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名单
药食同源食品目录及新资源食品名单

药食同源食品目录及新资源食品名单
(1)中草药和其他植物
人参、党参、西洋参、黄芪、首乌、大黄、芦荟、枸杞子、巴戟天、荷叶、菊花、五味子、
桑椹、薏苡仁、茯苓、广木香、银杏、白芷、百合、山苍籽油、山药、鱼腥草、绞股蓝、红景天、莼菜、松花粉、草珊瑚、山茱萸汁、甜味藤、芦根、生地、麦芽、麦胚、桦树汁、韭菜籽、黑豆、黑芝麻、白芍、竹笋、益智仁
(2)果品类
大枣、山楂、猕猴桃、罗汉果、沙棘、火棘果、野苹果
(3)茶类
金银花茶、草木咖啡、红豆茶、白马蓝茶、北芪茶、五味参茶、金花茶、胖大海、凉茶、罗汉果苦丁茶、南参茶、参杞茶、牛蒡健身茶
(4)菌藻类
乳酸菌、脆弱拟杆菌(BF-839)、螺旋藻、酵母、冬虫夏草、紫红曲、灵芝、香菇
(5)畜禽类
熊胆、乌骨鸡
(6)海产品类
海参、牡蛎、海马、海窝
(7)昆虫爬虫类
蚂蚁、蜂花粉、蜂花乳、地龙、蝎子、壁虎、蜻蜒、昆虫蛋白、蛇胆、蛇精
(8)矿物质与微量元素类
珍珠、钟乳石、玛瑙、龙骨、龙齿、金箔、硒、碘、氟、倍半氧化羧乙基锗(Ge-132)、赖氨酸锗
(9)其它类
牛磺酸、SOD、变性脂肪、磷酸果糖、左旋肉碱。
药食同源全目录2024

药食同源全目录2024
药食同源全目录2024
1.枸杞子:具有明目、强肝、滋补肾亏等功效。
2.黑豆:具有健脾温胃、益气补血、清热解毒等功效。
3.黑木耳:具有滋阴润肺、养胃生津、凉血止血等功效。
4.雪莲果:具有温肺止咳、润肠通便、消食导滞等功效。
5.芡实:具有益气固脱、健脾祛湿、补中益胃等功效。
6.茯苓:具有利尿健脾、祛湿利水、安神安眠等功效。
7.山药:具有益气补脾、滋阴润燥、健脾养胃等功效。
8.薏仁:具有健脾渗湿、利尿消肿、排毒养颜等功效。
9.狗脊(鱼腥草):具有清热解毒、利尿祛湿、解毒消肿等功效。
10.杜仲:具有强筋壮骨、活血止痛、滋补肝肾等功效。
11.花椒:具有温中散寒、祛湿消肿、行气止痛等功效。
12.苦瓜:具有清暑降火、清热解毒、降血压等功效。
13.蜂蜜:具有润肺止咳、滋阴润燥、益气补血等功效。
14.枇杷叶:具有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生津止渴等功效。
15.百合:具有滋阴养肺、清热润燥、养心安神等功效。
16.甘草:具有润肺止咳、益气补脾、解毒消肿等功效。
17.银耳:具有滋阴润肺、清热下火、养胃消食等功效。
18.茶叶:具有清热解毒、提神醒脑、减肥消脂等功效。
19.大枣:具有补中益气、养血安神、润肠通便等功效。
20.石榴:具有补血养心、生津润肺、健脾益胃等功效。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名单

2014 年 第 1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线叶金雀
花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线叶金雀花 国家卫生计生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14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线叶金雀花
你委《关于黄明胶等胶类产品是否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鲁卫食安监督字〔2014〕10 号)收悉。 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黄明胶可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 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鹿角和龟甲不属于我委 2013 年第 7 号公告范围,鹿角胶和龟甲胶是传统中药材,均已列入《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典》(2010 版),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暂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 专此函复。
附:官方出处
2014 年 第 1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茶叶茶氨酸
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海藻糖按照普通食品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 7 月 18 日
国卫办食品函〔2014〕570 号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
汇总表 公告明确为 普通食品 凉茶原料 公告明确不 是普通食品 可用于食品 的菌种名单
新食品 原料名单
既是食品又 是药品的物 品名单
整理:ALBERT 更新日期:2014.09.13
