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合集下载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晋煤集团寺河矿二号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细则。

细则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02颁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二、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范围规定1 、必须建立地面永久、井下移动式瓦斯抽采系统的范围规定(1)凡符合以下几条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移动式瓦斯抽采系统。

(2)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都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

(3)矿井的单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 m3/min或单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4)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 m3/min;------ 年产量1.0~1.5 M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年产量0.6~1.0 M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年产量0.4~0.6 M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 Mt,大于15 m3/min。

2 、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范围规定凡符合4.1条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实施细则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

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XXX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2.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方法抽采达标评价细则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建立各矿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细则。

一、组织领导各矿成立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成员:通风科长、安监处长、地测科科长、生产部通风副部长、生产部部长、防突办、通风组、采掘组、调度等。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已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对预期抽采效果进行会审,并作出评价,评价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出现假评价,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组长职责:对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全面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采掘工作面实施的区域防突措施能否达到预期抽采效果进行评价,对效果评价结果作出结论性的审批意见。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

防突办公室职责:提供区域防突设计及钻孔设计图,并监督和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

地测科职责:及时更新瓦斯地质图,掌握采掘区域内地质构造情况,搞好超前物探等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评价区域内的地质图、地质说明书等相关地质资料。

生产部采掘组职责:提供进行效果评价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图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安监部职责:对采掘工作面区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调度室职责:对采掘工作面区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协调调度。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XX煤业二0一二年元月二十五日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中有关瓦斯抽采的各项规定,在生产实践中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起到积极广泛的指导作用。

随着瓦斯抽采技术的普及和提高,在相关抽采规定及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

特制订瓦斯评判细则,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XX煤业二0一二年元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等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瓦斯抽采的各项规定,实现抽采达标,预防突出的发生,防止人身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抽采评判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有突出危险的施工作业区域、地点。

瓦斯抽采是防治瓦斯突出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把瓦斯抽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按照本规定必须对二1煤层瓦斯进行抽采;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第三条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

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利用率达100%,杜绝向大气排放瓦斯。

第四条抽采瓦斯必须落实瓦斯抽采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第五条各级监管部门和对我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的地点,禁止安排采掘作业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矿长是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XXXXX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02颁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附录9为规范性附录。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图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瓦斯抽采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2 、未卸压抽采瓦斯抽采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卸压抽采瓦斯抽采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4、本煤层抽采瓦斯抽采开采煤层的瓦斯。

5 、邻近层抽采瓦斯抽采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煤邻近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6 、采空区抽采瓦斯抽采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XXXXX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那么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那么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治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平安,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治理,防止瓦斯事故,保卫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国家煤矿平安监察局2021年公布的?煤矿平安规程?、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总局2006-11-02公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标准?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根底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附录9为标准性附录。

一、范围本标准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治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根底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二、标准性引用文件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图设计标准?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标准?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全然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标准?煤矿平安规程?〔202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三、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瓦斯抽采采纳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2、未卸压抽采瓦斯抽采未受采动碍事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卸压抽采瓦斯抽采受采动碍事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4、本煤层抽采瓦斯抽采开采煤层的瓦斯。

5、邻近层抽采瓦斯抽采受开采层采动碍事的上、下煤邻近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6、采空区抽采瓦斯抽采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前者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抽采,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采。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1. 引言矿井瓦斯是在煤矿、金属矿山等矿井中产生的一种危险气体。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提高矿井生产效率,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必不可少。

本文将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旨在确保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符合相关规定标准,降低矿井瓦斯爆炸的风险。

2.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制定一套客观、准确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用于评判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是否达标。

通过评判细则,可以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3. 评判细则内容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瓦斯抽采设备•瓦斯抽采设备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定;•瓦斯抽采设备的性能是否稳定,能够满足矿井瓦斯抽采的要求;•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完善。

3.2 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定;•瓦斯抽采系统的管道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死角;•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稳定,抽采效果是否良好。

3.3 瓦斯抽采效果•矿井瓦斯浓度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限值;•矿井瓦斯抽采效果是否达到矿山安全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过程中是否发生瓦斯事故的记录。

3.4 安全管理措施•矿井瓦斯抽采过程中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矿井瓦斯抽采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矿井瓦斯抽采作业现场是否进行了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

