中国油价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全球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和石油价格的重要参考国家,中国的油价涨跌制度对于国内经济和民众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中国油价涨跌制度的背景、运作方式以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二、油价形成机制中国油价采取了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的调整机制。

具体来说,该机制以一篮子油价(主要包括布伦特原油、迪拜原油等)作为参考,通过对国际市场油价的监测和计算,确定国内油价调整的幅度。

三、油价调整频率中国的油价调整频率相对较低,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一次。

这种相对较低的频率是为了保持稳定性,避免频繁的油价波动对经济和民众生活造成过大冲击。

四、调价幅度中国油价的调整幅度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动情况。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较为平稳时,国内油价的变动幅度也会相对较小;而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国内油价调整幅度则可能相对较大。

五、调价原则中国油价调整有一系列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首先,考虑到国内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中国政府会在定价时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成本因素、税费因素以及环保因素等多方面因素。

其次,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政府还会对油价的调整进行适当的干预和控制,以确保油价的稳定性。

六、油价对经济的影响油价的涨跌对中国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油价上涨会导致石化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进而增加产品价格;另一方面,高油价还会对经济的其他领域产生间接影响,如运输、制造业等。

然而,油价下跌则会对能源产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冲击,对国内石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七、油价对民众生活的影响中国的油价涨跌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出行和生活成本。

油价上涨会导致加油成本的增加,进而对人们的出行方式和消费习惯产生影响;而油价下跌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民众的负担,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八、政府政策与油价调控中国政府在石油价格调控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政府会通过调整税费政策、控制石油进口等方式来影响油价的变动。

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难点及对策

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难点及对策

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难点及对策关键词:国际油价国内油价石油价格形成机制一、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核心内容1.原油定价原则。

现行原油定价机制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确定的,并在之后做了进一步改进。

目前,国内原油分为轻质油、中质油Ⅰ、中质油Ⅱ、重质油四类。

与国际原油价格类似,原油购销双方结算价格(不含税)的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格=原油基准价±贴水(升水)。

其中,原油基准价现由中石油和中石化根据每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离岸价格加关税。

2.成品油定价原则。

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

目前,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即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来确定。

相比前次油价改革,国家在新的定价机制中将原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出厂到零售之间的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

下一步,国家仍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即根据国际市场原油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的幅度,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

3.燃油税费改革。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我国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二、现行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必要性与难点在当前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增长的背景下,这种循序渐进式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与我国现阶段经济状况较适应,但从未来发展看,改革并没有完全到位,还存在着制约改革深入的众多难点问题。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自2003年以来,国际石油价格从平均29美元/桶一路飙升,于2008年5月14日创出130美元/桶的历史最高价。

国际油价如脱缰野马,仿佛一夜之间失去控制。

国际能源界一度公认的支撑点80美元/桶、甚至100美元/桶,一次又一次被击破,国际油价屡创历史新高,以致于有机构大胆预测,国际油价将突破200美元/桶。

也就是说,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国际油价翻了十倍。

国际能源界对本轮油价狂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国际原油供不应求;二是美元持续贬值;三是国际投机基金炒作。

面对持续攀升的国际油价,我国成品油价自2005年以来,在国际油价“突飞猛涨”期间先后8次上调,但总体上价格调整的效果不甚理想,一方面,市场上油品短缺的情况十分突出,供需矛盾依然紧张,消费者并未明显感受到国际油价高企后市场传递出的信息,节能减排意识和措施亟待增强和改进;另一方面,油品生产企业因为产销价格倒挂,出现严重亏损,影响了生产积极性,进而又加剧了油品供应的紧张匮乏。

因此,石油工业价格的稳定与否,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事关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几经变迁。

从1998年以来,已经进行了3次油价改革。

虽然每次的主导思想是和市场接轨,但最终都是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

1998年政府出台的《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提出实现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2000年开始成品油参考新加坡市场的油价,从2001年开始,纽约、鹿特丹两地的油价也被纳入参考范围。

目前,成品油定价采用的是“市场化指导,政府定夺”的机制,国家发改委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以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为定价基础,考虑到基本杂费、关税以及流通费等因素,确定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8%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

当上月三地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8%时,国家发改委调整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石油定价机制及中国的改革

