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印管理制度
机关文印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机关文印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文印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减少资源浪费,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机关文印管理工作,包括文档的复印、打印、装订、分发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机关文印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民、优质、高效、节约”的原则,依法合规,确保文印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四条机关各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文印管理岗位,定期对文印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机关文印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不得擅自增加文印规格、改变文印内容。
第二章文印设备管理第六条机关部门应当按照实际需要配置适当数量和类型的文印设备,确保文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机关文印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机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文印设备的管理,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定期检查设备状况。
第九条机关部门应当制定文印设备使用规范,保证设备的安全操作,避免资源浪费。
第十条机关部门应当对文印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减少操作失误。
第三章文印材料管理第十一条机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文印材料,防止材料遗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第十二条机关部门应当定期清查文印材料的库存情况,避免库存积压或短缺。
第十三条机关部门应当对文印材料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种类的材料不混淆。
第十四条机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购文印材料,避免过多采购或者采购不足。
第十五条机关部门应当建立文印材料领用管理制度,确保材料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文印流程管理第十六条机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文印流程管理机制,明确文印流程的各个环节。
第十七条机关部门应当确定文印申请、审批、执行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员,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八条机关部门应当规范文印流程操作,确保流程清晰、高效。
第十九条机关部门应当对文印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机关部门应当建立文印流程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文印工作有章可循。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相关规定不符合的,即行废止。
机关文印室管理制度

机关文印室管理制度
公文印室管理制度是一种专门针对公文印室的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公
文印室的高效运作,充分发挥公文印室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公文办理流程,保障公文办理及时有序、规范有效,确保公文正确、安全、快捷的办理。
一、组织机构
公文印室由部门负责领导统一领导和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公文办理
组织机构,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公文印室负责人小组;二是公文印室
办理人员小组。
1、公文印室负责人小组
该小组由公文印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公文印室,定期向
上级领导汇报公文办理情况,对公文办理有重大决策权,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公文印室管理制度,并负责严格执行;
(2)负责协调和督促部门内的公文办理活动;
(3)负责审核公文印制内容及文件格式、版式;
(4)负责监督检查公文办理情况,归档和保管公文文件;
2、公文印室办理人员小组
该小组由公文印室办理人员组成,负责执行公文印室日常管理,协助
负责人办理公文办理相关事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部门规定,及时向公文印室负责人汇报公文办理情况,按
时完成公文办理;。
机关文印室管理制度

03
责任追究
对于因管理不善、工作疏忽或故意违 规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 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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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不定期抽查
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 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 和高效。
奖惩措施与责任追究
01
奖励措施
02
惩罚措施
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文印室工作 人员,可以采取通报表扬、奖励等方 式进行激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 质量。
对于违反文印室管理制度、工作不负 责任或造成损失的行为,视情节轻重 采取批评教育、罚款、停职检查等惩 罚措施。
机关文印室管理制度
2023-11-06
目录
• 管理制度概述 • 印刷设备管理 • 印刷品管理 • 文档管理 • 安全与保密管理 • 监督与考核
01
管理制度概述
目的和意义
确保机关文印室的高效、有序和安全运行员的行为,提高文印服务质量,满足机关 办公需求。
外部监督
接受上级部门和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和整改外部监督 中发现的问题。
投诉受理
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针对文印室管理工作的投诉和建议,改进 管理服务。
考核标准与方法
考核标准
制定考核标准,包括文印室使用规范、文档 保管与保密、设备维护、节能环保等方面, 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定期考核
定期进行考核,采用自评、互评和上级评定等多种 方式,对文印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
印刷品管理
印刷品分类与编号
按照重要性和机密等级对印刷品进行分类,如机密、秘密、内部公开等。
对分类后的印刷品进行编号,以便于追踪和管理。
机关文印管理规定

