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自然资源和资源管理法
9第九章-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与保存

第二节 美国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与保存
(三)设计结合自然—科学时代的到来 19世纪60年代,自然主义者、保护主义者又活跃起来,生 态学成为环境问题的时髦词语,由卡尔逊写著的《寂静的春 天》一书,关注了二战后被滥用的化学药品、杀虫剂等对环 境的危害,它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这对当时美国活跃的环 境立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第一节 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述
(二)文化资源的概念 文化资源指的是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与成就,包括物 质性的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性的文化资源。 物质性的文化资源:如人类 史迹遗址,历史建筑与街区, 历史园林,各类文物、资料, 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农地、水 利工程等;
第一节 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述
非物质性的文化资源如民风、民俗、歌舞、曲艺等。
第一节 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述
(一)IUCN早期的分类系统
1.绝对保护区
6.保护性景观
2.自然保护风或受控自然保护 区
3.生物圈保护区 4.国家公园或省立公园 5.自然纪念物保护区
7.世界自然历史遗产保护地 8.自然资源保护区 9.人类学保护区 10.多种经营管理区或资源经营 管理区
第一节 自然与文化资源概述
第二节 美国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与保存
这一争论也导致负责资源保护的2个美国联邦机构即林业局 与国家公园局之间的分歧,前者被限定为“保存 (Reserves)” ,而后者则是在保护的同时提供游憩,正如F.L. 奥姆斯特德所说的:“保存美景是为了欣赏(Enjoyment), 为了使生活在那里的野生动物不减少,这也可给下一代提 供欣赏。”由此。可见当时国家公园局在保持与利用之间 找出平衡点是多么的困难。
科学合理地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和利用土地,为地球及 子孙留下一部分有独特自然文化保护价值的,并满足当代人 欣赏、了解自然文化资源的需要的地区。是风景园林工作者 责无旁贷的职责。
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法讲解学习

一、自然资源
(二)自然资源种类
以“资源的实物类型”为标准,划分为以下的类别:(1)土地资源;(2)气 候资源;(3)水资源;(4)生物资源;(5)矿产资源;(6)能源资源; (7)海洋资源;(8)旅游资源。 (三)自然资源的特点
1、有限性; 2、区域性; 3、整体性; 4、多用性; 5、非排它性与外部性。 (三)自然资源的特点
1、有限性; 2、区域性; 3、整体性; 4、多用性; 5、非排它性与外部性。
二、自然资源法
1、自然资源法概念:广义的自然资源法是指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 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自然资源法
1、自然资源法概念
➢ 狭义的自然资源法是指调整因保护某些特殊的自然和人工环境因素,维护生态 平衡和环境的优美和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理论上的定义: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能够为人类现有技术所利用的物质、能 量和信息。包括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矿产等自然要素,以及 阳光、风力、地热、潮汐等能量,自然界的信号、声响、景观、状态、遗迹、 痕迹等信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个范围还会进一步突破。其法律特征是 能够供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利用并作为所有权、使用权的客体。
2、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
(1)资源权益关系。由人们在开发、利用和保护各种自然资源的活动中形成, 包括所有权关系、用益权关系、占有监管关系等,由物权法和自然资源特别法 来调整。(2)资源管理关系。也由人们在开发、利用和保护各种自然资源的 活动中形成,但关系更复杂,可以进一步分为专项资源管理关系和资源行业管 理关系两亚类,前者如土地管理关系、森林管理关系、草原管理关系等;后者 如矿业管理关系、渔业管理关系等。(3)其它经济关系,即不是由自然资源 法直接规定,而是财政、税收、金融、劳动等法律直接规范的自然资源开发、 利用、保护活动中所涉及的经济利益关系,如交税、经济核算、货币媒介、劳 动用工、资源使用费、污
自然资源管理法

自然资源管理法引言自然资源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自然资源及其利用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系统。
它的出台旨在维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自然资源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自然资源管理法的背景和意义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我国的自然资源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
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越来越紧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自然资源管理法应运而生。
意义自然资源管理法的出台有利于维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现有和未来世代的利益。
它为各部门和个人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自然资源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资源的界定和分类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资源主要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等。
这些资源被进一步划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根据不同的所有制方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资源开发利用的条件和限制为了保护资源,自然资源管理法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了一系列的条件和限制。
例如,开发利用资源必须符合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应当采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措施等。
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序自然资源管理法规定了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序,包括项目审批、环境评估、土地使用审批等。
各个环节都受到法律的监管和约束,确保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资源保护和修复为了保护资源,自然资源管理法规定了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措施。
例如,对于开发利用后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责任方有义务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同时,也鼓励各个单位和个人参与资源的保护工作。
自然资源管理法的效果和挑战效果自然资源管理法的出台对于保护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它为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促进了资源利用的合理化和优化配置。
挑战然而,自然资源管理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法律的执行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生态经济学 第9章

② 我国农业资源总量位居世界 前列。其中,耕地 1.2 亿公顷,居
世界第四;森林 1.5 亿公顷,居世
界第五;草地 4 亿公顷,居世界第 二;河川径流量 2.7 万亿立米,居
世界第六
③ 由于人口过多,人均资源占有量
明显不足。其中人均耕地只有 1.3 亩,
不到世界平均数的 40%;人均草地不 足4.2 亩,为世界平均数的 1/2 ;人均
1.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也叫可再生资源或可
更新资源,是指被开发利用后可以
