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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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全文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全文

Quality is a matter of tutoring, and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minor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文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其中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具体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保护工作,参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保护措施的制定、历史文化街区的认定等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水务、市政管理、园林、旅游、宗教事务和区县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应当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并将其纳入政府投资管理程序执行。

第七条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或者提出建议等方式参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本市支持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并有权对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建议,对破坏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对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一、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分布与特色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为1038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17%。

其中重点保护区用地面积649ha,建设控制区用地面积389ha。

加上已由北京市政府批准的旧城内200多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保护与控制地区总用地面积达2383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38%。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区内。

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街、地安门内大街现已演变为以传统居住形态为主的街区;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是旧城内重要的传统文化街;陟山门街是连接北海、景山的一条具有特色的小街。

这些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旧皇城传统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街区内或街的两侧分布着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存,保留着大量的四合院住宅,成为故宫、中南海、北海、景山的重要“背景”。

另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

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建于元代,是胡同系统保留最为完整的传统居住区;什刹海地区是融水面风光、王府、寺庙与民俗文化于一体的地区;国子监地区是以重要文物和寺庙建筑为中心,以传统四合院为衬托的街区;阜成门内大街一直为重要的交通干道,沿街寺庙众多;东交民巷是1900年以后西方列强的使馆区。

还有4片分布在外城。

大栅栏、鲜鱼口地区是北京著名的传统商业街区。

鲜鱼口街东的草厂三条至九条有北京旧城中密集的南北走向胡同,是传统居住区,东、西琉璃厂是传统商业文化街。

二、保护规划的原则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针对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保护原则。

1、重点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原则(1) 要根据其性质与特点,保护该街区的整体风貌。

(2) 要保护街区的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历史遗存包括文物建筑、传统四合院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

(3) 其建设要采取“微循环式”的改造模式,循序渐进、逐步改善。

北京地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要求

北京地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要求第一节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原则3.1.1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指导思想1.坚持北京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世界著名古都的性质,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2.重点搞好旧城保护,最大限度的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

3.1.2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基本思路1.规划基本思路为:三个层次和一个重点。

2.“三个层次”是:文物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3.“一个重点”是:旧城区。

第二节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要求3.2.1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文物修缮工程除外),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同意。

2.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须征得同级别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

3.因建设工程特别需要而必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或拆除的,应根据文物保护级别,经该级别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4.进行大型工程建设时,建设单位要会同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调查或者勘探工作。

5.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的规划建筑风格与色调应与文物及环境协调。

6.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一类地带:是为保护文物环境及景观而设置的非建设地带。

在这个地带内只能进行绿化和建筑消防车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和设施。

对现有建筑,应创造条件予以拆迁。

一时难以拆迁的房屋,可以维修利用。

当房屋危险必须翻建时,需经市文物局同意,市规划局批准。

翻建时,不得增加建筑面积;不得提高建筑层数(高度);只能建设非永久性房屋;形式、色彩要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类地带:为规划保留平房地带。

对这个地带内凡可以保留的平房建筑,应加强维修,不得改建、添建。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

附件4: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
4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规定的保护建筑
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40片历史文
化保护区
5.2.2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
旧皇城内: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前街,地安门内大街,文津街,五四大街,陟山门街;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什刹海地区,国子监地区,阜城门内大街,东交民巷;有4片分布在外城:大栅栏,东、西琉璃厂,鲜鱼口地区。

5.3.2 旧城内第二批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皇城、北
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

5.3.3 旧城外确定1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海淀区西
郊清代皇家园林、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石景山区模式口、门头沟区三家店、川底下村、延庆县岔道城、榆林堡、密云区古北口老城、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区焦庄户。

二、《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规定的保护建筑。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1年)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1年)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1年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体系第一节保护对象第二节老城、三山五园地区等重点保护区域第三节保护名录第三章保护规划第四章保护措施第五章保护利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共治共享、区域协同的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社会生活的延续性、城市功能的多样性,保持历史文化底蕴,促进优秀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融合,保留人民群众对北京历史文化的记忆和情感。

