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埠医院 院内陪护人员及探视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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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石埠医院

陪护人员与探视人员管理

1.严格控制留陪护,住院医生对于新入院病人告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原则上1名患者只能留1名陪护人员,并且相对固定,并到护士站办理陪护证明方可留陪(办理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2.陪护人员与探视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病区需对陪护人员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有异常者或有呼吸系统症状者及时上报。

3.陪护人员加强自我观察,在住院期间注意手卫生、佩戴口罩及个人防护,不得在医院其他地方走动和逗留,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并由床位医生做好登记做好防护措施,到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交叉感染,告知患者探视人员尽量不到医院探视,可通过手机问候。若必须探视,每位患者探视人数不超过1人,并在指定时间段探视并尽量缩短探视时间(探视时间为每天07:00—08:00,11:30—12:30,17:00—20:00),不要到医院其他区域走动和逗留,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

5.探视者体温正常后方可探视,进出医院需佩戴口罩。

6.陪伴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不得随意占用空床,调换或两人睡一张床,不在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分类放置。

7.陪伴或探视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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