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战略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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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市品牌建设指导意见

2022城市品牌建设指导意见

2022城市品牌建设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争做品牌大省’‘‘‘’的要求,贯彻《*市2004-2007年商标品牌工程实施规划》,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制定*品牌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聚焦实施‘工业立市’主战略,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原创与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并举,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开发、二次创造和融合创造能力,培育自己的企业品牌,发展一批具有*特色的品牌;通过并购等。

我们将整合国内外资源,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推动组织创建xx,加快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

二、总体目标形成一个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形象的大品牌需要3到5年的时间,其中省内有两个有影响力的品牌,国内外有两个有影响力的品牌。

到2010年,争取中国驰名商标和xx产品;Xx省级商标和省级品牌产品;Xx商标为10000件;*企业使用自有商标的产品或服务占工业总产值、利润和出口总额的60%以上。

三.主要任务目前,*拥有市级xx商标210个,省级xx商标63个,省级xx产品3个,驰名商标3个,中国xx产品3个。

但*品牌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代表*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形象的大品牌需要突破。

一是企业创建和推广品牌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品牌的技术含量有待提升,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相对较少;第三,品牌应用领域不广,不知道如何利用商标策略扩大市场,占领市场。

四是品牌建设后劲不足,部分培育对象规模较小,部分企业成名后忽视品牌维护。

品牌建设要围绕“四要素”,xx要推进“四个批次”。

聚焦“四要素”:一是质量。

质量是品牌建设的突破口,是品牌的重要基础,是品牌的竞争力。

第二,依靠技术。

科技创造xx是提升品牌价值的源泉。

在先进标准和xx技术的支持下,可以打造领先品牌。

第三,依靠市场。

通过市场竞争检验品牌,加强品牌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扩大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黔东南府发[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1〕3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速我州经济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我州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工业强州”战略实施,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实施我州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品牌建设工作的意义品牌是无形资产,是公众对产品的一种评价和认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

实施品牌建设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施“工业强州”战略的重要举措和提升我州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面对当前市场竞争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面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面对品牌发展和品牌消费的新趋势,我州品牌建设工作与省内外的差距越来越大。

截止目前,我州仅有中国驰名商标2个、贵州名牌产品4个、贵州著名商标25个,远远落后于毗邻地区。

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充分发挥我州区域经济的特色和优势,着力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一批品牌产品,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区域综合实力,推动我州经济又好又快更快更好发展。

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推进实施品牌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突出政府的引导帮扶作用。

把培育品牌产品与培植支柱产业、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培植与引进相结合,突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通过市场手段推动各种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品牌产品聚集,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品牌建设工作的目标(一)实施品牌建设的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品牌培育、发展、激励和保护机制,品牌数量明显增加,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企业质量责任明显加强,社会质量意识明显提高,品牌建设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17•【文号】国资发综合〔2017〕191号•【施行日期】2017.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综合〔2017〕191号各中央企业:品牌是企业竞争能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质量是品牌的生命线,是品牌建设的基础。

加强质量品牌工作是提高有效中高端供给和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是塑造企业形象、提高品牌溢价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品牌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中央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到2020年,中央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显著增强,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有效中高端供给大幅增加,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高,打造一批质量水平世界一流的公司,培育一批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

强化企业在质量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高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

坚持分类指导。

遵循质量品牌发展内在规律,结合生产制造、运营服务、工程建筑等行业企业特点,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对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

统筹推进质量和品牌工作,注重质量和品牌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发挥合力,多措并举,实现叠加效应。

坚持循序渐进。

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前瞻性战略部署,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形成长效机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08•【字号】甘府发〔2016〕22号•【施行日期】2016.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府发〔2016〕2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全面加强我州自主品牌建设,增强我州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强品牌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我州四川名牌产品总数达到4个、四川服务名牌总数达到2个、四川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达到1个、四川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10件、地理标志产品总数达到10个、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到8件、农产品“三品一标”总数达到2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示范区总数达到3个、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总数达到1个,国家5A级景区总数达到2个、4A级景区总数达到8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数达到1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总数达到3个,三级医院总数达到2家。

