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职责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员岗位职责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员岗位职责概述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员是学生事务中心的核心职位之一。
他们负责协助管理和组织学生事务,并致力于创造一个良好的研究和发展环境,以帮助学生实现他们的全面成长。
岗位职责以下是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 协助学生事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协助安排并处理日常工作任务,包括接待学生、解答咨询、处理文件、安排会议等。
2. 组织和协调学生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各类学生活动,如讲座、社团活动、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等,以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和全面发展。
3. 学生指导和支持: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在研究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学业困难、人际关系等。
4. 学生文件管理: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5. 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学校的其他部门合作,如教务处、宿舍管理、卫生保健等,以协调学生事务并提供支持。
6. 协助学校招生工作:协助学校招生工作,包括参与招生宣传活动、面试学生等。
任职要求以下是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员的基本任职要求:1. 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教育管理、心理学或相关专业。
2. 熟悉学生事务管理:了解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实践,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 具备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团队成员和其他部门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人际关系技巧:善于与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具备服务意识和耐心。
5. 强大的解决问题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解决学生在研究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以上是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我们希望拥有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能力的候选人加入我们的团队。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组织、管理和运作,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心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处理学生日常事务,提供咨询和服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条中心的工作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学生,公平公正,高效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办公室、权益维护部、咨询服务部、活动策划部等部门。
第五条中心主任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六条中心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处理内部文件、资料,维护中心形象。
(二)权益维护部:负责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受理学生投诉,调查处理学生纠纷。
(三)咨询服务部:负责为学生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包括学业、就业、心理健康、生活等方面的指导。
(四)活动策划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心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第九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中心工作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二)热情、耐心、细致原则;(三)严谨、高效、务实原则。
第四章运行机制第十一条中心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十三条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需求,解决学生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办法

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办法学生事务中心是大学校园中重要的机构之一,它负责管理和协调学生相关的各项事务。
学生事务中心能够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和活动,使他们能够在校园中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全面的关怀。
下面将从学生事务中心的功能、组织架构、服务内容、运营机制、管理策略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学生事务中心的功能学生事务中心是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机构,其主要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1. 学习辅导:学生事务中心承担协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的任务,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辅导,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2. 生活指导:学生事务中心关注学生的生活需求,提供生活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惑和问题。
3. 组织管理:学生事务中心负责协调和管理学生组织,推动学生参与社团活动,锻炼自身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 就业指导:学生事务中心开展就业指导活动,提供就业信息,组织职业规划和实习培训等,帮助学生顺利就业或继续深造。
二、学生事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学生事务中心通常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多个职能部门组成。
其中,教务处负责学习辅导和课程管理,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组织和活动管理,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就业指导和实习管理。
三、学生事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学生事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涵盖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等各个方面。
具体包括学习辅导、生活指导、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社团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服务。
1. 学习辅导:学生事务中心提供针对不同学科的学习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惑,提高学习效果。
2. 生活指导:学生事务中心关注学生的生活需求,提供生活指导、权益保障等服务,帮助学生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
3. 心理咨询:学生事务中心设有心理咨询中心,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提升心理健康。
4. 就业指导:学生事务中心开展就业指导活动,提供就业信息、职业规划和实习培训等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或继续深造。
学生事务主要工作职责

学生事务主要工作职责学生事务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主要负责处理和协调学生相关的事务。
以下是学生事务主要的工作职责:1. 学生指导和咨询: 提供学生关于研究、生活和职业规划方面的指导和咨询。
这包括提供学术建议、帮助解决研究困难、提供职业规划和就业咨询等服务。
学生指导和咨询: 提供学生关于学习、生活和职业规划方面的指导和咨询。
这包括提供学术建议、帮助解决学习困难、提供职业规划和就业咨询等服务。
2. 学生活动组织: 组织和协调各类学生活动,如学术讲座、文化活动、体育比赛、社会实践等。
确保学生有丰富多样的活动选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社交交流。
学生活动组织: 组织和协调各类学生活动,如学术讲座、文化活动、体育比赛、社会实践等。