机关文印管理制度一、机关所有需要打印的文件、材料统一到指定的打印店打印.二、提倡一般的、简单的文件草稿由各科室自行打印,重要的、规范性的正式定稿文件可送打印店打印.三、所有需要打印的文件、资料必须经办公室签字同意后方可打印.四、打印实行严格的登记,经办人在核对好打印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后,登记好承办科室、办理人姓名,打印、复印的文件名称、数量和金额,并当场签字.五、打印费用由办公室每月与文印店结算一次.机关收文办理制度1、收文由办公室的文秘人员统一负责签收,按程序办理.2、文秘人员将公文签收拆封后,应当将公文标题、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收文单位、签收日期等逐项填写清楚,同时还应区分办件和阅件,避免该办的公文漏办.3、需要本机关办理的公文,文秘人员先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要力求准确,对需要几个科室联合承办的公文,应明确主办科室.对紧急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直接签署意见,由文秘人员迅速送承办人办理.4、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办理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办理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5、机关负责人审批过的公文,文秘人员登记后应当及时转有关科室办理.6、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7、承办科室在公文办完后,应将有关结果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办理结果的文字材料原件送办公室存档.8、局领导、科室要及时传阅文件,不能及时传阅的要立即送还办公室,以提高公文运转效率.档案借阅制度1、借阅人利用本单位形成的档案,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专业档案的,需经分管该业务的领导批准.2、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登记”,并在指定阅文室内阅看,需借出的档案必须在一周内归还.3、借阅档案要爱护,不得画线、涂改、圈阅,未经同意不得抄录,需要复制的,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或办公室主任批准.4、借阅档案的同时,应根据需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如实提供利用实效.5、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借出档案的监督、检查和催还工作,随时清查,对超期者督促办理延期手续.6、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归还档案时,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后,注销借阅手续.立卷归档制度1、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均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的文件、资料管理,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的兼职人员要做好文件的登记、承办、催办并及时退交办公室归档,做好平时立卷工作.2、凡是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载体形成的历史记录,均应由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按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进行收集和整理.3、局档案室要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国土资源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平时要注意档案的形成和积累,各专业档案要收集齐全,档案要保存原件,手续要完备各项领导签字、印章要齐全.4、立卷工作由办公室和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严格执行案卷质量标准,凡归档的案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利用.5、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将应归档的专业、专门档案材料收集齐全,随时移交局档案室归档.文书文件材料整理完毕后,于次年6月底以前向局档案室移交归档;当年形成会计档案材料,隔年向局档案室移交;专业档案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整理,随时向档案室移交.6、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国土资源局安全保卫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一、机关院内重要部位由局办公室按照安全保卫部门的规定采取防火、防盗措施.二、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应检查办公室门、窗、电源等设施是否关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凡发现下班离开后未关闭电源的,经查实后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三、办公楼大门下班时由门卫负责上锁,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对非院内人员和非工作时间进入机关院内的人员要严格查问,不得随意放行.四、未经局办公室同意,上班时间严禁废品收购及推销货物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每发现一次扣门卫工资2元.五、机关安全保卫人员由局治保小组负责,要经常对院内重要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国土资源局机关考勤制度为了保证机关正常运行、方便基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制度.一、各科室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二、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三、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串岗,不聊天,不得外出办私事;确实需要,应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四、请病假应持医院或门诊部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假处理,探亲、结婚、产假等须有书面报告,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五、实行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国土所分开签到制度,并做到签到与抽查相结合.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集中学习、召开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擅自不参加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5元.全年迟到5次以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年累计迟到10次以上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无故旷工1次扣30元,全年旷工达3次以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次旷工达3天以上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一年累计3次旷工或一次旷工达一周以上的,按待岗处理.六、考勤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执行.监察室对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上、下班考勤抽查每周不少于6次,其中上班考勤抽查不少于3次,下班考勤抽查不少于3次.签名必须是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的同时扣当事人、代签人30元/人,并通报批评.七、上班考勤抽查以各科室、队、中心签到册为依据.凡在市政府规定上班时间延迟十分钟内未在签到册上签到的一律视为迟到.凡因公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由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在签到册上注明去向,并亲笔签字.八、下班考勤抽查以监察室现场抽查情况为依据.凡抽查不在岗而去向又未在签到册上作记载的记载须由负责人认可的一律视为早退.