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法律和其他议案则过半数即可)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
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有4个)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五、监督国家机关。
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监督学教案

监督学教案开放专科辅导教师:赵建锋课程介绍 (4)第一章监督学概述 (4)教学要求 (4)内容要点 (5)重点难点 (5)教学建议 (5)课后练习 (6)参考答案: (6)第二章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 (9)教学要求 (9)内容要点 (9)重点难点 (9)教学建议 (10)课后练习 (10)参考答案 (10)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13)教学要求 (13)内容要点 (13)重点难点 (13)教学建议 (13)课后练习 (14)参考答案 (14)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17)教学要求 (17)内容要点 (17)重点难点 (18)教学建议 (18)课后练习 (18)参考答案 (19)第五章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 (25)教学要求 (25)内容要点 (25)重点难点 (26)教学建议 (26)课后练习 (26)参考答案 (27)第六章检察机关的监督 (29)教学要求 (29)内容要点 (29)教学建议 (29)课后练习 (30)参考答案 (31)第七章人民法院的监督 (37)教学要求 (37)内容要点 (37)重点难点 (38)教学建议 (38)课后练习 (38)参考答案 (39)第八章行政机关的监督 (40)教学要求 (40)内容要点 (40)重点难点 (41)教学建议 (41)课后练习 (41)参考答案 (42)第九章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监督 (45)教学要求 (45)内容要点 (45)重点难点 (45)教学建议 (45)课后练习 (46)参考答案 (46)第十章社会监督 (48)教学要求 (48)内容要点 (48)重点难点 (49)教学建议 (49)参考答案 (50)第十一章国际反腐败与监督制度 (52)教学要求 (52)内容要点 (52)重点难点 (53)教学建议 (53)课后练习 (53)参考答案 (54)课程介绍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一)课程的学科性质、学科特点与任务《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学好课程的关键在于能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活和工作的实践中去,因此该学科的特点是:强调学生积极主动地将所学知识与社会生活实际有机地结合,以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三、人大监督的地位 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 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应国体。 1、正面:人大监督体现人民意志,是人民当家作主、 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国家权力的体现。人大监督是最根本 的、层次最高的、最具法律效力和最具权威性的监督。 2、反面: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国家权 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它们只有接受人 大监督的义务,而没有制约人大的权力。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 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 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 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案例(北海市)
据介绍,今年8月,北海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向 人大代表发放表格、在网络上和报纸上公开征求 选题的方式,向社会征集热点、难点问题,作为 对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审议的议题。在征集到的问 题中,市容卫生和环境污染方面的意见最为集中, 群众对市区水产品加工产生的臭水臭气以及工地 建筑噪声反映强烈。9月上旬,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实地调查, 了解城市环境的存在问题和原因,形成了专门的 调查报告。
一、人大监督的含义
人大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指各级人大及其 常委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下级人 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 取的了解、审议和处置的行为。 内涵: 1、主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对象: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本级人大 常委会、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3、依据:宪法和法律 4、内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5、目的: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人民的利益和 法律的尊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权力监督和制约

一、现行权力监督体制的状况在我国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下,对各级行政机关和掌握各级权力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可以说是复杂多样,各种形式的监督齐全。
主要有: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执政党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等等。
此外,还形成了很多具有监督作用的制度:选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信访举报制度等。
但是,现行体制下,这一系列监督制度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无论是上述形式的单独监督,还是整体监督的合力,都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
不难想到,在我们人民主权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主人对公仆的监督应当是最有决定作用的监督。
这种监督的基础是选举公仆由选民或代表选举产生,选民或代表决定公仆的命运。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那些选民选举产生的官员严重侵犯选民的利益时,选民不仅不能随时撤换,也不能进行监督,主仆关系完全颠倒。
再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他作为我国权力机关的监督,对其执政党,对由自己产生并对自己负责的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都有监督权。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的权威性在于它与任免权相结合,并与任免权为基础。
然而实际上这种权威性存在严重的形式化现象。
这种情况必然导致人大及其常委会定的各项职权都不能得到真正落实。
二、探究权力监督制约不力的原因(一)权力过于集中,分工制约不够。
我国的权力结构是从战争年代军事集权结构移植到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的,自上而下建立了一个单向的二维权力结构。
其特点是:纵向上看,有领导向群众集权,上级向下级集权的倾向:横向上看,存在党政一体化,政治一体化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就曾指出这一权力结构的弊端是“权力过分集中”。
虽然我国的政治和行政权力结构中有分工,但主要是职能上的分工,缺乏制约意义上的分工。
(二)政务公开没有全面推开。
政务公开即权力运作过程公开,是权力制约监督的前提,也是贯彻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运行始终的一项基本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2)根本性与全局性