自我恢复或再生,进而可以永续利 用的自然资源。它有生物资源和非
生物资源之分
(1)生物资源
生物资源是指自然界中可供人
类利用的富有生命机能的种群的总
和。它主要由动物资源、植物资源 和微生物资源构成,是自然生态系
统的主体
(2)非生物资源
是生产力的发展还是生产关系的运转,
都离不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3. 自然资源的利用是 生态经济学的核心问题
①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人口的猛
增,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要量与日俱
增。资源紧缺、生态失衡、环境恶化
等一系列问题应运而生,影响了经济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② 如何开发自然资源、如何处 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生态环 境的改观,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
1. 自然资源的原始共有阶段
2. 自然资源产权的封建所有阶段
3. 自然资源产权的社会主义公有 阶段
1. 自然资源的原始共有阶段
大约在 1 万年以前,人类通过不断 的探索,开创了原始的农业。由于生产 力水平很低,只能维持着原始公有制。 大家共同拥有生产资料,产品实行平均
分配。后来,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加,原
可耕地的比重极低,耕地后备资源 严重不足
自然资源规章管理制度

自然资源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渔业资源、海洋资源等。
第三条自然资源管理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为辅,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条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以统一规划、全面监管、科学开发、公平共享为原则。
第五条自然资源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监管、保护和管理全国的自然资源。
第七条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统筹本地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类自然资源的获取、开发、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审批程序,依法取得相应的权利和许可。
第二章土地资源管理第九条关于土地资源的管理,需要遵循保护农田、节约用地、集约利用、加强生态保护的原则。
第十条农田土地的保护,应当采取限制城市建设、严格耕地保护、守住红线等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用地规划,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节约用地、生态优先等原则。
第十二条城乡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审批的原则。
第十三条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交易和利用。
第十四条土地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应当履行土地出让、土地征收、土地整理等程序,依法取得相应的权利和许可。
第三章水资源管理第十五条关于水资源的管理,需要遵循节约用水、保护水源、科学配置、加强生态保护的原则。
第十六条水资源的保护,应当采取严格控制排污、保护水源地、加强水土保持等措施。
第十七条水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节约用水、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循环利用的原则。
第十八条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水资源的规划、管理、调度和保护。
第十九条水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应当履行水资源使用许可、水资源调度等程序,依法取得相应的权利和许可。
第四章矿产资源管理第二十条关于矿产资源的管理,需要遵循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采、科学开发的原则。
最新自然资源保护法

其一,可更新资源,主要指土地资源、生物资源 和水资源。 其二,不可更新资源,主要指矿藏资源,例如, 铁、铝、煤、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 其三,恒定性资源,主要是自然界中尚未被充分 利用的自然资源,如太阳辐射能、空气、海潮、风 力等。
二、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一)概念 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过 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 一般是由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 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水法和渔业法、海洋法、 空间法等法律、法规组成。 自然资源保护法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自然规 律的法律。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调节人类在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国家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调整自 然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3.科学技术性。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的影响十分广泛和 深远。人们对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自 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出许多新 的课题,采取更科学、更先进的措施,保护管理各 种自然资源。 4.国际共同性。 人类共同生活的地球表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 系统。环境问题的解决是超越国家界线的。有些资 源的开发利用也不是一国所能完成的。因此,对自 然资源的保护,人类负有共同的国际义务。
(三)对耕地实行的特殊保护制度 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对 耕地实行特殊的保护。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 1.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使用。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耕地总量 不因非利用计划的原因而减少。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基本农田保 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 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 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九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九章第一节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
它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最有影响力的制度,也是任何自然资源法律所不可缺少的制度。
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一是自然资源使用权。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自然资源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并通过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然资源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它主要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权能。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类别按自然资源权属的主体来分,可分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按自然资源的种类分,可分为土地资源所有权、森林资源所有权、水资源所有权、草原资源所有权、矿产资源所有权、野生动植物资源所有权等。
(二)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是指自然资源权属主体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获得某资源的所有权,从而可以对该自然资源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情况。
