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关于 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理解与适用 (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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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国家赔偿法》3形成性考试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国家赔偿法》3形成性考试答案

【判断题】1、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需要的前提是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而且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

“对”。

√2、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应按刑事赔偿程序要求赔偿。

“错”。

✘3、在国家侵权赔偿案件中,当受害的公民本人由于年幼或其他原因无法有效、适当地行使要求赔偿权利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

“对”✔4、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赔偿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对✔5、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对√6、行政赔偿诉讼举证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制度。

错✘7、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无论其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或过失)如何,国家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8、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错9、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迅速赶往火场,由于车速过快不幸将一行人撞成重伤,受害人有权向消防队提起国家赔偿。

错✘10、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错✘1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12、行政赔偿诉讼举证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制度。

错×13、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对√14、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错✘15、在国家侵权赔偿案件中,当受害的公民本人由于年幼或其他原因无法有效、适当地行使要求赔偿权利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6〕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现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第二条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金额采取罚款措施的;(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措施的;(四)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五)其他违法情形。

第三条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的;(二)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或者依法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不解除的;(三)明显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保全财产为不可分割物且被保全人无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担保债权实现的除外;(四)在给付特定物之诉中,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五)违法保全案外人财产的;(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被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的;(七)对季节性商品或者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的;(八)对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定动产采取保全措施,未依法通知有关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该保全财产的变更登记,造成该保全财产所有权被转移的;(九)违法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十)其他违法情形。

国开电大(山东)国家赔偿法 形考任务答案

国开电大(山东)国家赔偿法 形考任务答案

国开电大(山东)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答案可使用Ctrl+F组合键查找题目答案形考一【单选题】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是()。

选择一项:A.中国B.美国C.英国D.法国答案是:法国试题2【判断题】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活动引起的损害赔偿。

选择一项:对错答案是“对”。

试题3【多选题】下列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因行政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C.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与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共同造成的损害D.因公民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答案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 因公民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因行政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试题4【判断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组织人身权、财产权以外其他合法权益的,不在国家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

选择一项:对错答案是“对”。

试题5【判断题】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国家赔偿案件过程中如何适用法律、法规所作的司法解释是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重要渊源。

选择一项:对错答案是“对”。

试题6【多选题】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主要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大致包括()。

A.行政立法行为B.自由裁量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国家行为答案是:行政立法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国家行为, 自由裁量行为试题7【判断题】国家赔偿是因国家权力违法行使,侵犯并损害了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

选择一项:对错答案是“对”。

试题8【多选题】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

在其要求国家赔偿期间突然死亡。

下面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力说法的是()。

A.转移给他的继承人B.因死亡而自然消失C.转移给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D.转移给他的近亲属答案是: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转移给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试题9【多选题】下面()是行政赔偿的例外。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行为B.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的发生C.国家责任豁免D.因侵权行为本身不符合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不承担责任答案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行为, 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的发生, 国家责任豁免, 因侵权行为本身不符合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不承担责任试题10【多选题】我国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9月7日法释〔2016〕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现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第二条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金额采取罚款措施的;(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措施的;(四)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五)其他违法情形。

第三条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的;(二)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或者依法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不解除的;(三)明显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保全财产为不可分割物且被保全人无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担保债权实现的除外;(四)在给付特定物之诉中,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五)违法保全案外人财产的;(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被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的;(七)对季节性商品或者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的;(八)对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定动产采取保全措施,未依法通知有关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该保全财产的变更登记,造成该保全财产所有权被转移的;(九)违法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十)其他违法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12•【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作者:于厚森、郭修江、杨科雄、牛延佳本文刊载于《中国应用法学》2022年第2期内容提要:《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严格落实《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以解决实践中突出问题为导向,注重规范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规范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进一步明确行政赔偿范围和构成要件、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并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合理确定“直接损失”范围、进一步明确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明确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完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赔偿诉讼原被告主体资格、完善行政赔偿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制度、进一步解决一并及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程序问题、完善公私法赔偿诉讼的衔接问题;强化法院释明义务,规范对损害赔偿的酌定标准,明确行政赔偿案件的裁判方式。

