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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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指标说明

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指标说明

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指标说明一、基本指标1、孵化企业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1)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孵化器内,并与孵化器签订孵化协议,接受孵化服务;(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到2年;(3)企业在孵化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4)企业入驻时的实际注册资金一般不得超过300万元;(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300万元;(6)企业租用孵化器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

2、在孵企业指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均在孵化器场地内的孵化企业。

3、毕业企业按照《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统一毕业程序暂行办法》,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孵化毕业企业。

二、孵化环境1、孵化场地面积指包括孵化器办公用房、公用配套设施用房、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用房、入驻企业办公用房及入驻中介机构用房等建筑面积总额。

其中孵化企业办公用房应占2/3以上。

对各孵化器的孵化用房(包括自有产权、租赁或委托孵化服务的场地)由各孵化器申报备案。

2、资深孵化人员指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曾任中型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小型企业副职以上职务,并在此管理岗位上履职三年以上的人员,或获得科技部孵化器主任培训班证书、获得市孵化协会组织的孵化器培训合格证书且在孵化器内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3、孵化器管理人员数指在孵化器单位工作的全职管理岗位员工。

4、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指孵化器内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职管理人员数与孵化器管理人员的比例。

5、孵化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指孵化服务管理的规范程度和相应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否通过ISO 认证。

6、网上服务与办公系统指孵化器建立的面向孵化企业的网络服务系统和孵化器自身使用的网上办公系统。

三、孵化服务1、当年获各类投融资、基金资助企业占孵化企业的比例指孵化器所属孵化企业,当年从孵化器内、外获得过各类投融资、基金资助的企业数量与孵化企业数之比(获得投资指获得风险投资、产业投资或孵化器投资,不包括一般股东增资或增加新的股东,企业贷款是指通过孵化器帮助获得的银行贷款)。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孵化器基础设施:评价孵化器的硬件设施是否完备,包括办公场地、会议室、实验室、设备等。

还包括通信、能源设施等基本保障。

2. 孵化服务能力:评价孵化器的服务能力是否强大,包括专业导师、顾问团队、创业培训等。

还包括为入驻企业提供的法律咨询、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3. 创新创业环境:评价孵化器的创业氛围和创新环境是否良好,包括创业资源、人脉网络、创新氛围等。

还包括孵化器与企业和院校之间的合作关系等。

4. 孵化企业发展成果:评价孵化器孵化企业的发展成果,包括企业的营业额、利润、就业人数等。

还包括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技术转化能力等。

5. 国内外合作交流:评价孵化器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情况,包括与政府、产业园区、企业等之间的合作关系。

还包括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之间的交流合作情况。

6. 社会影响力:评价孵化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声誉。

包括孵化器的知名度、品牌形象和参与社区公益等方面的情况。

这些评价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量化,用于评估和比较不同孵化器的综合实力和绩效。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要求,研究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1.目标导向原则:以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

2.分类评价原则: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引导不同类型孵化器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3.科学客观原则:按照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效率指标和绝对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孵化器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作为评价依据。

4.动态调整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将随着我国孵化器发展水平的提升实行动态调整,以保障孵化器不断适应创新创业的新需求。

二、主要内容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两个加分项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30%、55%、15%。

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分别设置加分项,满分各为5分。

1.服务能力:主要从投融资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导师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孵化器链条建设等方面设置7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服务水平,引导孵化器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2.孵化绩效: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9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3.可持续发展:主要从孵化器收入增长、收入结构、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设置3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引导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4.加分项指标:围绕孵化器在区域中开展的特色工作、承担的社会职能、对产业带动作用设计加分项指标,实现对孵化器工作的全面考察。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标准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标准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标准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在国家和地方政策资金的扶持下,对于新兴高技术企业进行孵化、加速、培育,使其快速成长为规模化、技术领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绩效评价标准,则是评估孵化器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明确的衡量标准。

一、创新驱动标准
创新驱动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核心价值所在,因此评价标准中要从孵化器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成长企业的技术创新指标、孵化器与科研机构的成果输出等多方面进行评估。

二、风险管理标准
孵化器的风险管理能力是评估孵化器的重要标准之一,包括孵化器对企业进行投资的风险解决能力、孵化器在企业经营中提供的咨询和指导服务等,这些方面都需要进行详细评估。

三、产业合作标准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与各方面的合作机构、企业等建立紧密的联系,以提升孵化器的绩效。

产业合作标准包括孵化器与企业间进行的技术创新合作、结构合作等一系列细节问题。

四、运营管理标准
孵化器的运营管理能力也是评估孵化器绩效的重要方面之一,包括孵化器对技术人才集聚和培养、工作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评估和衡量。

