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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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职责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督促并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2.负责区域内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包括劳动资源,就业情况,失业登记,收集掌握劳动力供求信息,农民工流动就业情况,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等有关数据资料。

3.动员组织区域内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

4.按规定落实再就业政策,协助办理有关审核审批手续,建立再就业扶持政策工作台账。

5.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指导区域内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分配制度和劳动用工档案管理制度、
6.承担区域内农民工,城镇居民,企业离退休等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事务和服务工作。

7.代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建账,保费收缴,养老金发放。


8.依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的规定,对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用工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综合分析,按诚信等级分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劳动力资源的实名制管理。

二、负责本辖区劳动力就失业状态的信息采集,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三、组织、引导有培训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四、积极开发、收集就业岗位信息,为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并推荐就业。

为网格企业做好招录用备案。

五、受理《就失业登记证》的资格初审和发放,准确掌握失业登记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六个清”。

六、受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的资格初审,全方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实现再就业。

七、负责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的资格初审,定期核查和日常管理服务。

八、为辖区居民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开展就业政策、社保政策的宣传。

九、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机构工作职责包括哪些?

劳动保障机构工作职责包括哪些?

What are you afraid of starting from a low starting point, the big deal is to redouble your effort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劳动保障机构工作职责包括哪些?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维护社区劳动组织的合法权益。

2、指导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3、根据社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区就业。

4、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建立“4050”人员再就业长效援助机制,做好辖区内“4050”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

5、开展失业登记服务。

做为劳动者,要懂得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想到求助于劳动保障机构,由其出面调解。

那么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职责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保障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什么?1、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有关基本标准,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地方性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

2、拟定全市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

3、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制定相关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5、组织实施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审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规划和指导各地区和各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工作。

他们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的人才储备、招聘、培训和评价等工作,确保全国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供需平衡和优化配置。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负责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服务等工作,帮助就业者找到适合的岗位,提升就业能力。

2.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政策和法规,推动和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协调和谐发展。

他们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3.社会保障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管理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他们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帮助企业和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救助和福利待遇。

4.就业服务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就业服务工作,为就业者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就业者找到合适的工作。

他们负责建设和管理国家的就业服务网络,推动就业服务的标准化和信息化。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负责开展就业政策的研究和评估,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统筹和管理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就业服务管理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工作。

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

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

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的日常管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主动为辖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

二、建立完善基础台帐,实施动态管理。

定期入户调查走访,对辖区各类人员情况和各项基础数据变化及时登记变更,做到帐、册详实。

三、就业与再就业管理服务工作1.劳动力供求情况调查。

负责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岗位的调查、收集、建档、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2.就业与失业登记工作。

具体承办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调查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个人基本情况台帐、就业再就业情况台帐和数据库;负责调查、统计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情况。

3.就业工作。

负责收集、开发、公布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安置项目;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4.再就业工作。

《黑龙江省就业失业证》的申领、发放工作;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发放工作;调查、统计辖区内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承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初审认定工作。

5.就业援助。

负责辖区内“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的调查、登记、建档、统计和跟踪服务管理等工作,掌握动态变化情况,承办就业援助具体工作。

6.职业介绍。

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查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等“一站式”服务。

7.职业培训。

组织开展辖区内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学习。

8.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与流动就业工作。

负责开展辖区内农民工职业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工作。

四、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其他社会保险服务工作1.负责接收、管理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建立基本信息库和工作台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1.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人社局负责研究和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包括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关系政策等。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

2.组织和实施就业服务:人社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就业服务工作,包括就业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

其目的是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3.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人社局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工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社会保险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4.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人社局负责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包括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劳资协商和谈判等。

其目的是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5.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人社局负责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包括制定和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开展职业病防治等。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减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6.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人社局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包括制定发展规划、推动创新等。

其目的是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7.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人社局负责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探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点问题,促进经验交流和合作。

其目的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国际影响力。

总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政策法规、组织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统筹发展以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通过这些工作,人社局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进步。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一、劳动就业工作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帐”(即:高校毕业生台帐、下岗职工台帐、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对象台帐、用工单位台帐、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安置台帐、用工信息台帐、职业培训台帐、职业介绍台帐、小额担保贷款台帐)。

