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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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环境监测机构第二条环境监测机构是指依法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单位,包括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等。

第三章环境监测范围与内容第三条环境监测范围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的监测。

第四条大气环境监测内容包括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的监测。

第五条水体环境监测内容包括水质、水量等指标的监测。

第六条土壤环境监测内容包括土壤污染、土壤质量等指标的监测。

第七条噪声环境监测内容包括噪声级别、噪声来源等指标的监测。

第八条辐射环境监测内容包括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指标的监测。

第四章环境监测方法与技术要求第九条环境监测应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环境监测应采取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环境状况。

第十一条环境监测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和仪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环境监测方法和技术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与科技发展保持同步。

第五章环境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第十三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环境监测数据应及时采集、记录和存档,确保监测数据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环境监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和分析,监测报告和评估结果,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环境监测结果的应用第十六条环境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开,保障信息透明度。

第十七条环境监测结果应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参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环保政策和措施。

第十八条环境监测结果应作为责任主体评估和监督的依据,强化环境责任追究。

附件:1. 环境监测报告示例2. 环境监测设备清单3. 环境监测数据管理流程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22年12月环境保护法通过的法律,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精选5篇)

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精选5篇)

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1、监测分析室是分析实验检定的工作场所,为保证环境清洁、安静,不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2、严禁在监测分析室内吸烟、饮食、会客,不得晾晒衣服和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3、监测分析室的地面、操作台应经常打扫、擦拭,保持无灰尘,实验台抽屉内试剂架柜、仪器架柜,通风橱内要摆放整齐有序,标志清晰、规范;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保证随时可以供应,注意实验室用电安全,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室内电线管道设施,应安全、规范,不得随意布线;5、分析人员进入监测分析室应身着白大褂,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则,认真执行本人所承担的技术操作规范,工作要集中精神,严禁玩忽职守;6、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使用规则;7、监测分析室内的药品、试剂标签清楚,存放整齐,各种玻璃仪器应分类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8、凡属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专人负责保管,不准在监测分析室内随意存放;9、实验完毕,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洗实验用具,正确处理废弃物,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和火源,下班前检查水、电、气及门窗安全方可离去检测人员行为规范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钻研业务、务实进取;2、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有效;3、遵守法规讲廉洁、拒腐蚀、不徇情、守公德、讲文明,做到五不准;a.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礼券;b.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的邀请娱乐活动;c.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宴请;d.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e.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

4、遵守检测工作程序,做到:a、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检测;b、检测完毕,要清洗好器皿和仪器,清理剩余样品垃圾;5、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检测资料。

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制度1、全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做好技术保密工作。

环境行业环境监测安全操作规程

环境行业环境监测安全操作规程

环境行业环境监测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而环境监测的安全操作是确保监测工作有效进行的关键。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行业环境监测安全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系列准确可靠的操作指南,确保环境监测过程中的安全,并规范操作流程,减少人为因素对监测结果的干扰。

二、设备操作规范1. 在开始环境监测前,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设备完好,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校准和准备。

2. 使用设备时,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

3.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的工作参数,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和调整。

三、样品采集规范1. 样品采集前,必须核实采样点位的准确位置,并记录相关地理坐标信息。

2. 采集样品时,应避免将外界杂质带入样品中,确保采样瓶的清洁,并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采样。

3. 样品采集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标识和封存,并记录相应的采样时间和位置信息。

四、实验室操作规范1.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干净的实验服,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洗手和消毒。

2. 在实验室中进行化学试剂的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取用和配置,并遵循相应的废弃物处理规范。

3. 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必须在专用的操作台上进行,并使用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工具。

五、数据处理规范1.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程进行有效的校核和审查。

2. 数据存储和传输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 在编制监测报告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报告的撰写和审核,确保报告的内容准确、完整。

六、事故应急处理规范1. 在环境监测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对于涉及人员伤害的事故,必须立即提供医疗援助,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员工培训和评估1. 所有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是各级环境监测站的重要技术基础和管理工作,应与其它监测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检查,所需经费应有保证。

第三条环境监测人员实行合格证制度,经考核认证,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不得单独报出数据。

第四条环境监测站开展创建和评选优质实验室活动,以此加强实验室建设,强化实验室管理,推动实验室的质量保证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质量保证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国家和省质量保证管理小组,各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组织质量保证管理小组。

第六条各级质量保证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所辖地区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考核认证工作;二负责所辖地区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评比工作;三审定有关质量保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四指导有关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规范、手册等的编写工作;五组织仲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方面的争议。