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和推动品牌建设,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促进有力的品牌建设机制。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推进“圣洁甘孜”区域品牌建设。

全面落实《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圣洁甘孜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的意见》(甘委发〔2015〕8号),着力打造“圣洁甘孜”农产品品牌、旅游品牌、文化品牌,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推进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围绕旅游业、生态能源业、矿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特色文化业和特色中藏医药业六大产业,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开发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四川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推进机制和制度,规范产业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一、背景与目的在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背景下,为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优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农产品品牌形象和质量安全。

(四)加强宣传推广,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推动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一)成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农产品品牌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四、优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一)完善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财政和资金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地理标志相结合,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四)鼓励农产品企业进行品牌战略布局,提高品牌管理水平。

五、加强市场监管(一)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测和抽检。

(二)严厉打击农产品品牌侵权行为,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改善农产品品牌的包装和标识,提高消费者的辨识度和选择权。

(四)促进农产品品牌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提升电商销售渠道的品牌价值。

六、加强宣传推广(一)制定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计划,争取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

(二)举办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增强品牌认可度和美誉度。

(三)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扩大农产品品牌信息传播范围。

(四)组织农产品品牌推广培训,提高农产品品牌运营和推广能力。

七、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一)加强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生产链的对接,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

(二)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农业加工链的深度合作,提升加工技术和效益。

(三)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农产品流通链的协同发展,提升市场覆盖面和销售能力。

品牌管理的战略规划与实施

品牌管理的战略规划与实施

品牌管理的战略规划与实施品牌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关键要素之一。

良好的品牌管理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加市场份额,创造经济效益。

本文将从战略规划和实施两个方面,探讨品牌管理的要点。

一、战略规划1. 品牌定位品牌定位是品牌管理的基础。

企业需要明确品牌想要在目标市场中占据的位置,以及所提供的价值和差异化特点。

定位策略可以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竞争对手的特点和自身资源优势来确定。

在定位过程中,企业需明确品牌的目标受众、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沟通策略。

2. 目标设定企业需要设定明确的品牌目标,以便指导后续的品牌管理工作。

目标可以包括市场份额的增长、品牌认知度的提高、产品线的扩展等。

目标设定应具备可行性、量化性和可衡量性,以便监控品牌管理的进度和效果。

3. 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是战略规划的重要环节。

通过调研,企业可以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竞争格局和消费者的态度。

市场调研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例如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竞品分析等手段获得数据。

调研结果将为品牌管理提供依据,帮助企业了解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

4. 品牌策略制定根据品牌定位和市场调研结果,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品牌策略。

品牌策略可以包括产品特点的突出、市场推广的选择、品牌形象塑造等。

品牌策略应与企业整体战略相一致,充分发挥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二、实施阶段1. 品牌传播品牌传播是实施品牌管理的核心。

企业可以采用多种渠道和手段进行传播,如广告、公关活动、媒体合作等。

传播内容应与品牌定位和策略一致,能够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塑造企业形象,提高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

2. 品牌体验品牌体验是建立消费者品牌忠诚度的重要环节。

企业需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营造良好的消费体验。

通过提供独特的产品特点、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愉悦的购物环境,企业可以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形成品牌口碑。

3. 品牌监测与调整品牌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进行监测和调整。

企业应定期评估品牌管理的效果,通过市场调研、竞争对手分析和消费者反馈等手段,了解品牌在市场中的表现。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5〕21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5〕21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5〕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引导鼓励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发挥商标品牌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根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国办发〔2014〕6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5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着力推进“质优宁波”建设,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科学管理、依法保护的方针,充分运用商标对资源的集聚力和市场的影响力,不断推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提升企业商标管理能力,优化商标品牌发展环境,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与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品牌优势企业。

