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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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消防十个标准

出租房消防十个标准

出租房消防十个标准
1. 安装烟雾报警器。

在出租房内安装烟雾报警器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及时发现火灾,保护住户的
生命财产安全。

2. 定期检查电路。

出租房的电路安全是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检查电路,防止电路老化、短路等问题引发火灾。

3. 配备灭火器。

在出租房内配备灭火器是非常必要的,一旦发生火灾,可以及时扑灭初期火灾,保护房屋和住户的安全。

4. 安全出口畅通。

出租房内的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住户能
够迅速疏散。

5.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出租房的业主或管理者应定期组织住户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住户的火灾逃生意
识和自救能力。

6. 安全用电。

出租房内的电器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避免电器故障引
发火灾。

7.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出租房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发火灾,危及住户的生命安全。

8. 定期清理垃圾。

出租房内的垃圾应定期清理,避免垃圾积压引发火灾,并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9. 检查燃气管道。

出租房内的燃气管道必须定期检查,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火灾,保障住户的生命安全。

10. 加强消防宣传。

出租房的业主或管理者应加强消防宣传,提高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出租房的消防安全。

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中,业主、管理者和住户都应该共同努力,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出租房的消防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出租消防要求

房屋出租消防要求

房屋出租消防要求
一、消防设施
1.房屋出租时应提供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烟雾探
测器等。

2.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二、消防通道
1.房屋应设有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

2.消防通道应有明显标识,并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三、安全出口
1.房屋应设有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无阻。

2.安全出口应有明显标识,并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四、火源管理
1.房屋出租时应制定火源管理制度,禁止在出租房内私拉乱接电缆电线和擅
自改动燃气管道。

2.承租人应遵守火源使用规定,不乱丢烟蒂、火柴等易燃物品。

3.承租人应掌握基本的火源使用知识和技能,如使用灭火器等。

五、消防培训
1.房屋出租时应组织承租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2.承租人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六、消防责任
1.房屋出租时应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责任,并签订书面协议。

2.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承租人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七、消防标识
1.房屋出租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禁烟标识、防火标识等。

2.消防标识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遵守。

八、报修维护
1.若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修维护。

2.若发现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
合处理。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法律要求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法律要求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法律要求为了保障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法律要求在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消防保障措施、消防检查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针对这些法律要求进行阐述。

1. 消防设施的法律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出租房屋都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烟雾报警器、消防栓等。

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出租房屋的房主应负责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安全疏散通道的法律要求消防法律要求出租房屋必须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疏散通道,确保居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顺利地撤离。

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用于存放杂物,应有明显标识,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此外,疏散通道的宽度和数量也有明确的要求,房主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设置。

3. 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械的法律要求为了应对火灾紧急情况,出租房屋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械。

灭火器材种类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年检。

同时,灭火器应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避免被堵塞或者藏匿起来,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迅速使用。

4. 消防通道和出入口的法律要求消防法律要求出租房屋的消防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门锁或其他障碍物。

这是为了确保火灾时能够顺利疏散,不受阻碍。

此外,出租房屋的门应有明显的标识,便于消防队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找到。

5. 定期消防检查的法律要求为保障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房屋所有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的功能性、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性、灭火器的有效性等方面。

房屋所有人需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机构进行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及时整改。

6. 违法处罚的法律要求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出租房屋,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的出租房屋可能会被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同时,对于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