第四条本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单位实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制。

涉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大事项,应当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统筹安排保护资金,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推进世界遗产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落实保护利用、改善民生等责任。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的巡查,引导动员公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并纳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体系。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导读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爱护,始终是首都城市进展建设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

在一代又一代城市规划师的不懈奋斗与传承中,才实现了爱护对象的扩大、爱护体系的完善、爱护理念的提升。

喜爱北京历史文化的当代城市规划师,有幸生活在名城爱护为主流核心价值的时代,既贴近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也继承丰富的规划思想内涵。

本期专家访谈就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爱护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共享主要思路和探究历程。

▲ 明清北京内城城墙遗址(图|黄钟摄)柯焕章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讨论院原院长,正高级工程师作为规划界前辈,您曾经在1991年主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并提出北京作为世界闻名古都的功能定位。

您能谈谈当时是如何从整体上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爱护的吗?柯焕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爱护必需从整体上入手,尤其要关注对城市格局和历史环境的爱护。

1993年公布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第一次提出了整体爱护的十项原则:一是,爱护和进展传统城市中轴线。

一方面爱护好明、清北京城中轴线的传统风貌,一方面要在南北延长线上体现出21世纪首都新风貌。

二是,留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

三是,爱护与北京城市严格亲密相关的河湖水系,如长河、护城河、六海等。

四是,老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布局。

五是,留意吸取传统民居和城市颜色的特点。

保持皇城内青灰色民居,烘托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群的传统色调。

六是,老城要保持平缓开阔的空间格局。

以故宫、皇城为中心,分层次掌握外围建筑高度。

七是,爱护城市重要景观线。

例如“银锭观山”等传统景观视廊,以及景山、白塔、钟鼓楼、德胜门箭楼、天坛、正阳门等各标志性城市景观节点之间的视线通廊。

八是,爱护街道对景。

通过城市设计,对历史形成的对景景观及其环境加以爱护。

九是,增辟城市广场。

在老城各城门口四周、内环路沿线各重要路口、重要公共建筑地段等建设城市广场,搞好景观设计。

十是,爱护古树名木,增加绿化,发扬古城绿树相映成趣的传统城市特色。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我们的历史与
文化。

因此,对于街区风貌的保护与更新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设计导则,以确保保护与更新的可持续性。

一、保护
1. 保护历史遗迹:保护历史遗迹和传统建筑,对于历史城区的
整体风貌至关重要。

在保护上,要求对于历史建筑进行加固和修缮,
同时要进行保护、修复和改善历史街区的空间、道路和景观。

2. 保护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文化,如手工艺、宗教信仰、节日
活动等,对于历史城区的文化内涵的传承至关重要。

在保护上,要求
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融合,提升历
史城区的凝聚力与文化认同感。

3. 保护城市空间:保护历史城区的城市空间,如路网、广场、
市场等,对于城市形态和气质的传承至关重要。

在保护上,遵循保持
原貌、再现历史、开拓创新的原则,合理保护城市空间的历史、文化
和自然特征,以确保城市风貌的连续性。

二、更新
1. 更新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的更新应考虑其历史价值、建筑结
构和使用功能。

设计方案应在保护原貌的基础上满足建筑现代化需求,并保留历史性、美学性及个性化元素。

2. 更新城市空间:城市空间更新应考虑现代化的需要,如城市
绿化、交通流线等,同时要尊重历史和文化,在更新中提高城市品质。

3. 更新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的更新应当以历史遗迹和传统建筑
为载体,融入时代精神,以适应现代传媒及新兴产业的需要,推广传
统文化,提高文化软实力。