石油定价机制及中国的改革

03
中国石油定价机制的历史和现 状
中国石油定价机制的历史
1950年代至1970年代
计划经济时期,石油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
1980年代至1990年代
价格双轨制时期,国家允许部分石油产品按 市场价销售。
2000年代至今
中国石油定价机制逐渐与国际接轨。
地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 确定。
建立合理的石油定价机制
建立合理的石油定价机制是石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旨在反映石油市场的供求关系、成本 结构和市场风险等因素,为石油产业提供合理的价格信号。
建立合理的石油定价机制需要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同时考虑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成本结构和政策要求 等因素。
建立合理的石油定价机制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防止价格操纵和市场垄断行为的发生,保障市场的 公平和透明。
发展石油期货市场
1
石油期货市场是石油定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为石油产业提供价格发现、风险规避和资源 配置的重要功能。
2
发展石油期货市场需要建立完善的期货交易规则 和监管制度,保障期货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
3
发展石油期货市场需要培育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和 交易者,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为石油产业 提供更好的服务。
未来研究方向和展望
01
研究全球石油市场的发展趋势和价格波动机制,探索
更加科学、合理、可持续的石油定价机制。
02
研究中国石油定价机制改革的路径和经验,为中国和
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03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石油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共
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的挑战。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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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策略的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策略的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的背景近年来,我国成品油价格波动较大,经常受到国际原油价格、税收政策、调峰机制等因素影响,导致成品油市场价格难以稳定,给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小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对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研究和改革,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选题的意义1.促进经济发展。

成品油作为重要的能源产品,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稳定的成品油价格有助于推动经济不断发展。

2.提高民生水平。

成品油作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能源产品,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生产生活。

稳定的成品油价格有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促进环保。

成品油价格波动大,导致人们使用油品的不确定性增加,从而影响到环保的实施。

稳定的成品油价格有助于促进环保的深入发展。

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1.主要问题: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哪些问题?2.研究内容:(1)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情况和演变过程。

(2)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国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

(4)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现状和措施。

3.研究方法:文献调研法、案例比较法、问卷调查法、实证研究法等方法。

四、预期研究结果和创新性1.研究成果:深入分析了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2.创新性:本研究通过对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提出了与国际接轨、强化市场化、完善政策调控机制等切实可行的改革路径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五、论文的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调研阶段,主要针对相关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

时间:2个月。

2.第二阶段:问卷调查阶段,对相关行业进行问卷调查并分析。

时间:1个月。

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阶段。

时间:2个月。

4.第四阶段:论文修改和完善阶段。

时间:1个月。

中国石油价格规制问题研究

{定价策略}中国石油价格规制问题研究我国执行能源低价政策,严格的价格管制使国内石油价格长期稳定在较低水平上。

2.计划与市场双轨定价阶段1981年,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之一,国务院批准原石油部实行产量包干政策,规定石油超产和节约部分可按当时国际价格出售.其差额用于石油的勘探开发。

于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石油总公司获得了成品油9%,原油5%的自销权。

从此,石油价格进入了计划定价与市场定价并存的双轨制阶段。

同时,随着石油销售.由封闭式、多环节、单渠道,向开放式、少环节、多渠道迈进,石油市场开始形成,并于1993年先后上海石油交易所、北京石油交易所等多家石油期货市场,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

3.恢复管制,政府定价阶段多渠道的石油流通格局的建立,虽然对于逐步向市场流通方式过渡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在计划体制已不能完全起作用,而市场发育又不成熟,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石油流通出现了渠道混乱、市场无序的状况,影响了国内市场稳定因此,1994年国家加强了对原油、成品油生产、流通的宏观管理,取消了双轨价格,原油、成品油一律实行国家定价,由原国家计委制定原油价格和35个中心城市的成品油销售价格。

目前形成的定价机制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国产原油基准价格由国家发改委根据上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的离岸价格加上关税确定,贴水或升水由购销双方根据原油运杂费负担和国外油种的质量差价及市场供求等情况协商确定,因此国内原油定价滞后于国际市场价格一个月。

国内成品油价格则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按照规定,只有纽约、新加坡、鹿特丹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上涨幅度超过8%,国家发改委才会在二地加权价格的基础上加运费制定出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而这个中准价就是石油公司调价的依据。

中国石油价格规制问题研究doc11

中国石油价格规制问题研究doc11石油是全球性重要战略物资,也是我国经济进展的命脉所在。

长期以来,鉴于其自然垄断性和公共性特点,中国的石油部门一直由政府实行严格的行业管制政策,专门是在行业的价格和市场准入等方面。

管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爱护了国内石油市场价格的稳固。

然而,在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持续提升的情形下,近期国际油价的持续攀升给国内石油市场造成庞大冲击,国内油价连续上涨,遭遇台风突击的华南沿海地区甚至显现“油荒”现象,石油价格咨询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石油价格规制的历史过程纵观我国石油价格管制政策的进展历程,差不多上经历了“打算定价——打算与市场双轨定价——政府引导定价”三个时期。