确保学生有丰富多样的活动选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社交交流。
3. 学生团体管理: 监督和管理学生团体的运作,如学生会、社团、校园社区组织等。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确保学生团体按照学校规定合法运作,并达到团体目标。
学生团体管理: 监督和管理学生团体的运作,如学生会、社团、校园社区组织等。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确保学生团体按照学校规定合法运作,并达到团体目标。
4. 学生纪律管理: 负责学生纪律管理工作,包括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参与学生纠纷调解、维护校园秩序等。
制定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
学生纪律管理: 负责学生纪律管理工作,包括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参与学生纠纷调解、维护校园秩序等。
制定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
5. 学生权益保障: 关注和保护学生的权益,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救助和支持困难学生、处理学生投诉等。
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学生权益保障: 关注和保护学生的权益,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救助和支持困难学生、处理学生投诉等。
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6. 学生信息管理: 负责学生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学生会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校学生会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一、部门定位及职责: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是由学生会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心。
中心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的发展服务”的理念,以“求是、弘毅、务实、严谨”为原则,以相关学生事务的信息统筹发布与协调管理反馈为职能,以实现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为短期目标,以推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长期目标,以促进学生最大化参与校园民主管理为终极目标。
二、部门口号:我为服务而生,服务因您而诚。
三、部门工作内容:深化服务意识,为全校同学提供多方位多角度的服务平台;通过调研的方式关注同学们所想;统筹发布与协调管理及反馈相关学生事务的信息;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过程中,不断推进我校民主化进程,完善“深化维权”与“落实服务”并重的大学生服务体系。
具体开展的活动有:馆学共建、校园指南针、失物招领服务平台等。
四、部门品牌活动:1. 失物招领服务平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携手校保卫处及学校物业,为同学们打造失物招领服务平台。
失物招领服务平台旨在增加保卫处的失物返还率,减少学生们的损失,充分发挥服务的职能。
2. 校园指南针事务服务中心创办的《校园指南针》是一份供同学了解校内外最新动态的刊物。
内容包括帮助了解校内外活动的信息介绍,解决生活中发生各类问题的生活小贴士,有关学生学习、生活、就业、考试等各方面信息,贴近学生生活的各类调研活动情况汇报等等。
3. 调研中心负责制作相关学生事务服务的调研问卷,发放和回收调研问卷。
整理统计调研问卷的相关数据。
根据调研数据形成书面形式的调研报告,并以海报的形式张贴于食堂门口的公告栏,同时以电子稿形式发布于网络信息平台。
在学代会期间,事服将负责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调研,为提案提供数据支持,提升调研提案的真实性。
此外,对于同学们关心的问题或者校园热点权益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采访,得到详细的第一手资料,予以全面的报道。
加入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这里将会成为你的画布,任你挥洒自我的才能,洋溢自我的青春。
学校学生事务部职责

学校学生事务部职责1.学生管理:学生事务部负责学生的注册、档案管理、学籍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
它还要负责学生的违纪处分和奖励制度的执行,确保学生行为规范。
3.学生发展:学生事务部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它要提供学生发展规划和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实践活动、志愿者工作等,提供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和资源。
4.学生活动:学生事务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种校园活动,如迎新晚会、运动会、文艺演出、讲座等。
它要保证学生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6.健康管理:学生事务部负责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包括体检、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
它要组织开展健康检查、疫情防控和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7.学生评优:学生事务部要评选和表彰优秀学生,包括学术和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文化活动、体育竞技等方面的优秀学生。
它要组织申报各种奖学金、荣誉称号,并对获奖学生进行奖励和激励。
8.学生代表工作:学生事务部要组织和协调学生代表的选举和工作。
它要与学生代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听取学生的声音和建议,代表学生权益,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良好关系。
9.社会实践:学生事务部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社区服务、义工活动、实习实训等。
它要与社会资源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平台,促进学生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
10.学生事务政策制定与宣传:学生事务部要制定学生事务管理政策,并负责对学生事务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它要与其他部门和机构合作,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确保学生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学校学生事务部是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管理和服务学生的重要部门。
它的职责涵盖了学生管理、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活动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我校学生事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我校学生事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1. 简介
学生事务中心是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的机构,致力于提供全方
位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良好的研究、生活和发展
环境。
2. 工作职责
2.1 学生事务管理
- 负责学生事务规划和政策制定,确保校内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的顺利进行。
- 监督学生行为规范,维护学生纪律和秩序。
- 管理学生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相关事务,确保学生资助工
作的公平和透明。
2.2 学生服务与指导
- 提供学生入学咨询和指导服务,协助学生解决入学相关问题。
- 组织学生社团活动和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的兴趣爱好和
综合素质的提高。
-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 协助学生就业和创业,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规划指导。
2.3 学生权益保障
-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处理学生投诉和纠纷事件。
- 提供学生维权指导和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 关注和解决学生生活困难和问题,协调学生宿舍、餐饮等生
活服务。
3. 联络方式
- 地址:(学生事务中心详细地址)
- (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
- 邮箱:(学生事务中心电子邮箱)
我们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将以一流的服务质量和专业的工作态度,竭诚为广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让学生的大学生活更加