关键词:行政赔偿司法解释重点条文理解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以下简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于202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20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是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以及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一部重要的司法解释。

这部司法解释的发布,将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对政府行为的精准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在起草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7〕10号)的规定为基础,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调研,广泛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法庭等院内外相关部门的意见,还多次邀请行政法学界的专家教授参加调研座谈并听取意见。

行政诉讼中的民事赔偿问题

行政诉讼中的民事赔偿问题

行政诉讼中的民事赔偿问题在行政诉讼中,民事赔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一些行政诉讼中,私人的权益往往会受到行政行为的侵犯,因此,纠正行政不当行为后,如何给予受害人足够的经济赔偿,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

一、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行政诉讼是指主张自己的行政权益或相对行政机关的利益,请求行政机关履行合法职责、纠正违法行为、排除妨碍等行政争议而向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方式。

而民事诉讼则是指主张自己的民事权益,请求法院依法保护,排除妨碍等纠纷的诉讼方式。

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其权益主体、争议解决对象、解决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在行政诉讼中,民事赔偿是行政机关或行政工作人员侵犯民事权益的一种补救方式。

如果受到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经过行政申诉或其他救济措施后,无法解决实际问题时,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二、民事赔偿范围及标准民事赔偿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非财产损失以及返还财产等三个方面。

其中,财产损失指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被告人财产的减少;非财产损失则是指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被告人权利、身体或精神上的感受和名誉等方面的损害;返还财产则是指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已归还当事人,诉讼请求以此为基础的民事赔偿方式。

民事赔偿的标准主要以被侵犯人的损失为基础,包括实际损失和合理费用两方面。

实际损失主要指因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受到的财产、身心及其他方面的损失。

而合理费用则是指因采取合法救济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方面的损失。

三、行政赔偿案例在行政诉讼中,民事赔偿案件广泛存在。

比如,一位市民在照片拍摄中受到了环卫工人的殴打,导致人身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受害人提起了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机关进行民事赔偿。

法院最终经审理判决,赔偿受害人医药费和因其伤残导致的收入损失合计20万元人民币。

又比如,某村庄的土地征收问题引发了群众的不满,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经过调查后,部门发现征收土地的程序有误,于是裁决要求重新征收。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整理)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整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8日施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一)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二)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继续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确认职务行为违法的法律文书不服,未依据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提出申诉并经有权机关作出侵权确认结论,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不予受理。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赔偿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时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是仅就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增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家赔偿法课程期末模拟试题(一)

国家赔偿法课程期末模拟试题(一)

国家赔偿法课程期末模拟试题一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20世纪后,国家赔偿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其发展趋势上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国家赔偿制度由具体到抽象B 国家赔偿制度中出现了立法赔偿C 国家赔偿责任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发展D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逐步扩大2、下列关于法国国家赔偿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以违法责任作为其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B 在判例中确立国家赔偿制度C 以公共负担平等说作为重要的理论基础D对立法所致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施行,最近一次的修订是在()。

A 1994年,2009年B 1994年,2010年C 1995年,2010年D 1995年,2009年4、下列属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的有()。

A 宪法 B民法C 学理解释 D行政诉讼法5、在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

A 对桥梁管理欠缺B 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C 行政裁量不当D 违法征收财产6、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A 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B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 告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日期递交相关证据D 以上均正确7、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突然死亡。

