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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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2002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2002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年,我国出台了《勘察设计取费管理办法》,对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勘察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勘察设计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该办法,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复杂程度、地域环境等因素进行分类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复杂工程的取费标准相对较高,而小型简单工程的取费标准相对较低。

这样的分类确定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保证勘察设计单位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

其次,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应当包括基本费和奖罚费两部分。

基本费是指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工作量确定的固定报酬,而奖罚费则是根据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技术水平、工作效率等因素进行奖励或惩罚。

这种基本费和奖罚费相结合的取费方式,可以激励勘察设计单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能够保证他们的基本收入。

另外,勘察设计取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市场行情和成本变化等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行情和成本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取费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修订,以适应新的情况。

这样才能保证取费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最后,勘察设计取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勘察设计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时,应当依法按照取费标准进行报酬,而业主和建设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只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勘察设计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的良性竞争。

综上所述,2002年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的出台,为我国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这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有利于勘察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能够严格遵守这一标准,共同推动我国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1-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1-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1-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电子版规范 2021-10-28 21:25:56 阅读85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引用二不小心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新版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于2002年1月7日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合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于2002年6月11~12日在北京组织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师资培训研讨会。

通过培训和学习,我们提高了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理解,现就有关内容谈一点认识。

1 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第 1 页共 23 页(1)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采用的政府定价方式既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不能体现优质优价。

勘察设计市场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勘察设计队伍人员众多,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为了扶持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勘察设计单位,促进优胜劣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必须整顿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调整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偏低。

随着工资、成本的上涨以及新增住房、保险费用,1992年版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考虑到勘察设计企业成本、利润、税金和社会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可以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获得较好的市场认可度。

(3)收费标准本身存在重复、双轨等矛盾,收费规则不健全。

国内各地区、各地域市场统一和国际国内市场统一的发展趋势,要求收费标准必须统一。

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的改善,过去人为制定的价格体系已基本上被市场价格体系所取代;从国际情况来看,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趋于统一,因而收费标准必须统一。

(4)收费标准透明度差,非专业人士解读困难。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山东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文件鲁邮电规设[2002]14号关于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通知各专业所:国家计委、建设部以计价格[2002]10号文发布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下简称《收费标准》),并要求自三月一日起施行。

由于该标准为一多行业、综合性收费标准,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特做如下解释和规定。

一、通信工程勘察收费详见《收费标准》P54—P56,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和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收取勘察服务费。

其中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勘察收费计算方法解释如表一(代替《收费标准》中表15.4—1):表一 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勘察收费计算表中增量部分收费单价计算说明:以通信管道项目0.2<L ≤1.0(Km)为例:)km /(320002.00.110003561元增量部分收费单价=--= 其它说明:1、通信工程勘察的坑深均按照地面以下3m 以内计,超过3m 的收费另议;2、通信管道穿越桥、河及铁路的,穿越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1.2;=3200(元/Km) 3560-1000 增量部分收费单价3、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工程利用原有杆路架设光(电)缆的,附加调整系数为0.8。

4、收费基价计算值×附加调整系数×阶段工作量比例即为应收勘察费。

二、工程设计收费通信、建筑工程设计收费见《收费标准》P82: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其中电信工程各阶段设计收费比例为:初步设计60%,施工图设计40%,一阶段设计没有规定,参照通信工程勘察,暂按80%计取。

《收费标准》P62总则中列出了工程设计收费的计算公式,其中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算见表二(代替《收费标准》P88附表一)。

表二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表中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以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确定计费额分档。

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2002)

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2002)

勘察费总则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1.0.7 实物工作量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完整版)[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完整版)[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完整版)[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2002年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统一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加强管理,保障质量,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标准范围包括项目审查费、勘察费、设计费、咨询费、监理费、综合费等。

第二章项目审查费第五条项目审查费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和审核所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项目审查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具体费率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七条申请人应在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缴纳项目审查费。

第三章勘察费第八条勘察费是指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所收取的费用。

第九条勘察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十条勘察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勘察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设计费第十一条设计费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进行的设计工作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二条设计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十三条设计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设计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咨询费第十四条咨询费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进行的咨询工作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五条咨询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十六条咨询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咨询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章监理费第十七条监理费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进行的监理工作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八条监理费的计算基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第十九条监理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2002)

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2002)

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2002)
1. 背景
为了规范勘察设计费的收费标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和公正性,2002年出台
了《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 收费标准
2.1 综合标准
《标准》规定了按照不同勘察设计项目的复杂度、难易程度以及规模大小,确
定了相应的综合标准,以作为勘察设计费的依据。

具体细节如下:
勘察设计项目综合标准
规模较小、难度较小的项目10%-15%
规模中等、难度一般的项目15%-20%
规模较大、难度较大的项目20%-25%
注意,上述表格中的比例值并不是硬性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
一定范围内调整比例值。

2.2 政府定价
根据《标准》,政府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在特定时期或领域对勘
察设计费定价。

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通常会比综合标准要高一些。

2.3 打包收费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且勘察设计项目相对简单的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还可以将多
个项目打包收费,从而进行一定程度的优惠。

3. 取费周期
《标准》还规定了勘察设计费的取费周期。

勘察设计单位通常会在勘察设计工
作开始前收取一部分预收费,然后在工作进展到一定程度时再收取部分工作进度款。

最后,在勘察设计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收取余下的尾款。

4.
勘察设计费是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勘察设计单位与客户之间长
期稳定合作的基础。

在勘察设计费的收费标准上,勘察设计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和公正性,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勘察设计服务。

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依照《勘察设计取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2002年发布了新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以下是该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勘察费用:勘察费用的计算按照工程概算的总造价比例确定,具体比例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勘察费用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办公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

