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警卫人员工作附件
警卫管理制度

警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重要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保护,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警卫人员,包括全职警卫和兼职警卫。
第三条警卫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内部和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安全。
第四条警卫人员应当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听从警卫部门的统一调度,认真履行保卫任务,保持绝对的军纪和职业操守。
第五条警卫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和训练,提高保卫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危急情况下能够果断、稳定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六条警卫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涉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单位内部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领导人员应当重视警卫工作,加强对警卫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健全警卫工作机构,为警卫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警卫工作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单位内外的安全事件和情况变化,保持警务联动,确保安全工作的高效协同。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保卫措施,配备必要的警卫装备和设施,保障警卫人员能够高效地执行保卫任务。
第二章警卫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十条警卫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保卫单位内部和周边地区的安全,对单位内的重要设施、设备、资产和人员进行安全防护。
第十一条警卫人员有权对单位内的来访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出入。
第十二条警卫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威胁单位安全的情况及时回报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十三条警卫人员有权利提出安全防范、交通管理、安全演练等方面的建议,参与相关工作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四条警卫人员有权利参与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的培训、考核、交流及奖惩工作。
第十五条警卫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警卫人员应当保持军纪、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向他人透露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
警卫人员岗位职责模版

警卫人员岗位职责模版一、安全巡逻和监控1. 负责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巡逻,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事故和意外;2. 负责监控区域内的安全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3. 每日定时巡逻,并记录巡逻情况和发生的异常情况;4. 及时报告区域内的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和其他安全问题,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二、门岗管理1. 负责控制出入口人员和车辆的通行权限,核实通行人员和车辆的有效证件;2. 维护门岗的秩序,确保出入口的安全畅通;3. 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记录工作,确认来访事由和接待人员,并向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4. 协助相关部门查验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物品,防止携带非法物品进入或带出。
三、安全巡查和防范1. 定时巡查重点区域,确保区域内的安全;2.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或向相关部门报告;3. 坚守岗位,做好区域内人员和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4. 检查、熟悉、熟习安全设备和紧急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反应并处理。
四、应急处理1.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应对,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员工和区域的安全;2. 做好紧急情况的处理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3.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自己的应急处理能力;4. 在紧急情况下协助人员疏散和引导,确保人员安全。
五、参与培训和学习1.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2. 学习掌握安全管理和保安技能知识,不断提升自身岗位要求的能力;3. 积极关注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标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文明礼仪1. 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导引工作,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3. 注重形象,保持岗位工作时的整洁、干净和规范;4. 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与同事互相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七、其他职责1. 根据上级的安排,完成其他临时性的工作任务;2. 配合公司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协同合作;3. 认真填写工作报告,做好岗位相关的记录和汇报工作;4. 积极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为工作的改进和优化提供有益的建议。
公司警卫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公司警卫人员进出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警卫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确保公司人员与财产的安全。
2. 所有进出公司大门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接受警卫人员的管理与检查。
3. 警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公正客观地执行进出管理工作。
二、人员进出管理1. 公司员工进出:- 员工在进出公司时需佩戴工作证,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 上下班高峰期,警卫人员应加强疏导,确保进出通道畅通无阻。
- 对于携带大件物品或重要设备的人员,需出示相关部门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2. 访客进出:- 访客进入公司前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
- 警卫人员应核对访客预约情况,引导访客前往相应部门。
- 访客离开时需由被访问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3. 车辆进出:- 车辆进入时需停车接受检查,司机需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 载有货物的车辆需出示物资管理部门的放行单。
- 离开公司时,车辆应接受必要的检查,以确保不携带未经许可的物品。
三、安全检查1. 警卫人员应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对于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人员,警卫人员有权进行扣留并报告上级处理。
3. 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时,警卫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报警处理。
四、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警卫人员进行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其职业素养。
2. 对警卫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警卫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管理制度,需经过安全部门同意并记录备案。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警卫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公司警卫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警卫人员。
二、职责与要求1. 警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警卫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警卫人员应熟悉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分布情况,确保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
4. 警卫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急救等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三、工作制度1. 交接班制度(1)警卫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需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交接班时,应检查岗亭、监控设备等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上报。
2. 值班制度(1)值班期间,警卫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入公司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查验,确保公司安全。
(3)夜间值班期间,应加强巡逻,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控。