4. 评判方法为了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可以采用以下评判方法:•检查瓦斯抽采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情况,核对其与设计方案是否一致;•测量矿井瓦斯浓度,与国家标准限值进行对比;•跟踪记录矿井瓦斯抽采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行安全巡检,对矿井瓦斯抽采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5. 结论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对于矿山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可以规范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提高矿山生产效率,降低矿井瓦斯爆炸的风险。

同时,评判细则的实施还需要配合相应的检测和监管机制,确保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晋煤集团寺河矿二号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细则。

细则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02颁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二、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范围规定1 、必须建立地面永久、井下移动式瓦斯抽采系统的范围规定(1)凡符合以下几条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移动式瓦斯抽采系统。

(2)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都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

(3)矿井的单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 m3/min或单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4)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 m3/min;------ 年产量1.0~1.5 M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年产量0.6~1.0 M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年产量0.4~0.6 M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 Mt,大于15 m3/min。

2 、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范围规定凡符合4.1条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业公司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矿井煤层瓦斯能达到预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煤业公司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具体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抽采防突部、通风部、调度室、安监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地测办的部门负责人和科室相关领导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组责职:1、组长负责协调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总体工作。

2、副组长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审批抽采措施等。

3、调度室负责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协调。

4、安监部对抽采达标安全措施进行把关。

5、抽采防突部负责抽采达标的具体实施工作。

6、通风部负责矿井、采区瓦斯涌出量统计。

7、生产技术部负责将采掘工作面作业时的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

8、机电部负责抽采实施工作时的供电设计和施工。

9、地测办负责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

二、评价条件对抽采效果评价的基本条件:1、必须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

2、必须有采煤面、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测资料。

3、必须有工作面开始掘进行以来的瓦斯抽采量统计。

4、定期对掘进工作面风排瓦斯量统计。

三、评价工作程序1、审查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抽放工程竣工报告、钻孔施工图纸、看是否有抽放空白带。

2、审查瓦斯抽放量台帐、抽放工程台帐,看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3、检查测风报表、抽放报表,看抽放率是否达到标准。

四、评审要求1、按照规定必须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并进行审批。

2、必须制定抽放工程验收制度及抽放相关管理制度。

3、抽放管路无漏气、无积水现象。

4、抽放设备必须满足抽采要求,并按要求进行管理。

5、按规定完成每月的抽放量和钻孔量。

6、瓦斯抽放量、抽放率、钻孔覆盖率符合要求。

7、按规定安设瓦斯计量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8、钻孔孔口负压不小于13Kpa,预抽时间不得少于设计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二0一四年八月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单位总工程师和矿长(总经理)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现编制黑皮凹子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和抽采效果达标评判细则。

一、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当建立负责瓦斯抽采的专门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否则,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二)未按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或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三)同时具有煤巷掘进条带煤层预抽、回采区域煤层预抽、回采工作面高位巷瓦斯抽采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进行分源抽采.(四)瓦斯抽采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并建立相关措施和记录.如: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操作措施;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抽采参数测定记录;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

(五)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2.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和煤巷掘进达标进尺为限,规划和计划开采的煤量及煤巷掘进进尺不得超过预期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和煤巷瓦斯抽采达标长度。

(六)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1。

抽采达标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采瓦斯量和效果等。

设计方案相关资料(图纸)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字,抽采达标的方案设计由矿瓦斯抽采机构负责编制,单位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

每年11月底前和生产设计方案一同报公司审查。

2.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采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资料(图纸)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字,施工设计由矿瓦斯抽采机构负责编制,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我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区域防突措施必须进行预抽煤层瓦斯。

煤巷掘进工作面应首选顶(或底)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其余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石门揭煤工作面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回采工作面采用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

4。

抽采钻孔直径、控制范围、抽采半径、抽采时间和抽采负压和封孔长度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施细则》要求。

若要缩短预抽时间,必须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将预抽半径适当缩小,并按此进行预抽钻孔施工设计.5。

