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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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标准

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标准

.. ..SICS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video picture information system for society public security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1 围 (1)2 规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结构 (2)5技术要求 (2)5.1基本功能 (2)5.2基本技术要求 (3)5.3前端设备技术要求 (3)5.4传输要求 (4)5.5图像显示要求 (4)5.6视频图像的存储 (5)5.7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联网 (5)6系统的设计、建设、检测、验收及维护 (5)6.1系统的设计 (5)6.2系统建设 (6)6.3系统检测 (6)6.4系统验收 (9)6.5系统维护 (9)前言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以预防、打击犯罪为目的,在治安复杂场所、重点部位、主要街道、案件多发地段、重要路口、卡口等地点设立视频监控点,将监控图像实时传输到各级公安机关和其它相关部门,通过对图像信息的浏览、记录等方式,使各级公安机关和其它相关部门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监控区域的治安动态,有效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的视频监控系统。

为规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建设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参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防工程技术规》(GB50348-2004),并结合的实际制订。

本标准中5.3.1、5.4.2、5.5.2、5.5.3、5.5.4、5.6.2 a)、c)、e)、j)以及第6条全部均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市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市公安科学技术研究所、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立、滨鸿、吴健、罗凌、祝贵军、黄庆忠、熊健、王彤。

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规1 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术语、定义、结构、技术要求、系统设计、建设、检测、验收及维护的要求。

(完整word版)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要求规范》

(完整word版)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要求规范》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video monitoring systemGB 50395—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7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8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95—-2007,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

3、5.0。

4(3)、5.0.5、5.0。

7(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 o o年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在认真总结我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规范,广泛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和管理机构的意见,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标准之一,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本规范共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功能、性能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

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本规范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邮政编码:100044,电话:************,传真:************,E—mail:****************)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编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联视神盾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蓝盾世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李加洪杨国胜施巨岭陈朝武周群刘希清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5)4系统构成 (6)5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9)6设备选型与设置…………………………………………(1 2)7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1 8)8供电、防雷与接地…………………………………………(1 9)9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2 0)10监控中心 (21)附录A设计流程与深度……………………………………(2 2)本规范用词说明………………………………………………(2 8)附:条文说明…………………………………………………(2 9)1总则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共8页文档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共8页文档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 20501.1-201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GB/T 15608-2019 中国颜色体系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as——图形符号尺寸;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

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以下公式确定:a=25L/1000式中:a——标志尺寸,单位为米(m);L——最大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4.2.2 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表1所示的标志尺寸系列确定标志的尺寸。

表1 标志尺寸系列单位:米4.3 标志配色视频监控区域标志颜色应选用蓝底白图(见图5)。

监控室监控视频画面设置标准

监控室监控视频画面设置标准

监控室监控视频画面设置标准为加强监控室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能,更加科学合理的使设备达到最佳的预防性安防效果,同时,方便监控值班人员的操作和画面观察,特制订本标准。

一、监控视频设置的原则1、保障重点、兼顾一般2、重点据中、一般靠边3、同类同屏、按序排列4、合理分割、满足需求二、监控视频区域的等级划分1类:特别重要等级:电动车停放区、车辆行人出入口、业主负一储藏室、儿童乐园、周界围墙2类:重要等级电梯、单元门、大厅、楼内、水系景观、园区、地下车库通道3类:一般重要等级:外墙立面、物业前台三、执行标准由于新旧设备不同,配置不同,所以功能效果差异大。

基本要求是:配置高的高清监控设备显示屏,能够显示项目所有监控画面,这样比较直观,便于及时发现,预防性强;可采用标准分割方式。

老旧的模拟信号监控设备要保障重点,显示重要区域(位置),不能显示的能够做到随时可以调看。

1、最中央的两个显示屏为主屏,主屏可分割1-9个画面。

设置为门岗行人、车辆主出入口。

2、主屏相邻的显示屏,设置标准为1类等级;四周边缘的显示屏,设为2类和3类等级。

3、每个显示屏的内容要相同,且按实际位置,按顺序号排列。

4、由于内容数量多,一个屏不能满足的,可在最近(相邻)的屏进行设置;由于内容数量太少,尽量用等级相同的或次一个等级的填补。

5、除主屏外,每个显示屏视情分割为16-36个画面,最多为64个画面。

显示屏分割的画面数量保持一致。

6、屏与屏之间尽管内容不同,但尽量做到位置相邻、相近,这样便于监控追踪。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as——图形符号尺寸;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

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

视频监控系统规范与标准(2024版)

