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务公开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制度法规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制度法规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制度法规是指物业公司在进行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具体操作细则和法规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一、企务公开1.企业信息公开:物业公司应公开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财务信息公开:物业公司应公开本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财务信息。
3.决策信息公开:物业公司应公开重大事项决策的相关信息,包括决策内容、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
4.服务信息公开:物业公司应公开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
5.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物业公司应公开接受的投诉举报电话、投诉处理流程等相关信息。
二、民主管理1.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大会应包括业主代表和物业管理人员,讨论业主关切的事项并进行决策。
2.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应根据业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负责代表业主参与决策、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3.投票表决:物业公司应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重要决策,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有投票权。
4.意见征集:物业公司应定期征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复和反馈。
三、办法制度法规1.企务公开办法:物业公司应制定企务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渠道、频次等细节。
2.民主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明确业主参与决策、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3.投诉处理办法:物业公司应制定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接受投诉的渠道、处理流程和时限等。
以上是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制度的一些法规和规定,具体内容根据不同地区和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篇就够)公司企务公开实施办法完整版二

公司企务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企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司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履行公司的民主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实施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
1.3 企务公开的原则1.3.1 合法性原则:企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都必须合法。
1.3.2 真实性原则:企务公开的内容、数据、情况等都必须真实。
1.3.3 及时性原则:企务公开的内容、数据、情况等都必须及时公开。
1.3.4 完整性原则:企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都必须完整。
1.4 企务公开的内容1.4.1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1.4.2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事项1.4.3 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事项1.4.4 公司员工切身利益事项1.4.5 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第二章企务公开的组织与职责2.1 企务公开领导小组2.1.1 领导小组组成: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组成。
2.1.2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全公司企务公开工作。
2.2 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2.1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工代表组成。
2.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开展企务公开工作。
2.3 企务公开工作小组2.3.1 企务公开工作小组组成:由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
2.3.2 企务公开工作小组职责:负责本单位企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第三章企务公开的程序和方式3.1 企务公开的程序3.1.1 企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提出公开事项、审查公开内容、公开信息、反馈意见。
3.1.2 企务公开的时间要求:原则上要求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开。
3.2 企务公开的方式3.2.1 企务公开的形式:采用公司内部网络、公告、宣传栏、座谈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进行公开。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制度法规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制度法规
对于物业公司的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前没有一套具体的《实施办法制度法规》。
不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实践来进行具体的管理。
以下是可能的实施办法和制度建议:
1. 企务公开:物业公司应当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企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频率。
企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信息、经营情况、服务质量等重要信息。
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公告栏、网站、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企务公开,并定期向业主或相关利益方提供企务公开报告。
2. 民主管理:物业公司应建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或推举的方式产生业主代表,实行民主管理。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应参与物业公司的重要事务决策,如管理费收取标准、工作计划、投资建设等。
物业公司应积极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相关问题。
3. 法律法规遵守:物业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物业管理条例》等。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人员行为合法合规。
4. 信息公开:物业公司应主动向业主和相关利益方提供相关信息,如物业费用收费标准、维修保养计划等。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建立业主投诉和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应相关问题。
5. 监督机制:物业公司应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障业主权益。
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可以由业主代表组成,并接受业主或相关利益方的监督。
以上只是一些建议和参考,物业公司在具体实施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和操作。
同时,也需要结合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和行业实践情况进行定制化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法规的制定。
(一篇就够)公司企务公开实施办法完整版

公司企务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企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司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司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
1.3 企务公开的原则1.3.1 真实性原则:企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3.2 及时性原则:企务公开应当及时,不得拖延。
1.3.3 完整性原则:企务公开应当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1.3.4 合法性原则:企务公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1.4 企务公开的方式1.4.1 公司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内部公告、公司网站等途径,及时公开企务信息。
