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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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以前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等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12 号)(详见附件)、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 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在开展工作之前,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必须得到检测公司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编制《试验检测授权申请书》,经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检测公司第八条检测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试验检测授权书》,对工地试验室及其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授权。

授权书有效期为授权书颁发之日至工程结束。

第九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办公室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沥青室不少于20m2,沥青混凝土室不少于2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为规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试验室。

1.2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试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工地试验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试验检测程序和方法。

1.4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试验室资质和能力2.1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2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2.3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合格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2.4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良好的试验检测环境,确保试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试验检测程序和方法3.1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3.2 工地试验室应制定试验检测计划,明确试验检测项目、方法和时间安排。

3.3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试验检测计划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并记录试验检测数据。

3.4 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3.5 工地试验室应将试验检测报告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质量管理和控制4.1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

4.2 工地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3 工地试验室应接受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4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和处理。

4.5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检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人员管理和培训5.1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2 工地试验室应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工地试验室在各种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工地试验室是负责对筑路、桥梁、轨道、机场等建设进行各项试验及检测的机构,在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控制工程成本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正常运转,需要有一套严谨的管理办法。

二、工地试验室的管理2.1 管理机构的建立每个建设工地都应当设立工地试验室,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应对试验室进行检查,并每年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地试验室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测。

2.2 试验室设备的管理试验室设备是保证试验室正常运转的基石,因此应该对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设备的购置应该经过专业机构的审核,并在购置合同上明确规定设备的质量、型号、性能及维护保养。

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维修。

2.3 试验室环境的管理试验室的环境应该保持清洁,并且布局合理。

应当对试验室的环境进行定期清洁,避免灰尘、水滴等杂物污染试验样品。

试验室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线等环境因素,并对环境进行监测和记录。

2.4 试验室的试验和检测工作试验室的试验和检测工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具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以保证其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

试验室的试验和检测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包括试验过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试验报告的编制等。

2.5 试验室安全管理试验室的安全管理是保证试验室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试验室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试验室内部的危险源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方面,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三、管理办法的实施3.1 相关人员的责任试验室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相关人员,应当明确其职责和管理范围。

试验室的责任人应当全面掌握试验室的情况,对试验室的管理有决策权和责任,确保试验室的运转良好。

试验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管理能力和技能,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11、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树立以预防为主,杜绝操作事故的发生。

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带入工作室。

3、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室,禁止在操作室、办公区域内打闹和吸烟。

4、仪器设备工作前须检查电源,接头及地线是否连接可靠,然后试运行,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

5、试验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水源,下班后关好所有门窗。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2一、不准在工作间内乱动仪器仪表,也不准在工作间内做与试验无关的工作。

二、试验室温度为10℃~35℃,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为23℃±5℃。

三、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仪器的设备性能及用途,试验必须严格按标准方法及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

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试验后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簿。

六、工作间内保持清洁卫生,试验后切断电源。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3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

使全中心员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2、工地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2、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3、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云湛高速公路X1,TJ6—9标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JS2检测中心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1、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尤为重要。

2、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3、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具体操作按照《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进行实施。

4、工地试验室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硬件建设标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质量管理精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试验室记录表格、报告表格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828—2012中的相关要求.5、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

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3)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4)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宜作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5)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6)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6、广东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02-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02-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1、总则1.1根据试验室机构认证,认可有关规定及贯标工作需要,为规范工地试验机构的建立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2.1试验负责人职责2.1.1负责本项目部日常试验业务的管理,掌握项目部试验工作开展情况,解决日常检测工作问题,指导重点、难点项目试验。

2.1.2协调铁正中心与项目部的业务关系,审查项目部试验室检验报告的有效性,对本项目部的试验工作负有指导责任。

2.1.3检查仪器设备配备数量是否满足检验项目需要;校准是否及时;试验资料填写是否规范;采用标准是否正确;是否满足竣工验收及产品可追溯性要求等。

2.1.4收集汇总项目部试验资料,分析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督促提高工作质量。

2.1.5负责为现场试验室推荐相关新标准。

2.2项目部职责2.2.1负责配备与工程试验项目相适应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

2.2.2支持试验人员工作,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持证上岗,对在岗无证人员安排培训取证。

2.2.3项目部技术主管应了解试验工作进展情况,指导解决有关问题,使试验工作正常运转,对试验工作质量负领导责任。

2.3工地试验室职责2.3.1依据本工程相关标准组织开展试验工作,对所取试样代表性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正确处理同监理部门的业务关系。

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

2.3.2组织仪器设备校准,建立仪器档案,保存校准、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2.3.3收集现行规程、规范,建立有效文件目录清单,保证所用标准齐全有效。

