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药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条例(通用5篇)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条例(通⽤5篇)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市场,确保⼈民⽤药安全有效,应制定规范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下⾯店铺为⼤家整理了有关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对⼤家有帮助。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条例篇1 ⼀、为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防⽌不合格药品流⼊市场,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不合格药品不得验收⼊库、付款。
在库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要⽴即转⾄指定仓库或仓位存放,并⽴即通知业务部门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三、不合格药品必须分队单独存放,严格执⾏⾊标区别,专帐管理,定期盘点; 四、凡未⽴帐的不合格药品,每⽉填制报表,报送价务部门处理; 五、以不合格药品,确定为废品的,经办理报损审批⼿续后,每半年由仓库填报废品销毁申请单,由企业负责⼈组织、业务、质管、财务、保卫、储运、企管等部门⼀起监督销毁,妥善保存销毁凭据; 六、凡不合格药品,不准销售,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如经过重新鉴定或返⼯整理后确认为合格品,必须重新办理合格品⼊帐⼿续后,才能转为合格品存放和销售; 七、如发现不合格品帐货不符,保管⼈员必须⽴即向有关部门或负责⼈报告,及时追查不符原因,防⽌不合格流向社会。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条例篇2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市场,确保⼈民⽤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进⾏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禁⽌使⽤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采购来货验收时发现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现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1. 介绍假劣药品是指未经过合法监管机构认可,质量不达标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
这些药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导致死亡。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以及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步骤。
2.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重要性2.1 保护公众健康假劣药品可能含有错误的成分、不正确的剂量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举报这些药品,保护公众的健康。
2.2 损害犯罪分子的利益假劣药品制造和销售是一种违法行为,会给犯罪分子带来巨大利润。
通过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可以揭露和打击这种违法活动,保护合法药品市场的正常运行。
2.3 提高监管机构的效率监管机构无法覆盖所有的药品市场,且监管资源有限。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可以使公众成为监管的参与者,扩大监管的范围和力量,提高监管机构的效率。
3.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步骤3.1 设立举报渠道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第一步是设立举报渠道。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电话、邮件、网站或者专门的举报热线,让公众能够方便地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可疑药品。
3.2 鼓励公众举报为了鼓励公众举报可疑药品,可以设立举报奖励制度。
对于提供有价值信息的举报人,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奖金或者匿名保护。
3.3 举报信息核实和调查监管机构接收到举报信息后,需要对其进行核实和调查。
这可以包括对可疑药品进行取样检测、追踪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渠道,以及调查相关人员的行为。
3.4 处理和公布结果在核实和调查完成后,监管机构需要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这可能包括立案追究责任、暂停或撤销相关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许可,以及公布处理结果。
4.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效果评估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后,需要进行定期的效果评估。
评估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举报数量和质量评估举报数量和质量的变化,了解公众参与举报的情况和效果。
患者服用假劣药品或错误药品导致人身伤害的处置预案与流程

患者服用假劣药品或错误药品导致人身伤害的处置预案与流程为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认识损害,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患者因服用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而造成身体损害的事件。
二、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伪假药: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假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三、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和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四、处置预案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五、报告及处置程序:1.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
2.医务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救治,报告医院应急指挥小组,并立即向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3.应急指挥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对患者进行会诊抢救,了解所用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判断患者发生的损害及损害严重程度:根据临床表现积极进行对因、对症以及使药物尽快涉及药品的处理。
六、对所涉及的药品,由医患双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有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医疗行政部门指定,需要召回的药品立即召回。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而随之而来的医院假劣药品事件层出不穷。
因此,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不可或缺。
什么是医院假劣药品?医院假劣药品是指在药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药品品质出现问题的产品。
常见的问题包括成分不符合规定、生产过程不规范、用药风险不当等。
医院假劣药品对患者的危害很大,可能引起病情恶化、过敏反应、器官损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作用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是指医院管理部门建立的针对药品质量问题的举报、监督和处理制度。
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质量问题,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完善质量控制机制,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3.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不法商贩和生产厂家;4.促进政府监管体系完善,为全面提高药品质量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内容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举报渠道和方式:医院内设的投诉中心、专门渠道和网站等,接受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投诉和举报。
2.举报人身份保护:匿名举报、保密处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处理程序:对投诉和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初步审查和立案后,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理。
4.处理结果公开和回馈: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和回馈,接受患者的监督和咨询。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不仅是医院自身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和社会监管药品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医疗健康领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福祉是最基本的职责和义务。
只有建立健全的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才能打造健康和谐的医疗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结束语医疗健康是人民幸福的基石,医院假劣药品事件的频发不仅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形象,更严重危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院假劣药品报告制度,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和管理,向患者保障用药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国家繁荣昌盛的大局。
药品经营管理法销售假、劣药的规定是什么