以上是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应结合实际
情况进行执行。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函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函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方案》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文物局
•【公布日期】2023.08.31
•【字号】京文物〔2023〕1197号
•【施行日期】2023.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
案》的函
京文物〔2023〕1197号
各区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首都文博事业迎来最好发展时期。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北京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紧抓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契机,有序推进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依托不同类型文物资源,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以区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自愿申请、自主创建;由市文物局组织评估、核定公布。

申请创建地区应按照《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和北京市文物局有关创建工作要求,填报《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书》。

请各区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本区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
2.北京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书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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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效性:有效]1总则2规划依据3规划指导思想及思路4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5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6旧城整体格局的保护7历史河湖水系的保护8城市中轴线的保护和发展9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10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的保护11旧城棋盘式道路网和街巷胡同格局的保护12旧城建筑高度的控制13城市景观线的保护14城市街道对景的保护15旧城建筑形态与色彩的继承与发扬16古树名木的保护17旧城危改与旧城保护18传统地名的保护19传统文化、商业的保护和发扬20实施保障措施回页首1总则1.0.1为深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特制定本规划。

1.0.2在本次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1.0.3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循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法规、规定。

1.0.4本规划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如有重大调整,必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回页首2规划依据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0.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2.0.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2.0.4《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6月)2.0.5《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994年)2.0.6《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2.0.7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1993年10月)2.0.8《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1999年4月)2.0.9《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9月)2.0.10《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1年3月)回页首3规划指导思想及思路3.1规划指导思想3.1.1坚持北京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世界著名古都的性质。

3.1.2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3.1.3重点搞好旧城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

3.1.4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中得以持续发展。

3.2规划基本思路3.2.1规划基本思路为:三个层次和一个重点。

3.2.2保护的“三个层次”是:文物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一个重点”是:旧城区。

回页首4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4.1文物保护的层次和内容4.1.1北京拥有世界文化遗产5处: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颐和园、天坛;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1处;区、县级文物暂保单位237处;普查登记在册文物2521处;共计3553处。

4.1.2旧城范围内(四至以二环路界定,占地62.5平方公里)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故宫、天坛;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5处;区级文物暂保单位39处;普查在册文物478处;总计800处。

4.1.3规划市区范围内(四至是东以定福庄,南以南苑,西以石景山,北以清河界定,占地1040平方公里)除旧城范围以外,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颐和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区级文物暂保单位181处;普查在册文物310处;总计615处。

4.1.4市域范围内(辖十个远郊区县,总面积达16800平方公里)除规划市区及旧城范围外,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1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27处;区、县级文物暂保单位17处;普查在册文物1733处;总计2138处。

4.2文物保护规划4.2.1在现有5处世界文化遗产(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颐和园、天坛)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申报。

4.2.2继续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00处以上。

各区、县要继续公布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区、县级文物暂保单位。

同时,近期完成第六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部分)的论证及申报工作。

4.2.3继续完成第五批、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逐步完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

4.2.4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与保护,必须将文物单体建筑修缮与环境整治和改善相结合,景点保护与街、区成片保护相结合。

4.2.5必须加强保护重要的近现代建筑。

逐步提出一批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名单,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4.2.6公布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使全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达到50处。

4.2.7必须重视并加强城市考古工作,特别注意对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城市遗址、遗迹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回页首5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5.1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含义5.1.1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5.1.2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危房,允许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改造和更新,并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5.2旧城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5.2.1《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已于2002年2月由市政府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5.2.2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内: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前街,地安门内大街,文津街,五四大街,陟山门街;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什刹海地区,国子监地区,阜成门内大街,东交民巷;有4片分布在外城:大栅栏,东、西琉璃厂,鲜鱼口地区。

5.2.3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占地面积为1038公顷,约占旧城总用地的17%。

其中重点保护区占地面积649公顷,建设控制区占地面积389公顷。

5.2.4《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强调必须以“院落”为基本单位进行保护与更新,危房的改造和更新不得破坏原有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须遵照执行。

