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1、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㈠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及连接件、预应力钢绞线、锚具、砂、水泥、砌筑块材㈡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陶瓷饰面砖(吸水率)砂、花岗岩(室内放射性、室外弯曲强度)、防水材料、防火涂料、结构胶、密封胶、细木工板㈢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材料㈣节能工程建筑材料:保温板、粘结材料、网格布、锚栓、抗裂砂浆、外门窗四性检测、幕墙四性、玻璃㈤____工程建筑材料:给水管材、电线电缆、㈥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____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
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2、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1)、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2)、砼标养试件3)、砼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4)、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5)、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6)、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
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例(4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例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火材料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应当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见证取样的防火材料主要包括:阻燃剂、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按规定应当进行见证取样的材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的防火材料进行取样,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行为。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抽查时,应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有关文书中应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防火材料名称、批次及燃烧性能要求等。
第六条建筑内部装修工程中使用的不同规格型号不同批次的防火材料应分别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第七条取样的样品应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在场监督的状况下,按照《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检测分类表》(见附录2)中规定的样品规格和数量随机抽取,并将样品当场封装,加贴见证取样封条(见附录3)。
第八条取样时应填写《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见附录1),对所取样品的使用部位、样品批次、规格等进行记录,有关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第九条取样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同时提交《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并确保样品的运输安全和包装的完整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共同对样品的代表性和实际现场使用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建设部____《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____通知(建建〔____〕____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____: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二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官方版(三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官方版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杜绝“仅对来样负责”而不对“工程质量负责”的不规范检测报告,根据建设部建监(____)____号《____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建监(____)____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试验室,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职责。
具体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市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所有检测机构,对外试验室和企业内部。
二、见证人资格: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编写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负责对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
并指导各区、具检测分中心开展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见证取样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同时,向质监站递交书面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每单位工程见证人不少于____人。
书面委托书同时递交给该工程检测试验单位,以便于检测单位和质监站检查有关资料时核对。
2、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务必有见证单位见证人在旁见证。
见证人有职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齐将试样送检测试验单位。
3、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在理解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试验委托单(附件二),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
4、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应在试验报告单备注中,注明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姓名。
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和工程受监质监站。
四、罚则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例文(三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例文一、概述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为了确保样品的取样过程公正、准确,并保证取样结果的可靠性和代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取样和送检的操作流程,保证取样和送检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检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环境监测、食品安全等领域。
三、基本原则1. 公正性原则: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应公开、公正,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禁止参与。
2. 准确性原则:取样过程应准确无误,确保取样结果与被取样品的真实状况一致。
3. 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充分代表被取样品的特征和性质,确保取样结果对整体具有代表性。
4. 样品保护原则:对取样过程中的样品应进行妥善保护,防止样品被污染或损坏。
四、见证取样程序1. 安排见证人员:在进行见证取样之前,需明确安排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并且对本次取样的目的、要求和流程有清晰的了解。
2. 制定见证计划:根据取样的需求和要求,制定见证计划,明确取样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方法等。
3. 进行现场见证:见证人员应在取样现场全程见证,对取样的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和监督,并确保取样的过程和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4. 形成见证报告:见证人员应在见证完成后,及时撰写见证报告,记录见证过程中的重要细节和结果,包括取样的具体操作步骤、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见证人员的名称和职务等。
五、取样方法1. 抽样原则:取样时应遵循随机性原则,确保取样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
2. 抽样工具:根据被取样品的性质和要求,选择适当的抽样工具,如钢铁勺、玻璃瓶、无菌容器等。
3. 抽样位置:抽样位置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被取样品的特征和性质,避免过于局部化或片面化。
4. 抽样数量:根据被取样品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合适的抽样数量,确保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稳定性。
5. 抽样记录:对每次抽样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抽样时间、抽样位置、抽样工具、抽样数量等,以便后期对取样过程进行溯源。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集合7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集合7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1篇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采样管理工作,对采样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为保证采样工作安全,提高质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证取样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样品采样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二、工作要求 :1、化验人员采样时,装置人员必须与化验人员共同进行采样操作。
当装置发生异常事件和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化验部门,以免化验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2、采样地点要有安全出入的通道,符合要求的照明、通风条件。
装置区、罐区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平台、贮罐梯子上的冰雪、杂物。
3、装置出口采样点要有明显的标识牌,以便采样人员识别。
4、酸性水、硫磺回收装置采样,重质高温易燃样品及催化剂采样,由装置人员操作采样。
5、用火分析的采样点应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人员负责提出。
6、对于带压管线及容器内的气体样品应说明主要组分名称。
7、非固定地点及非检验计划化验分析采样,由装置人员采样。
8、当泵送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采样。
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静置30分钟后装置、生产部门才能通知进行采样操作。
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分钟。
9、采样时应随时限制流出总量和流速。
采样过程中的废液由装置人员负责处理,采样结束后由装置人员负责采样阀关闭情况的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10、任何采样设施、部件的维护保养、日常巡检工作由装置人员负责。
任何采样设施、部件发生泄漏或冻凝,应由该处操作人员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解决。
三、注意事项:1、化验人员要完全了解样品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并受过使用安全设施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毒设施和防护服等。
2、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及高空采样时,必须执行“双人制”既一人采样、一人监护,并使用防毒用品及防护设施。
3、采样作业前,化验员必须与装置人员取得联系,与装置人员共同进行采样作业。