五、社会影响标准
孵化器的社会影响也是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包括孵化器的品牌影响力、服务质量、公共服务等方面,也需要进行详细评估和衡量。

总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同领域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绩效评价,以便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为培育高新技术、推动科技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关数据、报告和佐证资料。

3.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国家级孵化器的数据统计、报告、评价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协助的职责。

三、评价结果及其应用1.国家级孵化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

2.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在安排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和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

3.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评价资料的或提供虚假评价资料的国家级孵化器,视为不合格。

4.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国家级孵化器,取消其国家级资格。

被取消国家级资格的孵化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四、评价指标五、指标说明基本定义服务人员:指在孵化器中为企业提供各种政策咨询、入驻孵化服务的全职人员(不含物业服务专职人员)。

在孵企业:指在孵化器内入驻,并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创业导师:指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孵化器聘任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家、投融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某个专业技术领域,为创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诊断、检测等服务的,提供数据、软件、装备、设施等共享资源的,以及提供融资、市场开拓、人才引进等服务的公共平台。

孵化基金:指孵化器或其下属公司自有的,通过无偿资助、周转金或股权投资等形式提供给在孵企业的资金。

创业苗圃:指通过提供专业、系统的预孵化服务,帮助尚未成熟的创业项目逐步具备商业价值并成立企业的场所和平台。

加速器:指以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成长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服务模式创新,充分满足高成长性企业对于空间、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的新型空间载体和服务体系。

省级以上: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包括其他副省级城市。

毕业企业:指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规定的条件毕业,并已迁出孵化器场地的企业。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2019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2019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2019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是指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规定,结合国内外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在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支持下,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机构,其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成长至关重要。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孵化器的基本情况入手。

这包括孵化器的注册情况、资金来源、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等方面的情况。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这些基本情况的综合评价可以反映孵化器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潜力,给予科技企业和投资者一个参考。

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孵化器对扶持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方式入手。

这包括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的场地、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通过评价这些指标,可以了解孵化器在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方面的力度和方式,从而为创业企业选择合适的孵化器提供依据。

另外,评价指标体系还应该从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和成效入手。

这包括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的培训、沟通、对接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和效果。

通过评价这些指标,可以了解孵化器在服务创业企业方面的实际效果,从而为创业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参考。

评价指标体系还应该从孵化器的社会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入手。

这包括孵化器在促进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社会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评价这些指标,可以了解孵化器在社会方面的实际贡献和未来发展潜力,从而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孵化器的支持提供依据。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全面、深入地评价孵化器的基本情况、支持力度和方式、服务能力和成效、社会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准确、全面、深入的参考,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孵化器的支持提供依据。

个人观点上,我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和重要的,它可以对孵化器的发展起到有效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孵化器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科技型初创企业健康发展,对整个国家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及权重二、评价指标定义1、社会效益指标:衡量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企业孵化和培育的结果,反映孵化器对区域科技创新和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

(1) 新毕业企业利润增长率:指孵化器本年度毕业的企业自入住该孵化器并产生利润起到本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反映在孵企业的利润增长情况;(2) 在孵企业总数:指本年度内符合省科技厅制定的《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在孵企业条件的企业总数(以下所有在孵企业均是这个含义);(3) 在孵企业员工总数:指本年度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所聘用的员工人员总数,反映了孵化器对本地区劳动就业方面的贡献;(4) 新毕业企业累计税收总额:指孵化器本年度毕业的企业自入住该孵化器起到本年度所缴纳的各种税收累计总额,反映孵化器对中央、省及本地区财政收入的累计贡献情况;(5) 平均在孵企业注册资金增长额:指本年度在孵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公募和私募)获得的股本投资总额的平均值,反映在孵企业吸引资金方面的绩效;(6) 在孵企业专利数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指本年度在孵企业被批准的专利数量和所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反映了孵化器对本地区科技创新的直接贡献。

