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
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

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公路水运建设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路水运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费率,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第八条建设单位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时,应将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10%作为奖励基金单独计列,该项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检查、目标考核、奖励等活动,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使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项目清单、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内容“平安工地”建设可促进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以下介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内容,仅供学习参考。
一、建设单位“平安工地”考核内容1、落实有关“平安工地”建设政策(1)对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进行贯彻落实。
(2)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责任明确。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会议、教育、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报告等基本制度。
3、项目招标阶段落实安全生产事项(1)招标文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的B类证书,按合同额每5000万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2)在招标文件中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提出要求。
(3)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4)单列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4、安全生产检查、考核(1)定期组织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督促从业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从业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3)对于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5、安全风险预防(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安全风险预防性工作。
(2)主持或参与召开安全风险预控会议。
6、安全生产费用按《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7、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相关处置工作。
8、内业资料管理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二、监理单位“平安工地”考核内容1、“平安工地”工作策划(1)制定“平安工地”建设安全监理实施方案。
(2)编写本项目安全监理大纲,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落实安全监理责任(1)明确总监、副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6.12•【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施行日期】2017.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6月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6月12日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安全服务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制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体系。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制度,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一、引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规范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费用管理原则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总预算,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合理设定。
2.费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3.费用管理应科学规范,依据项目的实际风险状况,合理确定费用的投入比例和预留额度。
4.费用管理应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对费用使用过程的全程跟踪控制。
三、费用项目划分1.安全设备采购费用:用于购买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服、安全警示标志等。
2.安全培训费用:用于组织工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安全巡查费用:用于组织定期巡查工程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4.安全监督费用:用于聘请专业的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意见。
5.事故应急处置费用:用于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建设和装备购置,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四、费用管理措施1.费用预算编制:根据工程的规模、工期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明确项目的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
2.费用审批程序:建立费用管理审批制度,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申请、审批和报销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流程规范。
3.费用使用监管:建立费用使用台账,记录费用的具体使用情况,实现对费用的全程监控和跟踪。
4.费用使用评估:对费用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费用的使用方案,提高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效率。
5.费用使用公开透明:定期公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和资金来源,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费用管理责任1.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制定费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管理,确保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管理。
2. 公路水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港口等。
第三条定义:1. 平安工地:指经过管理部门认定、符合平安建设要求的工地。
2. 施工单位:指承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任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3. 项目部:指施工单位在工地设立的主要管理机构。
4. 管理部门:指交通运输部及其下属各级管理机构。
第二章平安工地的建设要求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并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地整体规划和设计方案。
2. 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措施。
3.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4. 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5. 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措施。
第三章平安工地的建设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方案的要求,组织协调工地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在工地建设管理中负有重要责任,应设立专门管理岗位,负责监督整个工地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人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
第四章工地安全监督检查第九条管理部门有权对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的工地,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整改、暂停施工等。
第十条工地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3.24•【字号】豫交安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安监〔2011〕12号)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投资集团: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行业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企业(包括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渡口等)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和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管许可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监督到位、奖惩严明、装备经费有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第二章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监管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依法对交通运输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并定期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等相关信息;(四)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五)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百分制考核评分表(1)

驻地、施工现场每缺一处扣2分;
考核人员签字: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百分制考核评分表(内业)(三)
被考核单位名称:时间:
序
号
考核
内容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扣分标准
考核
办法
扣分
得分
6
安全生产持证情况
1、施工单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
2分
无证,或不在有效期,扣2分
2、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依次按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班组长、作业人员层级进行,层级分明,内容完整;
4分
安全技术交底层级不分明、内容不完整的,每一次扣除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2、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分
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2分,未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扣2分;
3、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分
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扣2分;
考核人员签字: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百分制考核评分表(内业)(一)
序
号
考核
内容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扣分标准
考核
办法
扣分
得分
1
组织
机构以及管理人员
1、决策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完整;
4分
未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扣4分,职责不明确不完整扣2分;
查阅项目部有关文件,结合现场查看
2、班子成员中有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2分
未按期组织检查,或检查无书面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要求的,一次扣O.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

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公路水运建设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路水运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费率,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 ,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第八条建设单位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时,应将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10% 作为奖励基金单独计列,该项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检查、目标考核、奖励等活动,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使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项目清单、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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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公路水运建设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
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
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路水运施工单位按照有关”“
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
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政府监管、“
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
1.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第五条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公路、水运工
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费率,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项
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
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
的,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1.0%
第八条建设单位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时,应将安全
生产费用总额的作为奖励基金单独计列,该项费用专项10%
用于安全生产检查、目标考核、奖励等活动,由项目建设单
位统一使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
全生产费用的数额、项目清单、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
式等条款。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编报当
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按附件项目清单编制,2.
附相关凭证)及下个月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
程师审核。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后,
应当在日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进行审7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实行总量控制、计量“
支付。
建设单位对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报表进行审核确认后,与当月工程款同时计量支付给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低于合同中规定数额的,建设单位不得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三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
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费用。
、涵洞、通道口、与其它道路交叉口、五临边(未安装”1“
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高空扶梯及升降
口临边、基坑临边、陡坡便道两侧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
3.
费用;
、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及用于地面安2
全隔离设施等费用;
、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3
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4
等检测、检验费用;
、其他用于安全防护的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5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费用。
、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1等费用;
、安全帽、保险带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2、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3工具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费用。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1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2
.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检3
查和评估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复杂构造物、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支出费用。
4.
、对重大危险源、复杂构造物、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1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2
、对有重大危险、复杂构造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3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费用。
、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即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和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2
、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3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费用。
、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1
、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2
、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3
、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4
、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5、安全生产奖励费用支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据6
相关规定组织相应的检查、考核活动,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相关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5.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任务及目
标完成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7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
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一)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二)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三)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四)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五)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建设单位应当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6.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投入
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其上报的支出情况落实
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要求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内
容保证及时支付施工单位计量的安全费用(奖励基金除外)并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拒不执行本规定者,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指正、批评或建议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运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
第二十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招
投标阶段,应当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单列情况、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
理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以及挪用挤占安全生产费用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及, 7.
处理。
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由河南省交通运第二十二条输厅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第二十三条发布之日起施行。
8.附件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表
序用使用(元
涵洞、通道口、交叉口临等护、防滑防止物体、人员设置的安全网、棚及地面隔
施完善、改造和购买牌及安全传安全警示、警告标示、安全护、制作、安装及维修、维测、探测设备、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特施支设备架检测检护设施、检测设施、设其他安全各急救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必要
及器救援器材、设
安全帽、保险现安全用现物品安全其专门为急救援所需而的资、设
、工
日常安全产检查、家参与安检请安全产检价支行政主管门组的安全交通
检重大险源、复杂构造物、重大事故行重大险源、别、评估、整改、监控、大事患爆破物、放射性物品储存、使用、防估、整改、控有重大险、复杂构造物因素的分部、分工安专施工方论证、咨
的安全教育和特种安全技能急救援的安全术、知教内组支组织急救援
安全依据相、考核并根、考相关位安全工作个人安全励基行表奖
位施单位根据安全情况安全工作个人、集行表
召开安全产专等相关②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产其他与安全生摩安全③经验交流、现场观7直接相关的支出料④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象资员使用的相机、电脑备给专职⑤配安全等物品安全生产费用总额
价标合同投
9.
比例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