2.3.4负责各种原材料室内试验,将物资部门提供的原材料标识填写到试验报告中,实现原材料可追溯性。

掌握工地主要原材料数量和质量状况,组织取样复检。

2.3.5负责配合比选择,填发施工配料单及试验报告,校准现场搅拌设备,测定集料含水率,换算施工配合比,检查用料质量与配合比的一致性。

检查试件制作、养生试验。

2.3.6负责填料取样试验,现场密、湿度检查控制试验。

2.3.7结合工程需要开展四新技术对比试验及推广应用,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工程造价。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第二条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禁止随地吐痰、禁止抽烟、吃零食。

第三条试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和交通质检部门要求进行。

第四条保持试验场地的整洁,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确养护室禁止开启门窗。

第五条禁止将与试验检测人员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第六条试验完毕,应及时的清洗,并对试验仪器进行保养防护。

第七条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日有人打扫,每星期五彻底清扫一次,下班后与节日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八条试验仪器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保存,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

第九条试验后的废料,应放入试验室指定位置,“三废水”应送当地防疫部门处理。

8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8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管理和指导施工方面的作用,使试验室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依据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试验规程、山东省有关规定及合同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及各分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本项目工地试验室由各分部按照合同约定及山东省标准化有关要求建设及运行。

第四条各分部工地试验室的任务是:对本标段所有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现场检测试验按照合同文件及规范规定的频率自检,使所有工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并达到质量标准。

同时配合做好外委试验取样及验收试验检测准备工作。

要充分重视做好首件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各分部应根据质量管理需要向现场(如拌和站等)派驻现场试验组,主要负责责任范围内现场试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各分部工地试验室及试验组的现场试验、试验仪器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工作应接受总承包项目质量环保管理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要求各分部工地试验每月22日前向总承包项目部质量环保管理部报送本月试验检测台账。

第三章试验检测人员及设备管理第八条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人员应满足合同文件要求和工程试验检测需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须经法定计量标定部门标定。

各级工地试验室需通过省质监站验收,获得临时资质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九条试验室人员管理合同承诺试验人员一般不得更换,确需更换时以书面申请按有关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质。

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经母体试验室授权。

对不称职的工程试验检测人员,总承包项目部有权通知施工分部进行撤换,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第十条各分部工地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必须向总承包项目部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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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云湛高速公路X1,TJ6-9标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JS2检测中心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1、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尤为重要。

2、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3、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具体操作按照《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进行实施。

4、工地试验室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硬件建设标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质量管理精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试验室记录表格、报告表格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 828-2012中的相关要求。

5、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

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3)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4)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宜作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5)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6)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6、广东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职责及工作工地试验室主要承担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试验取样自检工作,试验检测报检及试验外委工作等,不得接受其它方的委托试验。

1、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置合理,能涵盖工程涉及专业范围和内容,与签订合同中人员相符并满足工地试验室备案要求。

试验检测人员应注册登记在母体检测机构。

授权负责人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试验检测活动。

试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不得聘用信用较差或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担任授权负责人,不得聘用信用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2、工地试验室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辅助工具,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设备在数量上应能满足周转需要。

仪器设备的功能、准确度和技术指标均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3、办公室一般应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设备,具备良好的工作和网络通讯条件。

工地试验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4、工地试验室应依据母体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文件,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简洁、适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一般包括试验室工作职责、主要岗位人员职责、试验检测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环境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计划、试验检测实施细则等。

5、工地试验室开展试验检测活动应即时填写试验运行记录、试验台帐、试验记录,并及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合格报告3天内发放,不合格报告当天发放,试验台帐、报告、记录等资料归档管理以备查。

6、工地试验室对各种原材料进场应及时通知材料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试验室进行抽检取样,现场试验检测应自检合格后通知材试监理工程师及监理试验室进行抽检检测。

7、各级试验人员应对试验工作负责,对试验数据负责。

8、原材料厂家的确定,应在工地试验室自检合格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对原材料厂家进行考察、抽样,经监理试验室检测合格上报总监办,最后由总监办批复后方可采购该厂家的原材料。

9、对试验室的各种设备经常保养、按期检校,经常检查各种电路、电线等,防止火灾及安全事故发生,按规定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章 JS2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要求1、试验室检测人员要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且配备合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应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注册人员,且不得一人在多个项目上任职;工地试验室应加强试验检测人员考勤管理,确保日常工作有效开展。

2、工地试验室应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相对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由母体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3、工地试验室应将试验检测人员的姓名、岗位、照片等信息予以公开。