1.4.2 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内部公告、公司网站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章企务公开的内容2.1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2.1.1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等。
2.1.2 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
2.1.3 公司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增减资本等重大事项。
2.1.4 公司的重大法律诉讼、仲裁事项。
2.2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2.2.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
2.2.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
2.2.3 公司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
2.3 公司重大项目安排2.3.1 公司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重大设备采购、重要设施改造等。
2.3.2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合作事项。
2.4 公司大额资金运作2.4.1 公司大额资金的使用、调配、管理。
2.4.2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抵押、质押等。
第三章企务公开的程序3.1 企务公开的启动3.1.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议启动企务公开工作。
3.1.2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可以指定公司其他适当机构(如董事会秘书)启动企务公开工作。
企业事务公开栏管理办法

企业事务公开栏管理办法
为了增加公司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各类信息传递效率,公司决定于办公楼一楼大厅悬挂企业事务公开栏。
为规范企业事务公开栏的管理,保证信息公示的及时、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事务公开栏由企业传讯部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同
时请风险管理部安排公司保安人员配合。
二、在公开栏中予以公开的事项包括:公司行政决定、行政
发文、通知、公告,各部门需要公开的通知、公告等。
三、公司内部行政文件的公示由企业管理部审核是否于企业
事务公开栏公示,如需公示,在行文审批时将信息公示申请表连同行政发文审批单一起报请领导批准后交由企业传讯部发布。
四、公司级别的一般性信息(如行政决定、通知、公告等)
由企业传讯部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
五、各部门的一般性信息公示实行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
由需发布部门经各自分管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企业传讯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需发布文件的电子文档。
各部门自行负责所公示信息的解释工作。
六、本办法所称信息公示特指于企业事务公开栏公示的信
息。
七、各类信息于企业事务公开栏中公开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八、本办法由企业传讯部负责解释。
信息公示申请表。
2023年厂务公开管理制度厂务公开管理办法

2023年厂务公开管理制度厂务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厂务公开管理,促进企业内部公正、公平、公开的经营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内注册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中特定行业和特定标准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企业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用工情况、环境保护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职工监督。
第四条企业在公开信息时,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误导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职工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和职工的关切和疑问。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在公开信息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第七条职工、社会公众对企业的公开信息有权查询、监督和提出建议,监管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公开信息的关注和理解能力,增强员工的参与意识。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公开信息进行合理的保密,保障企业经营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条企业在制定和完善具体操作流程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运营特点和员工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第二章信息公开篇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开企业的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公司机构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公开企业的财务报告、经营状况、生产情况和质量管控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聘、录用的信息,包括招聘职位、要求、待遇等,确保公平、公正的招聘录用过程。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公开职工工资福利情况,包括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奖金激励等信息,并及时解答职工关于工资福利的疑问。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公开员工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结果,确保公平、公正的考评过程。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公开环境保护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和措施等。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公司内部的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旨在加强企业内部的透明度和员工参与度,提升企业的治理能力和管理效果。
2. 定义2.1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是指将物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过程、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向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公开的行为。
2.2 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指通过员工代表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促进员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提高企业的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3. 企务公开原则在物业公司进行企务公开时,应遵循以下原则:3.1 透明原则企务公开应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不得隐瞒、篡改或删除与信息相关的事实。
3.2 公平原则物业公司在企务公开中应确保信息对所有员工和利益相关方平等对待,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3.3 自愿原则员工参与企务公开应以自愿为基础,不得强制或限制员工行使相关权利。
3.4 法律合规原则企务公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企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4.1 内容物业公司的企务公开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战略规划;•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公司重大决策的决策过程和原因;•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奖惩制度和福利政策;•其他与员工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
4.2 方式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企务公开:•公司内部通知和公告;•公司内部讲座和培训;•公司内部员工代表会议;•公司内部网站和内部邮件;•公司内部媒体和刊物。
5. 民主管理的实施办法为了实施民主管理,物业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5.1 员工代表选举物业公司可以通过选举方式产生员工代表,代表员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