精彩和有意义。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
学生事务部岗位职责

学生事务部岗位职责一、岗位概述学生事务部是学校重要的部门之一,负责学生的综合管理和服务。
岗位职责涉及到学生的日常事务处理、活动组织与管理、学生关怀与支持等方面。
二、岗位职责1. 学生事务处理- 处理学生的请假、出勤记录,并及时更新相关档案。
- 协助学生办理各种手续,如选课、换宿、助学金申请等。
- 解答学生的问题和咨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 活动组织与管理- 策划、组织和执行学生活动、社团活动等,提供指导和支持。
- 定期召开学生事务部会议,安排和协调活动的进展和安排。
- 负责活动场地的预约、布置和后勤保障工作。
3. 学生关怀与支持- 监测学生的学业情况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 协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问题或困难,提供帮助和咨询。
- 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适应能力。
4. 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组织学生管理培训课程,提升学生的组织、沟通和领导能力。
- 建立并维护学生组织管理规范,指导学生组织的发展与运营。
-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5. 教务数据统计与分析- 收集、整理和统计学生事务部的各类数据,生成报告和分析报告。
- 根据教务数据分析,提出对学生事务工作的改进方案和建议。
- 负责学生事务部相关工作文件的撰写和归档。
6. 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与教务处、辅导处、宿舍管理部门等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 参与相关会议和项目组,代表学生事务部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规划。
三、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规划和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和理解学生的需求。
-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良好地合作和协作。
-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决策。
-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思考和总结工作经验。
此为学生事务部岗位职责的概述,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会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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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宗旨: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
二、服务承诺:热情服务,及时高效,不推诿,不拖延。
三、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正确佩戴工作牌,按照各单位座位牌摆放处上岗服务。
四、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学生时,应热情、耐心,及时处理学生请求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五、入驻中心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要求安排好工作人员,不能出现漏岗、缺岗;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六、工作时间切勿聊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的事情;不得在大厅内大声喧哗,不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处理私事,不接待私人来访。
七、工作人员应自觉爱护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公物,保持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安静,努力创造一个宁静、温馨、高效的办公场所。
八、工作人员应自觉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空调、排气扇、电脑等电源,厉行节约。
九、大学生事物中心的负责人负责中心事务的总体协调、考勤、接听电话、清洁卫生等。
十、本制度适用入驻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一、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学校的工作部署,坚持育人为本,竭诚服务学生。
二、组织、协调各入驻单位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为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与入驻单位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增进友谊,促进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制定事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窗口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分析研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五、组织各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入驻单位的负责人反馈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工作开展的情况。
七、对各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八、与各二级学院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相关要求和信息,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九、及时发布和学生事务相关的信息,做好学生事务的受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宿州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搭建平等、沟通、和谐的工作平台,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服务,特制订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以方便学生办事为目标,以满足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为目的,急学生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努力解决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实际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体现育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章守纪,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三、求真务实,高效进取,礼貌热情,耐心细致,不推诿、不拖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学生放心满意。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全局观念、服务观念,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
五、严守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遵守工作时间。
六、仪表整洁、庄重、大方得体。
七、提倡普通话,文明用语,保持办公环境清洁、优美,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宿州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部门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为加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与内容形式:采取百分制,每学期考核总评一次。
考核内容:工作纪律、行为规范、服务态度、服务对象评议四个方面。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二、考核内容1、工作纪律(1)窗口工作人员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有事向中心负责人员请假。
(2)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3)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不无故缺席。
2、行为规范(1)严格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工作时间认真的为学生服务。
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吸烟、打瞌睡,扎堆闲聊、大声喧哗等。
(2)着装整洁,配证上岗,举止大方得体,礼貌热情,认真细致的接待办事学生。
3、服务态度(1)对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使用文明用语等。
(2)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辩或争吵,重大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负责人员汇报,并共同协调予以解决。
