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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一、总规定
2、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本设计规范所规定的设计要求,并且必须考虑地震、风等灾害作用,充分考虑结构形式、尺寸及材料的性能。
二、结构设计原则
1、结构体系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布局形式,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和构件布置形式,设计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刚度,确保安全、可靠。
2、结构材料使用应根据建筑物结构性质、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确定,选择正确的材料,确保材料性能的充分利用和合理利用。
3、结构形式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及力学性能确定,确保结构质量、安全性、稳定性及节能减排等要求。
4、结构优化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结构材料使用及尺寸,配置良好的构件结构,确保结构力学性能的达标、构件的尺寸合理、重量轻、抗震性能优良、施工简单、成本低。
5、结构节能减排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热工性能和结构热工原理,利用合理的结构构件。
(完整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强条

式中: ——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楼面活荷载分项系数;
——风荷载的分项系数;
——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取1.1;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楼面活荷载效应标准值;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分别为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和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去0.7和0.0;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1.0和0.6或0.7和1.0。
注:对书库、档案库、储藏室、通风机房和电梯机房,本条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7的场合应取为0.9。
式中: ——第i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力;
——水平地震剪力系数,不应小于规程表4.3.12规定的值;对于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尚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
——第j层得重力荷载代表值;
n——结构计算总层数。
表4.3.12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
类别
6度
7度
8度
9度
扭转效应明显或基本周期小于3.5s的结构
3.9.4
B类建筑
抗震等级
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本规程表3.9.4确定。
4.2.2
基本风压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4.3.1
地震作用
各抗震设防类别高层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二级
混凝土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工程1 基本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2 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3 钢筋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5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导则--混凝土工程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导则--混凝土工程一基本规定混凝土结构的性能除受原材料质量的影响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的质量。
混凝土结构的实际质量状况是由原材料质量、施工阶段各种工艺过程的操作质量确定的。
因此,施工中关键工序的质量对混凝土结构影响很大,应严格控制。
在形成混凝土结构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同工序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并不相同。
有些影响比较轻微,而有些工序的影响则是决定性的。
考虑对混凝土结构最终质量状态,特别是结构性能的影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对这些工序的检验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分别作不同要求,而最重要、影响最大的项目,则列为强制性条文。
有关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的强制性条文所涉及的工序均为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力、耐久性或使用状态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内容。
在施工中应重点检验,务必保证质量。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释义】在施工过程中,当现场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
钢筋代换可以是不同规格钢筋之间的代换,也可以是不同品种、不同级别钢筋之间的代换。
一般情况下,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代换以后其受拉承载力设计值不降低。
但是,在抗拉力不变的情况下,应力变化可能引起伸长变形的差异,而规格不同则可能引起裂缝宽度和耐久性的变化。
因此,钢筋代换应经设计方面校核并加以确认,而不能由施工单位自行变更。
规范为此专门规定,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由设计单位决定,并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措施】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必须由设计单位经计算校核,出具书面洽商或设计变更通知书,并按代换以后的设计要求施工和验收。
【检查】检查设计变更文件及钢筋工程验收文件。
【判定】以有无设计变更文件以及设计变更文件和验收文件是否一致作为判定依据。
混凝土工程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

陡坡上的滑模施工,应具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当牵引机具为卷扬机时,卷扬机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地锚;对滑模应设置除牵引钢丝绳以外的防止其自由下滑的保险器具。
8.0.5
每滑升1~3m,应对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形状、位置及标高进行测量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记录表格见附录D)。
9.1.3
在滑模施工中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情况,遇到雷雨、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的滑模应停止施工,采取停滑措施。全部人员撤离后,应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9.2.2
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周围应划出施工危险警戒区,警戒线至建(构)筑物外边线的距离应不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1/10,且不小于10m。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戒标志,施工区出入口应设专人看守。
9.2.3
危险警戒区内的建筑物出入口、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所,应搭设高度不小于2.5m的安全防护棚。
9.2.4
混凝土工程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
序号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条文内容
检查结果
8-0-1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SL32—2014
3.3.4
对首次采用的树种,应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
5.2.3
人员进出滑模的通道应安全可靠。
6.3.3
千斤顶和支承杆的最少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提升力时取6.2.2条中1款、2款、3款之和或1款、2款、6款之和的大值。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方可拆除。
1)悬臂板、梁:跨度l≤2m,75%;跨度l>2m,10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是建筑结构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结构形式,它具有承载力强、耐久性好、施工工艺简单等优点。
为了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以下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要求
二、施工工艺规定
三、材料要求
四、施工组织与管理
五、质量控制要求
六、安全措施
七、验收评定
综上所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包括设计要求、施工工艺规定、材料要求、施工组织与管理、质量控制要求、安全措施和验收评定等方面的内容。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行为予以惩处,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最新汇总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汇总《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 20154.1.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锕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GB/T1499.3、《冷轧带肋钢筋》 GB 13788、《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YB/T 4260、《冷轧扭钢筋》JG 190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冷拨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3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腿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2.1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预应力混凝±用螺纹钢筋》GB/T 20065和《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 161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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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γ0S≤R (3.3.2—1)
R=R(f c,f s,a k,…)/γRd (3.3.2—2)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
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
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
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
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
替γRd;
f c、f 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
规定取值;
a 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
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 材料
4.1 混凝土
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 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 tk应按表4.1.3—2采用。
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 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 t应按表4.1.4—2采用。
4.2 钢筋
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普通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 yk、极限强度标准值f stk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 pyk、极限强度标准值f ptk应按表4.2.2—2采用。
注:极限强度标准值为1960N/mm2的钢绞线作后张预应力配筋时,应有可靠的工程经验。
4.2.3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 y 、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3—1采用;
‘y f 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3—2采用。
py f ’py f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横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 yv 应按表中f y 的数值采用;当用作受剪、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其数值大于360N /mm 2时应取360N /mm 2。
8 构造规定
8.5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8.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ρmin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10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
10.1 一般规定
10.1.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设计状况进行承载力计算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外,尚应对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11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11.1 一般规定
11.1.3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1.3确定。
注:1 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2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
级;
3 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4 表中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5 房屋高度不大于60m的框架-核心筒结构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要求设计时,应按表
中框架-剪力墙结构确定抗震等级。
11.2 材料
11.2.3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11.3 框架梁
11.3.1 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抗震等级x≤0.25h0(11.3.1-1)
二、三级抗震等级x≤0.35h0(11.3.1-2)
式中:x——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h0——截面有效高度。
11.3.6 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11.3.6—1规定的数值;
2 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
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3.6—2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
11.4.12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1;
2 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的规定;
3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2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
4 一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底层柱下端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
11.7 剪力墙及连梁
11.7.14 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
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小于0.2%;
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
注:对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其竖向分布筋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0.15%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