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国家博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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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展开残酷博弈

知识产权展开残酷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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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因为 MI 科 技 公 司并 没 有 向龙 芯 P S
止未经Sg T l i e授权的MP 播放器的销售 。 ma 3 当然 , 受
处理器的设计 者提供授权 。
J n a y 2 0 a u r 0 7 1

家美国公司的D P 核技术授权而已。 一位 l S内 ” c设
计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展讯 的遭遇 恰恰是中
国l c 设计公 司和国产芯片陷入信任危机 的一个缩影。 该 人土认 为 ,由于国产芯片 的热炒 政府和 投 资者 ” 闻芯而动 ” 给土地 ,给资金 给政策 ” 使
总 第 6 科技 创业 4 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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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龙 芯处 理 器将 只 面 向 中 国国 内市 场 . 不过
算所非常注重知识产权 . 在龙芯 1 号和龙芯 2 号的设 计过程 中已 申请 了2 多项与龙芯处理器体 系结构相 O
关 的发明专利 .其 中已有几 项获得了授权 到 目前 为止 .龙芯处理器的所 有设计 .不存在对相关公司 专利的侵权问题 知识产权之于公司 . 就如心脏命脉之于人体 ,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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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业年
盘点
知 识 产权 展 开 残 酷 博 弈
知 识产权 的博弈 无异 于竞 ●的■ 后绝 杀。 场上 的死 伤是次 ■的 . 越 ■似 只是一 场 t司的游 戏 . 实际意 味着着 千年 创业 的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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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 记
年 的 知 识 产 权 问题 最 显 著 的行
国在微处理 器领域 的发展 。不过 ,中国在芯片生产 技术上正迎头赶 上 ,同时也可 以通过外包弥补生产

理性看待中美知识产权博弈

理性看待中美知识产权博弈
续发 展。
就本质 而言 , 中美知识 产权 之争实 际上是 不 同发展 阶 段 国家 间有 关知识 产权 保护 的标 准之争 。 以美国为例 , 国 美 在 国内形 成了反垄 断 、 反不 正当竞争制 度 , 知识产权 制度 将 与市 场经济秩序 、 贸易综合 考虑 。
好 各 方面 的媒 体 、 构 , 极 地宣 传 和介 绍 中 国在知 识 产 机 积
中国适用 “ 国际条 约优先” 的基本法理 。 言之 , 中国 换 当 国 内法 与中国参加 的国际条约有 不 同规 定时 ,除 中国提 出 保 留之 外 , 先适 用 国际条约 。 优 而美 国国会在批准 国际条约 时 明确 规定 : 国际条 约与美 国国内法冲突 , 若 适用美 国法。
20 年美 国对华 贸易逆差达到 2 0 06 0 0多亿 美元 , 对华 贸 易逆差 约 占美 国全部 逆差 的 1 。他们认 为 , 国由于使用 / 3 中 盗版技 术从 而降低 了成本 , 造成 了不 公平竞争 , 导致 美 国的 贸易逆差 , 并使 美 国产 品难 以打入 中国市场 。
题 上 对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所 实 施 的 扰 动 策 略 , 以 尽 可 能 地 延
自上世 纪 9 代 以来 , 0年 信息技术革 命促使 美国经济 日 益 向服务和高科 技方 向转 型 ,并逐步形 成 了美 国在货物 贸 易上逆差 , 服务 、 科技 贸易领 域里 的顺 差 。 在 高
现在 , 高技 术 产 品上 也 开 始 出现 了对 华 贸 易 逆 差 , 且 有 迅 并
转型、 贸易方 式转 变和 新 的产业部 门建 立等方 面是 积极有
效 的 。 因 此 , 美 知 识 产 权 之 争 的本 质 问 题 既 不 是 双 方 意 中

知识产权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各国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端解决是重要的议题。

由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性质和复杂性,需要建立一套高效、公正、可行的争端解决机制。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并分析其优劣势。

一、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背景知识产权涉及到国家之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差异,因此在国际范围内产生的争端较为常见。