The right decision comes from the wisdom of everyon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药品经营管理法销售假、劣药的规定是什么导读:对于生产销售较、劣药品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倍数的罚款,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于药品严格管理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手段,如果药品出现问题对于病人来说就是雪上加霜的事情,也是对人们健康的危害。
一、药品经营管理法销售假、劣药的规定是什么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第七十六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构成是什么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
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一、引言假劣药品是指伪造、冒用他人药品注册证明文件、变造药品成分、伪造生产日期、违规生产和销售、过期药品销售、无证经营等行为,给社会公众带来严重危害的一类药品。
假劣药品的存在既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二、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从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来,我国对假劣药品问题高度关注,逐步完善假劣药品报告制度。
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9年,当时通过《药品医疗器械监测评价与报告管理办法》,建立了药品监测评价报告制度。
此后,假劣药品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包括建立统一的假劣药品报告平台,明确相关报告的范围和责任主体,并加大对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
三、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目标和原则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目标是依法打击和防范假劣药品,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制度的核心原则包括及时性、准确性、公开性和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假劣药品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打击假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提高社会对药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促进药品市场秩序的规范。
四、假劣药品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1. 假劣药品报告范围:假劣药品报告制度涵盖了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中的假劣行为,包括伪造、冒用他人药品注册证明文件、变造药品成分、伪造生产日期、违规生产和销售、过期药品销售、无证经营等。
2. 假劣药品报告平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统一的假劣药品报告平台,供公众和相关机构报告假劣药品问题。
该平台提供便捷的举报渠道,充分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3. 假劣药品报告流程:一旦收到假劣药品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组织专业人员对举报进行核实。
核实结果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4. 假劣药品案件处理:对于经核实的假劣药品案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假劣药品门店报告管理制度

假劣药品门店报告管理制度1. 引言假劣药品是指未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生产的药品,使用假劣药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加强对假劣药品门店的监管和管理,制定了假劣药品门店报告管理制度,旨在及时掌握和处理假劣药品门店的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2. 报告管理制度流程2.1 假劣药品门店发现与报告当相关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假劣药品门店时,应立即停止其销售药品,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封存涉案药品、取证等。
发现后,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将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相关信息,以便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及时处理。
2.2 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与处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接收到假劣药品门店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案药品来源、销售渠道、销售额、销售对象等。
调查核实期间,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暂时停业、查封涉案药品等措施,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调查结果与处理措施调查结束后,上级主管部门应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措施向下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
对于涉嫌销售假劣药品的门店,应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
同时,还应对销售假劣药品的门店进行整改工作,确保其整改到位,不再销售假劣药品。
3. 相关制度3.1 建立门店信息登记制度为了方便管理假劣药品门店,需要建立门店信息登记制度。
门店在开业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登记相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质、经营资金等。
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对门店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准,确保门店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2 实施定期检查制度为了及时掌握门店的经营情况,需要实施定期检查制度。
上级主管部门每隔一段时间,对门店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门店的库存药品、销售记录、从业人员情况等。
定期检查是防止和发现假劣药品门店的重要手段。
3.3 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为了提高对假劣药品门店的监管效果,需要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
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门店等信息进行通报,以便各方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范围1. 医院工作人员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2. 患者或家属在用药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3. 社会公众或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假劣药品信息。
三、报告程序1. 发现假劣药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2. 报告人应向医院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2)药品外观、包装、标识等照片或视频;(3)药品来源、购买渠道、购进时间等信息;(4)其他有助于调查处理的材料。
3. 药品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报告人;4. 调查核实后,如确认是假劣药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假劣药品继续流入医院;5. 对报告假劣药品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四、调查处理1. 药品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假劣药品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措施:(1)暂停使用该批药品;(2)封存该批药品,不得再流入医院;(3)追查药品来源,对供货单位进行调查;(4)向相关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2. 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缓报假劣药品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假劣药品流入医院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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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劣药品处理制度
一假劣药的定义
1.假药的定义: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⑴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⑵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⑴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⑵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⑶变质的;
⑷被污染的;
⑸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劣药的定义: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⑴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⑵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⑶超过有效期的
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⑸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患者服用假、劣药品,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处置预案
1.为及时、妥善处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等
情况,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持正常的医药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调剂错误药品引发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
3.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在医院领导指挥下,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争取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尽快恢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4.有关人员在获悉发生紧急情况的信息后,必须在10分钟内向药剂科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科室、人数、性质、时间、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5.药剂科接到情况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院领导、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相关部门必须快速到位、果断处置;
⑴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组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减轻药品对人员、人体的伤害;
⑵药剂科迅速开展控制、追回等相关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迅速收集、整理药品信息,确定事件影响的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⑶治安保卫组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做好紧急情况的疏导解释工作,保证相关人员、单位和财产的安全;
6.重大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现场处理小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三患者服用假、劣药品处理和报告制度
发现患者服用假、劣药品时
1.对患者立即进行松本,救治;
2.报告医务科、药剂科;
3.医务科、药剂科立即前往调查,药剂科查患者服用药品是否是医院购进或是属于患者自备药品;
4.属于医院购进药品
立即全院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填写信息表,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属于患者自备药品
填写信息表,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查清患者服用假、劣药药品原因,对属于医院违规购进的,严肃处理当事人;
7.对患者进行安全用药教育;
8.对发生患者服用假、劣药品时间不得虚报隐瞒;如发现虚报瞒报者严肃处理;
四患者服用假、劣药品,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