5.2.5《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内的建筑保护和更新分为六类进行规划管理:文物类建筑、保护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更新类建筑、整饰类建筑,须遵照执行。

5.2.6《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内的用地性质变更、人口疏解、道路调整、市政设施改善、环境绿化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原则、对策和措施,须遵照执行。

5.3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5.3.1在旧城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基础上确定北京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

其中,在旧城内继续补充历史风貌较完整、历史遗存较集中和对旧城整体保护有较大影响的街区进行保护;在旧城外确定一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或村镇,使其得到有效保护。

5.3.2旧城内第二批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皇城、北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

5.3.3旧城外确定1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海淀区西郊清代皇家园林、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石景山区模式口、门头沟区三家店、川底下村、延庆县岔道城、榆林堡、密云县古北口老城、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区焦庄户。

5.4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特色5.4.1应保护旧城内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特色(1)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北京旧城整体保护的重点区域,内含紫禁城、太庙、社稷坛、北海、中南海及14片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面积约6.8平方公里。

(2)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东城区,南至鼓楼东大街,北至车辇店、净土胡同,东至安定门内大街,西至赵府街,总面积约为46公顷。

该地区与什刹海、南锣鼓巷、国子监等三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相邻,是皇城的重要背景,也是保护旧城整体风貌和沿中轴线对称格局不可缺少的地段。

(3)张自忠路北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东城区,南至张自忠路,北至香饵胡同,东至东四北大街、西至交道口南大街,总面积约为42公顷。

该街区有和敬公主府、段祺瑞执政府旧址、孙中山逝世纪念地等多处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4)张自忠路南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东城区,南至钱粮胡同,北至张自忠路,东至东四北大街,西至美术馆后街,总面积约为42公顷。

该区域处于皇城与东四三条至八条保护区之间,现有胡同格局完整,有马辉堂花园等文物保护单位。

(5)法源寺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宣武区,南至南横西街,北至法源寺后街,东至菜市口南大街,西至教子胡同,总面积约20公顷。

该街区内有法源寺、湖南会馆、绍兴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街区整体风貌保存较好。

5.4.2旧城新增的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占地面积约249公顷,约占旧城总面积的4%。

5.4.3旧城外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1)西郊清代皇家园林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海淀区,包括颐和园、圆明园、香山静宜园、玉泉山静明圆等,即清代的“三山五园”地区,是我国现存皇家园林的精华。

(2)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是国家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发生地,具有重要的历史和革命纪念意义。

(3)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石景山区西北部,金顶山路与京门公路之间,为京西古道。

在模式口大街以北,传统村落的风貌保存较好,并有承恩寺、田义墓、法海寺等文保单位。

(4)三家店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门头沟区永定河北岸,三家店村中现存多处文物,与煤业发展有关的建筑群、会馆等成为此地独特的景观,具有浓厚的京西地方特色。

(5)川底下村历史文化保护区:是门头沟区斋堂镇的一个自然村,房屋依山而建,村中现保存着许多明清时期的四合院民居,其建筑艺术相当精湛,风貌相当完整。

(6)榆林堡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延庆县康庄镇西南,元、明、清时期是京北交通线上的重要驿站之一,其平面呈“凸”字形。

(7)岔道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延庆县八达岭镇,是北京通往西北的重要军事据点和驿站,其紧邻八达岭长城,至今原有城墙、城门尚在。

(8)古北口老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密云县古北口镇的东北部,自古以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现存药王庙戏楼、财神庙、古关址等文物和南北大街,风貌较完整。

(9)遥桥峪城堡、小口城堡历史文化保护区:遥桥峪城堡位于密云县新城子乡东部,建于明万历26年(1599年),此堡呈方形,南面正中一座城门,至今保存完好。

小口城堡位于密云县新城子乡北部,距遥桥峪城堡约4公里,是明代戍边营城,城墙“北圆南方”,保存完好。

(10)焦庄户历史文化保护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属顺义区龙湾屯镇焦庄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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