九、各科室、队、中心必须于每周五下班前将其签到册报局监察室,监察室每周将各科室、队、中心考勤情况在局网站及二楼会议室外张榜公示.十、班子成员考勤由局长负责抽查,监察室考勤由分管机关局长抽查.十一、考勤情况将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局请销假制度为了严明工作纪律,奖勤罚懒,进一步规范全局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机关高效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局机关、二级单位、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离开单位必须请假.二、局长外出应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假,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应向局长请假.三、各单位负责人外出应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将请假情况报局办公室.四、机关干部外出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请假,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交局办公室;二级单位干部外出向所在单位负责人请假,报分管领导批准;乡镇国土所干部外出向所长请假,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由所在单位管理.五、凡属病假、产假、婚假、探亲假、丧假等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报所在单位备案,方可准假.假满后,必须到所在单位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六、请假时应说明外出路线、时间、任务等,返回后应向批准领导销假,简要汇报外出情况,并到所在单位销假.七、违反本制度的,按照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八、请销假制度由局监察室执行.国土资源局机关保密制度为使机关全体工作员增强保密观念,切实重视和做好保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局机关保密工作,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二、国家秘密文件、电报及各种图纸资料,分别由局档案人员管理,借到各科室办理和使用的,使用办理完结后,应及时交档案室,不准长期放在个人手中.三、秘密文件、资料都要存放在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个人不得保存涉密文件.由于工作需要暂时保存的文件,应妥为保管,阅后即退、不积压、不外传、不能让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阅看.涉密文件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向规定以处的人员泄密.四、不准随意将涉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带回家中,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但不准给家人阅读和谈论国家机密.五、不准随意翻印涉密文件.凡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上级机关公文有关材料,一律不得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翻印秘密文件时,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翻印时,应注明翻印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用后交回局档案室.六、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登记和借阅制度.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要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七、参加各类会议带回的涉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局档案室登记,不得擅自留存.八、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严格划分密级.不能在开放的计算机网络传输或贮存秘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计算机加工的秘密信息,要存入专用软盘,指定专人保管.九、严禁通过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网络传输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信息.十、局机关各科室清理文件、材料时,特别是机构调整、搬迁过程中,对涉密文件和有关重要材料不得擅自处理,应交局档案室统一保管,按有关规定统一销毁.十一、销毁涉密文件、材料,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发现有关秘密已经泄密或可能泄密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丢失涉密文件或泄密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局级公章的使用管理,严格审批制度,明确使用程序,特制定本规定.1、局级公章使用权在局领导.凡涉及全局工作或涉及人、财、物重大问题需使用局级公章的,必须由局长签批;一般的业务性工作需使用局级公章的,可由局分管领导签批,未经局领导签批,一律不准使用局级公章.2、局级行政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局党总支公章由人事科专人负责保管,并根据局领导的批示代行使用权.3、局级公章的使用必须逐一登记,并分别注明签批人、经办人.4、公章使用原则上要在办公室内,不准将公章携带出机关外使用.特殊情况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5、原则上不允许在空白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便笺上加盖公章.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指定用途,规定有效期限,方可用章.政务信息奖励制度1、各单位必须每月向局报1至2篇政务信息,每年必须被黄冈市级以上报刊、简报等媒体采用1篇以上必须被黄冈国土资源采用1篇.2、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兼职信息员,兼职信息员要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并且热爱信息工作,勇于吃苦,乐于奉献.3、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评分考核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兼职信息员为本单位直接责任人.政务信息工作由局办公室进行记分统计和考核,逐月通报,年终根据累计得分及相关情况,评选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组织者和优秀信息员,并予以表彰.对政务信息报送量和采用量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兼职信息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记分的具体办法和奖励标准为:一每报一条完整信息的记1分.二凡被县市级报刊、电视台、电台采用的稿件,每篇记2分,奖励10元不含指令性材和业务公告.三凡被地市级报刊、电视台、电台采用的稿件,每篇记3分,奖励30元;超过1000字的每篇奖50元含黄冈国土资源.四凡被省级报刊、电视台、电台含湖北国土资源、湖北国土信息采用的稿件,每篇记5分,奖80元;超过1000字的每篇奖150元.五凡被国家级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记7分,奖100元;超过1000字的,每篇奖200元含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土地.六凡被多家采用的稿件,只按采用级别高的予以奖励.七凡被采用的稿件和信息,凭采用通知单或报刊原件到局办公室登记,年终一次性兑现奖励.