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地实用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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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文本本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文本本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黄色专用垃圾 袋
注意:
1、垃圾桶上标 明感染性废物并有 专用标示;
2、疑似或确诊 传染病病人污物入 双袋,袋口封紧。
3、病原体的培养 基、标本和菌种、毒 种保存液在科室内 消毒后装双袋,袋口 封紧。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
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 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膜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臂垫 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 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 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 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一次性医疗器械是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
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登记内容为日期、科室、医疗废物来源及种类、 数量和重量,交付者与接受者双签名。

2020医疗废物交接记录

2020医疗废物交接记录

受。我声明,我已检查并接受上述数量的医疗废物,我保证如数规范地运送到暂存处并认真交
接,我签名我负责。
3、备注栏:①如实填写本单位产生的: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的重量或数量;
②如遇特殊情况,立即报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在备注栏作简明扼要记
录。
/
单位与暂存处医疗废物交接须知与声名
1、转出单位人员:我声明,我已按要求对本次转出的医疗废物规范地进行了分类、包装、标识
清楚、标识内容与实物相符,规范封口;备注栏所填内容真实并与实物相符,我签名。请您与我
共同检查核对。
2、废物接受人员:必须与转出单位人员共同核对以上内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
单位名称:
年 月日
感染性废物
重量(kg)/数量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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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性废物
重量(kg)/数量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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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单位 废物接受 交接时间 人员签名 人员签名 (时 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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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

《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

《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作者:————————————————————————————————日期: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适用对象:接触医疗废弃物的医务人员编写者:审核者:版次:编写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注:本文件程序仅供本院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同意,禁止翻印。

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内容: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1、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

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科室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二、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进行有效的封口、规范填写和贴标签,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标识清楚。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六、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不能运送至暂时贮存点。

七、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

医疗废物产生地交接记录本

医疗废物产生地交接记录本

医疗废物产生地交接记录本科室:赣州市肿瘤医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措施一、医疗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1、维护人的健康和安全2、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3、对医疗废物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二、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贮存流程1、医疗废物产生科室责任1)医疗废物的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和交接,不许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

2)要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产生地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具体要求执行。

3)不按规定处理的医疗废物,收集单位有权拒收。

2、收集医疗废物人员着装要求1)工作时间穿规定的工作服、鞋,戴帽子、口罩、手套。

2)进医疗废物贮存处穿鞋套,出来脱鞋套。

3、收集医疗废物人员工作责任1)检查是否按规定封闭袋口、贴有填好的标签,袋子是否完好无损。

2)将袋子直接装入医疗废物运输车中,中途不得着地,不得遗撒。

3)对于科室未按规定贴标签的袋子应主动与管理者联系贴签,若仍不贴标签可拒绝收集。

4)运输车装完医疗废物后,加盖密闭,按指定的路线直接运送到医院医疗废物贮存处,将收集的医疗废物直接装入专用整理箱中,加盖封闭待运,不得野蛮装卸。

5)每次运输后对车辆进行消毒,每周进行2次冲洗。

用1000mg/L含消毒剂喷洒消毒。

6)每次运输完毕锁好医疗废物贮存处的门。

7)每周对医疗废物贮存处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地面,清扫干净保持卫生清洁。

8)运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医疗废物贮存处责任1)与清运、处理我院医疗废物的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2)监督、检查、督促收集单位在医疗废物贮存处规范操作。

3)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如不能运走要及时与运送单位联系。

4)医疗废物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产生地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具体要求1、产生地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后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表)。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的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容器内。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模版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模版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
樟溪乡卫生院
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科室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二、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进行有效的封口、规范填写和贴标签,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标识清
楚。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六、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不能运送至暂时贮存点。

七、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____ 年度)
精品文档。

《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内容: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1、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情经过并提出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措施,交院感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我院医疗废物进行分类:说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doc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内容: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1、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情经过并提出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措施,交院感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我院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垃圾桶上、疑似或确病原体的培袋。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模板

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科室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二、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进行有效的封口、规范填写和贴标签,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标识清
楚。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六、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不能运送至暂时贮存点。

七、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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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转运登记表(2015年)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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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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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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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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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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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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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医疗废物转运登记表
交接时间
(年月日)
医疗废物
(重量Kg)
暂存点
管理员
接收人
处理方法
最终去向转运市医疗废物Fra bibliotek理中心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转运
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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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性。

容:
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1、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情经过并提出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措施,交院感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
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我院医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膜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臂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是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
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登记容为日期、科室、医疗废物来源及种类、数量和重量,交付者与接受者双签名。

2、登记本保存三年。

3、医疗废物必须由市卫生局指定单位接受,并依照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产生废物者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妥善处理
部门废物收集员定期将部门固体废物按要求收集和打包
部门废物收集员出科室前在收集袋上填全标签容
与医院医疗废物转运收集人员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转交记录
废物处置转运专职人员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和转运
暂存点废物专职保管人员按要求进行保管,待指定单位回收
废物处置专职人员与指定回收单位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后勤妥善保管第一联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参考文献: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
4、《医疗废弃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
医院医疗废物部交接记录
注:1、医疗垃圾的量以重量或数量记录,选择填写包、kg、ml即可,生活垃圾不作登记。

2、病理性医疗废物胎盘、胎体、截肢类须具体注明,以个、具等为单位。

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
科室:
人民医院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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