解决这些争端不仅对各国自身的利益有重大影响,同时也关系到全球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各国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二、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方式目前,国际上常见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的解决机制WIPO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致力于促进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作。

WIPO提供了一系列的争端解决服务,包括调查、调解、仲裁和专利权利人诉讼支持等。

这些机制以其高效和专业的特点,受到了各国的广泛赞誉。

2. 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程序WTO作为全球贸易与投资的框架,也致力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端解决。

WTO的争端解决程序具有法律约束力,它帮助解决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争端,保护了各国的利益。

3. 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在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中,各国通常会纳入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这些机制基于双边或多边协商,旨在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

三、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优劣势分析1. 优势:(1)法律约束力:上述机制都带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能够确保争端解决结果的执行。

(2)高效性:这些机制都注重效率,能够尽快解决争端,减少纠纷的持续时间和成本。

(3)专业性:这些机制都由专业的机构或组织来运作,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公正的判断和解决方案。

2. 劣势:(1)个别国家利益偏好:由于各国之间的利益差异,可能存在一些国家对争端解决结果的不满意,进而导致解决机制的争议。

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博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应然发展趋势

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博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应然发展趋势

为指导原则 , 实现知识创造者 自身权利与义务
的平衡 , 实现知识创造者与知识传播者、 利用者 之间的利益平衡 , 实现创造者的个人利益与社 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利益平衡与知识产权 神圣不可侵犯一样 , 也应该成为现代知识产权 法律制度所确立的基本法律观念之一。“ 利益 平衡” 是指当事人之间、 权利与义务 主体之间、 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应当符合公平的价值理 念。 l知识产权制度所追求的利益平衡主要表 3
( ) 一 私权 利神 圣 不可侵犯
知识产权与其他有形财产所有权一样都处
于 同样 的私权 利地 位 , 而 知识 产 权 神圣 不 可 因
侵犯应该成为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确立的 基本法律观念之一。知识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表
领域私权利与公权利冲突的问题 。在其第一部 分“ 一般规定与基本原则” 中规定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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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卷 第 2 8 期
20 0 7年 2月
哈尔滨学 院学报
J OURN F HARB N AL O I UNI RSTY VE I
V0. 8 N . 12 o 2
F b Or e ,2 07
[ 文章编号]04 55 (07 O—o 4—0 1 - 86 20 )2 o4 8 0
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 创造者 自身权利与义 务的平衡。知识产权制度应该在为权利人创设
完 整权 利 体 系 的 同时 , 为权 利 人设 定 与 之相 适
化, 决不 能以牺牲公权利为代价来实现所谓 的
私权 神圣 。正如 国际知识 产权组 织 的一 位 高级 官员 解释 道 :公 共 利 益这 种 良好 愿 望 本 身 包 “
利 的保护衍0 益平衡 , 主张的是对知识产权这一

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与应对思考

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与应对思考

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与应对思考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足。

进入新世纪,国际经贸格局从“创新之战”演变为“规则之战”,全世界出现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潮流。

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呼唤我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与政策,以适应激励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之需。

关键词:新形势;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引言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进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历史发展新时期。

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带来了新机遇,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

因此,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系成为大势所趋和当务之急。

1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1.1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很严重。

2016年末,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披露,网络视频盗版引发的直接损失为21亿元,间接损失高达130.3亿元,合计151.3亿元。

盗版引发的损失已超过行业市场规模的35%,其数额超过“广告+视频增值”收入的50%。

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力度有待加强。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额虽有大幅增长,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判赔力度仍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效率不高。

当前技术更新换代加快,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更高的时效性。

但由于执法监管手段不足、执法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执法监管条件不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影响执法监管效率的提升。

1.2知识产权开放与合作需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开始通过“301条款”等单边制裁来处理双边知识产权争端,希望通过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壁垒限制中国企业海外发展。

由于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的主动应对能力不足,在建立区域性国际协商对话机制,协调区域性知识产权事务,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事务合作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拓展实施。

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对策

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对策

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对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流动和传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变得日益重要。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基石,只有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创新才能得到持续的支持,从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因此,加强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既是全球共同的责任,也是每个国家应当担负的义务。