八记分和奖励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学习制度1、局人事科负责在年初制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并组织实施.2、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3、采用个人自学、科室和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要有记录,个人自学要有笔记.要倡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自觉写出心得体会.学习要采取多种形式,可适时组织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和考试考核,交流学习体会,增强学习效果.4、实行星期五学习制度.集中学习由分管领导召集,并按计划开展学习.不能集中学习时,由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组织学习或个人自学.5、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由人事科负责考勤,由监察室负责考勤制度落实.6、如有重大的政治和学习任务时,要及时组织学习.7、业务科室有培训、学习需要时,应事先报告人事科,由人事科统一安排.麻城市国土资源局计算机管理制度为引进现代化计算机工具,推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制度.一、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一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各使用单位应配合办公室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等.二所有工作人员对计算机都具有管理与维护的责任.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科学使用并精心维护保养计算机.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后方可上机操作.四遵循操作规程,先开打印机、后开显示器及外围设备,最后打开主机;关机相反.五开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非正常状态不得开机.六开机应尽量从硬盘启动,尽可能不从软盘和光盘启动;关机前应及时取出软盘、光盘.七运行中不准随便关开机,出现锁机时可采用热启动,不得再间隔一定时间做冷启动.八运行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网管员检查、排除故障,不得私自盲目处理.九操作中要注意保护设备,不可用力击打键盘、非法关机、强行开关驱动器,以免造成设备损害.十各单位应定期清洁计算机及周围环境,注意对本单位所使用外部设备进行保养.十一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十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软盘、光盘和优盘.十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访问非法网站,也不得在计算机上参与网上讨论、发贴子等活动.十四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使用计算机.十五禁止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及传送反动、色情、博彩及暴力的信息.十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禁止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十七不使用计算机时,要及时关机,严禁开机空烧.十八下班之后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正确程序关闭计算机及电源,并关闭门窗,防止雨淋设备或失盗事故发生.二、计算机维护一局确定专职或兼职网管员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维护.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计算机协管人员,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并配合网管员做好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二计算机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通知网管员.经检查确需要更换零部件或维修的,由网管员填写需求计划,经办公室报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三计算机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定对重要信息进行拷贝,避免信息遗失.四外请人员安装、调试、检查、维护、修理有关设备要报办公室同意,网管员应做好记录.外请人员对计算机进行维修时,网管员应自始至终地陪同.五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通知办公室,确认后方可申请报废.三、计算机保密一依据保密管理办法,各单位的计算机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计算机保密方法有:1、设置进入计算机的密码;2、设置计算机的屏幕保护程序密码;3、设置进入计算机文件的密码或口令;4、设置进入计算机文件的权限;5、对计算机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二为保密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三特殊情况应申报批准,方可查询、打印有关计算机保密资料.四本局工作人员对保密信息应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严格按照保密法执行.五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凡申请独立域名建立网站的,必须经办公室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再向市保密委通报备案.四、计算机病毒防治一所有计算机都由网管员负责安装计算机杀毒软件.二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及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如:电子邮件,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三计算机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网管员处理.四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计算机格式化,装入无毒的系统软件,由网管员监督指导安装过程.五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计算机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或优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六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网管员应及时关注计算机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计算机参数,避免计算机病毒侵袭.五、机房管理一计算机机房内的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二计算机机房要保持电源、照明和室内干湿度状态良好,满足计算机运行的要求.三设备摆放整齐,保证设备清洁,保证散热良好,避免灰尘损坏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四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他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六、违规责任一对重大计算机软件、硬件损失事故,局将认真调查,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二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计算机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每人次10元,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三凡因工作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计算机维护费用和损失,由使用者赔偿.