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作业时应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

4、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及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年度信用评价。

5、工地试验室对自检结果准确性应负责,若抽检检测发现工地试验室自检结果长期失准则上报业主管理公司,对工地试验室检测能力重新评估,对能力不足的试验检测人员予以更换,精准度降低的设备予以停用、更换。

6、人员档案应一人一档,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件、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培训和考核记录等。

7、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试验检测报告应当由检测工程师审核、签发。

8、设备档案一般应按一台一档建立,对于同类型的多个小型仪器设备可集中建立一套档案,但每个仪器均应进行唯一性编号。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履历表、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历次检定/校准证书或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使用记录等内容。

9、工程结束前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按时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不得移作他用。

10、工地试验室外委试验须在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见证下取样、送检。

11、工地试验室应制定样品管理制度,对样品的取样、运输、标识、存储、留样及处置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样品的取样方法、数量应符合规范、规程要求,满足试验过程需要,在取样的同时要留存满足复验需要的样品。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并有相应记录,样品的留存方法、数量和期限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留存样品应有留样记录。

12、工地试验室应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工地试验检测活动规范有效,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准确。

严禁编造虚假数据、记录和报告,严禁代签试验检测报告。

13、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按照总监办批复的各标准试验进行指导施工,并对相应的结果负责。

14、工地试验室应按有关规范和合同文件规定的频率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15、工地试验室应重视试验检测信息化建设。

鼓励质监机构或项目建设单位构建统一的试验检测信息化管理平台,平台建设应考虑数据资源共享、遏制数据造假、远程监控等功能。

16、母体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授权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授权工作规范有效;检查过程应有记录,检查结果应有落实和反馈。

第四章罚则1、工地试验室应各自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2、对工地试验室自检频率不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的上报总监办及业主单位。

3、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若出具虚假报告,一经查实,立即报告政府监督机构。

4、因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失误,对造成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可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并按交通部颁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如下:1)工地试验室是否通过公司批准设立及业主审核和相应质监机构备案。

2)工地试验室是否按标准(业主及标准要求)建立,总体布局是否合理。

3)工地试验室的总体环境是否能满足检测工作,是否整洁干净。

4)工地试验室所用的报告印章是否经公司同意刻制和使用,是否是经业主同意使用。

5)工地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以及落实。

6)工地试验室组织机构是否健立和完善。

7)工地试验室廉政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执行情况如何。

8)工地试验室是否违法分包、转包。

9)工地试验室是否承担了本工程以外的检测业务。

10)对工程不合格情况是否按规定上报。

11)是否被本工程所在地县(区)地(市)、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

12)检测方案内容是否完整、明确及具有可操作性。

13)与工程相关各方的工作配合是否到位,检测工作是否及时,是否主动积极。

14)是否按公司要求(投标承诺)配备试验检测人员,持证试验检测人员是否满足工程试验工作需要。

15)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是否未经业主同意随意更换。

16)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休假或离开工地现场(不到岗)是否请假批准。

17)工地试验室是否认真执行了考勤制度,试验检测人员出勤率是否满足工程业主要求及公司要求18)试验检测人员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有无超过公司授权检测范围进行检测。

19)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是否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

20)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是否涂改、转接、出让检测资格证书,是否冒用试验检测机构名义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21)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公司批准(公司授权参数)及业主要求(投标承诺)配置到位。

2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及自校,运行是否正常合格有效。

23)试验检测设备布局是否合理,摆放是否整齐及方便操作、是否干净整洁。

24)试验检测设备是否有专人管理。

2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备。

2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是否完整。

2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档案是否完整。

2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2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在未经公司批准或业主同意情况下就退场或另作他用。

30)所需的试验检测技术、标准、规程是否齐全有效31)是否有试验检测工作计划(0号台账).32)试验检测报告结论是否准确,检测报告是否完整(含漏签、漏盖章)。

33)试验检测原始资料是否规范齐全。

34)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或数据是否完整。

35)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是否随意更改。

36)试验检测报告的批准人是否是公司的授权负责人。

37)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主检签字人是否具备资格。

38)是否对不合格的检测项目出具了合格的试验检测报告。

39)试验检测的委托台账、报告的收发登记、文件的收发登记等各项台账是否完整齐备。

40)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41)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要求。

42)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造假迹象。

43)试验检测的各类内业资料、台账及仪器使用记录、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检测影响资料是否及时整理归档。

44)试验检测人员是否及时抽检原材、成品及半成品。

45) 试验室是否配备专用车辆。

46)试验室是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进行业务学习及培训。

47)样品及混凝土试件是否进行唯一性标识且信息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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