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标兵优秀教师评选通知
教师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方案

教师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与意义教师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旨在激励和表彰在教学岗位上表现出色、德行高尚的教师,为全社会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该评选活动具有较高的教育意义和社会影响力。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1.评选对象: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教师。
2.评选条件:具备高尚的师德品质,教学能力突出,学生评价良好,教学成果丰富。
3.评选标准:包括德行表现、教学质量、教学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综合考量评选对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全面表现。
三、评选程序与步骤1.内部推荐:学校组织教师内部自荐和推荐,搜集候选人名单,形成初步名单。
2.初步筛选:由评选工作组对初步名单中的候选人进行资料审核,将不符合条件者剔除。
3.评审评议:成立专家评审组和师生代表评议组,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议。
4.公示投票:根据专家评审和师生代表评议结果,进行相关数据分析,选出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投票。
5.网络投票:通过校园网和社交平台开展网络投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评选。
6.最终评选:根据专家评审、师生代表评议和网络投票结果,综合评定候选人,并产生优胜标兵。
四、评选方式与展示1.颁奖典礼:举行庄重隆重的颁奖典礼,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表彰获奖教师。
2.媒体宣传: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和教育成果。
3.标兵经验分享:组织获奖教师开展经验分享,举办师德师风讲座和研讨会,提升全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师德师风意识。
五、评选保障措施1.评选程序公开透明:评选工作组成员公开择期公示,评选过程全程公开,有纪律严明的监督机制。
2.权威专家参与评审:邀请教育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团队,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3.网络投票防止作弊:采用防作弊技术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网络投票过程的公正性与公开性。
六、评选效果与成果1.树立典范形象:评选出的优秀教师标兵将成为学校和社会树立的行业典范,受到广大教师的崇敬和追随。
X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实用模板)

X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为了营造教育的良好氛围,弘扬优秀师风师德,激励广大教职工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年度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参评优秀教师的应为学校全职在岗的教师。
2.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应为学校全职在岗的行政部门人员(含二级学院正、副院长、学工助理)及教辅人员。
二、推荐名额分配各教学单位和行政部门按总人数不超10%的比例推荐,具体根据附件3各部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三、年度评选时间1.学校发布评选通知(8月30日前)2.人事处收集候选人佐证材料(9月3日前)3.学校评优考核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9月5日前)5.评审结果公示(9月8日前)6.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待定)1四、评选条件(一)评选优秀教师条件1.ZZ思想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
3.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优异成果。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在我校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获得优秀等级。
(二)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1.ZZ思想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敬业爱岗,工作积极肯干,团结同志,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在服务育人和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3.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成效显著。
4.在我校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以上获得优秀等级。
四、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1.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的办法,先由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向人事处推荐候选人;人事处收集推荐候选人相关佐证资料上报校长办公会,最后由学校领导与学校D委办公室、学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XXXX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XXXX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现新时代我校广大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评选表彰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师德评价为依据,注重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育人主导作用。
评选表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全校在职在岗五年及以上的教职工。
学校每年按教职工人数的3%左右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2-3名。
三、评选条件(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标准1.政治立场坚定。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重大问题上能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和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2•严格履行教师职责。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和引领学生。
3.恪守教师职业操守。
能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
善于团结合作,具备较强的奉献意识,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
4.担当教师社会责任。
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参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关注社会事业发展,主动参与社会实践,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华美中学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一、评选范围学校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原则师德标兵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敬业爱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
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在本部门有较高声誉,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对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师德表现、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办法1、学校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用个人申报,校长推荐,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工作实绩、事迹材料、各种证件进行评选,每学期先按教职工的总数的15%师德优秀格次,在其中评出3—5名校级“师德标兵”。
4、学校实行逐级推荐,县级师德标兵在校级师德标兵中产生,市级师德标兵在县级师德标兵中产生。
五、师德标兵责任和义务1、师德标兵应严格要求自己,承担对年轻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2、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较高质量的师德论文进行交流或发表。
3、师德标兵在各项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待遇学校对师德标兵颁发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考核中按校级先进标准加分。
教育局202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教育局202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树立行业典范,教育局决定于2024年举办“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旨在全面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评选对象与条件本次评选面向全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公办、民办及外籍教师。
参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
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优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评选标准与流程评选标准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体如下: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敬业精神等方面。
社会影响力:评价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贡献和影响等方面。
评选流程如下:学校推荐: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
资格审查:教育局对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评教师符合评选条件。
专家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团,对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名单。
社会评议: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
评选方式与权重评选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包括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评议三个环节。
各环节权重如下:学校推荐:占评选总权重的30%,主要评价教师在学校内部的表现和认可度。
专家评审:占评选总权重的40%,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社会评议:占评选总权重的30%,主要评价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影响力,以及公众的认可程度。
奖励措施与激励机制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提升师德师风水平,教育局将给予获奖教师以下奖励措施:荣誉证书:颁发“师德标兵”荣誉证书,表彰获奖教师的优秀表现。
2024年评选优秀教师细则(二篇)

