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生态园林城市活动方案.doc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18〕26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18〕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16日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建设美丽武汉,打造全国一流园林城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少于5.5平方米/人,全市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92天,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一)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提升园林绿化水平1.凸显城市生态格局。
实施全域增绿提质工程,夯实“一心、两轴、五环、六楔、多廊”的生态框架。
“一心”,即规划建设东湖城市生态绿心,打造世界级城中湖典范。
“两轴”,即推进山水十字轴绿化建设,建设武汉“长江主轴”世界级城市景观生态轴,实施汉江、东西山系生态轴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五环”,即建设内环线、二环线“花环”,巩固提升三环线“一环33珠”生态景观带,建成长146公里四环线生态带,提升内外各100米宽外环线生态林带。
“六楔”,即实施“六楔入城”生态工程,建设府河绿楔、东湖绿楔、武湖绿楔、汤逊湖绿楔、青菱湖绿楔、后官湖绿楔,打造复合型郊野公园群。
生态市创建工作方案

生态市创建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社会的热门话题。
为了打造一个生态宜居的城市,我们制定了生态市创建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整体规划1. 生态保护: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保护植被覆盖率,增加湿地保护区面积,实施生态修复项目。
2. 水质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生物滤池和湿地过渡带,净化城市水体。
3. 大气治理:控制工业排放、机动车污染,推广清洁能源,减少雾霾天气发生。
4. 垃圾分类: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体系,提倡社会大众环保意识,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5. 绿化工程:加大绿化投入,建设更多绿色景观和城市绿地,提升城市环境舒适度。
三、具体措施1. 建立生态示范城市:创建生态城市示范区,推广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生态理念。
2. 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污染源监测与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实时监测、实时公示。
3.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认识和参与度。
4. 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通过设立环境保护基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
5. 推行绿色产业发展:扶持绿色企业和绿色产品,鼓励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减排。
四、成效评估我们将定期对生态市创建工作方案进行评估,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五、总结展望生态市创建工作方案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期待未来的生态市将成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之地。
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3. 植被种植: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的植物进行种植,增加城市的植被覆盖率,改善空 气质量,减少噪音和热岛效应。
4. 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水体保护、垃圾分类处理等 ,确保城市的环境质量达到标准。
5. 生态保护: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保留绿地、湿地等自然景观,维护生态平衡 ,提供生态系统服务。
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园林城市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绿化建设、环境保护等方 面。以下是一个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简要描述:
1. 规划设计:制定园林城市的总体规划,包括城市绿地布局、景观设计、绿化比Biblioteka 等,确 保城市的绿化与建设相协调。
2. 绿地建设:加大对城市绿地的建设力度,包括公园、广场、绿化带等,提供人们休闲娱 乐的场所,增加城市的绿色空间。
这只是一个简要的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步骤需要根据具体城市的情 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6. 宣传教育:加强对园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绿化环境的认识和重视, 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绿化活动。
7. 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园林城市的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 程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8.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志愿者活动,共同建设美丽宜居 的园林城市。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3.08.09•【字号】宛开管[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开管〔2013〕8号)产业集聚区工业园管委会,张衡、百里奚街道办事处,区各部门:《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成员名单2.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督查组成员名单3.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工作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略)南阳高新区管委会2013年8月9日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要求,现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的战略目标,加快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工程带动、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首位度、宜居度、承载力、辐射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思路按照“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大行动、四城联动、五大举措”的总体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一个目标”,即瞄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两个重点”,即突出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两个重点;“三大行动”,即实施绿满家园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和基础保障行动;“四城联动”,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协调联动,同步推进;“五大举措”,即建立高位组织推进机制、科学生态管控机制、多元资金保障机制、目标监控考评机制、社会氛围营造机制。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0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办:为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考核及有关管理工作,我部制订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设部二000年五月十一日附件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展范围全国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三、申报条件园林城市要建立申报制,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方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1、城市人民政府已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计划,并实施3年以上的;2、城市人民政府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认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3、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需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四、申报程序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评选年的五月份前,命名时间为十月份以后。
1、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由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意见。
五、申报材料1、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情况的汇报;2、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3、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概况、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的说明;5、城市园林绿化情况的说明(城市公园建设、绿地建设与养护管理、大环境绿化建设、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情况、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苗圃建设、法制建设和行业管理情况、科研成果、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投融资情况、居住区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开展情况及创建工作的有关资料等)。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方案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方案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功能完善,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走出一条彰显地域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生态园林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体系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体系要求,细化分解为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其他事项等方面具体指标体系,依托已有的良好基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稳步推进、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总量、绿地质量、生态安全显著提升,园林绿地布局更加合理,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环境更加宜居,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注重民生。
