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高校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某大学某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学生成绩是衡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好坏的尺度,是奖学金评定和学生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单位教学质量的高低,在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的前提下,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成绩考核制度学生成绩考核主要分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

1、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的考核主要由任课教师负责,占课程总成绩的20%——30%。

学生平时成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时作业的完成情况,课堂发言及回答问题情况,出勤及遵守纪律情况。

2、期末成绩。

期末成绩主要由期末考试(考查)试卷来体现,由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登统计,占课程总成绩的70%——80%。

二、成绩管理制度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由教学秘书负总责,成绩一旦产生,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改动,如成绩确实有误的,可遵循相关程序进行更改。

1、阅卷工作。

期末考试(考查)结束后,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封闭式集体阅卷,考试课一律要求2人或2人以上进行流水作业阅卷,并由阅卷教师在相应的题号内签字;考查课两个大题以上的,原则上也要2人或2人以上进行阅卷。

教师如在阅卷中出现差错,需改动成绩时,必须在改动的地方签字。

2、试卷的审核工作。

阅卷工作结束后,最后由教研主任进行复查审核,并在审核人一栏签字(教研室主任代的课程可由教研室其他老师审核),审核人如发现阅卷有误,或成绩统计有误,应及时通知阅卷教师进行更改,并在更改的地方签字。

3、登分工作。

无论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平时成绩一律由任课教师按照成绩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学生的成绩登在记分册上,期末成绩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进行登分及相应的统计,并将统计好的记分册一式三份交教学秘书。

4、学生查分工作。

在新学期初学生成绩公布后,学生们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很大的出入,可向学院提出查分申请,然后由教学秘书组织阅卷教师及学生本人对试卷进行复查,如有差错,要及时更改。

5、成绩输录工作。

待所有课程(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的记分册交齐后,由教学秘书将成绩输入到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并把成绩打印出来,让各班的学习委员进行校对,如输入成绩有误,由教学秘书对数据进行更改。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促进教育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推进学生学习方法和学风的改进,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

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课程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保证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

二、平时成绩的计分比例考查课程的成绩主要通过平时考核的各单项成绩综合评定,各考核项目的具体比例由课程所属教学系确定。

考试课程每门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总成绩=(平时成绩×百分比)+(考试成绩×百分比)。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3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教学系根据课程性质、类型确定。

进行教学改革的课程,若需调整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由任课教师提出,教师所在系讨论通过,报所在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平时成绩的组成平时成绩考核项目有:出勤、课堂表现(包括学习笔记、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精神面貌)、平时作业、测验(期中考试)、课程实验等,平时成绩考核至少包括出勤和平时作业两项。

四、平时成绩考核要求1、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成绩考核办法,包括平时考核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等。

2、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

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示。

3、平时成绩要公开、透明,任课教师在结课后一周内向学生公布,向所在学院提交平时成绩报告单和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原因,并告知学生本人。

4、平时成绩考核要在《教师授课手册》中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须有痕迹依据,要真实、准确。

《教师授课手册》由教师所在学院保存备查,平时成绩考核与评定作为教学(考试)检查的重要内容。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体现,是进行学籍管理,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等的主要依据。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的公平性,树立良好学风,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方法第二条课程考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考核方式由开课单位确定,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开课时由任课教师告知学生。

第三条各类课程的考核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评定(60分为及格),其中各种实践环节、通识教育选修课、个性化选修课成绩也可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

考试课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具体权重由开课单位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确定。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前,根据学生听课、实验、作业、平时测验、考勤等情况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并向学生公布。

成绩为百分制和五级制两种,对应关系见下表:百分制成绩五级制成绩90-100(或95)优秀80-89(或85)良好70-79(或75)中等60-69(或65)及格60以下不及格第四条学生体育课为必修课,体育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对生理有障碍或因伤病无法参加体育课教学者,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免修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

凡免修体育课程的,均在成绩单上如实记载。

第五条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平均学分绩点按下式计算:∑(课程绩点×课程学分×K)平均学分绩点=———————————————————∑修读课程学分式中,K为课程系数(未作特别说明的课程,K=1)。

课程学分绩点对照表(正常考试或重修考试)百分制成绩绩点五级制成绩绩点1005优 4.590—99 4.0-4.9良 3.580—89 3.0-3.9中 2.570-79 2.0-2.9及格 1.560-69 1.0-1.9不及格060以下0------说明:1.对于补考课程,成绩及格时学分绩点计为1.0,不及格时学分绩点记为0;2.免修课程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3.缓考学生参加考试时间由学院和教务处根据教学安排确定,学分绩点按正常考试计算;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5.各种竞赛、项目等折算的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我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7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三条学生应当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一并计入学生成绩单,作为其毕业、评先评优等事项的依据。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四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各类实习实训与毕业设计等),各按一门课程对待,单独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方式可以分为:项目考核、机试、笔试、实践操作、论文、报告、在线考试及其他等,具体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比例分值、评价标准等要在课程标准中明确规定。