人大关注的不是具体领域中单一的、专业性的事务,而 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人大的工作实质上是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国计民 生、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 如:十二五规划纲要、购房问题、如园难问题。
(3)权威性
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所进行的监督,所以是最高 层次的监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因此具有权威性。
其次,从监督过程和效果来看,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 监督少,监督的实效性不强。如法律规定两个月召开一次 常委会会议,各地人大都按规定召开了,但会议审议质量 如何,却并不尽如人意。在行使监督权过程中,普遍都开 展了执法检查,但纠正并解决存在问题并不多。
第三,在监督的处置上,人大监督对事不对人,一涉及 到公开、透明的,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 况之外,人大应向社会公布于监督有关的所有信息,而 不能隐瞒相关的监督信息。
(5)多样性
指人大的监督根据监督对象、内容和目的的不同, 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监督。
二、人大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一)人大监督的地位
《宪法》规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 无可比拟的崇高地位。 人大监督是我国各种监督制度中最根本的、层 次最高的、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有权威的监督。
(2)监督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
关,人大对常委会的监督,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及常 委会的监督。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监督权的对象主要是由人
大产生的国家机构,即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各组成部门、法院、
检察院;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政府直属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垂直管理部门,虽然不是人大
现代宪政生活中,行政机关固然权力膨胀,但权力机 关的监督也弹性地相随左右,使整个社会发展的决策机制 和纠偏机制融会贯通、连机而动。这就要求权力机关的会 议应该定期和频繁地召开,在会上行政机关首脑及其各部 门的负责人应该广泛地受到经常性地质询,不但接受权力 机关质询的行政工作人员范围众多,可被涉及的工作范围 也应该不受太多限制。
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

大 会及其 常委会 ,在 不与 宪法 、 法
一 法规相抵 触 的前提 下 , 律 、行政口 辛贤龙 可
第 二 , 法权 只 有 一 个 , 不 立 并 等 于说 从 事立 法 活 动 的 机 关 也 只 能是 一个 , 法工 作 可 以 由不 同的 立 国家机 关 承担 。也 不 能反 过来 说 , 从 事立 法 的机关 都握有 立法 权 。 这 就 好 比农村 的土地 归集 体所 有 , 但
全 国人 大及 其 常 委 会 , 同时 , 要 也
明确 , 法权不 等 同于立法 机关 。 立 再 就 是 关 于 人 民代 表 大 会 的
民商 法 、 政 序 法等七 个 诉 法 律部 门 ;国务院共 制定 了现行 有 效 的行 政 法 规 6 2 ;地方 人 大及其 常委会 共 制定 了现 行 8件
在的。
( 作者 单位 : 山东省 滕州 市第 一 中学 )
硼
一
国人 大及 其 常委 会 行 使 国家 立 法
权 。可见 , 法权是 全 国人大 及其 立
常委会 的一项 专有权 力 。但是 , 国
务 院根 据宪法 和法律 , 可 以制定 也 行 政 法 规 ; 、 辖 市 的人 民代 表 省 直
部 分 。而县级 ( 不含 民族 自治县 )
人 镇) 人 … 民 表 会 童 溘 大及 其耙 监一 大则 没 一 极 常委会 、乡 ( 督 极
监 督 权 中 , 材 明 确 指 出 , 民代 教 人 表 大 会 有 监 督 “ 府 两 院 ” 作 的 一 工
权 力 。这 里 的“ 一府 两 院” “ ,一府 ” 就是 指政 府 , “ 院 ” 指人 民法 院和人 民检察 院 。 两 是 这里 的“ 两 院 ” 同 于西 方 国家 “ 院 制 ” 不 两 中的两 院 ( : 如 英 国的上议 院和下议 院 ,美 国的众议 院 和参议 院 等 )我 国的 “ 院 ” 司法 机关 , 西 方 国家 的 , 两 是 而 两 院是 立法 机关 。同 时 , 在我 国 , 只有县 级及 以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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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5.(07大连·模拟,10)今年,湖北省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 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 境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表决中,关于优 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报告未能通过。人大常 委会否决政府的工作报告这在荆州市的历 史上还是第一次。人大常委会否决政府的 工作报告是在行使( )
• 关于其他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工作报告的审查 与批准的决定则是监督权;
• 关于其他国家机关下年度工作计划或重大事项 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的决定则属于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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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 (01上海,11)今年沈阳市人大会议 否决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有媒 体认为,这在中国各级人大会议历史上还 是第一次。沈阳市人大行使的是( )
• A.立法权 B.质询权 C.决定权 D.监督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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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免权。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 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 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四)监督权。监督权是监--
• 可见,即使同样是“决定”, • 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
• 关于国家干部人事变动的决定则是任免权;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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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从定义上界定人大的四 项职权:
(一)立法权。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权力。 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 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决定权。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 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 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 A.立法权 B.任免权 C.监督权 D.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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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2.(04江苏,34)综合分析了国内外各 种情况,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 《政府工作报告》,将2003年经济增长预 期目标定为7%左右。这说明全国人大在行 使( )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2008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监督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行使监督权。