四、奖惩措施按照进驻单位30%的比例进行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
学期考核为优秀者,授予“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连续两学期考核优秀者,授予“优秀服务工作单位”和“服务先进工作个人”荣誉称号。
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
工作人员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要按有关规定退回派出部门。
其考核结果可作为部门对所派人员表彰、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五、附则1、本办法由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2年4月9日起实行。
宿州学院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评分实施细则重庆医科大学学生事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首问负责制适用于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
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由各职能部门选派,必须保证在工作服务日到岗。
二、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学生咨询或办理业务的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要负责为学生办理或引导他们办理所需服务。
最先接待学生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1.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事务或电话咨询,其要求办理或咨询的事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进驻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主动告知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部门工作人员暂时不在岗,首问责任人应该立即帮助联系相关人员。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进驻中心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礼貌、热情,使用文明用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四、接待和处理学生事务时,应当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要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及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理由;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等;对其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续、材料不齐全,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学生,不能一推了之。
五、首问负责制要求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进驻中心部门的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纳入所在部门工作考核。
六、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罚。
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人员;2.有关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或未在时限内完成的;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4.对服务对象要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5.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的考核管理,根据《武隆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形式与内容形式:采取百分制(附加10分),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内容:对纪律行为规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自律进行综合评议(附加)。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一)劳动纪律(20分,扣完为止,下同)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5分;窗口出现空岗,每次扣3分;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出现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在大厅内吸烟、嬉闹、吃东西、睡觉等现象,每次扣1分。
(二)行为规范(10分)工作人员违反上岗行为规范,出现上岗不佩证,着装不规范,服务用语及行为不文明等现象,每次扣1分;(三)服务态度(20分)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3分;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加扣3分。
(四)服务质量(30分)1、办件应收未收,每次扣5分。
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每超一天扣3分。
3、办件涉及有关部门,不主动协调服务,而要服务对象去办,每件次扣3分。
4、对答复件认定不当,每件次扣2分。
(五)廉洁自律(20分)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一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
违反大厅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每次扣5分。
(六)综合评议(附加10分)由大厅考核小组对各窗口的劳动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件数量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优秀"得10分,"良好"得5分。
二、考核评定与奖惩大厅根据每月窗口考核评定结果,当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为"红旗窗口"。
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应立即进行整顿。
年终大厅根据月度考核等次进行总评,评出当年度"红旗"窗口,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考核组织与实施大厅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管理办公室承担服务窗口考核的具体工作。
月度考核,经考核小组审核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年度考核,经考核小组分月考评,提出考核等次后,由管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确定。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及先进个人评比暂行办法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中心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评比原则评选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评比对象流动红旗窗口评比对象:进驻中心各部门窗口。
先进个人评比对象:进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流动红旗窗口评比标准设基本分100分,具体从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业务管理、信息报道、服务对象评议五个方面进行评比。
考核时在各自基本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或加分。
(一)工作纪律(8分)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中心有关工作纪律制度,得8分。
1.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每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
2.对外服务窗口缺岗或窗口没人代办影响审批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2分。
3.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
4.中心组织的联审会或联合踏勘,窗口工作人员迟到1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5.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吸烟、打瞌睡等,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扎堆闲聊、泡功夫茶,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扣1分;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禁烟区吸烟(吸烟区、室除外)的,每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