瓦斯钻孔预抽期间,必须安装钻场(孔)放水器。

掘进工作面迎头预抽钻孔应不多于“四孔一放水器",顶(底)板巷穿层预抽钻孔应不少于“一钻场一放水器”,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的平行钻孔应做到“一孔一放水器”,并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钻场(钻孔)编号,实际施工钻孔参数(方位角、倾角、深度、孔径),施工日期、联抽日期及施工负责人等。

(七)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2.抽采泵站应有双回路供电线路。

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必须一用一备,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三专”供电。

3.瓦斯抽采矿井应对瓦斯抽采进行准确计量,必须装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及自动计量装置且并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流量、温度和一氧化碳等参数及泵站环境瓦斯浓度、设备的开停状态等.4.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

5.使用的瓦斯抽采计量仪器应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计量检定,确保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在日常计量过程中,应每10天至少对计量器具进行准确性检查和对比验证,并备用相应的计量器具,及时更换有问题的器具,确保计量的准确。

(十)矿井瓦斯抽采基础条件每年至少进行评判一次,确保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达标。

否则,不得进行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矿井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报告重点对抽采系统建设、抽采制度建设、设备设施配备、机构队伍建立、工程设计与施工资料、抽采情况、计量和参数测定、瓦斯抽采效果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矿井瓦斯抽采率、采掘工作面风速及瓦斯浓度必须达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指标.评价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核,矿长批准,并经通风处检查认可。

二、瓦斯抽采效果达标评判细则(一)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1.对顺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按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最边缘2个钻孔及钻孔开孔位置连线确定.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为钻孔有效孔深点连线,相邻有效钻孔中较短孔的终孔点作为相邻钻孔有效孔深点。

(1)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区域内整个开采块段,钻孔控制范围均为沿层面的距离,以下同.(2)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

要求钻孔控制掘进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

(3)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4)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小于60m,要求钻孔控制整条煤层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2.对穿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取相邻有效边缘孔的见煤点之间的连线所圈定的范围。

(二)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抽采煤层瓦斯钻孔应当在整个抽采区域内均匀布置,钻孔间距应当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煤层有效抽采半径确定.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

否则,应两孔间补充钻孔。

(三)抽采瓦斯效果评判指标测定1。

抽采时间确定3.抽采瓦斯效果指标检测按《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GB/T23250)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

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

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

测定点实际位置和实际测定参数应标注在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上。

突出煤层测点应符合以下要求:(1)用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或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自工作面开切眼位置开始布置测点,在两道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迈步交替式至少布置1个测点,若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同时在两道沿工作面方向各布置1个测点。

同时,效果检验区域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必须至少超前60m。

(2)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测点。

同时,效果检验区域在掘进工作面推进方向必须至少超前60m。

(3)用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瓦斯时,至少布置4个测点,分别位于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点位于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4)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测点,且每个评判区域不得少于3个测点。

(四)抽采效果达标评判1.采掘工作面评价范围内通过间接计算和直接测定煤的残余瓦斯含量低于8m3/t,则判定采掘工作面评价范围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2.当评价范围内所有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时,则评判为突出煤层评价范围抽采瓦斯防突效果达标.否则,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m范围未达标。

同时,若采掘工作面达标后作业期间,回风瓦斯浓度大于2%时,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重新采取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五)采掘工作面抽采效果评估报告的编制与格式(见附表)采掘工作面编制抽采效果评估报告时,应同时填写采掘工作面抽采效果评估报告单、采掘工作面预抽效果评估计算表和采掘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单,同时后附预抽钻孔施工和测流台帐记录以及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测定记录表。

其格式详见附表。

1.黑皮凹子煤矿回采工作面抽采效果评判报告单(表三)年月日2.黑皮凹子煤矿(公司)掘进工作面抽采效果评判报告单(表四)年月日3.黑皮凹子煤矿(公司)石门揭煤工作面抽采效果评判报告单(表五)年月日2014年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终稿)4.黑皮凹子煤矿(公司)预抽效果评判计算表(表六)评判地点:评判时间:15 / 205.黑皮凹子煤矿(公司)回采工作面抽采效果检验单(表七)年月日6.黑皮凹子煤矿(公司) 掘进工作面抽采效果检验单(表八)年月日7.黑皮凹子煤矿(公司) 石门揭煤工作面抽采效果检验单(表九)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