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

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尊敬的租客:您好!为了确保您在租住期间的安全,我们特发出本消防安全责任书,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出租房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房屋内部布局合理,通道畅通,防火门正常使用,紧急通道无障碍;2.电线电器配备完好,电线接头不得乱拉乱接,电器正常使用;3.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合法规范,防火措施到位;4.楼梯、阳台、窗户等存在将人员疏散造成障碍的地方,必须安装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责任划分:1.出租人责任:(1)在租客入住之前必须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消防设备正常运行;(2)向租客提供消防安全操作指南,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3)定期检查并更换电线电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4)确保燃气供应合法规范,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及时更换老化设备;(5)提供退火额度满足租客疏散需求,并确保通道通畅;(6)及时处理租客提出的消防安全问题,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租客责任:(1)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出租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2)住宿期间遵守火源禁入规定,在房屋内不使用明火,不乱拉乱接电线,不私拉乱接电器设备;(3)不私自改装燃气设备,不私拉乱接燃气管道;(4)养成良好的用电、用气习惯,核实电气设备是否正常使用;(5)在使用燃气设备时,确保通风良好,不移动燃气管道和阀门;(6)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7)发现燃气泄漏、火灾、防护设备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出租人,积极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三、租客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理办法:(1)对于不按规定使用明火、乱拉乱接电线电器、私拉乱接燃气管道等违规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租客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2)对于发现火灾隐患或者其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时,出租人有权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对于租客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火灾或者其他严重事故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能解除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需注意的消防安全法律要求

出租房屋需注意的消防安全法律要求

出租房屋需注意的消防安全法律要求在当今社会,消防安全是我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特别是对于出租房屋的房东和租客来说,遵守消防安全法律要求是确保住房安全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重点探讨出租房屋需注意的消防安全法律要求,以提醒大家保障住房安全。

一、火灾报警系统的要求在出租房屋中,必须配备可靠有效的火灾报警系统。

根据法律规定,这包括必要的烟雾报警器、温度报警器或火焰探测器等设备。

这些设备必须安装在每个房间的明显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此外,租赁房屋还应当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手动灭火设备,以及灭火器和灭火器箱,并确保租客能够方便地使用这些设备。

二、逃生通道的要求合法的出租房屋必须具备合适的逃生通道。

每个房间应当有至少两个独立的逃生通道,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租客可以及时撤离。

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能存放杂物或堆积物品。

同时,通道的照明设备应当正常工作,并随时保持足够的亮度,以便租客在夜间或有烟雾的情况下能够清晰地看到逃生通道。

三、防火设施的要求出租房屋必须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以增强火灾安全性。

例如,每栋建筑物必须安装灭火器和灭火器箱,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此外,室内和室外的疏散标志必须清晰可见,以指示安全的疏散方向。

灭火器和灭火器箱应该摆放在易于寻找且能够方便使用的位置,并保持干燥、清洁和易于识别。

四、电气安全的要求电气安全是防火安全的重要一环。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必须确保电路和用电设备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租客应当明确禁止在室内乱拉乱接电线,以及插头超负荷使用电器的行为。

此外,房屋中的电器设备和插座应当远离易燃物品,并定期检查电线是否老化或破损,及时更换以防火患。

五、室内装修材料和家具的要求出租房屋的室内装修材料和家具必须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标准。

这意味着室内墙壁和天花板的装修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阻燃性能,并且家具所使用的填充物和包裹材料也应符合相关标准。

对于易燃材料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来处理,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一、出租房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出租房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火灾的发生往往给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同时也给房东和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

因此,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是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二、出租房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2.1 硬件设施要求1.出租房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

2.出租房内的电线、插座等电器设施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出租房应设置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2.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出租房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房东、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

2.出租房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出租房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租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3.1 火灾预防1.注意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破损的电器设备。

2.规范使用燃气设备,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防止燃气泄漏。

3.妥善存储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灾发生。

3.2 火灾报警1.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2.向房东和周围邻居通报火情,确保及时疏散。

3.3 火灾逃生1.保持冷静,遵循疏散通道逃生。

2.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吸入有毒烟雾。

3.尽量低头弯腰,贴近地面逃生。

3.4 灭火器的使用1.熟悉灭火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2.掌握灭火器的操作方法,即拉保险销、对准火源、压下手柄。

四、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事项1.不要在出租房内吸烟、使用明火。

2.不要在床上吸烟,避免火灾发生。

3.不要私拉乱接电线,规范使用电器设备。

4.定期检查燃气设备,防止燃气泄漏。

5.熟悉出租房的消防设施和逃生路线。

五、总结出租房消防安全关系到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房东和租户都应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出租屋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住户的自我防灾能力。

第六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社区、公安机关、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九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者堆放杂物。

第十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住户进行消防演练,增强住户的应急逃生能力。

第十一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住户注意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加强与消防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消防检查工作。