选举过程应公开、公正和透明,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5.2 员工参与决策员工代表可以参与物业公司的决策过程,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年度计划和预算、制定奖惩措施等。
员工代表应充分发挥作用,代表员工意见和利益。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_规章制度_

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为了保证和促进物业公司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据股份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物制定本办法。
一、企务公开的工作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企务公开工作要同公司的各部(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同公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和民主管理工作相结合。
二、企务公开的组织机构为充分发挥物业公司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行政领导的重视,特建立以下组织机构:企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汪毅副组长:余玲刁维龙成员:李林军邓军张怀德候新寿杨雪英王吉华李亚林张守贵徐培华下设办公室主任:余玲副主任:石建忠刁维龙成员:李林军邓军候新寿张怀德徐培华杨雪英梁升平张守贵三、企务公开的宣传动员为充分体现企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宣传动员活动,以板报、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收到企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四、公司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就企务重大决策,企业经营活动、职工切身利益和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制定企务公开制度。
五、企务公开的程序公司本着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科学、严谨、有序的步骤制定如下程序:1 、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
2、工作小组整理公开的有关内容。
3、行政办综合汇总。
4、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开内容。
5、监督小组审查通过。
6、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议事会,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7、信息反馈处理。
六、企务公开的内容1、公司重大决策和企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3、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点问题。
4、公司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
七、企务公开的形式1、确立职工代表大会在企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地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对部分内容进行企务公开。
2、在公司宣传栏中进行企务公开。
3、以板报、标语等形式进行企务公开。
八、企务公开的标准公司本着企务公开内容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原则,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企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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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企务公开管理办法文件编号:ASYC/ZH-QD-ZG-05版本:B/0受控标识:控制文件编制:人劳科审核:武明批准:徐铭2010年9月15日发布 2010年10月20日实施1.0目的为规范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办法化,促进企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2.0范围适用于本局(公司)企务公开的管理,县(区)局(分公司)参照执行3.0职责3.1职责3.1.1组织机构组长:党委书记局长经理副组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行政领导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3.1.2领导小组职责3.1.2.1负责企务公开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
组织本单位所属各级领导和单位按照本办法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
3.1.2.2负责对企务公开方案、内容、形式等重大事项的审定。
3.1.2.3负责对企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等重要事宜的审定。
3.1.2.4按照分工负责制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企务公开的实施、推进负有领导责任。
3.1.3党委书记职责3.1.3.1对企务公开负有领导责任,是企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通过各级党组织督促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企务公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1.3.2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企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企务公开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3.1.3.3组织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对企务公开情况的汇报,定期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领导制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
3.1.3.4督促和指导各分管领导、企务公开办公室、企务公开监督执行小组,及时调研企务公开中的经验和问题。
3.1.4行政领导职责3.1.4.1对企务公开负有实施责任,是企务公开的“第一执行人”。
按照本办法要求实施企务公开,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实效性。
3.1.4.2带领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主动搞好各方面企务公开。
3.1.4.1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方针目标管理,定期研究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企务公开中的问题。
3.1.4.3将公司改革发展的要点、职工关心的热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有责任按照规定形式和途径公开有关事项,并向职代会报告企务公开实施情况。
3.1.4.4落实企务公开责任制,督促各行政领导、部门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职责,落实到人。
3.1.5 工会主席职责3.1.5.1对企务公开负有协调指导责任,是企务公开的“第一协调人”。
3.1.5 .2对企务公开办公室负有领导责任,切实领导办公室人员做好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
3.1.5 .3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收集和反馈职工群众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1.5.4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参与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培训职工和职工代表,促进企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的提高。
3.1.6纪委书记职责3.1.6.1对企务公开负有监督检查责任,是企务公开的“第一监督人”3.1.6.2切实领导监督执行小组成员做好日常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务公开。
3.1.6.3按照本办法要求组织企务公开监督执行小组对相关部门、单位的企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整改。
3.1.7企务公开办公室企务公开办公室受企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人劳(政工)部门。
3.1.7.1组织机构主任:政工(人劳)科科长成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财务、机关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3.1.7.2职责3.1.7.2.1负责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反馈、考核和评价。
3.1.7.2.2负责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统计、报告。
3.1.7.2.3负责对本办法的修订。
3.1.8企务公开监督执行小组3.1.8.1组织机构组长:纪委书记成员:纪检检察科、审计科、职工代表3.1.8.2职责3.1.8.2.1负责对重大事项公开前的预审。
