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段纯镇鑫源新村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防
三源治理情况汇报材料

三源治理情况汇报材料近年来,我国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为了更好地了解三源治理情况,我们对城市污水、农村污水和工业污染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以下是我们的汇报材料:一、城市污水治理情况。
城市污水治理一直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之一。
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了80%以上,其中一些大中城市的污水处理率更是超过90%。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得到了有效推进,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但是,一些中小城市和新兴城市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
此外,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和改造也亟待加强,以减少雨水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二、农村污水治理情况。
农村污水治理一直是难点和薄弱环节。
据我们的调查,我国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仍然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直排污水严重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
此外,一些已建立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管理和维护不到位,运行效果不佳。
因此,农村污水治理亟需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三、工业污染治理情况。
工业污染治理一直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我们的调查,我国工业企业普遍加强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污水排放标准得到了有效执行。
但是,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行业仍存在着污水处理不彻底的问题,部分企业对环保法规不够重视,导致污水排放超标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工业污染治理需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推动工业污水治理向着更加规范和高效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三源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推动城市、农村和工业污水治理工作向着更加全面、深入、有效的方向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和环境健康做出更大的努力。
根治固废污染守望绿水青山

根治固废污染守望绿水青山作者:李建富来源:《前进》 2020年第2期李建富山西省灵石县地下矿藏资源丰富,是全省能源基地县之一。
多年来,由于对地下资源的粗放开采和加工造成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灵石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根治固废污染。
近年来重点对全县历史遗留的废弃场地、煤炭开采和洗选企业煤矸石处置及利用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坚决遏制固体废物乱堆乱放,积极鼓励和引导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对土地资源占用和对环境的影响,建立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利用的长效机制。
一、明确目的,辩证施治一是摸清“病灶”。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历史遗留的煤矸石、硫铁矿尾渣堆存量约上亿吨,而且每年产生的煤矸石仍将以600余万吨递增,年综合利用总量约为120余万吨,年综合利用率为20%左右,主要用于发电、制纤维、制砖、生产水泥等,剩下的80%以填埋处置方式为主。
二是找准“症结”。
由于堆场建设于不同时期,普遍存在着建设不规范、乱堆乱放、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管理差、无序化、对服务期满的堆放场缺少有效封场措施等问题。
主要体现在:第一是不达标。
多数年代久远的煤矸石和硫铁矿尾渣废弃渣堆场,当时在场址的地质结构、防洪、防渗层要求等方面考虑不周,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要求,并且缺乏相应的防护措施;已经或接近饱和的堆场,未进行环境及安全科学评估、无法做到规范封场。
第二是不根治。
由于时过境迁,当时的土小企业早已关停,大多数处于主体灭失状态;部分在运行的堆场,虽采取了覆土碾压、植草绿化、筑拦截坝等防治堆场污染的一种或者多种措施,但仍存在着扬尘、防渗、导流等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金办通〔2016〕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办通〔2016〕70号金中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中镇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金中镇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阳县金中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1 —金中镇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精神文件要求,全面整治水体生态环境,结合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为工作准则,按照“统一行动、属地管理、综合整治、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环境综合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和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通过继续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河流沿岸磷矿山开采企业、磷化工企业、沿岸污水、垃圾、道路和河道等的综合治理,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建设完成河流沿岸道路整治、临时堆场清运、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督促企业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设备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组织指导— 2 —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金中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具体成员组成情况如下:组长:陈方勇(镇党委书记)张登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常务副组长:杨晓武(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郝孟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副组长:张登银(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苏怀德(镇党委副书记)姚国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刚(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镇长)成员:孙江海(镇党政办负责人)马玉莺(镇财政所所长)杨龙江(镇纪委副书记)黄华江(镇安监站负责人)赵温杰(镇国土所所长)潘杰(镇综治办负责人)何兴波(镇城管办主任)杨培明(镇村建中心主任)郭佳燕(镇文化中心主任)龙志敏(镇水利站、统计站负责人)罗大鹏(镇农业中心负责人)陈佛荣(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3 —卢欧(镇林业站负责人)罗朝东(镇卫生院院长)蒙朝辉(镇经发办工作人员)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山西省农村环境现状调查

山西省农村环境现状调查农业和农村环境是广大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环境状况满意度显著提高。
但与此同时,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现状却不容乐观。
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农村人居环境污染愈显严重,不仅影响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治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要求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山西省常住农村人口有2050万,占到全省人口总数的55%。
随着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农村投入力度逐渐加大,农村经济实现长足发展,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但是总体来看,农村环境现状仍然不容乐观,“脏、乱、差”依然是农村环境真实写照。
一、山西省农村环境现状为摸清我省农村环境现状,我省在11个市115个县345个典型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调研,每个县(市、区)分别选取位于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区和一般农区的3个典型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固体垃圾排放情况,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畜禽养殖粪便排放和利用情况、工业污染影响情况调查。
1、农村生活污染日益加剧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逐渐改善,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呈上升趋势。
据调查统计,我省每年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约6.58亿t,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40万t,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8.9%,建立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共10126个,尚不足行政村总数的50%。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当前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调查情况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间自然条件影响,不同的县、村之间农村生活污染差异较大。
山区县较平川县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同一县域内的城郊村、工矿企业周边村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较大,一般农区村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较少。
辽宁召开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建设会 本钢集团北营公司投资60多