1.打算定价时期建国以后,在打算经济体制下,受苏联打算经济理论的阻碍,将包括石油在内的生产资料视同产品,不把生产资料的流通作为商品交换。

石油作为国家治理的一类物资,采取国家打算治理、统一分配的治理体制。

作为打算治理的一部分,石油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完全由国家决定,由于当时我国执行能源低价政策,严格的价格管制使国内石油价格长期稳固在较低水平上。

2.打算与市场双轨定价时期1981年,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之一,国务院批准原石油部实行产量包干政策,规定石油超产和节约部分可按当时国际价格出售.其差额用于石油的勘探开发。

于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石油总公司获得了成品油9%,原油5%的自销权。

从此,石油价格进入了打算定价与市场定价并存的双轨制时期。

同时,随着石油销售.由封闭式、多环节、单渠道,向开放式、少环节、多渠道迈进,石油市场开始形成,并于1993年先后上海石油交易所、北京石油交易所等多家石油期货市场,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

3.复原管制,政府定价时期多渠道的石油流通格局的建立,尽管关于逐步向市场流通方式过渡起到了促进作用,然而,在打算体制已不能完全起作用,而市场发育又不成熟,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形下,石油流通显现了渠道纷乱、市场无序的状况,阻碍了国内市场稳固因此,1994年国家加大了对原油、成品油生产、流通的宏观治理,取消了双轨价格,原油、成品油一律实行国家定价,由原国家计委制定原油价格和35个中心都市的成品油销售价格。

中国石油定价权问题研究_基于讨价还价博弈模型的分析


延长的讨价还价过程并到结束, 迫使没有耐心的参与者做出让步。在当 也就是因 前国际石油定价博弈中上往往寡头垄断方能够占据主动地位, 为他具有更多的耐心。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需求方缺乏石油战略储 备。随着国内需求的不断增加, 中国原油进口量也在不断攀升。在这样 的情况下, 战略石油储备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然而目前中国战略石油储 备量在 200 万吨至 300 万吨之间, 到 2010 年, 这个数字可望达到 1200 万 吨, 大约相当于中国 30 天的石油进口量。但根据 OECD 国家对石油储备 的要求, 一个国家要有相当于消耗石油量 90 天的储备量, 所以现在中国 的石油储备还远远不能达到 OECD 要求的目标。因此一旦价格谈判出现 “无米下炊” 僵局, 中国将面临 的尴尬境地, 往往最终的结果都是以无奈接 受高价收场。相比之下, 目前美国的战略石油储备量已达 158 天, 雄厚的 战略石油储备, 对石油输出国形成了巨大的威慑, 这就使得美国在这场博 因此他有足够的耐心采取拖延战术。 弈中显得底气十足, 最后, 谈判砝码的大小即博弈双方货币在世界石油贸易中作为结算 货币的比重也是造成我国石油定价权缺失的关键因素。国际市场上的石 原油价格历来和美元汇率紧密 油交易绝大多数以美元为单位进行计价, 挂钩, 其交割基本都是用美元结算。近年来, 随着美元汇率的不断下跌, 石油价格不断上涨, 石油美元计价机制也不断收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尽管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尝试石油计价货币的多样性, 减少美元对石油 但由于美国经济的强大、 美元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以及纽约 价格的影响, 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价格对全球石油价格的巨大影响力, 美元作为石油 这一关键的谈判砝码大大 计价货币的垄断地位并没有受到动摇。因此, 加强了美国在世界石油贸易谈判讨价还价博弈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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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价格规制问题研究石油是全球性重要战略物资,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命脉所在。

长期以来,鉴于其自然垄断性和公共性特征,中国的石油部门一直由政府实行严格的行业管制政策,特别是在行业的价格和市场准入等方面。

管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内石油市场价格的稳定。

然而,在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近期国际油价的不断攀升给国内石油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国内油价持续上涨,遭遇台风袭击的华南沿海地区甚至出现“油荒”现象,石油价格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石油价格规制的历史过程纵观我国石油价格管制政策的发展历程,基本上经历了“计划定价——计划与市场双轨定价——政府引导定价”三个阶段。

1.计划定价阶段建国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受苏联计划经济理论的影响,将包括石油在内的生产资料视同产品,不把生产资料的流通作为商品交换。

石油作为国家管理的一类物资,采取国家计划管理、统一分配的管理体制。

作为计划管理的一部分,石油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完全由国家决定,由于当时我国执行能源低价政策,严格的价格管制使国内石油价格长期稳定在较低水平上。