3. 应急处置制度(1)遇有突发事件,警卫人员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2)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警卫人员应确保自身安全,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3)遇有紧急情况,警卫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四、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警卫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警卫人员的综合素质。
2. 公司应建立健全警卫人员考核制度,对警卫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确保警卫人员履行职责。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警卫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的警卫人员,公司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警卫人员工作附件.doc

警卫人员工作细则附1 警卫人员工作流程2附件2:岗位职责一、权力1.做好公司及厂区安全保卫工作。
2.进行人员车辆、物品的出入检查工作。
3.有权对出入人员身份进行检查。
二、责任1.对安全保卫工作隐患有失防范负责。
2.对出入人员、车辆物品未认检查负责。
3.由于擅离职守给企业走成财物损失负责。
附3警卫人员值勤准则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一)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掇,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表:l·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贡外应格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l·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7·应管制人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人厂手续者,一概不准人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公司警卫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警卫人员。
第三条警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尽职守,确保公司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警卫人员的职责:1. 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巡逻,确保公司设施、设备、物资的安全;2. 监控公司内部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排除;3. 维护公司大门、停车场等出入口的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5. 接受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令,执行各项安全保卫任务。
第五条警卫人员的权限:1. 对进入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2. 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3. 在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必要时可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置;4. 在执行任务时,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配合,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警卫人员的招聘:1. 招聘对象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2.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3. 通过公司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择优录取。
第七条警卫人员的培训:1. 公司对新入职的警卫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等;2. 定期对警卫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3. 警卫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保卫知识竞赛等活动,检验学习成果。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八条警卫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班次、工作时间执行工作任务。
第九条警卫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警卫标志,保持警容严整。
第十条警卫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第十一条警卫人员应定期对监控设备、巡逻车辆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公司对警卫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业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警卫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警卫人员予以处罚。
警卫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警卫值班人员的管理,提高警卫值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警卫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警卫值班人员。
三、警卫值班人员职责1. 警卫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警卫任务的顺利完成。
2. 警卫值班人员应熟悉警卫区域内的地形、地貌、设施等情况,了解周边环境,掌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警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巡逻、检查、报警等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警卫值班人员应维护警卫区域内的秩序,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5. 警卫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为日后工作提供依据。
四、值班安排1. 警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工作时间12小时。
2. 值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工作。
3. 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离开岗位前到达岗位,熟悉值班情况。
4. 值班期间,警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岗,应提前向值班领导请假。
五、值班纪律1. 警卫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饮酒、吸烟、赌博等。
2. 警卫值班人员应保持警容严整,不得穿拖鞋、背心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3. 警卫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不得随意关闭或丢弃通讯设备。
4. 警卫值班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六、考核与奖惩1. 单位将对警卫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值班纪律、工作质量、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警卫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警卫值班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警卫值班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警卫值班人员的行为,提高警卫值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希望全体警卫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为单位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警卫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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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旨在规范公司内警卫管理工作,确保警卫人员履行职责,提供有效且高质量的警卫服务。
二、警卫人员职责1.实施24小时巡逻,确保公司内外的安全和秩序;2.协助公司员工和来访者进出公司门禁;3.监控和记录公司内外的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盗窃、火灾、事故等,及时报告相关部门;4.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处理突发事件;5.定期对公司各个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警卫装备和培训要求1.警卫人员应配备必要的装备,包括警棍、防护服等;2.在岗期间,警卫人员应始终佩戴警钟,以备紧急情况;3.公司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安全防范、急救技能和消防知识等;4.警卫人员需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理和危机处理能力。
四、访客管理1.访客需通过门禁系统登记和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公司;2.访客需在入口处领取访客证,并随身携带;3.警卫人员有权对无访客证的人员进行询问和盘查;4.所有访客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五、值班与交接1.警卫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岗,并准备好必要的工作装备;2.值班时,警卫人员需保持清醒、专注,严禁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值班警卫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详细了解前一班次的重要情况,并将记录交接给后一班次的人员。