延伸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为全 面推进美丽乡村乃至美丽辽宁 建 设 发 挥 应 有的作用。 截至目前, 辽宁已有 6 个县 (区)成 立 了 乡 镇 环 保 所 或 分 局 , 10 个 县 区 的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已 就 绪, 今 年 底 前 可 实 现 全 省 20% 以 上 的 县( 区 )建 设 农 村 环 保 所 的 目标。 基层环保所处于农村环保工 作的最前沿, 对推进农村环保工 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会上, 沈北 新区、 昌图县、 大洼县、 建昌县、 大石桥市、 凤 城 市 等 县( 区 )环 保 局长分别做了经验介绍。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4年重点环保工作进展督查的通知-晋环发〔2014〕144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4年重点环保工作进展督查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4年重点环保工作进展督查的通知晋环发〔2014〕144号各市环保局、各相关处室:按照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责任分解以及年初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安排的要求,为推动2014年度重点环保工作进展,确保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市落实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督查内容(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治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等任务。
(二)2014年度减排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包括计划项目的完成情况、“4+2”指标削减情况、存在问题及保证任务完成的推进措施;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2014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和2015年度项目推进情况;201新增减排措施的运行情况及实际减排效果;全省国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正常传输率达标情况。
(三)项目环评推进情况。
重点督查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评等的落实情况;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战略装车点项目环评的落实情况、大西客专配套站点建设项目环评和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山西大同低变质烟煤清洁利用示范项目环评推进情况。
(四)重点督查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内项目的进展情况。
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2014计划完成的10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设进度及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方案实施和规划落实情况。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近期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三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近期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三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2.02•【字号】晋环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近期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三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晋环发〔2016〕15号各市环保局:2015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会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我省忻州市、阳泉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发现部分工业企业环境问题突出、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土小”企业屡禁不绝等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
为此,我厅以晋环函(2015)1117号和晋环函(2015)1118号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忻州市和阳泉市政府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办。
2016年1月,忻州市、阳泉市政府向我厅提交了重点案件查办情况。
为进一步抓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现将原平市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等3件环境违法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如下:一、原平市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环境违法情况:环境违法情况:2015年11月19日,原平市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4台100吨锅炉在未配套建成脱硫脱硝的情况下便投入运行,且3#机组静电除尘器故障,烟囱排放的烟气发黑,烟粉尘浓度高,拖尾严重;产生的除尘灰在转运过程中管理粗放,大量除尘灰粉尘从贮存车间内逸散,二次扬尘污染严重。
查处情况:原平市政府依法对原平市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处以罚款8万元,并要求该公司严格控制高硫低碳煤用作燃料,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务必在12月15日前投入运行,如监测发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则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措施。