第七条国家级、省级及规模较大的地、市级监测站应设置质量保证专门机构,并配备专用实验室,其他监测站根据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

质量保证机构或人员由业务站长直接领导。

第八条各级监测站质量保证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负责本站的质量保证工作,制定质量保证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的质控数据;二制定质量保证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定期向本站领导和上级站汇报工作;三指导下级站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组织有关的技术培训和质量参核;四负责监测人员考核认证和优质实验室评比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质量保证的量值传递第九条标准物质是量值传递的重要物质基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或其他经过国家计量部门授权的单位负责研制、生产和提供各类环境监测所需的标准物质。

第十条各级环境监测站应追踪总站或其他经过计量部门认证的标准物质的量值。

实验室环保管理制度

实验室环保管理制度

实验室环保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环保管理逐渐成为各行各业必须重视和实施的重要工作。

实验室作为科研和生产的重要场所,其环保工作尤为关键。

本实验室环保管理制度出台的目的在于规范实验室操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和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二、环保管理组织机构(一) 环保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环保管理计划。

(二) 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环保工作,包括环境监测、废物处理等。

(三) 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执行环保管理制度,监督并报告违规行为。

三、环保管理原则(一)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避免污染发生。

(二) 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的原则,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三) 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环保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废物管理(一) 废物分类:实验室内产生的废物应按照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有害废物进行分类。

(二) 废物储存:实验室内的废物应储存在专用的储存区域,确保不会对实验室环境造成影响。

(三) 废物处理:实验室内的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五、环境监测(一) 废气排放监测:定期对实验室内的废气进行排放监测,保证达标排放。

(二) 废水排放监测:定期对实验室内的废水进行排放监测,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 噪声监测:定期对实验室内的噪声进行监测,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

六、环保意识培训(一) 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环保意识培训,使全体员工了解环保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法规。

(二) 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形成关爱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七、环保应急处理(一) 准备好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 对环境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弥补环境损失。

八、环保管理考核(一) 设立环保管理考核制度,对环保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实验室环境及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环境及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环境及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实验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实验室环境及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环境管理1、实验室布局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需求进行合理布局,划分出不同的功能区域,如实验区、准备区、仪器区、储物区等。

各区域应明确标识,避免混乱和交叉污染。

2、温度和湿度控制根据实验的要求,实验室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一般来说,温度应控制在 18-25℃之间,湿度应控制在 40%-60%之间。

实验室应配备温湿度计,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记录。

3、通风换气实验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以排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异味。

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实验过程中,应根据需要开启通风设备。

4、照明和采光实验室应保证充足的照明和采光,照明设备应分布均匀,避免出现阴影和眩光。

采光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避免阳光直射实验仪器和样品。

5、清洁卫生实验室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实验台面、地面、仪器设备等应无灰尘、污渍和杂物。

垃圾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并定期处理。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1、安全设施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紧急喷淋装置、洗眼器、通风橱等。

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化学品管理(1)化学品的采购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需求,制定化学品采购计划。

采购化学品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化学品的储存化学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储存柜应张贴明显的标识,标明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危险类别等信息。

(3)化学品的使用使用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实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化学品的反应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环境检测现场室规章制度

环境检测现场室规章制度

环境检测现场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检测现场室管理行为,提高环境检测质量,保障员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境检测现场室是指为进行环境检测而设立的实验室,用于收集、处理、保存和检测环境样品。

第三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设备、设施和人员,并严格按照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工作。

第四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环境检测现场室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环境检测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环境检测现场室不得私自泄露、篡改检测数据,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检测质量稳定提高。

第九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罚。

第二章环境检测现场室管理第十条环境检测现场室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

第十一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评价等。

第十二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校准、检验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文档管理制度,存档管理相关文件和检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营养健康。

第十五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减少环境污染的产生。

第十六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环境检测现场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三章环境检测现场室操作规程第十八条环境检测现场室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环境监测实验室规章制度

环境监测实验室规章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环境监测实验室规章制度环境监测实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的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是环境监测工作的核心实验场所,实验室内的任何活动都必须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的管理者,对实验室工作负全面责任,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听从实验室负责人的指示和安排。

第四条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内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实验室防护用品,严禁穿戴拖鞋、短裙、短裤等不符合要求的服装。

第二章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必须佩戴有效的实验室工作证件,实验室工作证件仅限持证人进入实验室,未取得证件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喝酒,严禁饮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实验室。

第七条实验室内严禁私自更改、移动、停用各种设备,特别是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任何人员都不得擅自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八条实验室内的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维护和检修,严禁私自拆卸和修理设备。