3.1.8.2.2及时对企(司)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3.1.8.2.3运用多种形式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4.0管理办法4.1企务公开的主要内容4.1.1 重大决策方面4.1.1.1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4.1.1.2各类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4.1.1.3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
4.1.2生产经营管理方面4.1.2.1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4.1.2.2“两烟”营销和盈亏、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情况;4.1.2.3大额资金使用情况;4.1.2.4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4.1.2.5专卖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4.1.2.6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4.1.2.7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情况;4.1.2.8“两烟”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情况;4.1.2.9绩效考核督查考评情况。
4.1.3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方面4.1.3.1员工薪酬分配、奖惩与福利情况;4.1.3.2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4.1.3.3员工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4.1.3.4员工录用招解聘、职称评聘,评先选优奖惩情况;4.1.3.5员工购房方案;4.1.3.6住房公积金、增量补贴的发放,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4.1.3.7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情况;4.1.3.8员工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4.1.3.9职工代表大会提出需要公开的其他情况;4.1.4 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4.1.4.1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4.1.4.2科、股级干部任用、重要岗位的选聘情况4.1.4.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4.1.4.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4.1.4.5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收入(准年薪)等情况。
4.1.5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4.1.5.1党支部选举、任免情况;4.1.5.2党费的缴纳、使用情况;4.1.5.3发展党员、转正培训、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情况;4.1.5.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所收集意见及整改情况。
4.2 企务公开形式4.2.1职代会4.2.2公开栏4.2.3烟草网站4.2.4内部局域网4.2.5电子屏幕4.2.6办公会4.2.7党委会4.2.8会议纪要或简报4.2.9文件4.2.10经济活动分析会4.3 考核标准4.3.1建立企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政、工、纪检有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企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加强协调指导,研究企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企务公开的领导。
4.3.2确立职代会为企公开的基本形式。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并根据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充实职代会的内容,充分发挥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体现企公开制度化的要求。
4.3.3确立职代会为企公开的基本形式。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并根据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充实职代会的内容,充分发挥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体现企公开制度化的要求。
4.3.4坚持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作为企务公开的辅助形式。
发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协商解决职代会职权范围内重要问题的作用,体现企务公开经常化的要求。
所属各单位、部门以工会委员联席会作为企务公开的辅助形式。
4.3.5建立固定的企务公开栏作为企务公开的必要形式。
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及时、真实地向员工公开,落实员工群众的知情权。
4.3.6制定企务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本单位实际,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对有一定规律性和可预见性的公开事项,应把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以及责任部门(人)明确固定下来。
4.4工作内容4.4.1制定办法。
由局(公司)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因事制宜制定实施办法,并提交职工代表联合会议审议通过。
4.4.2确定内容。
根据企务公开实施办法,由企务公开办公室或局(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公开的具体事项和内容。
4.4.3预告审核。
在实施公开前,先由企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对公开事项进行预审,保证企务公开内容的真实和完整,并确定公开的形式。
4.4.4实施公开。
由企务公开办公室按规定的形式和办法,按确定的公开事项实施公开。
在实施公开中,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企务公开真实可靠。
4.4.5建档备查。
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其采纳、办理情况等,都应有相应记载,并建立档案,以备查询。
4.5企务公开工作制度4.5.1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4.5.1.1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审定有关职能部门或承办部门提出的企务公开实施方案,审定新拟订的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措施办法,听取企务公开办公室、监督执行小组对企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对未按要求公开的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4.5.1.2组织以有关民主政治建设、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文件、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认识。
4.5.1.3年终对所属各单位、部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4.5.1.4定期组织所属各单位、部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议,研讨工作,查找缺陷,修改完善本办法。
4.5.1.5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4.5.2企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制度4.5.2.1及时处理企务公开日常事务,定期分析工作动态,提出考评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
每季度定期向企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所属各单位、部门通报工作信息。
4.5.2.2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纠正偏差。
同时应把企务公开纳入单位管理创新、管理人员考核。
4.5.2.3每年组织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知识讲座或培训班,对各单位从事企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4.5.2.4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所属各单位的公开工作,对涉及到的有关公开内容进行布置、落实,并按要求公开。
4.5.2.5各部门负责人每月须按规定填写《企务公开登记表》,该表中须如实填写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参加人员等,且一事一表,公开资料附于表后,一式二份,交监督执行小组人员签字,一份作为基础工作资料妥善保管,一份上报企务公开办公室归档管理。
4.5.2.6按照企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会或总结表彰会。
4.5.3所属各单位、部门企务公开工作制度。
4.5.3.1建立企务公开工作小组。
4.5.3.2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处理本单位、本部门企务公开日常事务,分析工作动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企务公开工作提出考核,学习上级有关企务公开文件资料,布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