二、设计费用:设计费用的确定主要考虑工程的设计概算、设计工程量等因素,设计费用包括设计人员的薪酬、办公费用、设计软件费用以及其他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三、监理费用:监理费用是监理工作的报酬,一般按照工程造价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监理工作的难易程度而有所调整。

四、其他费用: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如勘察设计资料的复制费用、勘察设计文件的保密费用等,这些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交由相关方支付。

五、结算办法:所有勘察设计费用应当在工程结束后及时结算,结算办法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制定合理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表。

六、违约责任:双方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等赔偿。

七、其他事项: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并共同完成勘察设计任务,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同时,在合同签订前应当仔细核对各项费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经过对2002年新发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的详细解读,相信大家对于勘察设计费用的计算和结算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日后的勘察设计工作中,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保持合作共赢的态度,共同推动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遵守规定,做好勘察设计工作,为我国的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勘察设计工作取费标准
第三章测量取费标准
第四章规费、印刷费、档案管理费等规定
第五章监理、检测单位和编制评审单位取费标准
第六章其他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1. 勘察设计:指对土地、水文地质、环境、交通、市政公用、建筑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详细、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出选址和工程设计的依据,编制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 测量:指在地面或空中对物体和自然界的各种数据进行准确记录和测量。

3. 监理:指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检测:指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工艺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5. 编制评审: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建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文件。

3. 计量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计量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

4. 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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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电子版规范2009-10-28 21:25:56 阅读85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引用二不小心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新版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于2002年1月7日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合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于2002年6月11~12日在北京组织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师资培训研讨会。

通过培训和学习,我们提高了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理解,现就有关内容谈一点认识。

1 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1)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采用的政府定价方式既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不能体现优质优价。

勘察设计市场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勘察设计队伍人员众多,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为了扶持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勘察设计单位,促进优胜劣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必须整顿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调整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偏低。

随着工资、成本的上涨以及新增住房、保险费用,1992年版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考虑到勘察设计企业成本、利润、税金和社会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可以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获得较好的市场认可度。

(3)收费标准本身存在重复、双轨等矛盾,收费规则不健全。

国内各地区、各地域市场统一和国际国内市场统一的发展趋势,要求收费标准必须统一。

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的改善,过去人为制定的价格体系已基本上被市场价格体系所取代;从国际情况来看,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趋于统一,因而收费标准必须统一。

(4)收费标准透明度差,非专业人士解读困难。

2 新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主要区别(1)新标准由“政府定价”改成“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改革了定价机制,加大了市场调节的力度。

主要体现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可以上下浮动40%。

(2)提高了收费标准。

新标准与1992年版标准相比,设计收费平均提高56%,勘察收费平均提高120%。

(3)统一收费方式,取消“实物定额”和“概算百分比”双轨制收费方式。

(4)取消按“部门分类”,实行按“工程性质分类”,合并、简化了收费标准,完善了价格规则,制定了收费管理规定。

3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使用3.1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凡是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项目,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投资,也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勘察设计单位,原则上都应该执行这一收费标准。

但是有两类情况除外:一类是通过国际招标,自愿邀请国外单位勘察设计的;另一类是采用国际标准规范、按照国外设计程序和深度要求进行设计的。

3.2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定价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我国收费标准的定价方式分三种: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政府指导价是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定价以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

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

经营者按照政府制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价格。

新版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就是《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至于浮动幅度,一般项目为±20%,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即“买卖双方协商定价”。

按照定价原则,只要是供过于求的产品或服务都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

而实际上勘察设计收费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只有极少数项目放开。

这是因为勘察设计是一种智力服务,其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难以衡量。

实行政府指导价可以保证勘察设计的水平和质量,贴近市场,保护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的权益,也符合国际惯例。

同时,考虑到我国勘察设计市场和收费的现状,地区差异太大,项目差异也很大,所以放开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而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市场调节浮动幅度则高达40%。

3.3以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为例计算设计收费某一建筑工程项目总概算为17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9600万元,设计费的计算步骤如下:(1)第一步:计算“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对所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计算公式为:J= Y×t1×t2×t3式中:J──基本设计收费;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t1──专业调整系数;t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t3──附加调整系数。

该建筑工程项目专业调整系数t1=1.0,工程复杂程度为复杂(III级),工程复杂调整系数t2=1.15,附加调整系数t3=1.0。

其中:式中: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Y2──Y所在区间上限;Y1──Y所在区间下限;X──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X2──X所在区间上限;X1──X所在区间上限。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可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Y=(304.8-249.6)/(10000-8000)×(9600-8000)+249.6=293.76(万)J=293.76×1.0×1.15×1.0=337.824(万)(2)第二步:计算“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该建筑工程项目有主体设计单位,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依据本收费标准,主体设计协调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5%,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10%,即:主体设计协调费=337.824×5%=16.8912(万);施工图预算编制费=337.824×10%=33.7824(万)。

则:其他设计收费Q=16.8912+33.7824=50.6736(万)。

(3)第三步: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计算公式为:Z=J+Q式中:Z──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J──基本设计收费;Q──其他设计收费。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Z=337.824+50.6736=388.4976(万)(4)第四步:协商确定该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计算公式为:S=Z×(1±浮动幅度值)式中:S──工程设计收费;Z──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S=388.4976×[1 ±(-20%~+25%)](万)3.4需要注意的问题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实施后,如果发包人或勘察设计人不遵守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定,超出政府指导价规定的±20%浮动幅度定价,无论是抬高或降低,经价格主管部门查实后,将依法查处。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1992]价费字375号国家物价局建设部文件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

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

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

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

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

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

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由于行业特点不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范围,由各行业分别作出规定。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

行业有软件编制收费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

除以上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例如单独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翻译、电算等,其收费标准由主管部门或工程设计单位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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