第九条实验室内严禁将废弃物、废液随意排放,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条定期组织实验室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

第三章实验室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内所有的实验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实验室内禁止私自进行不相关的实验,必须按照实验计划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使用实验室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使用设备。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校准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实验室内的试剂、标准品等物资必须按照管理规程进行放置和标识,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四章实验室的卫生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禁止乱丢乱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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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以规范对洁净区的管理。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洁净区。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主任、检验员
内容:
1 环境监测主要是指对洁净室(区)的尘埃粒子数、沉降菌、温湿度、噪声、压差、照度、换气次数等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要求
2 环境监测工作由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

3 环境监测范围包括所有车间洁净室(区),仓库洁净取样室以及质量管理部微生物限度检查室。

4 为保证洁净室(区)的环境符合要求,需对其进行定期监测,监测项目和周期按规定进行,每季度检测一次。

5 监测应提前通知相关车间科室开启空调净化系统,使环境符合测试条件。

6 监测条件
6.1 对单向流,测试应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0min后开始。

6.2 对非单向流,测试应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0min后开始。

7 监测人员和仪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进入洁净室(区)
8 监测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后应严格遵守该区域有关规定。

9 监测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测试。

10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管理,警戒限度如下
纠偏限度如下
10.1 警戒限度
10.1.1定义:系统的关键参数超出正常范围,但未达到纠偏限度,需要引起警觉,可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限度标准。

该限度通常是根据系统的正常运行水平和检测数据通过趋势分析来确定的,如果超出了该限度,不需要对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但可需要增加相应的监控项目或者监控频率。

如连续超出警戒限度,系统呈恶化趋势时,则应立刻采取纠偏措施。

10.1.2警戒限度的建立:警戒限应以正常监测数据为基础,并赋与一定的安全系数。

(系统监测数据积累一段时间后,才能科学的建立),我公司定为不得过40个
10.1.3超警戒限度处理程序:
10.1.3.1向相关管理层和部门发出预警报告。

10.1.3.2进行调查。

(检查以前和后续的结果)
10.1.3.3.重新监测。

.如重新监测结果低于警戒限度,则可以认为调查完成,如重新监测结果高于警戒限度,发出第二轮通知,制定纠偏措施并报告相应的高级管理层。

10.1.3.4将纠偏措施记录归档。

10.1.3.5重新监测结果合格后,调查结束。

形成最终报告,递交相应管理层。

10.2.纠偏限度
10.2.1定义:系统的关键参数超出可接受标准,需要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的限度标准,一般情况下法定标准≥纠偏限度>警报限度,当达到纠偏限度时,为了防止系统出现不合格时造成损失,需要对系统进行处理。

10.2.2纠偏限度的建立:纠偏限度可设为警戒限的2倍左右,但不得高于法定性标准,我公司定为不得过70个
10.2.3超纠偏限度的处理程序
10.2.3.1向相关管理层和部门发出超标报告并决定采取纠偏措施。

10.2.3.2开展相关调查以确定可能的原因。

(如检查以前和后续的结果,回顾确认人员的操作过程)
10.2.3.3重新监测。

10.2.3.3.1如果重新监测结果小于等于纠偏限度,但高于警戒限度,执行超警戒限度方案,协同其他职能部门,确定是否继续生产。

10.2.3.3.2如果重新监测结果仍超纠偏限度,再发通知,报告相应的管理层和其他部门,制定纠偏措施。

10.2.3.4在监测结果回归警戒限度以下后,结束调查流程,形成最终报告,递交管理层。

10.3.如果系统已经运行了一段时期,那么可以根据监测数据来修订警戒限度。

修订后的警戒限度不宜过低(如低于纠偏限度的10%)以避免过于敏感、频繁报警;也不易过高(如高于纠偏限度的50%)以避免失去警告的意义。

10.4.各部门在组织处理解决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过程中,质量部要始终跟踪了解情况,监督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具体贯彻情况。

对于超纠偏限度由质量部牵头,会同责任部门共同组织处理解决。

10.5.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处理过程中,发生部门和处理责任部门应对此进行追踪检查,直至使警戒限度或纠偏限度回归正常范围内,从管理工作上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为止。

10.6.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处理结束后,各责任部门应从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发生、报告、责任、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等全过程资料整理汇总,并进行趋势分析,形成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处理报告,由质量受权人批准签字后,完成文件修订、人员培训等后续工作。

10.7 所有测试结果均应记录并出具测试报告。

10.8 监测结果不合格的,由车间及相关部门对此区域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重新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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