黄明胶、海藻糖、五指毛桃、中链甘油三酯、牛蒡根、低聚果糖、沙棘叶、天贝、冬青科苦 丁茶、梨果仙人掌、玉米须、抗性糊精、平卧菊三七(Gynura Procumbens (Lour.)Merr)、大麦 苗(Barley Leaves)、养殖梅花鹿其他副产品(除鹿茸、鹿角、鹿胎、鹿骨外)、梨果仙人掌、木 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水苏糖、玫瑰花(重瓣红玫瑰 Rose rugosa cv. Plena)、凉粉草(仙草 Mesona chinensis Benth.)、酸角、针叶樱桃果、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 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 瑰茄、蚕蛹 夏枯草(Prunella vulgaris L.)、布渣叶(破布叶 Microcos paniculata L.)、鸡蛋花(Plumeria rubra L.cv.Acutifolia) 西洋参、鱼肝油、灵芝(赤芝)、紫芝、冬虫夏草、莲子芯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总览更新日期:2016.01.26附:官方出处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2015-3-9)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收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能否作为食品原料进行生产。
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经研究,现就此问题进行如下说明:由于缺乏薰衣草的食用部位、食用方法、食用历史、人群及安全性等相关资料,不能确定其管理方式。
科学研究表明,大豆异黄酮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
如需开发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有关普通食品、新食品原料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
国卫办食品函〔2014〕1075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将华西银腊梅(药王茶)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陕卫监督函〔2014〕273号)收悉。
经研究,现回复如下:一、“华西银腊梅”是蔷薇科委陵菜属植物,规范名称应当为“白毛银露梅(Potentilla glabra Lodd. var.mandshurica (Maxim.) Hand. -Mazz)”。
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委将白毛银露梅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的意见。
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范名称进行标注。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4 年 11 月 19 日关于西洋参作为新食品原料使用问题的答复意见(2014-8-22)2003 年 9 月 12 日,原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对《庆元县卫生局关于要求认定西洋参是否可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等相关问题的紧急请示》(庆卫〔2003〕84号)提出了回复意见:“西洋参不是卫生部批准生产的新资源食品,不能作为除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原料或配料使用,《食品卫生法》未设立食品新产品卫生许可项目”。
卫计委最新公布了101种药食同源名单

卫计委最新公布了101种药食同源名单据卫计委网站,近日,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征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987年版的《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了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的除外。
原卫生部依照《食品卫生法(试行)》制定出台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
按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的名称修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起草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名单显示,此前,共有86种药品被列入了药食同源名单,此次新增加了15种,包括人参、山银花、玫瑰花、夏枯草等。
其中,《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此次也被列为药食同源食品。