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1.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不一致由于各国的制度、文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和法律体系不尽相同,这给跨国企业在各国开展业务带来了困难。

如何协调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法律体系,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2.知识产权侵权信息难以获取当事人在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需要及时获取侵权信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由于跨国企业的复杂性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一过程往往变得非常困难。

在各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的情况下,如何获取侵权信息,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挑战。

3.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已不适应市场需求随着科技和经济的进步,不断涌现新的知识产权形式,如数字音乐版权、互联网平台防抄袭等。

这些新形式的出现,对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提出了挑战。

如何适应市场需求,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效,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1.加强国际间合作加强国际间合作,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对策。

各国应该建立起信息共享、培训交流等机制,在合作中提高公共意识和法治意识。

同时,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协定的签署和执行。

2.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关键。

各国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研究和制定。

同时,应该注重培养专业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化参与水平等,从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发挥技术创新的作用发挥技术创新的作用,也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途径。

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的差异性

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的差异性

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的差异性亚洲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大陆之一,拥有众多的国家和文化。

在这个多元化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差异性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不同国家之间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政策有着各自的规定和实践,这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之间的差异。

首先,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上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如日本和韩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这些国家的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定义、保护范围和权利人的权益都有明确的规定。

与此相反,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相对较弱,对于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这种差异导致了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上的不平衡。

其次,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上也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如中国和韩国加强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然而,一些国家的执法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了侵权行为的频繁发生。

这种执行力度的差异使得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效果上存在差异。

此外,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文化认知上也存在差异。

一些亚洲国家的文化传统中存在着知识共享的观念,认为知识应该为大众所共享。

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相反,一些亚洲国家的文化传统中更加注重个人权益和创新激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态度更加积极。

这种文化认知上的差异也导致了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差异。

最后,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上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

然而,一些国家在国际合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差异。

这种国际合作上的差异也影响了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在亚洲国家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法律框架、执行力度、文化认知和国际合作等方面。

这些差异导致了亚洲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平衡,也给亚洲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全球化趋势与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全球化趋势与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全球化趋势与挑战摘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成为重要的议题。

随着国际贸易的增加和科技的进步,知识产权的价值也日益显著。

然而,全球化趋势也带来了许多挑战,如跨国合作与合规问题。

本文将探讨全球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挑战的策略。

第一部分全球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影响1. 全球市场的扩大随着全球市场的扩大,知识产权的价值也相应增加。

企业需要寻求全球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保护其创新成果和竞争优势。

2. 跨国技术交流的增加全球化带来的技术交流增加了知识产权的流动性。

企业需要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防止技术窃取和侵权行为。

3. 法律和政策的差异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法律和政策存在差异。

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各国的法律和政策,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

第二部分全球化趋势带来的挑战1. 跨国合作问题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从事跨国合作的机会增加。

然而,跨国合作也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难度增加。

企业需要制定合适的合作协议和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以减少风险。

2. 知识产权侵权的难度全球化带来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新形式和难度。

网络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

企业需要采取措施,如加强网络安全和反盗版技术,以保护知识产权。

3. 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成本全球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成本较高。

企业需要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成本与收益,并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第三部分应对挑战的策略1. 加强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挑战的重要策略。

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国际组织和协议,分享经验和资源,以及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则,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效果。

2. 构建全球知识产权网络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全球知识产权网络,与其他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进行合作和信息交流。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共同应对挑战。

3. 采用技术手段强化保护企业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如加密技术、数字水印和追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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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国家博弈浅析知识产权边界范围和权利内容的不断扩张,对私人利益过度追求而导致“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大量产生,都表明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目标,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发生“异化”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中,由于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博弈力量的不平衡,更容易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范围内被“异化”,继而将“异化”导入个体的国家,尤其当创新已经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发达国家更是希望通过主导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来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这将加深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程度。

但是,世界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伴随着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崛起,中国已逐渐成长为一个具有相当政治经济地位的大国,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加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构建过程中,由被动应对到主动出击,参与和引导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知识产权新规则。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异化博弈一项制度的产生,必然来源于社会现实要求,又最终服务于社会现实的需要。