在我国,自然资源权属主体不同,其权属取得的方式也不同。
1.国家所有权的取得在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和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三种方式。
法定取得,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它是我国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
强制取得,是指国家从社会的公共利益出发,凭借其依法享有的公共权力,不顾所有人的意志,采用国有化、没收、征收、征用等强制手段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实行国有化和没收是在人民解放战争过程中和建国初期国家取得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形式。
天然孳息是指自然资源依自然规律产生出来的新的自然资源。
比如,森林资源的木材蓄积量的增加,野生动物资源在自然条件下繁殖所生产的更多的野生动物,都是自然资源的天然孳息,国家也相应地取得这些孳息的所有权。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自然资源,是指人类所依赖的、不能人为创造、来自自然的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各国普遍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对部分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强调保护自然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该法规定了自然资源的分类、管理制度、保护措施等内容。
根据该法,自然资源分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自然遗产等类别,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防止资源过度开发与浪费。
此外,该法明确了自然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
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管理负有总体把握和整体设计的责任,而地方则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资源税法》《资源税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另一项重要法规。
该法规定了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征收资源税的范围、税率和征期等内容。
依据《资源税法》,我国对有色金属、稀土、稀有金属、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征收资源税。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资源类型、开采环境、利用方式等因素进行不同定级,以鼓励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绿色开采。
三、综合治理政策为了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国普遍制定了综合治理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包括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内容。
例如,我国实施了水土保持政策,通过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现象,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我国还推行了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以恢复退耕地的植被覆盖,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此外,各国还普遍采取生态补偿政策,通过给予生态保护者经济补偿,鼓励其积极参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这些补偿通常包括生态补偿金、生态公益岗位等形式。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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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的决议》
1984年《森林法》(1998年修正)
2000年国务院《森林法实施条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林权制度
林权,主要是指森林、林地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 用权。
森林: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 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照《土地管理法》规 定。
用水许可与有偿使用制度
•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 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 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 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例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
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 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
林木:农村居民在其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 山种植的林木,以及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 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完全归个人所有
森林保护制度
限量采伐和采伐更新制度 林业基金制度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 封山育林制度 群众护林制度 森林防火制度 森林病虫害防治制度 珍贵木材的出口禁限制度 森林治安管理制度
三、水资源法律制度
• 我国水资源的特点和问题:水资源总量 丰富,但人均、亩均拥有量少;水资源 空间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 水资源年内、年际变化大。
• 我国水资源立法概况: 1988年《水法》 (2002年修订); 1991年《水土保持 法》; 1997年《防洪法》; 1984年《水 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
一、土地资源与土地资源管理法 律制度
• (一)土地资源的概念和属性
• 土地资源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人类有 用的土地。
面积有限 位置固定 生产能力永久 基本用途不可替代 自然差异
(二)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和问 题
绝对量大,人均占有量小; 土地类型多样; 山地多,平地少,难以利用和质量低劣的土地
•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 (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和监督
检查制度 •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禁限制度 • (五)自然资源补救制度
第二节 资源管理具体法律制度
• 一、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 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 三、水资源法律制度 • 四、森林法律制度 • 五、草原法律制度 • 六、渔业管理制度 • 七、野生动物保护制度
比重较大; 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一是大面积土地质量退化,包括水土流失、土地
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以及土地污染等;二 是土地浪费、优良耕地减少,包括土地利用不 合理、城乡建设用地逐年扩大、乱占滥用耕地 等。
(三)我国土地立法概况
• 1986年《土地管理法》(1988、 1998、2004年修改)
草原纠纷的解决
•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 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 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 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 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 一方不得改变革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 草原上的设施。