第三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集体行使职权,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应当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第五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做好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
第六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日常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监督工作计划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二)决算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五)其他监督活动。
监督工作计划应当明确监督议题和承办机构、时间、方法等内容。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遵循必要和可行的原则,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确定每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等监督议题。
第九条常务委员会按照监督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收集监督议题的建议。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专项工作的要求,或者提出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建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监督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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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大监督制度的政治体制因素 以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传统政治文化深深地影 响了我国政治制度的构建。长期以来,我国政治制度的构建 一直以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体制为主,强调“大一统”,权 力过分集中,而忽视了分权。体现在当代,权力过分集中于 党委和个人。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必然严重制约人大监 督制度的建设。 1、没有理顺党的领导与人大监督的关系 党的领导地位是由我国特殊的历史时期形成的,这种 特殊的政党制度必然决定了党与人大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存 在着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往往又成为我国许多问题 解决无法绕开的症结所在。之所以没有理顺党的领导与人大 监督的关系,主要还在于没有理顺党的领导与人大职权的关 系,也即说与人大的关系。在实践中,常常将党的意志凌驾 于人大的意志,使作为国家机关的人大却有时成为党的工作 部门。
(3)监督的依据:宪法和法律。 (4)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法律监督主要是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下一级国家 权力机关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
工作监督是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
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是否
尽职尽责情况进行的监督。
(5)监督的目的:保证宪法和法律的 实施,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但是从近 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 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 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 《选举法》从1953年颁布开始,经历 过5次的修改,农村与城市代表数从原 来的8:1的差距逐步缩小到2004年的4:1。 2010年:《选举法》第五次修改, 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案例:郑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否决政府工作报告
2006年10月24日,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上,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作了《〈关于解决城乡弱 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以下简称《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出人意料的是该 报告经表决未获通过。
思考: 人大为何要否决这份报告? 问题究竟出在哪?
质询权
审议权
表决权
材料: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来自全 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 告》。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达489件。
在材料中人大代表行使了哪些职权?
提案权
二、人大监督的程序
人大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存在的问题: 一、人大监督制度理论立足点 长期以来,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运作一直以“议行合一” 原则和民主集中制思想作为理论立足点。尽管我国事实上存在 立法权与行政权以及司法权的分开设立及其相应的权力分工, 但却深受“议行合一”原则及其民主集中制思想的影响,从而 导致国家机关的分开设置与分权往往流于形式,彼此之间缺少 实质意义上的牵制与制衡,立法机关成了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 关,行政权出现膨胀与滥用,司法权难以实现独立等。 民主集中制原则就其本义而言是合理的,其含义在于在充 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但问题在于民主是建立 在分权基础上的,由于我国缺乏实质意义上的分权,无分权往 往难以有充分的民主;缺乏充分的民主,所谓的“集中”极易 形成独断专行,而无法形成必要的监督与制约。
案例:沈阳中院工作报告未获通过
案例:闵行财政预算细化到“摆鲜花”
第三节
一、人大监督的方式
人大监督的方式和程序
(一)法律文件的改变与撤销 (二)法律文件的备案 (三)法律文件的审查 (四)执法检查 (五)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工作报告 (六)听取专项报告 (七)审批计划、预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八)询问和质询 (九)就特定问题进行调查 (十)组织代表视察
因此,刘慕华联合11位代表,在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第 三次会议中提出了《关于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的议案稿。
否决套话报告
——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时,只是说一些“高度重 视”、“加强了”等等套话,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都讲 得不够具体 ——《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不实在,太虚了,投 票时我画了‘×’。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省级人大 市级人大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县级人大 乡镇人大
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人
选 举
民
人大代表
组 成
国家权力
(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产 生
行政、监察、审 判、检察机关
具体行使
管理国家 和社会的权力
1、每年三月,在我国首都北京都要召开两 个重要的会议,分别是什么会议?
