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501
502
503
504
505
509
512
516
517
520
核算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务投资和其他投资
核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原价
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
201
202
203
204
207
208
209
210
二、负债类
12.借入款项
13.应收票据
14.应付账款
15.预收账款
16.其他应付款
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已销产品实际成本
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列入劳务(产品、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核算附属于上级单位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编号
会计科目
核算内容
101
102
105
106
108
110
115
116
117
120
124
一、资产类
1.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㈠资产类(行政单位)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大型修缮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信息网络购建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5010199
其他支出
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未划分的项目支出
反映未按上述科目细分的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50102
项目支出
反映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502
拨出经费
50201
拨出基本经费
50202
拨出项目经费
50101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它补贴。
退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退职(役)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
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培训费
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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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科目表

行政单位
会计科目名称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 *** 财政应返还额 度 ***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 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 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会计科目名称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 短期投资
事业单位
会计科目名称 核算内容 在建工程 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 各种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待处理资产损 溢 ***
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核算事业单位待处理资产的价值及处理损溢
***
***
应缴国库款
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
会计科目名称 核算内容 应付政府补贴款 本科目核算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应当 支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 应缴税费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 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行政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 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津 二 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应付账款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买物资或服务、工程建设等而应 负 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 债 类 其他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除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 薪酬、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 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存款项,如收取的押金、 保证金、未纳入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转拨资金、代扣代缴 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 *** 长期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 的应付款项,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受托代理负债 资产基金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项目结转 收支转账 年初余额调整 结余调剂 剩余结转结余 非项目结转 收支转账 年初余额调整 结余调剂 剩余结转结余 资产基金 预付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 待偿债净资产 财政拨款收入
基本支出拨款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拨款
其他收入
行政科目体系(新)
科目代码 1001 1002 1011 1021 102101 102102 1212 1213 1215 121501 121502 1301 1501 150101 150102 150103 150104 150105 150106 1502 1511 1601 1602 1701 1801 1802 1901 2001 2101 210101 2201 220101 科目名称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单位款 其他应收个人款 存货 固定资产 辅项信息 备注
3001010102 3001010103 3001010104 3001010105 3001010106 3001010107 30010102 3001010201 3001010202 3001010203 3001010204 3001010205 3001010206 3001010207 300102 30010201 30010202 30010203 30010204 30010205 30010206 30010207 3002 300201 300202 300203 300204 300205 3101 310101 31010101 31010102 31010103 31010104 310102 31010201 31010202 31010203 31010204 3501 350101 350111 350121 350131 350141 350151 350152 3502 4001 400101 40010101 40010102 400102 401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有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净资产类科目、收入类科目、支出类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详细分类如下:
一、资产类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费。
三、净资产类
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
四、收入类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包括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
行政事业单位
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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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费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106
固定资产
反映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实有数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
应缴预算款
反映应缴预算款的收到、上缴财政情况。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上缴及未缴情况。
203
暂存款
反映暂存款的发生、结算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2
提租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
购房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等。
9
奖励金
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0
生产补贴
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退休人员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反映按国家规定发放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21301
在职人员
21302
离休人员
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财办库〔2006〕296号)
4
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
会议费
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6
培训费
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7
招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01
餐费
反映单位接待餐费。
1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
印刷费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
咨询费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
手续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
水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
电费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7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反映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和离休、退休费。
21101
在职人员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21201
在职人员
21202
离休人员
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财办库〔2006〕296号)
21203
5010199
其他支出
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4
未划分的项目支出
反映未按上述科目细分的项目支出。
9
其他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50102
项目支出
反映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502
拨出经费
50201
拨出基本经费
50202
5
专用燃料费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6
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
委托业务费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8
工会经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9
福利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50101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
离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它补贴。
2
退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50101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1
企业政策补贴
反映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
2
事业单位补贴
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3
财政贴息
反映国家财政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助。
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5
基础设施建设
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6
大型修缮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7
信息网络购建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21303
退休人员
301
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303
结余
30301
基本支出
303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1
拨入经费
40101
基本支出
401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4
8
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军队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9
其他资本性支出
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5010101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
基本工资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2
津贴补贴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津贴和补贴,包括考勤考职奖、冷饮费、煤气补贴、交通补贴、移动通讯补贴、住宅电话补贴、过节费、夏令用品费等。
3
奖金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包括考勤奖、目标考核奖,单位自定项目。
拨出项目经费
505
结转自筹基建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401
基本支出
404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7
其他收入
40701
基本支出
40702
项目支出
501
经费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50101
基本支出
反映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
社会保障缴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6
伙食补助费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贴。
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值班补贴,临时人员工资补贴等。
50101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7
医疗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羁押人员的医药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
助学金
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104
其他交通费
反映过路过桥、驾驶员安全奖等小车费用。
1
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2
出国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3
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