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能源; 埋藏方式:地下资源和地表资源;
• 自然资源的特征:稀缺性、有用性、非排他性。
(二)自然资源法的定义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 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
横向(权属和流转关系) 纵向(管理关系)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
的;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
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
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 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 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 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 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我国森林资源立法概述
第九章 自然资源和资源管理法
• 第一节 自然资源法概述 • 第二节 资源管理具体法律制度
第一节 自然资源法概述
• 一、资源及自然资源法 • (一)资源的概念和特征 • 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形成的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
物质和能量的总称。 可再生性质: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及恒
定资源; 属性:土地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气候资
四、森林法律制度
• (一)森林资源的概念和分类 •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
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 植物和微生物。 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 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 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 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五、草原法律制度
• 草原的概念: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
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 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 不包括城镇草地。
我国草原资源的问题
滥垦、滥挖、滥砍、滥捕和过度放牧草原的现 象严重
忽视生态规律,草原承包重利用轻养护、重索 取轻建设等掠夺性经营的现象比较突出
对草原投入不足,草原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 设滞后
草原执法力量不够,对破坏草原等违法行为的 处罚力度不够
草原权属制度
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 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 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国家所有的 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 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
草原保护制度
基本草原保护制度 草原自然保护区制度 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 禁限制度 草原灾害防治制度 草原火灾防止制度
•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 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 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 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 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 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 上所作的总体安排。
六、渔业管理制度
• 1986年《渔业法》(2000年一次修 改,2004年二次修改)
• 渔业权是指进行渔业生产活动所应 取得的权利。根据《渔业法》的规 定,主要包括水面、滩涂的所有权、 养殖使用权、捕捞权等。
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 部分矿产质量不高,地区分布不均衡 开发利用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低,浪费和破坏严
重 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严重
矿产资源权属制度
• 矿产资源所有权: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 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 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 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地的;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 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 回土地使用权: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需要使用土地的;
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农村土地承包权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 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 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 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 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 准。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 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 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 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 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为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 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 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 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 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
水
水资源开发利用
• 1、利害结合、统筹安排 • 2、合理配置,生活优先 • 3、因地制宜、安全供水 • 4、移民安置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京冀拒马河水事纠纷
• 拒马河在北京房山区与河北省涞水县之间,从 河北境内穿入北京后,又重入河北。在北京境 内,拒马河约有30公里。
• 2003年9月北京市欲实施“引拒济京工程”, 把流经北京境内的拒马河水拦蓄。而拒马河的 地质条件不能储存深层地下水,一旦工程实施, 从地上到地下下游的河北境内将滴水没有。因 此势必将对下游河北省境内的9个县市300多万 人口造成巨大影响。涞水县部分人大代表联名 上书中国人大,要求中央领导制止这项工程的 施工。
• 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
(四)土地资源管理具体法律制 度
• 土地权属制度: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 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 民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划拨、出 让、出租、入股等。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承包取得、 合法转移取得、入股、联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