四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按保密工作制度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五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系统网络安全的,将向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六构成违反计算机管理监察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麻城市国土资源局小车管理制度试行为合理调度机关现有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缓解机关用车的紧张状况,保证局领导和科室工作用车,特制订本制度.一、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车辆管理1、全系统公用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由经局研究同意的正规、熟练的专业驾驶员驾驶.2、局机关的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二级单位车辆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局办公室可以对全系统车辆实行统一调度.3、局办公室实行派出登记制度,司机出车凭办公室通知并作好登记.用车人必须在司机出车登记册上签字.每月局办公室和司机核对一次,并张榜公布.4、出车需离开麻城市的,需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同意.因公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核实后,本系统车辆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负责经济损失的20%;负部分责任的,驾驶员负分清责任后经济损失的5%;对方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不负相关责任.5、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得因私用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需经分管机关的局长签字同意.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本系统车辆负全部负责的,由用车人和驾驶员各承担经济损失的20%,未经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用车人和驾驶员各承担经济损失的50%.6、严禁私自租车,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擅自将车辆借给外单位及他人使用,发现一次罚批准借车人100元、驾驶员50元.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借车辆的需经分管局长批准.二、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机关工作用车1、局长相对固定一辆工作用车,其他局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并优先保证.2、机关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因公到武汉、黄冈办事的,原则上应乘公交车前往,差旅费按规定报销.特殊情况用车的,经分管局长同意后办公室可安排.3、用车实行预约制度,用车须提前一天预约特殊情况除外.办公室根据车源情况并按工作轻重缓急合理派车.4、车辆未执行出车任务时必须归库保管.车辆夜必归库,未经允许不归库的,核实后每次罚款100元,因不归库失盗的赔偿车价50%以上.5、对重要工作急需用车,应根据车源情况优先考虑安排.6、对突发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用车手续的,可先行用车,事后说明情况,并按用车规定补办手续,搞好结算.7、凡违背本规定三次以上的驾驶员,调离工作岗位,凡发生重大责任事。
文印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文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印管理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保障机构各类文印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文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文印室、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文件、资料的复印、打印、扫描和归档等工作。
第二章文印工作流程第三条文印工作流程包括接收、登记、复印、打印、扫描和归档等环节。
第四条接收环节:机构所有部门将需要进行文印工作的文件、资料送至文印室或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登记环节:文印室接收到文件、资料后,必须及时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份数、要求完成时间等。
第六条复印环节:根据接收到的文件、资料,文印室进行复印操作,包括调整复印机参数、放置文件、复印等,确保复印质量。
第七条打印环节:对于需要打印的文件,文印室根据要求进行打印操作,包括调整打印机参数、选择纸张、打印等,确保打印质量。
第八条扫描环节:对于需要扫描的文件,文印室根据要求进行扫描操作,包括设置扫描参数、放置文件、扫描等,确保扫描质量。
第九条归档环节:完成复印、打印、扫描等工作后,文印室将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包括分类、编号、存储等操作,确保文件安全和易于查找。
第三章设备与材料管理第十条文印室必须配备符合质量要求的文印设备和材料,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使用效果。
第十一条文印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二条文印室必须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故障情况、维修记录等。
第十三条文印室必须建立材料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存储的纸张、墨盒、耗材等材料的安全和充足。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文印室必须根据文件和资料的要求,确保复印、打印、扫描等操作的质量。
第十五条文印室必须定期进行设备的定量和定性检测,包括颜色调整、图片清晰度、文字清晰度等指标。
第十六条对于质量低下的复印、打印、扫描等操作,文印室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和返工,确保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文印室必须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奖惩,激励人员提高工作质量。
机关文印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机关文印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文印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文印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关文印管理工作,是管理和监督机关文印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机关文印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高效、科学的原则,加强技术支持,保障信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机关文印管理工作由各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各岗位人员共同参与。