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毕并投入运行。
责任追究情况:忻州市政府责令原平市环保局局长王卫东责任追究情况做出深刻检查,并由原平市政府对其约谈;责令原平市环保局主任科员马耀明做出深刻检查,并由原平市政府对其诫勉谈话;给予原平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武效泽行政警告处分。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1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1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10日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5〕59号)及《晋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发〔2016〕8号),实现2018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晋中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修订稿)》(晋水防办发〔2017〕25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一)地表水1.11个国、省考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72.73%,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27.27%。
2.24个市考断面中(包括国、省考11个断面),汾河流域潇河6个考核断面达Ⅲ类,汾河干流及其支流9个断面水质较上年有较大改善;海河流域9个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晋中市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控制单元及考核目标见附件1。
3.各县断面考核目标如下:榆次区(2个):(1)潇河郝村断面折算入境超标断面水质影响后达Ⅲ类水质。
(2)榆次总退西贾断面水质较上年有较大改善,超标污染物超标浓度比上年下降50%,其中COD控制在44mg/l 以下,氨氮控制在5.82mg/l 以下,总磷控制在0.98mg/l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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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段纯镇鑫源新村 2016 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防治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编制日期:2017年7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 总论1.1 项目行业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确定本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4、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污水处理站Ⅲ类”。
1.2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
分级原则见下表。
表1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拟建站址不在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处于泉域一般保护区内,项目距离重点泉域30km,项目周围有段纯镇水源井两处(1#井和2#井),分别分布于段纯镇的西北和东南两个方向,段纯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均是以半径为37米的圆形区域,面积为0.0043km2,不设二级保护区,本项目距离段纯镇集中水源地1#水源井保护范围最近距离为2000m;距离2#水源井保护范围最近距离为3300m。
站址均不在以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1.3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可根据表2确定。
表2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由于本项目为III类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 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为三级评价,调查评价面积应不大于6km2。
结合项目区地下水流向,本项目评价范围确定为厂区向北向南外扩1km,向西外扩0.7 km,向东外扩 1.5km,地下水评价范围为4.4km2。
2评价区地质环境现状调查2.1地形地貌灵石县地处太原盆地与临汾盆地两大断陷盆地之间的隆起带,全县地形起伏较大,高低悬殊。
县境东部的霍山区,地形较高,为县内最高点。
西部属吕梁山,县境边界为中华山,海拔1355m,为西部最高点。
中部为汾河谷地,汾河从桑平峪村流入灵石,海拔740m;在石桥下游流出灵石境外,海拔580m,为晋中市最低点。
纵观全县地形,呈现出东西高,中间低的宽缓槽形地形。
灵石地处构造隆起带,地层出露齐全,地质构造发育,使得全县地貌形态复杂。
主要有分布于县境东部的霍山区的侵蚀构造地貌、霍山以西广大地区为侵蚀堆积地貌、霍山山前一带山间谷地呈堆积地貌以及汾河及其较大支流形成的山间谷地。
2.2地质构造2.2.1区域地层岩性灵石县境内变质岩、沉积岩、岩浆岩三大岩类均有出露。
变质岩为太古界太岳山群及上元古界长城系地层;沉积岩有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和新生界上第三系、第四系地层;岩浆岩在东部的后悔沟、后二沟等地零星可见,主要为太古代侵入的中细粒黑云母角闪花岗岩小型岩株及沿北北西向和北东向侵入的辉绿岩脉。
变质岩、沉积岩地层划分及岩性描述见表1。
表3 区域地层简表灵石县位于山西台背斜的中部,处于吕梁块隆、沁水块拗、晋中新裂陷与临汾—运城新裂陷四个Ⅳ级构造单元接壤部位,区内构造较为发育。
依地质力学观点,主要有四大构造体系(图3-5),由主到次分述如下:1.祁吕弧形褶带东翼:表现形式为NNE—NE向扭性断裂及褶皱构造,褶皱规模大,延伸长,控制着本区的山川水系、地形地貌及矿产资源的分布。
(1)褶皱①霍山复背斜背斜核部位于县境东部的花石岩~石膏山一线,走向近南北,背斜中部隆起并向南北两端缓慢倾伏,核部地层为太古界太岳山群变质岩,向两翼依次出露上元古界长城系、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