当现实情况发生变化,该制度也必然要作相应调整,以使变化后的制度适应于新的现实,甚或要巩固和强化新的现实。

表面上的制度变革其实质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最终需要通过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重新达到新的暂稳定状态。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过程,从国际层面看,就是作为国际关系主体的各个国家不断进行博弈的过程。

虽然这种博弈所遵循的政治伦理之一是公平,但真正公平的实现却至少依赖于两个方面,即规则本身的公平和主体力量的对等。

“两个同样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要在彼此自由竞争下双方共同有利,只有当两者在工业发展上处于大体相等的地位时,才能实现”。

[1]仅仅规则的公平、权利的平等还远远不能带来最终结果的公平。

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对个体利益的追逐,跨国企业扩展市场和形成技术垄断的需要等。

但从国际层面看,引起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最核心原因还是国家发展的利益需求与国家间实力的不平衡。

发达国家不断提高国际知识产权标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分歧日益扩大就是不同需求导致的不同反应。

但即使认识到这一点,困难的地方在于,我国的经济已经与世界市场紧密相连,技术的发展已经成为培养和提升国家实力最重要的手段。

当知识产权与市场开放、技术创新联系在一起,对于我们而言,似乎就只剩下唯一的选择。

而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在这唯一的选择中如何寻找到一条适合的道路,去维护我国国家利益。

本文在阐述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内在本质与外在表现的基础上,试图站在国际视角,从国家博弈的角度去分析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原因,并以泛太平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为例简单剖析。

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我国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策略。

一、知识产权制度异化(一)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本质异化的概念源自于西方哲学,[2]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它用来说明主体与客体的一种关系:即主体活动的结果创造出的客体,离开主体而独立,又与主体相对立而且主要是对立,反过来缚甚至压抑主体。

[3]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最初目的是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

知识产权制度从源起到现今的演进过程中,并没有按照预期目的稳定而渐进地发展,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化的加强,发达国家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知识产权被各国政策愈加强制干预,知识产权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张、权利人对垄断利益任意滥用,致使知识产权已逐渐呈现异化的态势,最终导致知识产权制度被异化的力量所奴役,成为“异化”的制度。

从“异化”的哲学含义上来讲,这种异化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再维护公平和促进创新与技术进步,而是反过来束缚、限制甚至压抑着知识产权的弱势主体。

例如,药品专利给发达国家药商带来的是巨大经济利益,给发展中国家人们带来的却是噩梦,在南非,由于治疗艾滋病药品的15种中有11种受专利保护,而这些专利药品的价格非常高,大多数南非人无力购买,仿制药又受到限制,患者只能等待死亡,知识产权制度中专利权对药品的保护己构成对人类健康的威胁。

[4]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本质是制度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其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根本目标,产生了与立法目标背道而驰的后果。

(二)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外在表征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可以通过一系列现象表征,如知识产权的非理性扩张、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等。

知识产权是处于动态发展中的概念,随着经济、科技、社会的全球化发展,在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利益推动下,知识产权无论从权利内容上还是运行模式上都呈现出非理性扩张趋势。

如着作权法的最早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后来逐渐扩展到产品设计图、工程设计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再后来扩展到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而这些内容与科学、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相差甚远。

又如,早期专利保护很少涉及生物技术、遗传基因技术等领域,但这些技术近些年已经纳入一些国家的专利法,也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5]与此同时,随着知识产权权利范围的不断扩张,知识产权所代表的私人利益也不断扩张,对私人利益的过度追逐产生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如不断延长版权保护期限、设置知识产权障碍、利用知识产权形成垄断、限制商业竞争和技术传播等。

[6]不论是知识产权边界的过分扩大,还是“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大量产生,透过这些表象都反映出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其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根本目标,产生了与立法目标背道而驰的后果,即知识产权制度发生了“异化”。

二、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根本原因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不同于一国内部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间博弈的结果。

如果世界各国发展程度是均衡的,并且存在知识产权的优势互补或者替代,那么,在这种利益均衡条件下各国博弈产生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就能体现不同国家的利益需求,维护各国间的公平发展。