学院鼓励教师进行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尝试不同的课程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改革的,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任课教师在本课程开讲后的前两周内要告知学生课程的考核方式。

第三章命题与资料管理第七条笔试考核的试卷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考核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为目的,注重检验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要求相同的同一课程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笔试考试要求A、B两份试卷,试卷重复率不超过10%,每份试卷均应按要求编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笔试试卷的阅卷采用流水作业.笔试试卷批阅、登分完成后,要重新装订装袋,试卷袋内资料包括试卷、平时成绩单、成绩单、成绩分析表、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教师的《课程总结表》由系部集中收集保存。

第八条实践操作考核的要求有考核试卷,试卷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考核学生的基本技能为目的,注重检验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达成学校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据《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课程,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科研训练、创新创业活动等实践性教育课程。

第三条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以及来我校交流、进修的各类学生,均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四条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在专业培养方案中予以规定。

第五条课程考核成绩均可累加记载,即可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多环节成绩累计得出。

第三章选课与考试资格认定第六条学校实行全面选课制。

未经选课直接参加学习和考核的学生,其相应课程的考核成绩无效。

第七条选课一般分为预选和补选。

但由于教学要求及进度的差别,部分课程原则上不予补选。

各类课程的具体选课细则与时间安排以学校发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第八条学生选课成功并按要求完成课程所要求的各环节学习任务(包括作业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即获得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九条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课程考试资格。

第十条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同时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补考的资格,只能通过重修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四章缓考与补考第十一条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某门课程考试,可持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层次医院)诊断书申请缓考。

第十二条学生办理缓考须至少在考试前两天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除突发急病和特殊事故外,不得临考前或进考场后或考试后申请缓考。

学生因个人私事一般不准予缓考。

在校生参加重修课程的期末考试如发生与其他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原则上应于考试前两天办理缓考手续,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第十三条对课程期中考试提出缓考申请且获得批准的,其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自动按缓考处理,学生不参加期末考试,但仍须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否则按第八条、九条、十条的规定处理。

(完整版)济南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细则

(完整版)济南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细则

济南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地评价学生成绩,保证学生成绩管理和使用的规范,依据《济南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课程考核管理第二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考核成绩在及格以上者,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

第三条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处,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备注“旷考”字样。

凡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备注“作弊”字样。

第四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考试一般应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对某些课程,经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也可采用开卷、口试(包括答辩)或者笔试、口试相兼、大型作业(设计)、上机考试等方式。

考试课程的总成绩,以期终考试成绩为主(约占70-80%),适当参考平时成绩(约占20-30%,两课成绩可达50%)。

个别课程不适宜按考试进行的可采用考查方式。

考查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形式,随堂进行考核,一般不要求统一印制考卷。

考查课的成绩,可由任课教师根据期终考核成绩与学生完成课内作业情况、平时测验、课堂讨论、实习报告等情况评定。

也可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包括课堂提问、作业、阶段测验、试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的小测验情况等)评定。

第五条学生修习一门课程,原则上必须参加听课,完成作业,参加考核并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一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缺交作业次数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记,该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按零参加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绩点第三章 课程成绩的评定与记载第六条 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学生成绩总表以百分制记载。

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学生平时成绩是课程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结果。

为规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以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为充分体现教学管理过程,注重教学过程的评价,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不少于30%。

对于既有理论教学又有实验教学的课程,其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成绩的百分比,原则上根据学时数折算,具体比例由开课学院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

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按教学大纲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可主要通过平时考核的各单项成绩综合评定,各考核项目的具体比例由开课学院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

第二条平时成绩记分方式可采用百分制、五分制、二级制。

第三条平时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依据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包括学习笔记、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精神面貌)、课外学习(平时作业)、测验(期中考试)、课程实验与操作等因素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评定至少应包括出勤和平时作业两项,出勤分比例不超过总评成绩的10%。

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工作,对学生人数多的大课,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课堂考勤进行抽查。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平时作业的次数与题量,并及时批改和进行课堂讲评。

第四条任课教师应及时详实做好学生平时成绩各评定因素的原始记录(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内容、结果等),作为平时成绩评定的事实依据。