金银花列入2002年原卫生部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二者被药店认定为不同产品后,此次也被新增入药食同源食品目录序号物质名称植物名/动物名1丁香丁香2八角茴香八角茴香3刀豆刀豆4小茴香茴香5小蓟刺儿菜6山药薯蓣7山楂山里红8马齿苋马齿苋9乌梅梅10木瓜贴梗海棠11火麻仁大麻12代代花代代花13玉竹玉竹14甘草甘草胀果甘草光果甘草15白芷白芷杭白芷16白果银杏17白扁豆扁豆18白扁豆花扁豆19龙眼肉(桂圆)龙眼20决明子决明子小决明21百合卷丹百合细叶百合22肉豆蔻肉豆蔻23肉桂肉桂24余甘子余甘子25佛手佛手26杏仁(苦、甜)山杏西伯利亚杏东北杏杏27沙棘沙棘28芡实芡29花椒青椒花椒30赤小豆赤小豆赤豆31麦芽大麦32昆布海带昆布33枣(大枣、黑枣)枣34罗汉果罗汉果35郁李仁欧李郁李长柄扁桃36金银花忍冬37青果橄榄38鱼腥草蕺菜39姜(生姜、干姜)姜40枳椇子枳椇41枸杞子宁夏枸杞42栀子栀子43砂仁阳春砂绿壳砂海南砂44胖大海胖大海45茯苓茯苓46香橼枸橼香圆47香薷石香薷江香薷48桃仁桃山桃49桑叶桑50桑椹桑51桔红(橘红)橘及其栽培变种52桔梗桔梗53益智仁益智54荷叶莲55莱菔子萝卜56莲子莲57高良姜高良姜58淡竹叶淡竹叶59淡豆豉大豆60菊花菊61菊苣毛菊苣菊苣62黄芥子芥63黄精滇黄精黄精多花黄精64紫苏紫苏65紫苏子(籽)紫苏66葛根野葛67黑芝麻脂麻68黑胡椒胡椒69槐花、槐米槐70蒲公英蒲公英碱地蒲公英同属数种植物71榧子榧72酸枣、酸枣仁酸枣73鲜白茅根(或干白茅根)白茅74鲜芦根(或干芦根)芦苇75橘皮(或陈皮)橘及其栽培变种76薄荷薄荷薄荷77薏苡仁薏苡78薤白小根蒜薤79覆盆子华东覆盆子80藿香广藿香81乌梢蛇乌梢蛇82牡蛎长牡蛎大连湾牡蛎近江牡蛎83阿胶驴84鸡内金家鸡85蜂蜜中华蜜蜂意大利蜂86蝮蛇(蕲蛇)五步蛇新增中药材物质新增中药材物质1人参人参2山银花华南忍冬红腺忍冬灰毡毛忍冬黄褐毛忍冬3芫荽芫荽4玫瑰花玫瑰5松花粉马尾松6油松同属种植物7粉葛甘葛藤8布渣叶破布叶9夏枯草夏枯草10当归当归11山奈山奈12西红花藏红花13草果草果14姜黄姜黄15荜茇荜茇。
药食同源、维生素及新资源食品功能分类

维生素、微量元素、新资源类食品
硒、锌 、维生素A、维生素E、蜂胶、精氨酸、亮氨酸、多聚核苷酸、免疫核 糖核酸、蜂花粉。 低聚果糖、牛磺酸、乳酸锌、果寡糖、微晶纤维素、低聚半乳糖、大豆低聚糖 大豆卵磷脂、牛磺酸、DHA、EPA、角鲨烯、深海鱼油、花生四烯酸。 肌醇、牛磺酸、锌和富锌物质、牛初乳、铁、维生素A、D、B2、C、钙 二十八醇、牛磺酸。 鱼鲨烯、沙棘籽油、维生素E、螺旋藻、茶多酚、牛初乳。 茶多酚、维生素C、蜂胶、原花青素、维生素E、螺旋藻、壳聚糖、β-胡萝卜。 膳食纤维、大豆膳食纤维、低聚果糖、低聚半果糖、大豆低聚糖、螺旋藻、几 丁聚糖、双岐杆菌 卵磷脂、大豆低菊糖
L—肉碱 血红素铁、乳酸亚铁、柠檬酸铁、焦磷酸铁、富马酸铁、铁蛋白、维生素 B12,叶酸、乳铁传递蛋白、葡萄糖酸亚铁。 灵芝孢子粉、螺旋藻、蜂王浆、松花粉、葡萄籽提取物。 甲壳素、水苏糖 海藻酸钠、谷胱甘肽、L—半胱氨酸、钙、铁、锌、硒、维生素B1,维生素 C,牛磺酸。 桉叶油、薄荷脑 大豆低聚糖、绞股蓝提取物。 乳清钙、骨骼钙、磷酸钙、柠檬酸钙、葡萄糖钙、乳酸钙、醋酸钙、活性钙、 L—苏糖酸钙,酪蛋白磷酸肽。 维生素C、维生素E、DHA、原花青素、茶多酚、番茄红素、SOD、β—胡萝卜 素、牛磺酸、硒、葡萄籽提取物、姜黄素、螺旋藻、谷胱甘肽。 β—胡萝卜素、维生素A、叶黄素、花色苷、牛磺酸、锌。
大豆异黄酮、葡萄籽提取物、维生素C、维生素E。 透明质酸、大豆异黄酮、维生素E、牛磺酸、月见草油、鱼油、胶原蛋白。
药食同源食材
茯苓、枸杞、大枣、阿胶、桑椹、银耳 山楂、麦芽、鸡内金、山药、莱菔子、扁豆、陈皮、茯苓、大枣 茯苓、黄精 山楂、鸡内金 枸杞、砂仁、肉桂、丁香 沙棘籽油、枸杞、黄精 银耳、枸杞、香菇 火麻仁、决明子、莱菔子、百合、玉竹、芦荟、橘皮、山楂、郁 李仁、桑椹 山楂、芦荟、决明子、荷叶、沙棘油 葛根、黄精、乌梅、决明子、山药、甘草、苦瓜、桑叶、百合 酸枣仁、莲子心、桑椹、枸杞子、茯苓 荷叶、茯苓、决明子、山楂、香橼、菊花、海藻、莱菔子、乌龙 阿胶、茯苓、桑椹、大枣、龙眼肉、陈皮、枸杞 山楂、桑椹、麦芽、葛根、黄精、大蒜、枸杞、茯苓、栀子、鱼 腥草、陈皮 龙眼肉、大枣 茯苓、山楂、薏苡仁、陈皮、干姜、葛根、蒲公英、甘草、枸杞 海带、茶叶、猕猴桃 菊花、桑叶、胖大海、薄荷、桔梗、金银花、乌梅、蒲公英、橘 红、罗汉果、甘草 决明子、海带、茶叶、山楂、槐花、菊花
药食同源、新资源食品清单1212

卫法监发〔2002〕51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20020228公告(2004年第17号)来源:红花籽油,食用量 < 6克/天,使用范围:1.直接食用。
2.乳及乳制品(纯乳除外);脂肪、食用油和乳化脂肪制品;饮料类;冷冻饮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杂粮粉及其制品;即食谷物、焙烤食品、咖啡,但不包括来源:泡菜,使用范围:乳制品、乳酸菌饮料,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杜仲籽油来源:杜仲籽,食用量 ≤3毫升/天,婴幼儿食品除食用量 ≤15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食用量 ≤15毫克/天(以β-胡萝卜素计),1、产品的胡萝卜素含量2-8%,其标签、说明书标注为盐藻;产品的胡萝卜素含量≥8%,其标签、说明书标注为盐藻提取物。
2、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主要成分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二十碳五烯酸(EPA) ,食用量 ≤3克/天,1、DHA含量36-125mg/g,标签及说明书中标注鱼油;DHA含量≥125mg/g,标签及说明书中标注鱼油提取物。
2、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食用量 ≤30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来源:赤子爱胜蚓(Eisenia foetida Savigny),食用量 ≤10克/天,本产品不适宜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过敏体质者等人群食用,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标注“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过敏体质者不宜食用”。