第二章机关文印基本要求第五条机关文印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确保文印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机关文印工作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和需求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和时间,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机关文印工作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机关文印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管理和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机关文印工作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保护信息安全和文件保密。
第三章机关文印工作流程第十条机关文印工作流程包括文件拟制、审批、印制、分发、存档等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第一、文件拟制: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文件,并经过审定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审批:文件进入审批环节,经过相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
第三、印制:经过审批的文件交由印制部门进行印刷,确保印刷质量和效果。
第四、分发:完成印刷的文件按照规定进行分发,确保文件的及时传递。
第五、存档:文件分发完成后,按照规定进行存档,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机关文印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机关文印质量管理是机关文印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印刷质量:确保文件印刷质量符合标准,图文清晰,色彩饱满。
第二、印刷效率:合理安排印刷任务,提高印刷效率,确保文件按时完成。
第三、印刷服务:加强与印刷单位的沟通和合作,提供优质的印刷服务。
第四、印刷成本:合理控制印刷成本,提高印刷效益,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文印室管理工作制度(优秀范文8篇)

文印室管理工作制度(优秀范文8篇)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写好文印室管理工作制度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文印室管理工作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文印室管理工作制度篇1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文印工作秩序,保证文印设备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办事处文印室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在有复印需要时方予复印,内部传递的简单请示或其他不需要复印的文件,不予复印。
二、本着节约的原则,需打印、复印的文件和材料,经修改核对无误后再进行,尽量减少浪费。
三、需要复印材料时,一律从综合办公室取钥匙后自带纸张复印。
四、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保证急件优先复印。
五、对于单页复印超过150张的,应在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使用速印机速印。
六、私人资料不得在单位文印室复印,以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
七、文印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逗留,严禁其它人员乱用设备。
八、正在复印的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保持好文印室内的卫生。
复印完毕后,要做到关灯、锁门。
九、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打扫文印室日常卫生,清理废用纸张,并保证在下班后关好电源、锁闭房门。
十、文印设备的日常养护与维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以保证文印设备的正常使用。
文印室管理工作制度篇2一、文印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按章办事。
二、严禁复制绝密、机密级资料,复制秘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履行保密手续。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严禁涉密计算机、打印内部文件资料的计算机上互联网;严禁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涉密及内部文件资料;四、文印室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禁u盘交叉使用。
文印室工作人员不擅自复制、摘抄或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出文印室。
五、严格遵守文件资料销毁制度,文印室作废的文件资料要统一定点进行销毁。
六、严格遵守计算机、复印机、印刷机及打印机等涉密载体的维修和销毁等保密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和销毁。
关于文印管理规定的介绍(5篇)

关于文印管理规定的介绍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
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
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文印管理制度为充分利用好机关打印室,节约费用,提高办文质量,更好地为镇党委、政府和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机关文印室由党政办管理。
2、打印室一般不对外服务,特殊情况确需打字复印的,收取必要的费用。
3、文印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热情细致,服务周到。
要妥善保管好财物,本着节约的原则,能利用的,则尽量利用,对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要做到经常性的保养维护。
需要修理或添置物品的,请示党政办领导。
关于文印管理规定的介绍(2)文印管理规定是一种对企业或机构内部的文印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性文件,旨在提高文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文印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文印管理规定的目的和意义文印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建立和完善文印工作的管理机制,规范文印流程,提高文印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文件的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通过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可以避免因为个人操作不当或不规范引起的错误和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节省时间和资源。
二、文印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文印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或机构内部的所有文印工作,包括各类文件的复印、打印、装订等操作,以及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三、文印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文印设备的管理:规定了文印设备的选购标准和维护保养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2.文印人员的要求:明确了文印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包括文印能力和操作技能的要求,以及工作纪律和保密义务。