平时成绩评定结果应与考核记录的依据一致。

平时成绩评定材料由开课学院保存备查,并作为教学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学生因故缓考,其平时成绩依然有效;学生重修课程,平时成绩需按《温州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重新评定。

第六条下列课程不进行平时成绩的评定:1.已获准免修的课程,其免修成绩即最终成绩。

2.补考课程,不计平时成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01年8月15日颁发2006年4月30日修订为加强和规范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课程与考核资格第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为考试课程,公共选修课为考查课程.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专业实训、教学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第二条学生参加修读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前,各任课教师须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并将学生有无考核资格的情况在考核前一周随堂公布。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两天内向任课教师及其所在学院申请复议。

教师和有关学院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天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部审核后作出决定.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一)旷课时数达该课程计划时数的四分之一以上;(二)请假缺课时数达该课程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三)缺交平时作业三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学生未经选课程序修读的课程,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擅自参加者不记载其考核成绩。

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核的,须在考核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缓考申请表》,并办理缓考手续后方可参加缓考。

缓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第2?D3周进行,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和安排。

学生未参加缓考考试的,学校不再单独为其安排考试,学生应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一、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须有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二、该课程的考核时间与其它课程的考核时间相冲突的;三、家庭发生重大灾难性变故,须回家处理的;四、其他经学校认定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

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予批准而不参加考核的,以旷考论处,其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第二章考核形式与要求第八条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要求,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撰写论文(设计)、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每门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一般由任课教师提出方案,教研室签署意见,经所在学院审批后交教务部备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课程平时成纟责的考核与管理,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与评价力度,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文件精神,特制走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形式和内容
(-)出勤情况,考核学生按时上课情况,迟到、早退及旷课情况;
(二)课堂表现,考核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认识态度,学习的精神状态,上课听讲、完成作业的认真程度,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等;考查学生在课堂上参与课堂讨论、提问、发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回答问题的深度、广度以及所反映出来的对丸1识的掌握和应用情况等;
(三)平时作业,考核学生对老师所布置课程作业完成的数星和质呈情况;
(四)课程论文(设计),考核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辨能力;观测学生实践训练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尤其是动手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实践报告的完成质星;
(五)平时测验,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
(六)课堂笔记,考核学生上课的认真程度和学习态度。

第三条平时成绩比例
(—)本科考试课程成绩中,期末考试成绩占70% ,平时考核成绩占30% ,采用百分制;本科考查课程成绩中,期末考试成绩占40% ,平时考核成绩占60% ,采用五级分制。

(二)专科考试课程成绩有期末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纟责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40% , 平时考核成绩占60% ,采用百分制。

专科考查课程成绩比例与考试课程成绩比例相同,采
用五级分制。

第四条成绩考核与记载
(-)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各课程所属系(部)根据本办法和课程特点确走,至少选择第二条中的三项,具中出勤情况是必须考核的项目;
(二)任课教师在确走学生平时成纟责时,应根据课程特点选走若干个因素进行评走,根据各因素重要性确走合适的权重;
(三)教师选走一个或数个考核形式,参课学生必须统一参加,并由任课教师对全体参课学生给出相应的平时成绩;
(四)学生平时单项成绩记载应以5分或其倍数为好;
(五)课程平时学习成绩逐项登记在《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平时成绩登记单》,随期末考试试卷归档。

(六)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军训、体育类课程、社会调查类课程、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类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可以不考核平时学习情况。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平时成绩应评定为零分
(—)—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25%者。

其中,迟到或早退3次按缺课2学时计算;
(二)—学期未按规走累计无故不参加教学活动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5%者;
(三)有实践环节的课程缺少相关成绩或成绩不合格者;
(四)一学期累计缺交作业(含抄袭作业)3次(含3次)以上者;
(五)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被任课教师逐出课堂一次(含一次)以上,经系(部)认定, 教务处核准者。

第六条平时成绩考核要求
(-)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成绩考核办法,包括平时考核项
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走原则等;
(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积极开展考核方法的改革,实施因材施教,采取启发
式、互动式、硏究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平时学习成绩考核必须有相应学生平时成纟责的原始记录作为评走平时成绩的依
据,原始i己录保存期限为半年;
(四)评走学生课程成绩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准确地评
走学生平时成绩,严禁徇私舞弊,不得随意增加、扣减分数、不得给人情分。

第七条任课教师应末考试前一周随堂公布学生的平时成绩。

学生如对平时成绩有
异议,可向任课教师询问,教师应当面解释。

同时,学生也可在三天内向任课教师所在系(部)
申请复议。

系(部)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任课教师和
学生。

第八条对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不负责任、学生意见大乃至影响到学生成绩的公平与公正性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照教学事故(in级)逬行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