2、孵化效率:衡量孵化器投入产出方面的有效性,反映孵化器管理团队的经营效率。

(1) 年度毕业率:指年度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数的比率,反映孵化器在入孵企业选择、在孵企业培育方面的工作效率;(2) 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就业人数:指平均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在孵企业就业人数,反映孵化器在产生就业方面的效率;(3) 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在孵企业数:指平均每千米孵化面积的在孵企业数,反映孵化器在孵化空间的经营方面的效率;(4) 每万元投入的新增就业岗位:指孵化器当年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与孵化器年度运行成本(主要包括孵化器固定资产折旧、孵化器员工工资、日常运行费用)之比,反映孵化器作为一项经济发展工具的效率;3、孵化能力:衡量孵化器的可用资金、人员素质及规模,反映孵化器在企业培育方面的综合能力和发展潜力;(1) 孵化器资金总额:包括孵化器自有资金、政府拨款、银行贷款及其他,反映了孵化器自身可支配的、用于企业孵育的总体资金实力;(2) 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所占比例:指孵化器经营管理队伍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的比例,反映孵化器管理团队的学历情况;(3) 孵化器经营管理人员总数:指孵化器所拥有的经营管理人员数量,反映了孵化器能够提供给在孵企业孵化、培育及其他服务的自有能力;(4) 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包括孵化器办公用房、孵化企业用房及中介机构用房等实用建筑面积总额,反映了孵化器所能提供的物理空间能力。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表格)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表格)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人益30毕业企业50累计毕业企业数当年毕业企业在孵企业20在孵企业总数当年新增在孵企业从业人员(当年)10毕业企业人员总数在孵企业总人数经济效益(当年)10毕业企业的平均收入收入超千万元的毕业企业数被并购、上市数其他效益(当年)10获得国家专利的企业数获得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立项数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数孵化效率30毕业效益(当年)40毕业企业数量与在孵企业比毕业企业平均收入与入孵时比服务效益30孵化器企业总数与在孵企业比孵化器管理人员与在孵企业比环境效益30孵化器场地面积与孵化面积比每千平米孵化面积的在孵企业数孵30创业辅导40创业导师(辅导员)辅导企业数获得孵化器培训人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匕匕匕勺询厶冃金融服务(当年)30获得风投、贷款、各类基金的企业数在孵企业获得投、贷、基金总额技术服务(当年)30公共技术平台使用次数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数基础建设10硬件设施20孵化器场地面积公共服务服务面积与孵化器场地面积比孵化基金20孵化基金总额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管理人员占总管理人员数比品牌建设30孵化器品牌建设与形象宣传状况孵化器网站建设及内容更新情况统计报告(当年)30孵化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孵化器年度统计、税收统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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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孵化器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在孵企业总收入的比 例:指孵化器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在孵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考察在孵企业研发能力。
2.6 孵化器在孵企业当年知识产权授权数与在孵企业总数 的比例:指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当年知识产权授权数(包括专利、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与在孵企业 总数的比例。考察在孵企业研发创新成效。
一、评价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以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 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 向。 2.分类评价原则: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分 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引导不 同类型孵化器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3.科学客观原则:按照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效率 指标和绝对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孵化器年度火炬统计数据 和总结报告作为评价依据。 4.动态调整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将随着我国孵化器发展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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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与在孵企业比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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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孵化器带动区域创新创业情况 指标 孵化器对区域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5分
定性
5 分 定性
五、指标说明 (一)服务能力 1.1 孵化器孵化基金总额:孵化基金是在政府、开发区、 民间的拨款、捐款、周转金、股资入股等多种形式支持下,由 孵化器自己建立或者合作建立,用于扶持在孵企业发展的专项 基金。考察孵化器投资能力。 1.2 创业导师平均对接企业数量:创业导师对接企业数量 是指与创业导师签订辅导协议的企业总数。创业导师平均对接 企业数量指创业导师对接企业数量与创业导师数量的比例。考 察孵化器创业导师服务能力。 1.3 孵化器签约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 例:签约中介机构数量是指与孵化器签订合同的为在孵企业提 供各类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的数量,包括会计、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考察孵化器为在孵企业对接社会网络 资源的能力。 1.4 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况: 指孵化器开展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
四、指标体系
3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1.1 孵化器孵化基金总额
综合孵化 器权重
专业孵 化器权