办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来、外出人员情况。

3、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4、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并按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每月的用工洽谈会,并及时协助区劳务办做好辖区内社区、各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

5、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小额贷款。

跟踪调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及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再就业情况。

6、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与流动人口管理统计与基本信息工作。

二、社会保障工作1、认真负责地做好城市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审批,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放低保资金。

对低保户进行季度审核,半年一大审,记台帐,分类建档、建卡。

3、负责本辖区内低保人员廉租住房的申请上报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上报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一年一大审。

4、负责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及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上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参保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和作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和作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和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人社部的作用在于促进劳动者权益保护、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完善,以及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开发。

本文将深入探讨人社部的职责和作用,以更好地了解这个关乎全体中国公民的重要组织。

一、职责1. 劳动者权益保护:人社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争议解决方面,人社部提供仲裁和调解服务,确保劳动者能够依法维权。

2. 就业创业服务:人社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就业政策,鼓励创业创新,促进就业和创业机会的平等化。

此外,人社部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3. 社会保险:人社部负责推动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人社部制定相关政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运作,并加强对参保人员权益的保障。

4. 社会救助:人社部负责贫困人口和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

人社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生活、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救助,帮助他们渡过困难,并逐渐实现脱贫。

5.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人社部负责研究和制定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人社部还指导和推动相关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有效性。

二、作用1. 维护劳动者权益:人社部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者,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和监督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 促进就业和创业:人社部通过制定就业政策,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推动就业和创业机会的平等化。

人社部还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对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有效对接。

3. 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人社部的作用在于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确保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

人社部还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参保人员的待遇稳定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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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劳动就业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帐”(即:高校毕业生台帐、下岗职工台帐、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对象台帐、用工单位台帐、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安置台帐、用工信息台帐、职业培训台帐、职业介绍台帐、小额担保贷款台帐)。

办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来、外出人员情况。

3、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4、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并按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每月的用工洽谈会,并及时协助区劳务办做好辖区内社区、各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

5、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小额贷款。

跟踪调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及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再就业情况。

6、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和流动人口管理统计和基本信息工作。

二、社会保障工作
1、认真负责地做好城市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审批,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放低保资金。

对低保户进行季度审核,半年一大审,记台帐,分类建档、建卡。

3、负责本辖区内低保人员廉租住房的申请上报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上报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一年一大审。

4、负责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及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上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参保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

三、残联工作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与宣传。

2、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权利。

3、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的事业。

4、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工作。

5、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开展社会性的娱乐活动及社区康复工作。

6、协助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双拥工作
1、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按时拨付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金。

2、搞好军民共建,军民联谊活动。

五、老龄工作
1、负责宣传有关方针、政策
2、开展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的活动。

3、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送温暖活动。

4、开展娱乐文体活动。

5、给辖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6、给辖区内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六、社会福利工作
1、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的救灾工作,五保户、三缺户的扶贫救助和慰问工作。

2、负责办理收养孤残儿童的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敬老院)。

4、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城市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

5、负责离退休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工资发放工作。

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负责清理城中村改造村的养老保险发放、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其他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
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
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
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发布社区就业信息,帮助他们转变
择业观念。

三、负责在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统计,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台帐,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服务。

四、根据社区发展规划,指导各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结合辖区内实际,开发就业服务岗位,兴办社区就业实体,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增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五、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六、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发放、公示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优惠证政策,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相关服务。

七、负责协助办理失业登记,并为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八、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九、接受上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承办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职责
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场所或服务窗口,向城乡居民和用人单
位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开展劳动就业社
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

承担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2)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4)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5)负责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做好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活动;
(6)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7)负责审核、上报小额担保贷款资料,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9)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调;
(11)协助查处辖区内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2)负责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二、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基本职责
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设立服务窗口,开展上门入户服务,承担的基本职责如下:
(1)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
(2)分类建立城乡就业情况基础台帐,适时更新服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4)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了解掌握、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6)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7)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对象申请,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
(9)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0)负责参保对象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服务;
(11)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2)了解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就业中介服务机构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13)协助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14)负责本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15)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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