坚持生态园林让城市更美好,坚持生态园林城市为人民,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规划引领,建管并重。
遵循城市哲学、城市美学和城市科学原则,布局绿化空间,美化城市环境。
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以〃工匠精神〃精心推进城市规划建设,以〃绣花〃功夫抓好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城市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能。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城景共融、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园林城市布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创绿化城市实施方案

创绿化城市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绿化城市的意义和目标。
绿化城市不仅仅是种植树木和草坪,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包括改善空气质量、净化水源、增加绿地覆盖率、保护野生动植物等。
通过绿化城市,我们可以实现城市生态平衡,提高城市整体生态环境品质。
其次,我们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首先是确定绿化的区域范围,根据城市
规划和环境状况,确定哪些地区需要进行绿化改造。
其次是选择适宜的绿化植物,包括树木、花草等,要考虑植物的适应性、生长周期和生态效益。
然后是合理规划绿化布局,不仅要美化城市环境,还要考虑到交通、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影响。
最后是确定绿化的实施时间表和预算,确保绿化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包括政府、企业、居民等各方的参与。
政府应加大对绿化工程的投入和支持,鼓励企业在城市建设中注重生态环保,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绿化活动,共同营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同时,要加强绿化城市的管理和维护。
建立健全的绿化管理体系,包括植物养护、病虫害防治、绿地清洁等工作,确保绿化成果的长期保持。
鼓励居民参与绿化管理,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共同守护好城市的绿色家园。
最后,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成功的绿化案例。
通过宣传和展示,让更多的城
市可以借鉴和学习,形成一种良好的绿化城市氛围,实现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创绿化城市实施方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
居民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实现城市环境的改善和生态的平衡。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城市更加美丽、宜居,让人们生活在一个清新、舒适的环境中。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_--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_**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产城融合,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新**”工作进程,加速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衡量一个现代城市的发展水平,除了经济、科技、文化指标外,城市森林、园林、绿地面积及其人均占有率,也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市经济建设实现了飞跃发展,科技、文化水平都有了大幅度提高,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城市建设中突出以人为本,打造园林式、生态型的人居环境便成为重中之重、大势所趋。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结合**实际,大力发展园林绿化建设事业,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区面貌日新月异,**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时机已经成熟。
园林城市是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和环境质量生态化的集中体现,是城市建设和绿化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建设园林城市是改善居民生活、生产条件、密切党和群众联系的好事实事,是一项造福于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加快园林城市建设的进程,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通过**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园林职工的辛勤劳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市由于存在土壤条件不均衡,气候干燥、雨量少等不利因素,创建园林城市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切实把创建园林城市作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创城活动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改善人居环境、创建和谐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抓住机遇,争先发展,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总体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力争在2017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雅、功能完备、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省级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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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生态园林城市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实现《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到年将市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x月9日会议的安排部署及《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确定的将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加快推进规划实施步伐,以绿色、生态建设为重点,提高作为主城区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环境等全面持续协调发展,建设宜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政府组织,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统一规划,讲求实效,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充分利用辖区山、塬、河等自然环境,以增绿添彩为重点,扩展绿色空间,完善城市自然生态功能和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到年,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节能减排、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建设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地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人居环境优良的城市建设格局,确保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一举通过验收。
二、创建标准和主要任务(一)创建标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125号),新办法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自检达到Ⅰ级标准,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不少于3年。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他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3月31日。
生态园林城市的评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材料审查、问卷调查、实地考查和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以《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Ⅰ级55项指标为主,增加了19项指标,共有74项指标。
标准分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社会保障八大类。
(二)主要任务1.以规划引领城市发展,配合市上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各项规划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绿地合理增长的保障。
要结合我区山体、塬坡、水系等自然地貌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实际,配合市上高标准修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通过规划手段,指导辖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确保绿地系统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
坚持绿地规划的刚性原则,落实各类建设用地的“绿线”,确保各类建设与绿地建设同步增长。