2024年评选优秀教师细则中学“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细则为贯彻落实县教体局“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激励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教、爱校、爱岗、爱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试行)评选细则。
一、评选类别、范围“优秀教师”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一线专任教师,且连续在学校一线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班主任,且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以上。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教师,且从事教师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的办法。
(一)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学校(单位)审核,由申报人按评选条件的内容准备相关印证材料,上报学区中心校初评。
申报推荐对象确定上报前,要在本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____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上报县教体局进行评定。
(三)人选确定后,在县教体局网站和合格学校公示____天。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____和____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____,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乱收费、乱订资料、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或不尊重学生家长等有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善于运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方法教育学生,所教主要学科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
4.申报推荐的优秀教师为一线教师且连续在一线从事教学两年以上中产生,并且近三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
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能够运用现代教 育技术和手段进 行教学
具备较强的科研 能力和创新意识
有仁爱之心
关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 习,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耐心教导:对待学生有耐心,不 急躁,不粗暴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 异,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积极引导:引导学生向正确的方 向发展,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 力
PART 3
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
评选范围:全校 在职教师
评选条件:具有 良好的师德师风, 具备较高的教育 教学水平,有较 强的科研能力和 创新精神,有突 出的教育教学成 果
评选程序:由学 校师德建设领导 小组组织评选, 经过初选、复选、 终选等环节,最 终确定评选结果
评选奖励:对评 选出的师德标兵 进行表彰和奖励, 包括颁发荣誉证 书、奖金、晋升 职称等
PART 6
后续工作
宣传优秀教师事迹
制作优秀教师 事迹宣传片
在校园内设立 优秀教师事迹
展示板
组织优秀教师 事迹报告会
利用校园网、 微信公众号等 平台宣传优秀
教师事迹
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活动目的: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活动内容:邀请专家进行讲座、组织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开展师德主题征 文活动等 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建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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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四有教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
时间:20XX-XX-XX
目录
01
02
03
04
05
06
评选目的 评选标准 评选范围 评选程序 奖励办法 后续工作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高等学校: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新时代我省广大教师“学史崇德守初心、培根铸魂育新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等五厅局印发的《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冀教师〔2018〕22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评选范围: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
评选名额:评选400名河北省师德标兵。
其中,中小学(含幼儿园)300名,普通高等学校100名。
采取差额推荐办法,各部门和单位在推荐参评人选时,要兼顾各类教师,同时要适当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一线教师倾斜。
各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差额推荐人选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市推荐的校长不超过总数的20%。
全省各高等学校(含驻冀部委属高校)每校推荐1名师德标兵人选。
高等学校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中小学(含幼儿园)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初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和心理健康;培根铸魂,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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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年度师德师风标兵、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小学:
根据《鱼湾小学2007年工作计划》和《鱼湾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精神,现将本年度评选师德师风标兵、优秀教师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条件: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个面向”,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为人师表,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工作完成得好,受表扬。
2、工作业绩:
(1)、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教学成绩较为显著。
(2)、谦虚谨慎,尊重、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的荣誉,认真积极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在教职工中威信高。
(3)、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
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不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在校内进行有偿教育,不接受在校学生家长的礼品和宴请,不以教谋私。
主动热情地与家长联系,不歧视和训斥学生家长。
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做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及家访记录等工作。
在家长评教、学生评教中评价高。
(4) 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做学生喜欢的老师。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质量高。
(6)、奉公守法,遵守纪律,出满勤干满点。
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群众印象好。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2、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努力,与其他教师团结互助,关心爱护学生;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学风和教风,言行堪称师生表率;
3、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努力探索、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公认的、较长期的、较大面积的成效;或者在某一方面取得非常突出、有特色的成就;
4、教育教学思想端正、教学方法正确、教学经验丰富,并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完成额定或分配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质量高,并为方方面面师生所公认;
5、对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具有坚实、系统、广博的知识,熟练掌握新课程标准、教材及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教学方法;了解本学科教育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
6、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教改实施中有所建树和创新,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在全片或全校范围内具有指导作用;
7、主动为校或片提供教学公开课或观摩课,每年至少两次以上。
8、学生参加各种比赛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期末质检成绩突出。
二、推荐人数及评选程序:
各校根据教师表现情况,通过民主与集中的形式,确定评选对象,送中心小学办公室评审,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送校长室审批,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2天,如无异议则确定表彰和奖励。
3、各推荐人员须填写《申报表》及提交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4、上交材料时间:12月25日前。
2007年12月18日
鱼湾小学2007年师德师风标兵评选申报表
鱼湾小学2007年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