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登记备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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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

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
新标准土壤筛
LW06
雒成旺
2
土的液限塑限
T0118-2007
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LW01
雒成旺
3
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
T0131-2007
多功能电动击实仪
LW02
雒成旺
4
粗集料颗粒级配
T0302-2005
方孔集料筛
LW07
雒成旺
5
粗集料压碎值
T0316-2005,T0350-2005
压力机、压碎值仪
LW42、LW19
职称证复印件
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五、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简历
姓名
雒成旺
性别

出生日期
1974年9月
学历
专科
职称
工程师
从事试验检测
工作年限

试验检测师证书编号
甘(公路)检员100289CG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试验中心















2004至2006年,在临清高速公路监理三标,担任现场监理员;
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在营双高速公路路面交安绿化监理一标,担任试验员。
身份证复印件
试验检测员证书复印件
六、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
业务范围表
六、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
及参数
采用的试验检测方法和标准
(名称/编号)
所用主要仪器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主要操作人员
备 注
1

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评审工作表

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评审工作表
负责人:检查人:日期:年月日
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合理规范。
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及框图
岗位责任制合理规范、பைடு நூலகம்上墙。
无相应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合理规范、并上墙。
无相应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合理规范。
已提供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合理规范。
无相应管理制度
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合理规范。
个别参数外委
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双方委托合同合法有效。
2
人员
技术负责人
必须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满足要求
人员总数
1、满足《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2、满足投标承诺的要求。
3、满足工地现场试验检测的要求。
应补充一名持证试验检测人员
人员技能考核
通过提问或现场操作的形式,对每一试验大项中的一个既定参数进行考核。
3
试验检测环境
1、试验室应设置在结构牢固的房间内,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面积的大小应和申请的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遵循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方便试验操作、维修保养的原则,试验室应干净整洁;2、室内通风、采光好,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室应配置通风设备;3、水泥室、混凝土室应安装空调和温湿度计,试验时温度、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4、标养室应安装控温、控湿装置和温湿度计,温度、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5、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等措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6、试验室遗弃的“三废”等有害物质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评审工作表
建设项目名称:灾后重建二期工地试验室名称:QCSG3标工地试验室母体试验室名称:甘肃省平凉公路总段试验检测室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甘交建设函〔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公航旅集团、省公交建集团,省交投公司,各相关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施工、监理单位,省交通建设质量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质量强国等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十四五”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水平,持续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动“行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省厅组织制定了《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3月30日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公路建设领域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省交通运输厅“行业管理提升年”活动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服务水平,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当好甘肃现代化开路先锋,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状况,全省公路工程建设要紧扣“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实施质量和管理“双提升”行动,不断加快推进交通强国甘肃实践进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为统领,建设项目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动我省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活动目标通过实施“双提升”行动,解决一批在公路建设领域突出的质量和管理问题,提高全省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

母体对工地试验室检查

母体对工地试验室检查

工地试验室(对内授权)监督管理办法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2013年02月20日工地试验室(对内授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及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09]3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根据交通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对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属检测中心内部授权成立的工地试验室,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项目中标后依据合同要求组建的临时工地试验室(包括业主和监理的中心试验室),在检测中心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活动的临时工地试验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专业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经考试合格取得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并承担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检测中心授权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当遵循规范、科学、公正、服务的原则,严格在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独立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检测中心授权建立的工地试验室,除严格按照授权业务范围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接受检测中心的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建设单位(业主)、所属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交通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由检测中心派出,并向检测中心负责,按规定持证上岗。

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申报

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申报

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申报一、背景介绍为了保证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要求临时设立试验室,进行检测和实验。

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才可以开展实验和检测工作。

本文将从申报资质的流程、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资质申报流程1. 准备材料•临时试验室现场平面图;•完整临时试验室的相关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的检定证书;•检测人员的个人相关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自查资质要求在提交资料前,需要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 临时试验室必须建立在公路工程工地内,并与相关工程项目直接相关; * 临时试验室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 临时试验室所检测项目必须在资质范围内。

3. 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需向所在地省级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 《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申请表》; * 其他所需资料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 审核及核准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合格的申请,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核准颁发《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

三、申报要求1. 临时试验室设施条件临时试验室应该具备以下基本设施条件: * 通讯设施和照明设施; * 安全防护设施; * 不受环境因素影响的检测仪器设备; * CHECKING更新的计算机设备。

2. 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临时试验室所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需要具有以下特点: * 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具有较高的精度和准确性; * 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具备稳定性和可靠性; * 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校验和检验。

3. 检测人员的要求临时试验室在使用前必须抽认相应的技术人员,检测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要求:*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正规大专学历或以上学历; *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职称或资格,或者参加了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检测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甘肃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编号规则