而实际情况是,在国际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体现的是国家力量的角逐,并不意味着每个国家都具有话语权。

[7]在知识经济时代,发达国家汇聚了当今世界绝大部分核心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追逐经济利益,最终实现自己的世界经济霸权和政治霸权。

为了能够在世界经济中维护和扩大自己的财富,发达国家更倾向于制定有更多国家可以遵守的规则。

当前美日欧等世界主要的知识产权大国已相继联合起来,以“知识产权是私权,神圣不可侵犯”为由,控制了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在这种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是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益做出的有选择性的制度安排,更多地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要求。

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技术知识或资源,在现行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中往往只能尽其义务,无法提出或者制定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知识产权规则,很难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实现自身创新发展和社会进步。

这不仅会导致国家间利益进一步失衡,还会通过传导进入一国内部影响其公共利益保护的平衡。

如,发达国家一手炮制的药品专利权已经成为支配和控制发展中国家病人生命的工具。

[8]国家间博弈力量的不平衡产生“异化”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规则。

三、发达国家继续推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异化的趋势(一)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竞争的利器在一国范围内,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很容易通过立法的修订得到修正,而在国际环境中则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9]近年来,美国商务部及其专利商标局为推进经济发展、激励创新和繁荣新兴产业,不断在全球范围内力提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将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利器。

《知识产权与美国经济:产业聚焦》报告进一步表明,美国政府的重心已转移到如何促进经济发展与繁荣上,并且认为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就业率和出口额有重大影响,报告反复重申美国将继续加强本土和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行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框架的坚定立场。

[10]21世纪以后,日本为了促进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进程,让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同步于高速发展的技术,不断根据其经济和科技发展速度调整国家知识产权策略。

除了颁布《知识产权基本法》和《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每年制定《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还积极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革,以期为日本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

欧盟国家也一直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国际话语权,努力维护和平衡其在世界经济贸易、技术交流合作中的利益和优势。

在欧盟制定的“2020战略”中,创新被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支柱,技术变革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要求和挑战,欧盟和成员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也必然要适应这种新变化。

(二)发达国家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异化向区域范围扩展在国际层面,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其全球创新优势,他们凭借知识产权先发优势,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规则的国际扩展。

随着加WIPO的发展中国家日益增多,发展中国家在WIPO的地位逐渐提升,影响力不断加大,发达国家便逐步将新的知识产权条约转移到另外更多的谈判平台,在《TRIPS协定》签署之后,发达国家仍然通过区域、多双边和单边等途径全面追求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的高标准,利用知识产权达到更高的利益目标。

对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及其实施是万变不离其国家政治经济利益之根本的,其知识产权保护与实施的水平将随着医药、软件、音像、化学及其他产业的技术进步而水涨船高。

他们将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工具和新的贸易壁垒,在国际上打着公平的旗号滥用知识产权,甚至将权利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束缚、限制和压抑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异化”在国际范围不断扩展。

(三)异化的TPP知识产权规则近年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谈判,可以被认为又是一次力量悬殊的利益不平衡的博弈实践。

原本经济规模和影响力相当的几个小经济体间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在美国、日本等加入之后,各国实力悬殊巨大,使《TPP协定》谈判演变成少数知识产权强国掌握整个谈判主导权,导致《TPP协定》中知识产权规则体现大国、强国利益,对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进一步加强:1.专利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如《TPP协定》规定过程发明,可以授予专利,对动物和植物发明以及对于人类或者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等;2.版权保护期限要求延长,如《TPP协定》第4条规定了作品(包括摄影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制品的保护期限,明显高于《伯尔尼公约》规定k;3.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规定,如TPP规定了知识产权执行信息的公开要求等。

《TPP协定》的签订将使知识产权制度在亚太地区进一步“异化”。

《TPP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将知识产权强保护在区域范围内进一步拓展,《TPP协定》谈判参与国家除了美日之外,其他国家为亚太地区一些小规模经济体,无法与美日等发达国家处于平等的谈判地位,《TPP协定》中知识产权条款更多代表美日等发达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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