第三章出租屋消防设施第十四条出租屋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十五条出租屋应当设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十六条出租屋的消防器材应当经过合格的消防产品检测,确保其正常可用。

第十七条出租屋的消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占用或者堆放杂物。

第十八条出租屋的消防通道宽度应满足消防安全标准,住户不得在消防通道设置隔断。

第十九条出租屋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识,指示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方向。

第二十条出租屋的业主或者经营者应当定期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基本要求作为房屋的业主,我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对我所拥有的并出租的房屋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

同时,我也会积极主动地做好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租房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消防设备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消防设备齐全、完好,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

2. 房屋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等消防设备将保持畅通、有效,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

三、火灾防控1. 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电气设备将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火源和易燃物品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因为火源和易燃物品的存在导致火灾发生。

3.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明火用具使用规范,并且将加强对租房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火灾防控意识。

4.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火灾演练,确保租房人员能够正确、迅速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四、疏散通道及出口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障碍物等,以免影响火灾时的安全疏散。

2. 确保房屋内的疏散指示和标识清晰可见,方便租房人员在火灾发生时正确疏散。

五、安全维护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的检查。

2. 确保房屋内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等具有隐患的物品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3. 定期对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租房人员教育我将定期向租房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并且告知他们如何正确使用、保养消防设备,以及如何在火灾发生时正确疏散和报警。

七、紧急救援1. 如发生火灾事故,我将第一时间报警并组织疏散,并积极配合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好紧急救援工作。

2. 在火灾发生后,我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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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条本消防安全要求所称的出租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

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三条出租房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

防火分隔措施应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当采用不低于乙级的常闭式防火门。

第四条出租房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第五条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不包括12周岁以下的未
成年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每个居室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居室使用面积是指住人居室的使用面积。

第六条出租房应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

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

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

第七条出租房每个楼层应当至少有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一)单元式、塔式居住房屋出租的单元,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
(二)通廊式居住房屋: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出租房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30人的;
2、耐火等级为三级,出租房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15人的;
3、耐火等级为四级,出租房设置在2层及2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每层居住人数少于10人的。

第八条出租房内的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宜小于1.1米,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第九条出租房为3层及3层以上的,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第十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第十一条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第十二条出租房应当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也可按每50平方米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

灭火器应当选用2公斤以上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宜放置在公共部位。

第十三条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的出租房,应当配置逃生绳或缓降器、逃生软梯等逃生设施。

第十四条出租房应当按每人一套的标准配备逃生用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等设施。

第十五条出租房内每一电表后应当安装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出租房内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第十六条出租房除厨房外,不得使用明火,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易燃可燃液体。

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当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第十七条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本消防安全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附件2
鄞州区出租房专项整治排查表
被检查单位(场所)名称:
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工业建筑改建□民用建筑改建□居住建筑改建排查人员:
排查时间:年月日时被排查单位随同检查人员(签名):
附件3
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整改告知书(样式)
编号:[2013]第1-1001号
××出租房房东()承租人():
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我们发现你出租(承租)的出租房屋有下列第项消防安全问题,告知你在前予以改正:
1.□内部隔墙没有采用不燃材料,□没有砌筑至楼板底部;
2.□居室人均(不包括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面积小于4平方米,□居室实际居住人数超过8人;
3.□耐火等级与出租房所在的楼层数不符合规定;
4.□疏散楼梯不符合规定;
5.□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净宽度小于1.1米,□疏散楼梯未通至屋顶平台;
6.□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的疏散楼梯是木楼梯,□是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7.□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8.□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房间的窗户或阳台设置金属栅栏但未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9.□未配备灭火器;
10.□3层及3层以上的出租房,未配置逃生绳或缓降器、逃生软梯等逃生设施;
11.□未配备逃生用口罩、□报警哨、□手电筒等设施;
12.□电表后未安装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13.□电气线路的规格未能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未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14.□在出租房的厨房外使用明火,□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易燃可燃液体。

□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未采取分隔措施,□未设置自然排风窗。

15.□其他告知: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社区民警(签名):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人,一份备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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