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1.引言1.1 目的和背景1.2 适用范围1.3 文档结构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概述2.1 污水处理的重要性2.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分类2.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原则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型3.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型3.1.1 基本处理工艺3.1.2 深度处理工艺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选型3.2.1 传统设备选型3.2.2 先进设备选型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4.1 流程设计4.2 设备选型与配置4.3 建设规模与布局4.4 运行管理要点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与管理 5.1 项目准备5.2 建设过程管理5.3 现场施工管理5.4 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5.5 运行效果评估与监测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示范项目 6.1 技术示范项目介绍6.2 案例分析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推广与应用 7.1 技术推广策略7.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应用8.结论附件:1.示例工程设计图纸2.相关数据分析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法律。
2.水污染防治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是为了防治和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一项法律。
3.排污许可证:指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放的,用于合法排放污水的许可证。
- 任何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获得排污许可证方可进行污水排放。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试行)目录前言 (4)1 适用范围 (5)2 编制依据 (5)3 术语和定义 (7)3.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7)3.2 农村生活污水 (7)3.3 黑水 (8)3.4 灰水 (8)3.5 合流制 (8)3.6 截留式合流制 (8)3.7 分流制 (8)3.8 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 (8)3.9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8)4 农村分类 (9)5 某省农村生活污水特征 (9)5.1 水量 (9)5.2 水质 (10)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般要求 (11)6.1 选址要求 (11)6.2 收集要求 (11)— 2 —6.3 建设要求 (13)6.4 排放要求 (13)6.5 管理要求 (14)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 (15)8 常用工艺技术介绍 (15)8.1 预处理 (15)8.2 生化处理 (24)8.3 深度处理 (45)9 推荐的处理技术模式 (60)9.1 处理技术选用原则 (60)9.2 处理技术模式选择 (61)— 3 —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某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精神,贯彻执行《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某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56号),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改善某省水环境质量,指导某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包括以下内容:适用范围、编制依据、术语和定义、农村分类、某省农村生活污水特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般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常用工艺技术介绍、推荐的处理技术模式。
本指南针对某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生活污水处理部分进行技术指导,供环境保护部门、设计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和其他农村用户使用。
本指南起草单位:某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何新生,徐洪斌,孙震宇,雷达。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编制说明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编制说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是针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投资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的文件。
本指南的编制旨在解决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发展。
一、编制目的编制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与投资过程,促进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改善和提高,保障农村地区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二、编制原则1.科学性原则:本指南的编制应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实践,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适用性原则:本指南应针对不同农村地区差异,为各类型的农村地区提供适用的技术指导。
3.可行性原则:本指南的技术指导应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够落地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编制内容与结构1.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概述:介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背景、目标和意义。
2.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流程:详细介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过程,包括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施工实施、运营管理等环节。
3.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技术要点:介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技术要点,包括污水收集与输送系统、处理工艺选择、设施选型和布局等方面。
4.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评估与融资:指导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评估与融资方式选择,提供投资和融资的相关指导。
5.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介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后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设施维护、水资源利用和环保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6.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案例:选取一些成功的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案例分析,为读者提供实际应用的参考。
四、编制方式与征求意见1.编制方式:采取多部门协作的方式进行编制,由相关技术单位和专家组成的编制小组共同参与,确保编制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2.征求意见:将编制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向各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接受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指南的内容和结构。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奉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奉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3.14•【字号】沪奉府办〔2011〕24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奉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奉府办〔2011〕24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水务局制定的《奉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奉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巩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成果,提高本区农村地区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收集处理设施的完整和运行正常,提高财政投入的综合效率,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七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和“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管理养护责任,建立完善管理养护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管理养护的正常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职责分工1、区水务局是本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各镇、开发区开展运行维护工作,并加强督察、指导、服务和考核工作。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水务管理所负责辖区(含代管的开发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的督察、指导、服务、考核工作。
2、区财政部门是本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资金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基金的保障、审核和监管。
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

附件三:HJ-BAT-9 环境保护技术文件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Guideline on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i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and Control for Township-villages(on Trial)环境保护部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完善环保技术工作体系,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可作为开展农村及村镇生活污染防治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包括: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天津工业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本指南2013年7月17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居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的生活污染防治。
包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和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
农村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可参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1.2 术语和定义1.2.1 村镇生活污染指村镇居民生活或为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空气等环境污染,不包括为发展村镇经济而开展的工业生产活动(如村办企业、农产品加工、规模化禽畜养殖等)和卫生院医疗垃圾产生的污染。
1.2.2 村镇生活污水指村镇居民因日常生活排放的废弃水。
其中,水冲式厕所产生的冲厕水,以及家庭圈养禽畜产生的圈舍粪尿冲洗水(即粪便污水),俗称为“黑水”;厨房炊事、洗衣和洗浴等排水,以及黑水经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后的上清液,俗称为“灰水”。
1.2.3 村镇生活垃圾指村镇居民因日常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和排泄物。
包括:废弃的生活物品,厨房炊事产生的厨余垃圾,炉灶、锅炉产生的炉渣,人粪尿以及家庭圈养畜禽产生的畜禽粪便等。
1.2.4 村镇室内空气污染特指村镇居民住所的室内空气污染。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图文【最新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图文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工艺设计、污泥处理与处置、污水排放监测、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设计水量为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4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混泥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23858 检查井盖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3 埋地塑料管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T 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76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DB36/ 852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T 419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给排水图集 06MS201塑料排水检查井图集 16S524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S217-8-6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编辑修改!)(文件备案编号:)可行性研报告项目名称:组织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手机:联系电话:网址:单位地址:申报时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一.编制目的二.适用范围三.总体要求(一)建设要求(二)选址要求(三)污水收集要求(四)污水处理要求(五)污水排放要求四.处理技术选用原则(一)处理原则(二)排放原则五.处理流程六.推荐处理技术模式(排名不分先后)模式一净化沼气池模式二地埋式处理系统模式三生物滤池模式四碳系载体生物滤池技术模式五土地处理技术模式六人工湿地模式七庭院式人工湿地模式八生物浮岛模式九稳定塘模式十多种技术组合适用模式一.编制目的为有序推进湖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止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引起环境污染,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改变农村村容村貌,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特编制本推荐模式,供有关部门和各级农村基层组织参考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推荐模式各技术原则上适用于规划设施服务农村人口不大于10000人,或设计规模小于1500吨/天;且污水无法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三.总体要求(一)建设要求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应以批准的村镇规划为主要依据,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利用的关系,因地制宜地选择投资较少、管理简单、运行费用较低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做到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经济合理,成熟可靠。
(二)选址要求污水除了设施的选址应结合地形特点,管网高程和当地主导风向综合确定,一般选择位于地势相对较低和当地村民聚居区的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三)污水收集要求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农村,宜采取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对于人口相对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
(四)污水处理要求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鼓励采用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气候条件适宜的农村,鼓励采用集中自然处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宜采用集中处理。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3.26
•【字号】沪水务〔2024〕131号
•【施行日期】2024.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
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沪水务〔2024〕131号
各有关单位: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24年3月12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统一编号为DB31 SW/Z 044-2024。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