来源:乳清,食用量 ≤5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来源:鲜牛乳,食用量 ≤200毫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推荐食用量 ≤300毫克/天(以纯DHA计),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食用量 ≤5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食用量 ≤3.9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食用量 ≤2.4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食用量 ≤600毫克/天(以纯花生四烯酸计),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食用部位:茎、叶;1.来源:罂粟的种子,食用量 ≤25克/天,不适宜人群 婴幼儿,1.仅限用于食用油。
收藏!药食同源物质最全名单(将增加这9种)及保健食品可用名单和禁用名单

收藏!药食同源物质最全名单(将增加这9种)及保健食品可用名单和禁用名单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并在后续几年中对这些名单进行了补充修改。
三种物品名单如下:药食同源物品名单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02年第一次公布,14年新增15种,18年将新增9种(正在公示)。
02年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土人参(人参菜)、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玫瑰茄。
14年新增15种: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18年预增9种:为进一步做好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调整食药物质目录,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增补一批物质。
本轮增补主要结合我国传统饮食习惯,综合考虑地方需求,同时参考相关国际管理经验,拟将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杜仲叶等9种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物品按笔划顺序排列:人参、人参叶、人参果、土人参(人参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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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于保健 食品的物品 名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 马鹿胎、马鹿茸、马 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 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 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 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 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 芦荟、苍术、 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 刺玫果、 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 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 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 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 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 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 蒲黄、蒺藜、蜂胶、酸角、 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 两岐双岐杆菌 Bifidobacterium bifidum、婴儿双岐杆菌 B. infantis、长双岐杆菌 B. longum、短 双岐杆菌 B. breve、青春双岐杆菌 B. adolescentis、保加利亚乳杆菌 Lactobacillus. Bulgaricus、 嗜 酸 乳 杆 菌 L. acidophilus 、 干 酪 乳 杆 菌 干 酪 亚 种 L. Casei subsp. Casei 、 嗜 热 链 球 菌 