甘肃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编号规则

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编号规则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试验检测资料的规范性,便于资料的归档、存放、检索及检查,现制定我省试验检测编号的规则,具体方法如下:一、委托编号1、委托编号的构成:年度号-WT-序号。

例如,2007-WT-00012、编制说明:(1)、年度号统一用当前年份表示,用数字形式。

例如,2007。

(2)、序号根据来样委托的顺序进行流水编号,不允许断号,重号。

序号的位数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定义。

在编号产生后,不允许随意更改序号的位数。

序号由“1”起编,不足位数用“0”补齐。

(3)、年度号更新后,序号从“1”开始重新起编。

二、取样单编号1、取样单编号的构成:年度号-QY-序号。

例如,2007-QY-00012、编制说明:(1)、年度号统一用当前年份表示,用数字形式。

例如,2007。

(2)、序号根据取样的顺序进行流水编号,不允许断号,重号。

序号的位数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定义。

在编号产生后,不允许随意更改序号的位数。

序号由“1”起编,不足位数用“0”补齐。

(3)、年度号更新后,序号从“1”开始重新起编。

三、试验编号1、试验编号的构成:年度号-试验代码-序号。

例如,2007-JS-00012、编制说明:(1)、年度号统一用当前年份表示,用数字形式。

例如,2007。

(2)、序号根据试验报告的顺序进行流水编号,试验报告不允许断号,重号。

试验原始记录的试验编号应与试验报告的试验编号相同,序号的位数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定义。

在编号产生后,不允许随意更改序号的位数。

序号由“1”起编,不足位数用“0”补齐。

(3)、年度号更新后,序号从“1”开始重新起编。

(4)、试验代码代表某一类试验或一项试验,便于分类管理。

试验代码祥见附表1。

四、各类编号的使用1、委托单必须注明委托编号,同一委托编号下,可以登记多组、多种样品。

各个样品用样品编号进行区别。

2、试验报告、试验记录必须同时注明委托编号(取样单编号)和试验编号。

关于工地试验室及施工现场专项检测备案登记申请书填写要求的通知

关于工地试验室及施工现场专项检测备案登记申请书填写要求的通知

关于工地试验室及施工现场专项检测备案登记申请书填写要求的通知编号: TZ-2017-08 各生产部门:为了规范工地试验室及施工现场专项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书的填写,依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交质监【2012】148号文、交通厅《关于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现场专项检测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建【2009】43号文以及质监局的要求,我中心将《授权工地试验室(专项检测机构)审查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书》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申请书》进行整理,现随文下发,具体模板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

请各部门相关人员在准备备案材料时,正确应用。

特此通知附件一:《授权工地试验室(专项检测机构)审查表》附件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书》附件三:《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申请书》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3月22日附件一授权工地试验室(专项检测机构)审查表编号:SQSC2017-XXX附件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测机构设立授权书编号:SQS-2017-XXX因(填写工程名称)工程建设的需要,决定设立(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专业名称+标段+项目部工地机构,授权启用工地机构公章:项目名称+专业名称+标段+项目部,授权同志为工地机构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证书编号:),负责工地机构的管理工作。

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为:(按照《等级证书》中试验参数的格式填写)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机构等级专用标识章:检测机构:(章)授权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书专项检测机构:(章)备案日期:年月日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填表须知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行为~保证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并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在我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省交通基建工程质监站具体实施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市交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其所属交通工程质监站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管理第六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并在《等级证书》核定的专业、项目参数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第七条取得《等级证书》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可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在《等级证书》核定的专业、项目参数范围内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可作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检测机构依据合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

第八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省交通基建工程质监站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甲级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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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备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备案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和《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适用本细则。

其他公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站)受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具体实施备案登记工作。

市(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对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具体实施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章母体检测机构第四条在我省公路建设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已取得交通行业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且等级证书中试验项目及参数能满足施工现场检测工作需要;2、在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前已完成本年度母体检测机构在我省的备案登记工作;3、此前连续两年信用评价结果无信用较差(C级)或信用很差(D级);4、授委托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还应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第五条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在我省设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省站提交“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附件一)和“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省站对该机构的业绩、信用等级等进行审查,满足条件的发给“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通知书”(附件二)。

取得“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通知书”的试验检测机构方可在我省公路建设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的备案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依据《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标准》(附件三),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明确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送或合同签订后督促中标单位在30天内完成工地试验室的建设,45天内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

第七条母体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和合同约定,在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依据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工地试验室进行自检。

自检通过后向工地试验室核发“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附件四),并将经母体检测机构审查并盖章后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附件五)一式三份报送至建设单位。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的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在收到工地试验室报送的备案登记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备案登记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完成后专家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现场验收书面报告,项目质监机构可派监督人员对现场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现场验收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三人,并由项目质监机构在甘肃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

