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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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

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

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一、职能职责及局班子成员任务分工(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

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控制指标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

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参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

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受市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职能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职能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职能环境生态部是负责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政府部门,旨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环境生态部的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与职能,他们在环保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制定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的制定是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首要任务之一。

他们负责研究分析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编制相关政策和法规。

这些政策和法规将对社会各界的环境行为产生约束和引导作用,对环境保护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组织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

他们建立环境监测体系,监测空气质量、水质状况、土壤污染等环境指标,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

同时,他们还进行环境评估,评估不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他们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此外,他们还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动绿色发展。

四、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承担着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任务。

他们监督企业和个人的环保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同时,他们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环境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有效应对。

五、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组织和他国开展合作项目,分享经验、汇集资源,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

他们参与国际环境会议,与外方代表就环境保护议题进行磋商和合作,为我国环保事业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和支持。

六、组织环境保护督察与执法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督察与执法工作。

他们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同时,他们还承担执法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职能十分重要。

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生态环保问 题
协作机制
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 调
跨部门合作项目的管 理
资源共享与信息交流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01
生态环保管理职责
决策层职责
制定生态环保管 理战略和政策
审批生态环保工 作计划和预算
监督生态环保管 理工作的实施和 执行
协调内外部资源, 推动生态环保管 理工作的开展
考核评价目的: 对生态环保管 理工作进行全 面评估,促进 管理水平的提

考核评价内容: 包括组织机构 设置、职责履 行、工作成效
等方面
考核评价方式: 采用自评、互 评、第三方评 估等多种方式
进行
考核评价流程: 制定评价标准、 开展评价、反 馈评价结果、 制定改进措施
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奖励优秀:对表现优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督促改进:对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督促和指导,促使其改进工作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评价结果优化环保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完善政策法规:根据评价结果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管理层职责
制定生态环保管 理政策、规划和 标准
监督生态环保管 理工作的实施情 况
组织开展生态环 保宣传教育活动
协调解决生态环 保管理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
执行层职责
制定和执行生态 环保工作计划
监督生态环保工 作的实施
定期评估生态环 保工作效果
及时处理生态环 保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
监督层职责
制定生态环保 管理政策、法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 及生态城市建设
交通部门:负责交通工具尾气排放监管及 绿色交通建设
人员配置

环保部门工作职责

环保部门工作职责

环保部门工作职责一、环境保护与监管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2.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测和评估,监测大气、水体、土壤、噪音等环境指标,评估环境影响和生态风险。

3.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影响。

二、环境执法和监察1.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执法工作,监督和检查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环境保护行为,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

2.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察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环境法规的执行。

3.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调查,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三、环境规划和管理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等各个环境领域的规划。

2.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和管理,确保工业企业和城市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3.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监督,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要求。

四、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1. 环保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

2. 环保部门负责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 环保部门负责生态修复和恢复工作,修复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五、环境宣传和教育1. 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素养。

2. 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环保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3. 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推动环保理念的传播和落实。

六、国际合作和交流1. 环保部门负责开展国际环保合作和交流,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分享经验和技术。

2. 环保部门负责参与国际环保议题的谈判和协商,维护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权益。

3. 环保部门负责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环境科技合作,推动环保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2024年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2篇)

2024年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2篇)

2024年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____年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了更好地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组织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____年的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如下:1. 生态环保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成立,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生态环保工作,制定生态环保政策和规划,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保工作。

2. 生态环保局:作为主管部门,承担具体的生态环保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实施生态环保相关政策和法规,协助地方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3. 生态环保督查局:负责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生态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生态环保局进行违法行为的查处。

4. 生态保护区管理局:负责管理和保护全市的生态保护区,制定保护区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栖息地恢复工作,加强监测和防控生物入侵。

5. 水污染防治局:负责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组织水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6. 大气污染防治局: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组织大气环境监测和评估,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和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7. 土壤污染防治局:负责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组织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和农田质量改善工作。

8. 废物管理局:负责全市废物管理工作,制定废物管理政策和规定,加强废物的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工作,推动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9. 生态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全市生态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全民参与生态环保行动。

二、职责分工为了保证生态环保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各部门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加强协同配合。

____年的生态环保管理工作职责如下:1. 生态环保局:- 制定并实施生态环保的政策和法规,推动环保法规体系的建立完善。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和控制县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

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四)负责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的管理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的监管。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资的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森林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与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

(六)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管理。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通报全县环境质量。

参与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环境保护科技示范工程,负责全县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岗位职责〔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一、职能职责及局班子成员任务分工(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

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控制指标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

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参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

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受市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环保局工作职责

环保局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辖区内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计划;依照法律、法规或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三)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露天焚烧秸秆、城市扬尘和燃油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实施监督检查。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本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辖区内大家环境纠纷;管理全区环境监理、排污费征收工作。

(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按国家规定审定区管和市上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负责对本局审批的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组织“三同时”审查与验收;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七)监督执行国家和四川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标准;负责组织和管理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区环境质量公报。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法律法规知识。

(九)组织实施全区环境博爱户科技进步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与指导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杭州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估。

2、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3、负责制订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限期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机动车、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5、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负责全市环境标准执行的功能区划管理。

6、统一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负责审批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7、负责全市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负责编制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并监督使用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组织现场监督检查,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群众举报的受理、除尘滤布调查;依法查处全市重大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处理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承办市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8、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全市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9、负责监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

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为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具体如下:一、主管部门1、市环保局:负责市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评价、环境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并领导其他环保行政部门的工作。

2、市水务局:负责市污水处理、水资源保护、供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市园林管理、绿化建设、公共绿地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具体职责1、市环保局的职责:(1)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环境保护规划;(2)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空气、水质、粉尘、噪声等环境指标,并向社会公布环境监测结果;(3)负责管理和审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依法对违法企业实施处罚;(4)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5)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2、市水务局的职责:(1)负责市污水处理工作,建设和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并监督企业有关生产和排放的污水;(2)负责管理、保护和开发水资源;(3)负责市供水管理,保证城市居民的水供应;(4)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水质等环境指标。

3、市园林管理局的职责:(1)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绿化规划和绿化标准;(2)负责公共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3)保护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4)开展植树造林、花卉展览等活动,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5)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保持城市环境整洁。

4、市市政管理局的职责:(1)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和城市道路的清洁、修缮,保持城市环境整洁;(2)负责市排水管网的建设和管护,保证市区排水畅通;(3)负责城市隐患排查和处置,保证城市安全。

三、责任追究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职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2、对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企业、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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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辖区内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指标;监督检查责任单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统筹管理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

(四)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权限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和发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
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开展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区建设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七)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

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八)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
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污染物排放许可(大气、水);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4、拆除、闲置防止污染设施审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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