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 、 罗 伊 氏 乳 杆 菌 ( Lactobacillus reuteri )、 两 岐 双 岐 杆 菌 Bifidobacterium bifidum 婴儿双岐杆菌 B. infantis 长双岐杆菌 B. longum 短双岐杆菌 B. breve 青春双岐杆菌 B. adolescentis 保加利亚乳杆菌 Lactobacillus. bulgaricus 嗜酸乳杆菌 L. acidophilus 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 L. Casei subsp. casei 嗜热链球菌 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 罗伊氏乳杆菌 Lactobacillus reuteri、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 酿酒酵母 Saccharomyces cerevisiae、产朊假丝酵 Cadida atilis、乳酸克鲁维酵母 Kluyveromyces lactis、卡氏酵母 Saccharomyces carlsbergensis、蝙蝠蛾拟青霉 Paecilomyces hepiali Chen et Dai, sp. Nov、蝙蝠蛾被毛孢 Hirsutella hepiali Chen et Shen、灵芝 Ganoderma lucidum、紫芝 Ganoderma sinensis、松杉灵芝 Ganoderma tsugae、红曲霉 Monacus anka、紫红曲霉 Monacus purpureus
附:官方出处
2014 年 第 1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茶叶茶氨酸
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海藻糖按照普通食品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 7 月 18 日
国卫办食品函〔2014〕570 号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中文名称
线叶金雀花
基本信息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来 源 : 南 非 的 豆 科 (Leguminosae) 植 物 ( 拉 丁 学 名 : Aspalathus Linearis(Brum.f.)R.Dahlgren) 食用部位:叶子和细茎
1.食用方式:冲泡。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国卫办食品函〔2014〕450 号 海南省卫生厅:
2014 年 第 1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塔格糖、
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为新食品原料;同意罗伊氏乳杆菌(菌株号 DSM17938)用于婴幼儿食品;变更原卫生 部 2009 年第 3 号公告批准蛹虫草的食用量、质量指标要求和使用范围;增加塔罗油为原卫生部 2008 年第 20 号公告批准植物甾烷醇酯的原料,并扩大植物甾烷醇酯使用范围。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青春双歧杆菌、动物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两歧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婴儿双歧杆菌、 长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卷曲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保加利亚 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乳亚种、发酵乳杆菌、格氏乳杆菌、瑞士乳杆菌、约氏乳杆菌、副干酪 乳杆菌、植物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唾液乳杆菌、嗜热链球菌、乳酸乳球 菌乳酸亚种、乳酸乳球菌乳脂亚种和乳酸乳球菌双乙酰亚种、费氏丙酸杆菌谢氏亚种 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种允许继续使用 茶叶茶氨酸、线叶金雀花、塔格糖、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植物甾烷醇酯、蛹虫草、寡糖、 水飞蓟籽油、柳叶蜡梅、杜仲雄花、齿蛇葡萄叶、磷虾油、马克斯克鲁维酵母、裸藻、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丹凤牡丹花、狭基线纹香茶菜、长柄扁桃油、光皮梾木果油、青钱柳叶、 低聚甘露糖、罗伊氏乳杆菌、乳酸片球菌、戊糖片球菌、茶树花、盐地碱蓬籽油、美藤果油、 盐肤木果油、广东虫草子实体、阿萨伊果、茶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蛋白核小球藻、乌 药叶、辣木叶、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小麦低聚肽、菊芋、人参(人工种植)、茶树花、盐地 碱蓬籽油、美藤果油、盐肤木果油、广东虫草子实体、阿萨伊果和、茶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 