背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引起人大代表关注
郑州市人大代表刘慕华在长期的基层医疗服务工作中看 到,近年来医疗机构收取的检查和治疗费用持续上涨、居高 不下,不但低收入的农民和市民感到不能承受治病之靡费和 劳困,而且这种势头正在向农村和城市中的普通家庭迅速蔓 延,“小病扛、大病弃”已日益成为城乡居民生活中的无奈 选择。
2.特征
(1)民主性
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人大 在工作中实行合议制,无论是制定法律,还是 就重大问题做出决定,或者是重要的人事任免, 都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 思广益,最终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以集 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例如:根据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讨 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 告》进行了推敲和修改,共修改充实86处,其 中包括补充“重视对幼儿教师的关心和培养”, “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为“全面划定并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政府工作报告》高票 获得通过。
人大监督司法
一个横行乡里作恶多端的 “土霸王”,被山西省晋城市中 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0年 (合并执行20年)后,山西省高 级人民法院二审时,竟减判为3年, 并于宣判当日释放。
根据群众的举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此案展开调查,揭 露出省高院审判法官以伪造证据等手段为“土霸王”抹掉或减轻 罪行的行为,由此牵出一桩部分法官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中案”。
第四讲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思考:
想一想……
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
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4、人大代表行使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人大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一)人大监督的地位
《宪法》和法律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我国的政治 法律生活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崇高地位。 人大监督是我国各种监督制度中最根本的、层次 最高的、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有权威的监督。
(二)人大监督的作用
1、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2、促进依法行政 3、维护司法公正(案例) 4、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 5、制约公权力,遏制腐败行为
党组织机构领导人任免由党内决定,非经人大选举产生, 也并不对人大负责。党组织领导人以及与党组织存在诸多关 联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经常不把人大放在眼里,更看重的 是党组织对其重视程度,党内升迁决定了领导人的政治仕途。 在此情形下,无论人大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还是对党委的 监督必然面临着障碍,不管是人事监督还是工作监督和法律 监督等。 四、人大监督制度的自身运行机制的因素 1、人大监督的对象和内容存在制度设计的缺陷 人大监督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本身并没有错,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应当成为人大的监督对象。但问题在于,由于人大 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是建立在"议行合一"原则和民主 集中制基础上的上下级关系,以及党与人大不分的现象,因 而人大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常常成为党以人大的名 义出现"以党代政"、"以党代法"、"司法不独立"等现象。
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这一主体的显著特点是具有不可替代性, 就是说监督权只能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委会行使,而不能由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 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不能将自己的监督权委托或 转让其他组织和个人。
(2)监督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 关,人大对常委会的监督,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及常 委会的监督。
(十一)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十二)提出罢免案 (十三)其他监督方式
人大代表的质询案
质询权是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 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1、 2002年1月,贵州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50名人大代表向 政府提出“花溪收费站应该依法撤除的质询案 2、2003年1月,北京市人大代表质询市高院,主要内容是“代 表建议为什么拖了八个半月才答复”。 3、2007年1月,上海市人大代表对市交通局办理 “尽快解决出 租车扬招点闲置建议”不满意而提出质询案。 4、2012年11月,十一届全国人大20名代表,就震惊中外的 温州 “7·23”动车追尾事故特大海难事故,依法向铁道部提 出质询。
——比较笼统、原则,对存在问题分析不够透彻,改进 措施不够具体,如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迟迟不能搬迁 等问题,只字未提。所以,表决时只有19人投了赞成票、6 人投了反对票、11人弃权,赞成票未超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 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1、含义
(1)监督的主体: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人大监督权的主体是指人大监督权力的承 担者,也就是谁有权去行使人大的监督权。根 据法律规定,人大监督权的主体是各级人民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2018年召开的是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 的第几届第几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2018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体现了全国人大的什么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