六、惩罚与奖励1.警卫人员如有不遵守本制度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2.公司将根据警卫人员的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七、检查和评估1.公司将定期对警卫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2.如发现问题或存在改进的地方,将及时提出建议并制定改进措施;3.公司鼓励警卫人员提供对本制度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如本制度与其他规章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将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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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警卫签认后之放行单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省卫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于迸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贡外应格守本公司壹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l·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且立即方案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厂时,应于守卫空填具从业人员出人证壹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壹联存守卫室,第二、三联由谈员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凭该证经守卫于第壹联签注出厂时间,第壹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翌日上午们时前转送考勤部,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主管处理,第二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室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
附4
出入厂管理制度
壹、出入厂管理规则
□总则
第壹条目的
为维妒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人员、车辆、物品用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人员
(壹)本厂区人员:
l·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助理工程(管理)师之上人助及因公需经常出人厂人员经厂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厂(胸章标明符号)。
2·携带壹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检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壹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和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于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社绝浪费。
(六)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行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八)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且于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且将服勤中所见更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且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于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且于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人厂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壹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壹联存其服务部门,第二、三联出厂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壹联由公出人员携出分(本)厂者,公出人员可凭第二联持经分(本)厂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人厂,第二联暂仔分(本)厂守卫室。公毕返厂公出人员将第二联交由守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注明入厂时间,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转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纪录,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的主管处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壹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卒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且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经副理之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迸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壹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且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员工管理)警卫人员工作附件
警
卫
人
员
工
作
细
则
附1警卫人员工作流程
附件2:
岗位职责
壹、权力
1.做好公司及厂区安全保卫工作。
2.进行人员车Biblioteka 、物品的出入检查工作。3.有权对出入人员身份进行检查。
二、责任
1.对安全保卫工作隐患有失防范负责。
2.对出入人员、车辆物品未认检查负责。
3.由于擅离职守给企业走成财物损失负责。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壹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人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壹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l·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壹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负所乘车辆,壹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符卫应即时纠正。
(壹)出入厂区人员(包括定期契约、聘约及临时人员):
1·出人厂应佩挂胸章,对未依规定佩挂胸章者守卫应予纠正。人厂时如末带胸章,应于守卫室登记借用临时人厂证经守卫核对且将考勤卡留置守卫室后人厂,下班应缴回临时人厂证换取考勤卡始得出厂,守卫应于翌日上午10时前将借用临时人厂证登记单劝汇转人事部门转记借用临时人厂证统计簿对累计借用达三次之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壹次即由人事部门签请警告壹次。
第十壹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之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于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l·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且方案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2·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应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3·本区厂处长级之上人员陪伴宾客叁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略送守卫签注入出厂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
4·参观时间以常日班的上班时间内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来函核准者,及本厂区人员亲友经值日厂处长核准者不住此限。
第五条胸章管理
5·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于续后打卡出厂。
(二)非本厂区人员
如因公需人厂区者,应凭出差中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人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厂区洽办人员陪同人厂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厂证号码、进厂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厂证佩挂入厂,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厂证且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
第四务企业人员
(壹)包商及其雇用人员:
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壹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守卫主管科长核准换发包商入厂凭证,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l·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人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人厂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人厂证"佩挂入厂,但限当日内补办壹切所需手续。
2·接洽业务的厂商、顾客遗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遗失包商入厂证者,守卫人员应请其填具切结书交缴交工本费每枚10元,始得发仍身份证文件。主管部门应公布作废,如有必要,应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觉者,得取消其申请入厂洽公的资格且负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
2·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厂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临时人厂证,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从业人员出人门证"备注栏后始准人厂,待公毕缴同守卫宅后始得出厂。
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填具切结书及工本费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缴回时,壹经发觉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签报处
4·使用他人胸章混出人厂者,壹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和人均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款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二)非本厂区人员:
l·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人厂证"于出厂时应将该证归仍守卫,如有未归仍者由守卫管理部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仍原借临时入厂证。如遗失临时入厂证者应填具切结书及工本费10元,守卫管理部门应即换制临时入厂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厂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仍者,由守卫管理部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予以免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