推动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裁判和社会参与的品牌竞争和发展协同共治机制,促进我市自主商标品牌的质和量、附加值和美誉度持续提升,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国家首批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宁波制造、宁波服务、宁波产品声誉。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我市国内注册商标数突破18万件,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数达1300件,地理标志商标总数30件以上。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9•【字号】济政字〔2021〕75号•【施行日期】202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精神,深入推动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推动我市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现就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统筹为要”,形成“好品山东”工作合力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质量至上、诚信为本、创新驱动、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全市重点行业和重要业态,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提高我市“好品山东”品牌美誉度和品牌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优化政策供给;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品牌培育动力。

完善品牌协同推进机制,加快横向部门合作、纵向属地联动,形成“好品山东”建设强大合力。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流程再造升级,树立品牌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到2025年,打造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良好生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坚持“产业为核”,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以“231”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核心,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加快品牌培育进程,助力突破制造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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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战略工作实施意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四化联动”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创建品牌,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品牌战略的部署要求,现就2012年全县品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方式为核心,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增强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推进品牌战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全年品牌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品牌创建,
着力构建覆盖新特产业、传统产业,涵盖一、二、三产的自主品牌建设体系。

力争年内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2—4件、省名牌产品2—4个,市知名商标10件;新增国内注册商标350件、国际注册商标5件。

三、工作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品牌创建的氛围。

品牌是企业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品牌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主要体现。

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文件和品牌培育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企业创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县工商、质监、科技等部门要认真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等活动,加大品牌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在全县上下营造品牌创建的良好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广泛宣传重点企业开展品牌创建、重点部门服务品牌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交通要道、重点街道,组织开展品牌创建成果宣传展示,广泛宣
传品牌创建的成效。

要鼓励引导行业重点企业紧紧围绕自身品牌,通过推介会、展览会等形式,开展品牌、商标保护知识宣传,放大品牌示范效应,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调动企业创牌的积极性。

加强企业品牌保护。

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坚持打防结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和伪劣产品案件,依法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利益。

县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综合执法优势,以依法保护品牌为重点,建立与企业正常的挂钩联系制度,定期联合开展打假保牌行动,不断增强品牌保护的成效,全力营造品牌创建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支持工业发展20项激励意见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激励意见等文件,切实将鼓励企业创牌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一企一策、因企制宜”的方法,以
新特产业重点企业为关键,以推进品牌创建为重点,尽快形成“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全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创建工作格局。

要积极帮助创牌企业解难题,多措并举调动各方创牌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做优做专、做特做精、做大做强,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3、加大服务力度,进一步增强品牌创建的有效性。

要建立健全全县品牌培育储备库,科学制定创牌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收集上报企业争创品牌的信息,不断调整完善品牌培育数据库。

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品牌产品的孵化工作,指导企业以创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品牌创建目标,将创建工作作为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强化为企服务、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创新服务,优化环境。

要加强对企业创牌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开展面向企业特别是新特产业骨干企业的创牌培训,使企业
不仅想创牌,而且会创牌,切实提高品牌创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列入今年创牌的企业,各相关镇(区)、部门要加强调研,主动介入,帮助企业分析创牌形势,制定创牌计划,解决创牌难题,确保全面完成创牌任务。

4、加大组织力度,进一步健全品牌创建的网络。

县里成立“全县实施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发改、经信、工商、质监、财政、商务、农委等部门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品牌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指导。

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创牌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全程跟踪服务。

县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努力形成创牌合力。

县工商、质监部门要牵头抓好实施品牌战略的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将品牌创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奖励资金落实到位;县发改、经信等部门要
牵头抓好新特产业品牌的培育创建;县农委等部门要牵头抓好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培育创建;县商务等部门要牵头抓好服务业和国际商标的注册工作。

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切实为品牌创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共同推动品牌战略快速实施,为产业做大、企业做强发挥积极的作用。

品牌战略工作实施意见责任编辑:田老师阅读:人次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
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
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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