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诈骗的金额达到多少才能立案

诈骗的金额达到多少才能立案
依照最高院的规定,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应予刑事立案,最高院授权各地省高院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中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立案的数额标准是:
1.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诈骗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诈骗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诈骗罪的量刑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2009年07月20日来源:浏览次数:2702 【字体:↑大↓小】背景色: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发文部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字号】川高法(2002)105号【发布日期】2002.05.14【时效】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四川地方刑事规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提出以下意见: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造成被害人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的。
“后果特别严重”,是指造成被害人多人重伤、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直接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造成被害人重伤、三人以上轻伤的;(2)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3)具有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虚报注册资本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30%以上的;(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后果严重”,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虚报注册资本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报注册资本的;(2)虽未受过处罚,但多次虚报注册资本的;(3)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川高法〔2018〕156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正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川高法〔2018〕156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健全执行工作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本意见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一)罚金、没收财产;(二)责令退赔;(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
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意见所称被执行人,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以及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变更、追加的被执行人。
第三条刑事裁判生效后,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应当调查其权属情况,是否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
对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责令退赔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应当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财产。
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对审判时尚未追缴到案的违法所得,应当判决继续追缴;没有可继续追缴的违法所得或者继续追缴的违法所得不足以弥补被害人损失的,应当责令被告人予以退赔。
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

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在我国,诈骗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
对于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的标准,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数额较大的诈骗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我国刑法规定,涉及公民个人的诈骗数额达到人民币二千元以上,涉及单位的诈骗数额达到人民币二万元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对于打击和惩治诈骗犯罪的决心,同时也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明确的立案标准。
对于涉及数额较小的诈骗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也将依法进行处理,但相对于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处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在处理诈骗犯罪案件时,除了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外,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害人的损失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态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以及如何依法处理。
除了刑事责任外,我国《刑法》还对于诈骗犯罪行为的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诈骗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赔偿因此受到损失的被害人的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犯罪案件的处理,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司法机关也会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共同预防和打击诈骗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总的来说,对于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的标准,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处理。
同时,我国也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共同预防和打击诈骗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四川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四川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四川省内的诈骗案件,公安
机关在立案时需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认定。
下面将从案件构成、证据要求和立案条件等方面,对四川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进行具体说明。
首先,对于诈骗罪的案件构成,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需要认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
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行为。
在认定案件构成时,需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以上要求,是否存在明显的欺骗手段和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对于证据的要求,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需要充分搜集并确保充足的证据支持。
这包括但不限于被害人的证言、涉案物品、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
在立案前,需要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以便在后续的侦查和审理中能够有力地支持起诉。
最后,对于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案件需
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包括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等。
其次,需要确保案件的证据充分、线索清晰,有利于后续的侦查和审理工作。
同时,还需要考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四川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涉及案件构成、证据要求和立案条件等多
个方面。
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诈骗的立案金额是多少钱

一、诈骗的立案金额是多少钱一般金额在三千元及以上,诈骗会立案。
诈骗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金额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诈骗金额为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一般多久结案诈骗案一般七个月到左右时间是可以结案。
诈骗案多久会结案,要看这个诈骗案的事实和证据材料什么时候能够确定,每个案件来说,时间都不是一样的,如果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受理了,公安机关初步审查,认为这个案件符合立案的标准,它就可能立案。
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要看是否在案或者在逃,如果抓捕了犯罪嫌疑人,那么很快公安机关就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走向流程,一般来说侦查阶段需要3个月的时间,如果存在取保候审,当然,这个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同时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两个月左右。
补充侦查的,每发生一次是一个月,最多不能超过两次,审查起诉阶段的,是两个月左右,而审判阶段的是三个月左右。
法律快车提醒,从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后,到本案结束,一般是7个月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当然,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诈骗集团人数特别众多,被害人特别多的情形下,可能会更长。
三、诈骗罪一般的取证期限为多久诈骗罪一般的取证期限为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13.06.27
•【字号】川高法[2013]362号
•【施行日期】2013.08.01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侵犯财产罪
正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
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川高法[2013]362号)(2013年5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9次会议、2013年5月1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批准)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以前我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6月27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
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刑诉综合规定与解释
【发文字号】川高法[2013]36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3.06.27
【实施日期】2013.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3]362号2013年5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9次会议、2013年5月1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
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
1 / 1。
四川保险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
四川保险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
近年来,四川地区发生了多起保险诈骗案件,给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相关部门对于保险诈骗犯罪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态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量刑标准。
根据四川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定罪量刑时,法院将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较大金额的保险诈骗犯罪,量刑将相对较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四川地区对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保险诈骗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金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保险诈骗罪,一般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保险诈骗罪,一般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保险诈骗罪,一般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量刑标准,具体的判决结果还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如果犯罪人具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主动向有关部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法院也会对其量刑予以适当减轻。
保险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降低保险诈骗犯罪的发生率,除了加强法律的惩处力度之外,还需要提高社会对于保险诈骗的认知,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总之,四川地区对于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金额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只有保持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态势,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四川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四川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四川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手段,敲诈勒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敲诈勒索行为,我国有明确的立案标准。
下面将结合四川地区实际情况,对四川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敲诈勒索的行为主体,四川地区的立案标准是非常明确的。
不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只要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且在实际案件中,四川地区对于不同行为主体的敲诈勒索罪也有相应的处罚标准,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其次,四川地区对于敲诈勒索行为的认定标准也非常清晰。
在立案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涉案行为进行认真审查,一般情况下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已经实施等。
只有在这些认定标准下,才能对敲诈勒索案件进行立案。
再次,四川地区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证据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在实际案件中,除了需要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外,还需要有物证、书证等确凿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敲诈勒索行为。
只有在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下,才能对敲诈勒索案件进行立案。
最后,四川地区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也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实际案件中,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那么立案的标准将会更加严格。
因为敲诈勒索行为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总之,四川地区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非常明确的,只有在符合相关标准下,才能对敲诈勒索案件进行立案。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公民和组织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做违法的事情,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由“四万元”上调至“五万元”,意味着“四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这部分本应在“数额巨大”区间量刑的案件将在“数额较大”区间量刑。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由“二十万元”上调至“五十万元”。
从标准上调后诈骗案件的数量变化看,将“数额较大”标准提高到“五千元”不会对诈骗罪的办案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对锦江、武侯、荣县、利州、安岳五个基层法院近三年诈骗案件情况的抽样分析,四川省不满五千元的诈骗案件数约占诈骗案件结案总数的30%。
因此将入罪标准提高到“五千元”后,诈骗罪案件数量实际减少不到17%。
从标准上调后对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看,将“数额较大”标准上调到“五千元”不会对社会治安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四川省近三年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判处非监禁刑(包括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的诈骗案件约占法定可以判处非监禁刑诈骗案件结案数的36%。
通过对上述五个基层法院近三年诈骗案件情况的抽样分析,全省二千元以上不满五千元的诈骗案件数约占“数额较大”区间诈
骗案件结案数的49.2%。
判处非监禁刑的诈骗案件,通常都是诈骗数
额相对较小的案件,可见四川省通常对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诈骗案件判处非监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