3.文印工作流程:规范了文印工作的流程和操作要求,包括文件接收、处理、归档和交付等环节,以及文件的存储和备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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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印管理制度一、机关所有需要打印的文件、材料统一到指定的打印店打印。
二、提倡一般的、简单的文件草稿由各科室自行打印,重要的、规范性的正式定稿文件可送打印店打印。
三、所有需要打印的文件、资料必须经办公室签字同意后方可打印。
四、打印实行严格的登记,经办人在核对好打印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后,登记好承办科室、办理人姓名,打印、复印的文件名称、数量和金额,并当场签字。
五、打印费用由办公室每月与文印店结算一次。
机关收文办理制度1、收文由办公室的文秘人员统一负责签收,按程序办理。
2、文秘人员将公文签收拆封后,应当将公文标题、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收文单位、签收日期等逐项填写清楚,同时还应区分办件和阅件,避免该办的公文漏办。
3、需要本机关办理的公文,文秘人员先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要力求准确,对需要几个科室联合承办的公文,应明确主办科室。
对紧急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直接签署意见,由文秘人员迅速送承办人办理。
4、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办理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办理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5、机关负责人审批过的公文,文秘人员登记后应当及时转有关科室办理。
6、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
7、承办科室在公文办完后,应将有关结果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办理结果的文字材料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8、局领导、科室要及时传阅文件,不能及时传阅的要立即送还办公室,以提高公文运转效率。
档案借阅制度1、借阅人利用本单位形成的档案,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查阅专业档案的,需经分管该业务的领导批准。
2、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登记”,并在指定阅文室内阅看,需借出的档案必须在一周内归还。
3、借阅档案要爱护,不得画线、涂改、圈阅,未经同意不得抄录,需要复制的,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4、借阅档案的同时,应根据需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如实提供利用实效。
5、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借出档案的监督、检查和催还工作,随时清查,对超期者督促办理延期手续。
6、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归还档案时,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后,注销借阅手续。
立卷归档制度1、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均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的文件、资料管理,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的兼职人员要做好文件的登记、承办、催办并及时退交办公室归档,做好平时立卷工作。
2、凡是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载体形成的历史记录,均应由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按《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进行收集和整理。
3、局档案室要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国土资源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平时要注意档案的形成和积累,各专业档案要收集齐全,档案要保存原件,手续要完备(各项领导签字、印章要齐全)。
4、立卷工作由办公室和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
严格执行案卷质量标准,凡归档的案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利用。
5、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将应归档的专业、专门档案材料收集齐全,随时移交局档案室归档。
文书文件材料整理完毕后,于次年6月底以前向局档案室移交归档;当年形成会计档案材料,隔年向局档案室移交;专业档案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整理,随时向档案室移交。
6、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
国土资源局安全保卫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院内重要部位由局办公室按照安全保卫部门的规定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二、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应检查办公室门、窗、电源等设施是否关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凡发现下班离开后未关闭电源的,经查实后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办公楼大门下班时由门卫负责上锁,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对非院内人员和非工作时间进入机关院内的人员要严格查问,不得随意放行。
四、未经局办公室同意,上班时间严禁废品收购及推销货物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每发现一次扣门卫工资2元。
五、机关安全保卫人员由局治保小组负责,要经常对院内重要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国土资源局机关考勤制度为了保证机关正常运行、方便基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科室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二、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三、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串岗,不聊天,不得外出办私事;确实需要,应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
四、请病假应持医院(或门诊部)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假处理,探亲、结婚、产假等须有书面报告,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国土所分开签到制度,并做到签到与抽查相结合。
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集中学习、召开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擅自不参加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5元。