视频监控系统规范与标准(2024版)

GB 50348-2004
施工现场勘察 勘察并拟定前端设备安装方案,必要时应作现场模拟
试验。 摄像机:安装位置、监视现场一天的光照度变化和夜
间提供光照度的能力、监视范围、供电情况; 勘察并拟定线缆、管、架(桥)敷设安装方案。 勘察并拟定监控中心位置及设备布置方案。 监控中心面积; 线缆进线、接线方式;
6.3.5 工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9 控制设备安装。
1) 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 固、便于操作维护。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 3.13.11条的规定。
2) 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 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 光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 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
GB 50348-2004
3.11.6 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6 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时应有人
工逐个入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 不得在管道内穿行。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 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7 光缆敷设完毕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 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3) 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 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GB 50348-2004
6.3.6 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的供电设施应符合本规范3.12节的规定。摄像机
GB 50348-2004
3.11.5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下列情况可采用明管配线: ——易受外部损伤; ——在线路路由上,其它管线和障碍物较多,不宜明敷

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

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

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安全标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它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的详细说明。

一、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1.标志内容的规范:安全标志应准确、明确地传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标志内容应简明扼要,用字和图案通用化,易于理解和识别。

2.标志的尺寸与比例:标志的尺寸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标志的内容大小应根据视距、观察环境和标志摆放位置决定,以保证标志能够清晰可见。

3.标志的颜色与对比度:标志的颜色应与背景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并能够在不同亮度环境下清晰可见。

常用的标志颜色有红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白色。

4.标志的反射性能要求:标志应具有良好的反射性能,以保证在夜间或低亮度环境下的可见性。

常用的反射材质有胶片反射材质和反光膜。

5.标志的标准规范: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如GB/T2893《安全警示标志》、GB2894《安全色标准化》等。

二、安全标志的安装要求:1.标志摆放位置的选择:标志应设置在能够引起人们注意的地方,如危险区域、禁止区域、警告区域等。

标志应回避障碍物,不应遮挡或被遮挡。

2.标志的高度和角度:标志应根据视距和观察角度调整高度和角度,以保证标志能够清晰可见。

一般来说,标志底缘距地面的高度应在1.5-2米之间。

3.标志的固定和保护:标志应牢固地固定在墙壁、柱子、栏杆等垂直平面上,并且经抗风、抗震等试验合格。

标志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损坏或脱落应及时予以更换或修复。

4.标志与照明的配合:在夜间或低照度环境下,应设置照明强度适宜的照明设施,以保证标志能够清晰可见。

照明设施应与标志的设置位置相配合,避免产生阴影或光线干扰。

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的落实对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标志的内容、尺寸、颜色和反射材质,并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以确保标志的有效性和可视性。

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编制说明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作为社会公共安全防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城市政府管理水平和治安防控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监控区域的治安动态,及时调度、指挥、处置,达到精确打击、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的目的,有效提高社会治安管理能力。

在治安防控、现场指挥、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等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技术规范编制背景目前,国内外不少城市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设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在国外,以英国伦敦为例,该市有超过25万个摄像头安装在大街小巷、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城市的主要活动场所实时监控,有效地保护了民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伦敦连环爆炸案的迅速侦破,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居功至伟。

在国内,北京、上海、江苏、杭州等地相继建成了比较先进的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尤其江苏公安机关自建社会面监控系统1.3万余个,安装摄像镜头约12万个,实现了对城市治安的不间断监控。

这些系统对加强城市管理和治安防控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我市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明显滞后。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安装并使用摄像头仅2000余个,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加之各社会单位的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自成体系、相互间缺少统一的规划和技术协调,难以形成资源共享,制约了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城市管理和治安防控方面作用的发挥。

同时,由于监控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在指标、安装方法、使用维护等方面的不规范,导致很多涉案的监控录像资料无法进行检验鉴定,不能成为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证据而失去了作用。

1999年,我市在侦破“6.19”持枪抢劫杀人案件过程中,收集了渝中地区各宾馆的监控录像带480盒,仅22盒能直接辨认清楚监控目标的像貌,有35盒经处理后能够辨认,大部分无法达到辨别效果。

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刑警总队技术处视听资料实验室,受理各类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的案件为137件,其中:能够进行检验鉴定作出结论的只有4件,约占3%;能够进行检验工作,但无法作出结论的有62件,占45%;完全失去检验条件,不能发挥作用的有71件,占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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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