2.计划与市场双轨定价阶段1981年,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之一,国务院批准原石油部实行产量包干政策,规定石油超产和节约部分可按当时国际价格出售.其差额用于石油的勘探开发。

于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石油总公司获得了成品油9%,原油5%的自销权。

从此,石油价格进入了计划定价与市场定价并存的双轨制阶段。

同时,随着石油销售.由封闭式、多环节、单渠道,向开放式、少环节、多渠道迈进,石油市场开始形成,并于1993年先后上海石油交易所、北京石油交易所等多家石油期货市场,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

3.恢复管制,政府定价阶段多渠道的石油流通格局的建立,虽然对于逐步向市场流通方式过渡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在计划体制已不能完全起作用,而市场发育又不成熟,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石油流通出现了渠道混乱、市场无序的状况,影响了国内市场稳定因此,1994年国家加强了对原油、成品油生产、流通的宏观管理,取消了双轨价格,原油、成品油一律实行国家定价,由原国家计委制定原油价格和35个中心城市的成品油销售价格。

目前形成的定价机制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国产原油基准价格由国家发改委根据上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的离岸价格加上关税确定,贴水或升水由购销双方根据原油运杂费负担和国外油种的质量差价及市场供求等情况协商确定,因此国内原油定价滞后于国际市场价格一个月。

国内成品油价格则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按照规定,只有纽约、新加坡、鹿特丹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上涨幅度超过8%,国家发改委才会在二地加权价格的基础上加运费制定出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而这个中准价就是石油公司调价的依据。

二、对现行石油定价机制的规制经济学分析1.价格规制的一般理论价格规制理论认为:在自然垄断行业里,政府需要对价格进行规制,以防止垄断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谋取高额利润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确保垄断企业的产出进而价格达到社会最优水平,从而实现配置效率,同时使消费者能得到由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带来的低成本的好处。

在价格规制的过程中,固有的规制框架下存在两层委托——代理关系:公众与规制机构、规制机构与企业。

因此存在两种信息不对称:首先,规制机构是公众与企业之间的一种“信息中介”或“授权监督机构”,但是,这些机构的信息优势正是授权监督机构具有相机行事权的原因。

一方面这些信息中介可能没有充分的激励收集有关产业的技术和经济学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规制机构可能具有不同于极大化社会福利的目标函数。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规制收买”或“规制俘虏”现象。

其次,规制机构与企业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效率与租金是一对共生的矛盾,也就是说,在得到效率的同时,必须留给企业信息租金,而信息租金会带来额外的社会成本。

因此,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为在市场效率与信息垄断二者之间求得平衡,会采取不同的价格规制和定价方式:(1)传统的公正报酬率规制即以实际成本为基础,加上一定的利润作为产品的定价。

这种方法本质上是一种公正报酬率规制,目前在我国电力、电信等行业领域大量使用。

其主要好处是能保证企业收支相抵,避免边际成本定价情况下用税收弥补亏损造成的资源误配置;弊端则被规制企业只是简单地将自己的绩效成本和投入要素费用转嫁出去。

其所产生的“A-J”效应,导致受规制企业过度资本化和激励机制被削弱等问题,带来了产业效率的普遍低下。

(2)激励性规制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引起了传统规制理论的一场革命。

根据新规制经济学的理论,由于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需要考察规制者与被规制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博弈。

在上述情况下,经济学家提出了从配置(定价)效率和X效率(生产效率)的角度看比公正报酬率规制效果更好的规制方案。

如:李特查尔德在1983年设计出RPI-X价格上限规制方案,该方案最早于1984年由英国运用于电信业,然后逐渐推广到其他国家,目前已成为西方最有影响的规制方案。

价格上限规制的确定原则,就是行业价格上涨不能高于通货膨胀率(用RPI,即零售价格指数表示);同时,考虑到由技术进步率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用X表示)的提高,还要使行业的价格下降。

其中,技术进步率由规制当局每隔4-5年核定一次。

与传统的成本加成合同不同,激励性规制合同是一种固定价格规制合同或剩余索取权合同,RPI-X价格上限是最典型的剩余索取合同。

剩余索取合同的意义在于,当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时,通过赋予垄断企业更多利润支配权的方式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信息租金,以换得提高生产效率的激励;同时赋予被规制企业在不超过价格上限的情况下自由调整个别价格的灵活定价权,以提高社会配置效率。

最新的理论表明,为了更好地利用被规制企业的私有信息,最佳的规制机制是通过提供这样一种合同选择,即或是较低产量但盈亏平衡的合约,或是最优产量但利润最大化的“激励相容”合约,在市场效率与信息垄断二者之间求得平衡。