5%
5%
指标 类型
定量
1.2 创业导师平均对接企业数量
4%
1.3 孵化器签约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与在孵 5%
企业总数的比例
服务 1.4 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
能力 技术服务情况
4%
(30%) 1.5 孵化器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中小 5%
1.7 孵化器开展国际合作和引进国际创新资源方面的工作 和成效:指孵化器与国外孵化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合作、 参与“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以及在引进人才、项目、资 本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考察孵化器开展国际化建设、整合国 际创新资源的能力。
(二)孵化绩效 2.1 孵化器在孵企业总收入增长比例:指孵化器本年度在 孵企业总收入相比上一年度企业总收入增长比例。考察孵化器 在孵企业成长性。 2.2 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融通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
1.6 孵化器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 3%
器”链条建设工国际创新 4%
资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
2.1 孵化器在孵企业总收入增长比例
6%
2.2 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 6%
业总数的比例
2.3 孵化器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 6%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 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 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企业孵化 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 号)的要求,研究制定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六、附则 1.火炬中心负责本评价指标体系的解释。 2.本评价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科技部火炬中心 关于印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国科火字〔2013]182 号)同时废止。
9
1
平的提升实行动态调整,以保障孵化器不断适应创新创业的新 需求。
二、主要内容 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 三个一级指标和两个加分项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 30%、55%、15%。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分别设置加分项,满 分各为 5 分。 1.服务能力:主要从投融资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导 师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孵化器链条建设等方面设置 7 项指标, 综合考察孵化器服务水平,引导孵化器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2.孵化绩效: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 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 9 项指标,综合考 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3.可持续发展:主要从孵化器收入增长、收入结构、服务 团队建设等方面设置 3 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 引导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4.加分项指标:围绕孵化器在区域中开展的特色工作、承 担的社会职能、对产业带动作用设计加分项指标,实现对孵化 器工作的全面考察。 三、评价办法
2.7 孵化器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 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指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和高新技术企业剔除重复的数量之和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考察孵化器在孵企业整体发展质量。
2.8 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中上市(挂牌)、被并购
7
或销售收入超过 5000 万元的企业数量:指孵化器在孵企业和 毕业企业中,上市(挂牌)、被其他企业收购或控股的、或销 售收入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的存量。考察孵化器成功培 育企业能力。
2.9 孵化器在孵企业吸纳大专以上人员就业人数占在孵企 业总人数的比例:孵化器在孵企业吸纳大专以上人员就业人数 与在孵企业从业人员总人数的比例。考察孵化器带动高质量就 业成效。
(三)可持续发展 3.1 孵化器总收入增长比例:指孵化器当年总收入比上一 年度总收入增长比例。考察孵化器持续运营能力。 3.2 孵化器综合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占孵化器总收入的比 例:指孵化器除房屋及物业收入外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考 察孵化器收入结构的可持续性。 3.3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与在孵企业比例:指孵化器内具有 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 化器专职工作人员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考核孵化器服务团 队的能力。
2
1.评价范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评价频率: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评价周期为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评价方法:根据孵化器类型和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赋予不 同的权重,分别计算各指标得分,采用综合加权评分的方法计 算基础指标得分,根据孵化器类型赋予加分项得分,二者相加 得出孵化器综合评价得分。 4.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级孵化器按照有关要求,按期如实 上报统计数据、报告和佐证资料。火炬中心按照规定程序组织 开展评价工作,发布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支持国家级 孵化器发展的重要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数据、提供 评价资料或提供虚假评价资料的国家级孵化器,当年考核不合 格。 5.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 (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用于支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 器政策制定和调整,引导地方优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连续两 次评价等级为 D 的,取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挂牌)、被并购或销售收入超过 5000 5%
万元的企业数量
2.9 孵化器在孵企业吸纳大专以上人员就 4%
业人数占在孵企业总人数的比例
可持续 3.1 孵化器总收入增长比例
6%
发展 3.2 孵化器综合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占孵
(15%) 化器总收入的比例
5%
4%
定量
5%
定量
6%
定性
5%
定性
2%
定性
3%
定性
6
指孵化器内获得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的在孵企业的数量与在 孵企业总数的比例。考察孵化器投融资服务成效。
2.3 孵化器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指 孵化器当年新增入孵企业数量占评价周期末在孵企业总数的比 例。考察孵化器的孵化效率。
2.4 孵化器新增毕业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指 孵化器当年新增毕业企业数量占评价周期初在孵企业总数的比 例。考察孵化器的孵化成效。
总数的比例
2.4 孵化器新增毕业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 6%
总数的比例
2.5 孵化器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在孵企
孵化 业总收入的比例
6%
绩效 2.6 孵化器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授权数与在
(55%) 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6%
2.7 孵化器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 10%

2.8 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中上市
5
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情况。考察孵化器技术服务提供能力。 1.5 孵化器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中小融通发展等方面
的工作及成效:指孵化器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等主体合 作,开展技术对接、成果转化、联合研发、人才培养、资金融 通、品牌嫁接、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情况。考察孵化器对接 技术和市场资源能力。
1.6 孵化器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链条建设工 作及成效:指孵化器提供覆盖从种子苗圃、创业团队、小微企 业、到成熟企业的全流程服务情况。考察孵化器全链条服务能 力。
(四)加分项
8
1.孵化器带动区域创新创业情况:指孵化器参与区域创业 孵化政策研究落实,推动孵化器联盟、协会建设,提升区域孵 化整体水平开展的工作及成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区域创 新创业文化氛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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