东翼岩层倾角12~26°,地层呈连续分布;西翼被霍山断裂切割,与汾河复向斜呈断层相接,出露地层为寒武、奥陶系灰岩,岩层倾角13~27°。
复背斜中南北向、近东西向断层发育,次一级褶皱少见。
②汾河复向斜向斜核部位于介休市义棠镇~本县桑平峪~县城西~夏门一带,西翼接吕梁山复背斜,东翼至霍山断裂,为一宽缓复式向斜,境内长度约35km。
向斜轴走向NE10~25°,核部为灵石背斜,受汾河侵蚀切割作用强烈,出露地层为奥陶系中统上马家沟组,河谷两侧出露最新地层为二叠系上石盒子组,西翼出露最老地层为奥陶系峰峰组,岩层走向NE10~30°,总体倾向南东,变化较频繁,期间发育有多条大致平行的小背斜和小向斜,岩层倾角5~15°;东翼出露最老地层为寒武系徐庄组,岩层走向NE10~25°,倾向西北,倾角6~25°。
(2)断层①灵石断层又称索洲断层。
分布在索洲、两渡一带,该断层在索洲东北隐伏于汾河之下,断层总长16km,走向45°,断面倾向北西,倾角70~80°,为张扭性正断层,断距大于300m。
该断层的存在,使断裂以南汾河沿岸奥陶系中统地层抬起并裸露地表,成为汾河河水主要渗漏段。
②张家庄断裂位于城南汾河东岸东西宽约3km的窄带内,由大体平行的7条NE向正断层组成,以王家庄断层规模最大,断距数十米,倾向西。
2.晋中多字型构造分布于牛角鞍—乔家山一带及石膏山—仁义—南关等地,为该构造体系西南端。
由一系列走向NE—NEE向断裂构造组成,东部山区主要有杏乎圪塔断层、牛角鞍断层、郑家山断层、老爷庙断层等,一般长1~5km,断距多小于10m,截切南北向构造,向西南主要有仁义断层、富家滩断层,分述如下:(1)仁义断层总体走向北东,并呈似“S”形延伸,断层面倾向北西,北西盘下降,断距约300m。
构成北部二叠系下石盒子组与石炭系山西组断层接触关系,为张扭性正断层。
该断层破碎带宽度达50m。
(2)富家滩断层总体走向近东西,总长12km,断面南倾,倾角53°,北盘上升,南盘下降,为正断层,断距约100m。
3.南北向断裂带分布于西许以东,霍山西麓,东西宽约6km,南北长约24km。
以走向NW霍山断裂为主,由石膏山林场逆断层及其派生的数条小型逆断层组成。
石膏山林场逆断层东盘上升,西盘下降,东盘为太古界太岳山群变质岩,西盘为古生界和新生界地层,断距达800~1200m。
4.东西向构造形迹以NE向背向斜形式产于石膏山一带太岳山群地层中,有石膏山向斜、滴水崖背斜、柏杨河背斜及米家岭背斜等。
被南北向断裂截切。
除上述构造体系外,区内还发育一些不明归属的构造形迹。
如南关断层走向北西西(280°),断层面南倾,倾角70~80°,南盘下降,为正断层,致使石炭系山西组与奥陶系峰峰组呈断层接触,断距百余米。
2.3水文地质本区地下水含水层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从下到上依次为奥陶系中统石灰岩岩溶含水层组,石炭系上统太原组石灰岩溶隙及砂岩裂隙含水层组,二叠系下统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组,二叠系下统下石盒子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组,第四系砂砾石孔隙含水层组。
区域隔水层主要为本溪组泥质岩隔水层组,岩性由铝土泥岩、砂质泥岩组成,总厚度平均12.60m,致密、细腻,为区域良好的隔水层。
此外,相间于各灰岩、砂岩含水层之间的厚度不等的泥岩、砂质泥岩,亦可起到层间隔水作用。
1、郭庄泉域(1)概况郭庄泉出露于霍州市南7km处东湾村至郭庄村汾河河谷中,南北分布长度约1.2km,面积约0.5km2。
天然状态下,泉水以泉群或散泉形式出露,大小泉眼共60多个。
泉水年际不稳定系数为1.45,属稳定型泉水。
泉域分布范围包括临汾地区的汾西、霍州、洪洞,晋中地区的灵石、介休,吕梁地区的汾阳、文水、孝义、交口等市(县)。
属汾河复向斜,处于吕梁山大背斜和霍山大背斜之间。
泉水多年平均(1956~1984年)降水量为552.4mm。
(2)泉域范围西部边界:北中段:大体平行于紫荆山断裂带,为地表分水岭边界。
边界走向由北向南自八道年山-交口县土湾垴子(2046.3m)-棋盘山-石口-隰县五鹿山东-泰山梁(1625.8m)。
西南端:以青山峁背斜、山头东地垒以及其南部短轴背斜与龙子祠泉域为界。
边界走向由西北向东南自泰山梁-青山峁(1625.2m)-上山村(1432.7m)-青龙山(1332.6m)-西庄。
北部边界:为汾河向斜翘起端,亦以地表水分水岭为界,西段与柳林泉域相邻。
边界走向由西向东,自土湾垴子-交口县上顶山(2100.7m)-井沟梁(1690.5m)-中阳县上顶山(1793.8m)-离石顶天垴南(1980.6m)-文水拐岭底-汾阳桑枣坡-宋家庄-文水神堂。
东部边界:北段:汾阳市到灵石县马河之间为一北北东向大断裂,东盘新生界地层较西盘下落800~1200m,此断层不仅构成太原盆地与灵石隆起的边界,也成为郭庄泉域的阻水边界。
南端:马河以南为走向南北的霍山断裂,形成泉域阻水边界。
整个边界走向由北向南,自神堂-汾阳杏花村-见喜-孝义司马-大孝堡-介休义棠东-秦树-灵石西许-霍州冯村-李曹东-闫家庄东。
南部边界:以万安断层为阻水边界。
边界走向由西至东自洪洞西庄-康家坡-堤村南-南沟-闫家庄东。
按上述边界圈定的泉域面积为5600km2,其中裸露可溶岩面积为1400km2。
按行政区划分:吕梁地区2991km2,临汾地区1552km2,晋中地区1057km2。
(3)重点保护区范围郭庄泉域岩溶水排泄带是我国北方大水矿床之一,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其中团柏矿、圣佛矿、白龙矿、南下庄矿,存在带压开采突水问题。
因此在划定重点保护区时除考虑泉水集中出露带、现有重点水源地外,为防止矿坑突水,保护岩溶水免遭破坏,也是重要依据。
据此划定的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以汾河河谷为中心,北起什林大桥,南到团柏河口,东部以辛置-邢家泉-三孔窑-朱杨庄-什林镇为界,西部以申村韩家垣-上柏团-滩里-前庄-后柏木沟-许村为界。
保护区范围约l45km2。
其中团柏等四矿面积84.4km2,探明煤炭储量9.16亿吨。
本项目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项目距离重点泉域30km,本区处于郭庄泉域中部。
郭庄泉域北部和西部以吕梁山背斜轴太古界片麻岩为其天然边界,东以汾阳—义棠断层及霍山断裂为界,南界万安断层为阻水边界。
南北长约110km,东西宽约57km,泉域总面积5600km2,属向斜储水构造。
泉域的东部,西部和北部出露的寒武、奥陶系石灰岩直接接受大气降水和河床渗漏补给,地下水由东北及西北向南运动在汾河断层西南段汇合,沿汾河水流方向由北向南运动,受万安断层的阻隔,在霍县东湾村至郭庄村的汾河河谷中出露,泉口标高516-521m,据2001-2003年间实测资料最大流量2.12m3/s。
本区岩溶地下水的补给以降雨直接入渗及河川径流集中渗漏补给为主。
降水入渗主要在向斜两翼大面积碳酸盐岩裸露区,地貌上为中低山,裂隙溶洞及干谷发育,利于入渗。
入渗量占泉水补给量的80%。
河川渗漏以向斜轴部汾河流经地段为主,长年渗漏补给段位于两渡至什林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