除了价格上限规制这种方式外,经济学家还提出了其他的激励性规制方案,主要是特许权竞争和区域间比较竞争。

这两种含有竞争刺激的激励性规制方式在减少规制过程的信息不对称方面也是很重要的。

德姆塞茨于1968年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要在政府规制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拍卖的形式,让多家企业竞争行业独占权,这就是特许经营权投标制。

采用这种规制方式,能够在投标阶段对服务质量及最佳服务价格形成比较充分的竞争,也就是用“市场的竞争”代替“市场内的竞争”。

特许权竞争的意义在于:(1)提高了垄断性市场的可竞争性;(2)减少毁灭性竞争的范围和不良后果;(3)为规制机构提供了进行价格规制所需要的成本信息。

雪理佛在1985年提出了区域间比较竞争(也称标尺竞争)的理论模型,用来开展不同地区之间垄断企业的间接竞争,以刺激垄断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

标尺竞争的意义还在于为规制机构提供了被规制企业真实成本信息的参考。

西方的实践表明,价格上限规制、区域间标尺竞争、特许投标制等激励性规制的实行使企业受到了利润刺激或竞争性刺激,对于促进企业削减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规制方案也都不是尽善尽美的,也都有其局限性和有限的适用范围。

任何规制方案都无法替代市场定价机制,因此,同引入竞争的终极目标相比,价格规制也只能作为在自然垄断性尚存的情况下一种次优的选择。

2.对目前我国石油定价机制的分析目前我国油品的定价机制是一种政府反映式与预期式引导的定价机制,这种价格规制形式实际上是以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为基础的成本加提成合同,这种规制形式的优势在于:首先,在被规制企业与规制机构成本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用国际市场价格信息为基础定价最大限度避免了“规制收买”或“规制俘虏”现象,使定价的社会成本降低;其次,在国内石油市场发育不健全情况下,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也是唯一可以依据的次优选择;最后,在国际市场价格波动不剧烈情况下,该定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了国内石油市场价格的稳定。

但从长期来看该定价机制存在以下弊端:(1)国内油价变动滞后于国际油价变动,加剧了市场供需双方的扭曲为了防止国内经济过热,发改委往往要更多考虑调整油价是否会加剧经济过热。

在这种思路指导下,国内油价能不涨就最好不要涨,即便是涨价,国内每次涨价的幅度也很小。

这样一来,国内与国际的价差越来越大。

国内外石油价差的扩大一方面造成石油进口企业的亏损,鼓励企业出口稀缺的石油资源,造成供需缺口的扩大;另一方面定价给投机者制造便利,使他们获得准确预测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的机会,从而加剧成品油市场供需双方的扭曲。

由于中国国内油价跟国际油价之间的调整不同步,在国际油价持续高涨情况下,上一波油价的上涨也需要消化,等发改委参照90定出中准价以后,国内价格的上升或许更高,不能最终化解国内油价上涨的压力。

(2)以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定价不能真正反映国内石油市场供需关系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主要基于期货市场价格,原油期货是一种金融资产,不是实际的交易价格,也不是现货的交割价格,它带有很多的投机资金的炒作以及政治目的。

因此国际石油市场价格有可能不是真实的供求关系的反映。

以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其实是国内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石油市场情况下做出的无奈选择。

进一步,由于没有国际石油期货市场,缺乏套期保值手段,作为石油进口大国无法对石油价格产生影响。

最终,这种定价方式无法真实反映国内石油供给方的生产成本,也无法传导国内需求方的真实需求变化。

(3)缺乏激励与约束功能一个好的价格规制应给予被规制企业足够的激励与约束,取得效率和信息租金的平衡。

但在目前定价机制情况下价格无法反映石油企业的生产成本,国际市场价格信息作为成本信息依据无法激励石油企业压低生产成本,尽管国际石油价格不断上涨,完全可以与国际价格接轨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

在分割垄断的生产流通格局下,石油企业“A—J”效应明显,石油企业可以通过垄断的成品油批发业务和零售价定价权,挤压社会上其他成品油销售企业的利润,从而获取高额信息租金,形成效率缺失与信息租金高昂并存的规制失灵局面。

三、完善石油价格规制的建议1.培育有效竞争市场有效的价格规制以有效竞争市场为前提,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加快石油市场化进程。

伴随着入世承诺的兑现,应逐步放松市场准入,选择有资源的大型公司进入成品油批发领域,打破两大石油企业垄断批发环节的局面;逐步放开终端零售市场,鼓励其他社会资金进入流通领域,打破地域垄断,形成有效竞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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