丝体、蛋白核小球藻、乌药叶、辣木叶、蚌肉多糖、叶黄素酯、翅果油、β-羟基-β-甲基丁 酸钙、雨生红球藻、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 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诺丽果浆、酵母β-葡聚糖、雪莲培养物、准 DHA 藻油、棉籽 低聚糖、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花生四烯酸油脂、白子菜、御米油、茶叶籽油、盐藻及提 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γ-氨基丁酸、初 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 ST-Ⅲ)、杜仲籽油、菊 粉、多聚果糖、蛹虫草、低聚半乳糖、副干酪乳杆菌(菌株号 GM080、GMNL-33)、嗜酸乳 杆菌(菌株号 R0052)、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 R0011)、水解蛋黄粉、异麦芽酮糖醇、植物 乳杆菌(菌株号 299v)、植物乳杆菌(菌株号 CGMCC NO.1258)、植物甾烷醇酯、珠肽粉、嗜 酸乳杆菌、低聚木糖、透明质酸钠、叶黄素酯、L-阿拉伯糖、短梗五加、库拉索芦荟凝胶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 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 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 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 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 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 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 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 酸枣仁、鲜白茅根、 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第 1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线叶金雀
花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线叶金雀花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线叶金雀花
附件: 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 5 月 30 日 2014 年 第 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壳寡糖、 水飞蓟籽油、柳叶蜡梅、杜仲雄花、乳酸片球菌、戊糖片球菌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doc
保健食品禁 用物品名单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 天仙子、巴豆、水银、 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 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 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 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 鬼臼、莽 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 蟾酥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
汇总表 公告明确为 普通食品 凉茶原料 公告明确不 是普通食品 可用于食品 的菌种名单
新食品 原料名单
既是食品又 是药品的物 品名单
整理:ALBERT 更新日期:2014.09.13
黄明胶、海藻糖、五指毛桃、中链甘油三酯、牛蒡根、低聚果糖、沙棘叶、天贝、冬青科苦 丁茶、梨果仙人掌、玉米须、抗性糊精、平卧菊三七(Gynura Procumbens (Lour.)Merr)、大麦 苗(Barley Leaves)、养殖梅花鹿其他副产品(除鹿茸、鹿角、鹿胎、鹿骨外)、梨果仙人掌、木 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水苏糖、玫瑰花(重瓣红玫瑰 Rose rugosa cv. Plena)、凉粉草(仙草 Mesona chinensis Benth.)、酸角、针叶樱桃果、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 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 瑰茄、蚕蛹 夏枯草(Prunella vulgaris L.)、布渣叶(破布叶 Microcos paniculata L.)、鸡蛋花(Plumeria rubra L.cv.Acutifolia) 西洋参、鱼肝油、灵芝(赤芝)、紫芝、冬虫夏草、莲子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