建设单位在进行现场验收前应向项目质监机构提交“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专家组申请表”(附件六),经项目质监机构随机抽取试验检测专家组成现场验收专家组后,向建设单位发出“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验收专家组安排表”(附件七)。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现场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审查并盖章后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专家组的现场验收情况书面报告及各工地试验室整改情况报告一并报送至项目质监机构。

第八条项目质监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资料的审查。

对通过备案审查的工地试验室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附件八),并将备案登记资料签署意见后留存一份,将另外两份资料返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和工地试验室各留存一份;对未通过备案的工地试验室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不予备案通知书”(附件九)。

第四章已备案工地试验室信息变更第九条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变更,需由母体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工地试验室除授权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持证人员变更,应由工地试验室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已经备案试验项目或参数需变更时,需由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补充授权,授权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应超出《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未结束前,工地试验室原则上不得将现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移作他用。

确因试验检测项目结束,现场不需要的仪器设备,由母体检测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后可移作他用。

第十二条已备案工地试验室信息变更时应统一填写“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变更申请表”(附件十),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五章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管理第十三条在甘肃省公路工程项目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在项目正式开工前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项目开工后仍未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的工地试验室不得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建设单位可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该合同段设立工地试验室,并按本细则第二章规定办理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工地试验室未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但实际已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建设单位应责令该工地试验室所承担检测任务的工程实体停工,并督促工地试验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到期工地试验室仍未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应依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办理工地试验室的备案登记,在工地试验室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允许工程实体重新施工。

对工地试验室的违规行为,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中相应条款扣分处理。

第十五条工地试验室如发生本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规定的变更内容而未做备案登记,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中相应条款扣分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由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通知书”为准。

附件二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通知书编号:(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你机构报送的“甘肃省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满足《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备案。

你机构应根据所承建工程现场管理需要和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组建工地试验室,并督促工地试验室严格按照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检测工作,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相应责任由你机构及所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承担。

特此通知。

质监机构(章)年月日附件三甘肃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标准一、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及试验检测人员要求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取得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并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和参数范围内授权工地试验室从事现场试验检测活动。

通过投标或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时还应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项目中心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等级必须达到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公路工程专项类资质。

没有取得质监机构核发的《等级证书》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委托取得《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其他检测机构完成。

2、工地试验室应有持证(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资格证)的试验检测人员6人以上,且持证人员均需在母体检测机构注册。

未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检测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范围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具有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知识和出具准确试验报告的能力。

对于承建路面工程的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及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应取得我省岗前培训合格证(具体培训制度另行通知)。

3、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职称应为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和仪器设备基本要求1.路基工程2.路面工程三、工地试验室选址要求1、工地试验室使用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必须满足安全和管理的要求,可以设在项目部,也可以设在集中拌和站,建议设置在集中拌和场或预制场附近,或至少在集中拌和场和预制场设试验站。

2、工地试验室选址应不受洪水、泥石流威胁,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落实、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区域,避开取土、弃土场地,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同时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

3、工地试验室选址应在周围无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它污染源的区域。

四、工地试验室建设1、工地试验室各专业室应单独设置,保证用水、沉淀和排污便利,内墙全部采用乳白色涂料粉刷,内墙做踢脚线,地板应平整坚固,工作台应平整光洁,用房面积应满足下表要求。

工地试验室用房面积要求注:1、表内规定的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工地试验室院落面积不小于200 m2;2、此表为强制性规定,当路基、路面试验室合建时,总面积为两者叠加,但共用部分的面积应进行相应的扣除;3、此表规定为高速公路项目强制性标准,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可经建设单位核定后适当降低要求。

2、工地试验室各功能室面积要求见下表。

室内仪器、设备须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布局合理,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每台仪器设备应配备专用电源插座。

标养室应采用喷雾养生,水泥室应配置空调。

工地试验室各功能室面积要求注:此表规定为高速公路项目强制性标准,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可经建设单位核定后适当降低要求。

3、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1)组织与管理结构图试验室管理制度;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制度;3)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5)试验台账管理制度;6)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7)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分析制度;8)资料档案保管制度;9)样品管理制度;10)事故分析报告程序;11)安全管理制度。

4、各功能室温、湿度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泥室:温度20±2℃,相对湿度>50%;水泥混凝土室:温度20±5℃,相对湿度>50%;标养室:温度20±2℃,湿度>95%,试块应放置在支架上,间距10-20mm,不得用水直接冲淋;力学室:温度10~35℃;其他专业室的温、湿度控制应保证人员工作舒适,不影响试验结果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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