采样人员要清楚安全通道位置。
4、用来采集样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样品名称或贮罐名称。
采样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和符合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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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景峡第三风电场A区200MW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兰州开元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A区200MW项目监理部2015年03月28日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编制说明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以及为确保新疆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景峡第三风电场A区200MW工程的施工质量,本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及有关规定不符现象,届时,各方另行协商完善。
二、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3;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5、《建筑施工手册》(第二版);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1;7、针对本工程的监理规划;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及程序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和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跟踪送检根据国务院令第297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见证取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施工单位应取数量的30%,跟踪送检的比例不得少于施工单位应取数量的10%;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的砼试块;用于风机基础钢筋;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砌筑砂浆用的水泥、砂子、石子及外加剂等材料;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给水 PPR,镀锌钢管等管材。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兰州开元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该工程的监督、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资质”,并通知施工单位,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2)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制作见证取样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五、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1、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和制作要求(1)检验项目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2)试样标准一组三块,标准试样尺寸 150×150×150mm;(3)取样频率A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D 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4)取样方法A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B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
取样数量应多于试验所需的 1.5 倍,且不少于 20L;C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
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 1/4 处、1/2 处和 3/4 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 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5)试件制作要求A制作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装拆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每 100MM 不超过 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垂直度不超过±0.5?;B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C试件采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和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入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 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为 27 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6)试件养护要求A试件做好用不透水薄膜覆盖并应静置 1~2 天;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 20 ±2℃,湿度为 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简称标养)。
在标养室中,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 10~20mm,并应壁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当无标养室时,混凝土试件也可放于 20±2℃Ca(OH)2 饱和溶液中养护;B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 7)结果判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合格评定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进行,共分为三种方法,即:方差已知的统计方法、方差未知的统计方法、非统计方法。
2 、砌筑砂浆试块的取样和制作要求(1)检验项目抗压强度;(2)试样标准一组六块,标准试样尺寸 70.7×70.7×70.7mm ;(3)取样频率每检验批且不超过 250m?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4)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室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并尽快制作;所取的砂浆拌和物数量,应比试验用量多1~2 倍。
( 5)试件制作要求A 砌筑砂浆制作,将无底的钢模或塑料试模放在预先铺好的吸水性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少于 10%,含水率不大于 2%),试模内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B.放在砖上的湿纸,应为湿的新闻纸(或其他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盖过砖的四边为准。
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粘过水泥或其他胶凝材料的面,不允许再使用;C 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的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捣25 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 6~8MM;D 当砂浆表面出现麻斑状态时(约 15~30 分钟),将高出部份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6)试件养护要求A砂浆试块在制作后应 20±3℃温度环境下停一昼夜(24±2 小时),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二昼夜,然后对试块进行编号拆模,并置于标准养护条件下进行养护;养护期间,试块间间隔不小于 10mm;B水泥砂浆的标准养护条件为温度 20±3℃,相对湿度 90%以上;水泥混合砂浆的标准养护条件温度 20±3℃,相对湿度为 60%~80%;C砂浆试块养护期限为 28 天,然后进行试压;(7)结果判定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和《留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规定,砌筑砂浆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者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 0.75 倍。
注: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小于 3 组。
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3、钢筋原材料及焊接、直螺纹连接件取样要求本工程主要使用钢筋为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主要焊接连接方式为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螺纹连接。
(1) 钢筋原材料A检验项目本工程钢筋原材料的检验项目为拉伸试验(屈服点或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冷弯)试验;B取样频率 a、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b、每批由同一厂家、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组成; c、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号含碳量之量不得大于 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 0.15%; d、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数量不得大于 60T;e、按上表规定凡取 2 个试件的均应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即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f、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 g、试件在切取时,应在任意一端 500MM 后切取;h、试件长度:为方便起见,一般可按拉伸试件长 50~60;弯曲试件长 35~40 CM 进行取样;E结果判定及处理根据钢筋种类和相应的标准,进行钢筋原材料的合格评定;钢筋原材料如有一项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2、焊接连接件本工程将使用的钢筋焊接连接类型主要有: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螺纹连接。
A检验项目本工程钢筋焊接接头验收按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进行:闪光对焊、直螺纹连接的检验项目为拉伸、弯曲试验、电渣压力焊、检验项目为拉伸试验。
B取样频率a、闪光对焊、直螺纹连接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按下列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I、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 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连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 300 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II、直螺纹连接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6 个接头,其中 3 个做拉伸试验,3 个做弯曲试验;b、电渣压力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按下面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 300 个同牌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 300 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 300 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c、试件长度:为方便起见,一般可按拉伸试件长 50~60CM,弯曲试件 35~40CM 进行取样。
D、结果判定及处理a、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直螺纹连接、电渣压力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I、3 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II、至少应有 2 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