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
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
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以下公式确定:
a=25L/1000
式中:
a——标志尺寸,单位为米(m);
L——最大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4.2.2 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表1所示的标志尺寸系列确定标志的尺寸。

表1 标志尺寸系列
单位:米
4.3 标志配色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颜色应选用蓝底白图(见图5)。

其中蓝色应使用GB/T 15608-2006中国国家标准颜色标号2.5PB 4.5/12 (PANTONE: 2935PC; CMYK:C100,M52,Y0,K0)。

注1:PANTONE 色彩是美国标准认证色彩,其将颜色以数字语言的方式进行统一明确地描述。

注2:CMYK 颜色模式是一种印刷模式。

其中四个字母分别指青(Cuan)、洋红(Magenta)、黄(Yellow)、黑(Black),
在印刷中代表四种颜色的油墨。

图5 单图标志配色方案
5.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置要求
5.1 总体要求。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 15566.1的规定,满足规范性、系统性、醒目性、清晰性、协调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且不应影响其它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信息传递及设置。

5.2 位置要求。

5.2.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应设置在视频监控区域的入口和视频监控区域内的醒目位置。

视频监控区域较大的,应根据需要设置多个标志。

5.2.2 建筑物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其相关区域的主要入口处和该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标志。

5.2.3 公共交通设施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上客门附近的显著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且标志的设置应
便于乘客进行识别。

5.2.4 轿厢式电梯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5.3 规格选择。

5.3.1 应根据标志设置的位置、标志设置区域大小及标志所要传递信息的视距要求确定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

5.3.2 应根据确定的最大观察距离,从表1所示的尺寸系列中选择对应的标志尺寸,并按照图5的标志进行等比例放大。

5.4 安装要求。

5.4.1 应根据视频监控区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选择恰当的安装方式:
a)附着式:标志直接固定在建筑物上;
b)柱式:固定在一根或多根支撑杆上;
c)框架式:固定在框架内或支撑杆之间:
d)悬挂式:悬空连接在安装位置上;
e)台式:摆放在台面上。

5.4.2 附着式和框架式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上边缘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宜为1.6m~2.0m。

5.4.3 悬挂式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下边缘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2m。

5.4.4 同一视频监控区域内的相同安装方式的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高度、大小应相同。

6 材料及维护
6.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制作材料应选用环保、安全、耐用、阻燃、防腐蚀、易于维护的材料。

6.2 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使用期间,标志材料应不变形、不褪色。

6.3 对需要夜间识别的视频监控场所,应确保标志有足够的照明。

可通过照明、反光或自发光等方式确保标志清晰可辨。

6.4 应对标志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标志缺失、损坏、材料老化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并应及时清洁标志外表,保持标志外观的整洁。

7 选点原则
7.1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重要十字路口(有红绿灯)应设置两个标志牌,分别设置在十字路口近东南角东向的路面和十字路口近西北角北向的路面上。

7.2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不具备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应设置一个标志牌。

,位置设于十字路口近东南角东向路面。

7.3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其它丁字或三叉路口原则上应设置一个标志牌,优选位置设于路口近东南角东向路面,次选设置在路口近西北角北向路面。

7.4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应根据路口之间距离远近和路段长短,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标志牌设置数量和地点。

7.5 标志牌的设置,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和车辆交通。

8 安装要求
8.1 单独立杆的安装要求。

单独立杆式标志牌为双面单板、竖式图文款式。

按道路垂直方向安装。

标志牌立柱应设置在人行道距路肩500mm 处,离路口1—15米,标志牌的净高为2.2m。

8.2 附墙式的安装要求。

附墙式标志牌为单面单板、横式图文款式。

附墙式标志牌固定于建筑物上。

规格为:350×738mm;
8.3 共杆式的安装要求。

共杆式标志牌为双面双板、竖式图文款式。

按道路垂直方向安装。

共杆式标志牌固定于已有立杆上,共杆上应无其它标志或物体影响监控标志牌的观察效果。

标志牌规格为:840×560mm,采用抱箍方式固定,抱箍部位杆直径应大于200mm。

标志牌的净高为2.2m。

在确定标志牌的安装位置后,用膨胀螺栓固定方式将标志牌抱箍固定在已有杆上。

8.4 悬挂式的安装要求。

悬挂式安装要确保标志牌安装牢固,牌面稳定,抗风性能好。

注释:
在本规范中使用以下缩写表示国家和有关部、委的标准:
GB(GB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JTJ(JT)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标准。

本规范引用的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GBJ124-88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205-83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300-8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T279-2004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GB50220-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JTJ076-9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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