下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因死亡而自然消失B 转移给他的近亲属C 转移给他的继承人D 转移给与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8、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因下列()行为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A 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B 民事、行政审判中的错判C 对无罪的公民误判管制的D 对生效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9、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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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赔偿请求人具备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主体资格; ②赔偿义务机关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且属于本院辖区内 的下一级人民法院; ③有具体的赔偿请求事项和事实根据,且赔偿请求事项属 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赔偿范围; ④有赔偿请求人已申请赔偿,以及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 求的收讫凭证或者邮寄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符合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请求期间。
3、关于执行中的几个问题
• 故意不执行、拖延执行的认定 (1)审查法院是否有职责和义务; (2)审查法院是否有条件和能力; (3)该不作为行为是否为导致财产流失的直 接原因。
• 混合责任问题
(1)析清全案脉络,掌握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2)查清案中所涉之各种违法、过错行为,以及造 成之损害结果; (3)分清各行为应承担之责任及与损害结果之因果 关系; (4)理清相关救济途径和予以国家赔偿的关系 (对确属混合责任造成损害的案件,应探讨赔偿与 其他程序救济的关系问题,以及能否由法院先行 赔偿后追偿的问题)
• 民事判决错误执行回转不能是否赔偿
(1)实践中存在争议; (2)民事判决错误本身是司法豁免情形,与 法定赔偿情形有着本质区别; (3)倾向于通过其他救济途径或司法救助解 决,不通过赔偿来解决。
4、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情形 、
(司法解释第五条: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 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应当比照国家赔偿 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予以赔 偿。) •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 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的。
• 关于对请求时效的审查 •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赔偿请求人认为人民 法院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情形的,应当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 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规定的审 查
2、关于审查案件的思路(义务机关审查 亦可参照)
• 了解、掌握全案事实是办案的基础; • 把握归责原则和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关键(违法 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 害结果、因果关系); • 既要尊重法律法规规定,也要尊重历史; • 既要注重程序正义,也要注重实体正义; • 办案与善后相结合,避免就案办案,力争案结事 了(其他救济途径和赔偿的关系)。
(二)关于范围
1、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
• 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 实施妨害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 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 对同一妨害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 施的; • 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关于赔偿委员会的立案审查
(1)不服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的情况: ①有赔偿义务机关已作出的决定; ②符合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请求期间(收 到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
(2)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逾期未作决定, 赔偿请求人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 作出赔偿决定
(四)关于程序
1、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1)申请和受理环节(收讫凭证) (2)听取意见和协商环节 (3)决定环节
2、赔偿委员会决定程序
(1)申请和受理环节 (2)调查和取证环节(非必经) (3)听取陈述和申辩及质证环节(非必经) (4)赔偿委员会审查决定环节
(五)关于赔偿方式和标准
• 侵犯人身自由权 • 侵犯财产权 • 侵犯生命健康权
民事、 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
主讲人:苏戈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 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 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 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 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 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司 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 释》)
三、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 民事、 赔偿案件的司法适用
1、关于确赔合一
• 赔偿法修改后,确认虽然不再成为一个单 独程序,但不意味着违法不需要认定,对 于行为是否违法、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仍需加以认定; • 应理解为新的赔偿程序中包含了原确认程 序需要解决的内容; • 即决定中既应包含所请求赔偿之行为是否 违法之内容,也应包含该行为是否造成损 害及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内容。
一、民事、行政诉讼中 司法赔偿概况
• 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及其确 认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案件主要事实不清或过于简略
(2)适用法律不当(该确、赔的不予确赔, 2 不该确、赔的予以确赔) (3)理由阐述不当或者普遍欠缺 (4)就案办案现象严重,无法做到案结事 了
• 存在问题及困惑之原因分析
(三)关于免责情形
• 民事诉讼错判不赔偿原则(司法解释第七条第四 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 • 非职务违法行为不赔偿原则(司法解释第七条 • 不替代他人承担过错原则 (司法解释第七条第
第三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第六项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 一项: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第二项因申 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第五项被保全 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 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 的)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 、对判决、 误
• • • • • • • • • • 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 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 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 造成财物毁损、灭失的; 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 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对已经发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 ; 对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不予恢复执行; 没有法律依据将案件执行款物执行给其他当事人或者案外人 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 、
• 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 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 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 的情形除外; • 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 违反法律规定,重复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 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 情形除外; • 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 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实践中有关保全、执行措施存在的问 题较多(违法、瑕疵、程序不当、工作疏 忽等有时确实难以区分) (2)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相对原则 (3 二、民事、行政诉讼中 司法赔偿的理解
(一)关于立案
1、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立案审查
(1)赔偿请求人具备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主体 资格; (2)本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事项和事实根据,且 赔偿请求事项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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