全年迟到5次以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年累计迟到10次以上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无故旷工1次扣30元,全年旷工达3次以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一次旷工达3天以上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一年累计3次旷工或一次旷工达一周以上的,按待岗处理。
六、考勤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执行。
监察室对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上、下班考勤抽查每周不少于6次,其中上班考勤抽查不少于3次,下班考勤抽查不少于3次。
签名必须是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的同时扣当事人、代签人30元/人,并通报批评。
七、上班考勤抽查以各科(室、队、中心)签到册为依据。
凡在市政府规定上班时间延迟十分钟内未在签到册上签到的一律视为迟到。
凡因公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由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在签到册上注明去向,并亲笔签字。
八、下班考勤抽查以监察室现场抽查情况为依据。
凡抽查不在岗而去向又未在签到册上作记载的(记载须由负责人认可)的一律视为早退。
九、各科(室、队、中心)必须于每周五下班前将其签到册报局监察室,监察室每周将各科(室、队、中心)考勤情况在局网站及二楼会议室外张榜公示。
十、班子成员考勤由局长负责抽查,监察室考勤由分管机关局长抽查。
十一、考勤情况将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国土资源局请销假制度为了严明工作纪律,奖勤罚懒,进一步规范全局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机关高效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局机关、二级单位、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离开单位必须请假。
二、局长外出应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假,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应向局长请假。
三、各单位负责人外出应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将请假情况报局办公室。
四、机关干部外出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请假,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交局办公室;二级单位干部外出向所在单位负责人请假,报分管领导批准;乡镇国土所干部外出向所长请假,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由所在单位管理。
五、凡属病假、产假、婚假、探亲假、丧假等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报所在单位备案,方可准假。
假满后,必须到所在单位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请假时应说明外出路线、时间、任务等,返回后应向批准领导销假,简要汇报外出情况,并到所在单位销假。
七、违反本制度的,按照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八、请销假制度由局监察室执行。
国土资源局机关保密制度为使机关全体工作员增强保密观念,切实重视和做好保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局机关保密工作,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二、国家秘密文件、电报及各种图纸资料,分别由局档案人员管理,借到各科室办理和使用的,使用办理完结后,应及时交档案室,不准长期放在个人手中。
三、秘密文件、资料都要存放在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个人不得保存涉密文件。
由于工作需要暂时保存的文件,应妥为保管,阅后即退、不积压、不外传、不能让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阅看。
涉密文件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向规定以处的人员泄密。
四、不准随意将涉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带回家中,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但不准给家人阅读和谈论国家机密。
五、不准随意翻印涉密文件。
凡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上级机关公文有关材料,一律不得翻印。
确因工作需要翻印秘密文件时,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
翻印时,应注明翻印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用后交回局档案室。
六、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登记和借阅制度。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要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参加各类会议带回的涉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局档案室登记,不得擅自留存。
八、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严格划分密级。
不能在开放的计算机网络传输或贮存秘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计算机加工的秘密信息,要存入专用软盘,指定专人保管。
九、严禁通过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网络传输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信息。
十、局机关各科室清理文件、材料时,特别是机构调整、搬迁过程中,对涉密文件和有关重要材料不得擅自处理,应交局档案室统一保管,按有关规定统一销毁。
十一、销毁涉密文件、材料,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发现有关秘密已经泄密或可能泄密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
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丢失涉密文件或泄密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局级公章的使用管理,严格审批制度,明确使用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1、局级公章使用权在局领导。
凡涉及全局工作或涉及人、财、物重大问题需使用局级公章的,必须由局长签批;一般的业务性工作需使用局级公章的,可由局分管领导签批,未经局领导签批,一律不准使用局级公章。
2、局级行政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局党总支公章由人事科专人负责保管,并根据局领导的批示代行使用权。
3、局级公章的使用必须逐一登记,并分别注明签批人、经办人。
4、公章使用原则上要在办公室内,不准将公章携带出机关外使用。
特殊情况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
5、原则上不允许在空白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便笺上加盖公章。
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指定用途,规定有效期限,方可用章。
政务信息奖励制度1、各单位必须每月向局报1至2篇政务信息,每年必须被黄冈市级以上报刊、简报等媒体采用1篇以上(必须被《黄冈国土资源》采用1篇)。
2、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兼职信息员,兼职信息员要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并且热爱信息工作,勇于吃苦,乐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