同时,配合市上做好城市综合交通、水系、历史遗迹保护等规划,建立和完善城市“黄线”、“蓝线”、“紫线”管理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2.以绿色生态突显城市活力,实施城市增绿添彩工程建设通过规划布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添彩美化、均匀布点,不断增加绿量,完善设施,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进一步彰显“两条林带,一片水面,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依山傍水”的生态园林城市主城区特色。
至年底,辖区建成区绿地率保持在35%以上,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平方米以上。
主要做好:(1)城市公园、广场绿地均匀建设。
继续做好南山绿化和清姜公园等坡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完成杨家山坡地公园、南岔河生态公园建设;结合老城区基础设施完善和城市规模扩建,每年建设不少于3处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游园,让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
(2)围绕“一廊两带”做好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
协助做好辖区渭河段综合整治,积极做好塔稍河、清姜河、瓦峪河、石坝河、沙河、茵香河等支流综合整治,重点做好清姜河到川陕路滨河绿地建设。
(3)强化城市道路林荫路和单位庭院普遍绿化建设。
对辖区已有道路绿化查漏补缺,见缝植树;对背街小巷道路普遍栽植行道树。
新建道路按照设计规范留足绿地,同步建设,形成城市林荫道系统,提高园林水平。
巩固提升单位、居住区庭院绿化达标活动成果,按照城市绿地建设指标要求,督促辖区单位绿化荒裸空地,拆墙透绿,所有挡墙、透视围墙都要种植藤本攀援植物,提高绿视率;倡导和鼓励种植市树、市花,每个单位、居住区都要栽植一定数量的白皮松、西府海棠;继续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景观优美,环境宜人的单位小区。
配合市上对年以后建设的居住小区绿化规划实施情况全面验收。
新建区域实行严格的绿线管理和绿化指标控制,规划建绿,综合验收,确保城市规模扩张和绿地同步增长。
(4)加大城郊城乡一体化绿化步伐。
结合“绿色”建设和“千里绿色长廊”生态工程建设,完善宝天高速出入口、310国道出入口、宝晁路、宝汉路、宝光大道至大道连接段及310国道辖区段绿化;做好清姜河西岸直观坡面绿化和辖区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城郊村镇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绿化,推进城市周边农村开展环境优美乡镇、乡村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水平。
(5)全民参与拓展绿色空间。
在社区广泛开展“绿色社区”建设活动,争取每个社区建设一到两处社区公园。
每年三月份的“植树节”,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
建成一批“共青林”、“巾帼林”、“自愿者林”等公益林,开展“我为城市栽棵树”市民绿化活动,积极开展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大力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和室内摆花养草。
(6)增强城市绿地的文化、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紧扣“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石鼓文化”等厚重的文化积淀,做好已有景区、景点和公园绿地的文化保护和展示,重点做好天台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工作,用文化彰显城市魅力。
在植树布绿、普遍绿化的基础上,在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和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出入口,增加市树、市花和乡土开花乔灌木、地被,科学配置乔、灌、草,形成多姿多彩、层次丰富,具有秦岭植物特色的园林景观,建设绿色花园城区。
3.以项目带动城市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积极配合市上大力开展城市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收集、供水管网、城市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确保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发生,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大于85%以上。
(2)提升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
做好道路、市场、停车场、园林绿地、环卫设施等各类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重点改善经二路片区,公园路、火炬路片区等老城区的基础设施。
(3)加大保障性住房等惠民工程建设。
一是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施安居解困工程,每年按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彻底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环境条件。
二是积极实施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包括直管公房在内的非成套危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改造、停产半停产及整体搬迁企业的开发改造,全面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条件。
三是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完成市上下达的“城中村”改造任务,为城市建设增加亮点。
四是积极开展创建“十大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成一批环境一流、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
同时,要以人为本,在城市建设中同步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社会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4)实施城市景观工程。
继续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结合老城区城市街景改造,协助做好架空线路和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侯车亭、路灯、环卫设施、园林小品等“城市家具”(户外环境设施)的规范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功能性照明为基础,适当进行亮化美化工作,扮靓城市。
4.以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做好城市人居环境工作以改善城市水质、空气质量、降低噪音为重点,全面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一是配合做好清姜河等饮用水源地的监管,确保饮水水源和水质安全。
二是配合市上全面完成截污工程,禁止污水直排,尤其对工业污水全面实行处理,使工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保持在100%,市区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
建立职能明确、沟通快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强化监督手段,完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的覆盖面,围绕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等工作流程,达到城市管理全过程无盲区、无盲点的目标,实现城市管理从粗放到精细、事前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行政管理向多元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指标多数依据的是各类国家标准,多数都有资料审查环节,要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设计、规范建设和规范管理,做好日常工作的数据、资料收集和归类,使城市管理逐步向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轨道发展。
除此之外,还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教育工程,对广大市民进行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节约资源等教育活动。
区上每年组织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宣传不少于4次,各镇街、社区要设置创建公益宣传广告,形成全社会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
三、工作步骤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全面完善阶段。
以国家园林城市为起点,根据住建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成立区“创建”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及各相关部门,并安排、落实,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迎接验收阶段。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评要求,在年市政府向国家住建部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完善工作,年接受住建部考核验收。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巩固生态园林城市成果,构筑融山、塬、水、文、城于一体、绿地系统完善、生态功能稳定、人居环境和谐的山水生态园林城区,为全市最终实现“生态园林城市”的发展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主要措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工程,重点要围绕标准,突出改善生态环境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显著效果。
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做到认识统一、领导重视、工作务实、措施到位,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成立以区委书记为顾问,区长为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和区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辖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针对创建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普遍性的问题,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组织辖区单位、居民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承担的创建任务;区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部门创建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组织实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单位、系统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