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运输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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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摸清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底数,辨明风险、排查隐患,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不断降低水上交通、港口事故发生率,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往年同期不增加。

二、整治范围在江苏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港口码头、航运公司、桥梁建设经营单位等涉水企业。

突出渡口、危化品、桥梁、船员等重点方面,突出渡船安全营运、危化品水路运输及船舶配员、桥梁防撞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对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长期脱管、“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及作业、以及恶劣天气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综合整治,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重点交通运输部门承担江苏内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江苏海事局承担长江江苏段及南通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连云港海事局承担职责范围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承担港口危化品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作业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管工作。

渡运单位承担渡口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乡镇渡口管理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承担乡镇渡口渡运秩序的安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江苏海事局依据各自职责共同负责长江客汽渡的安全监管。

(一)开展船载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1.危险货物货主(码头)要落实高质量选船机制,严格执行选船检查标准。

2.交通运输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督促港口码头单位和船舶严格落实船岸界面检查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3.交通运输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管控,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化学品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航行。

2020年底前,禁止所有单壳化学品船和油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航行、停泊。

长江水域危险货物船队被拖驳船不得超过5艘。

4.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现场监管,严厉查处谎报瞒报、非法洗舱、非法处置货物残余物等违法行为,对整治期间存有前述行为的船舶,实施重点监控直至禁航,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港口码头单位,限制直至禁止其在江苏港口装卸作业。

海运运输项目实施方案

海运运输项目实施方案

海运运输项目实施方案1. 引言海运运输是一种重要的物流方式,能够有效地满足全球贸易需求。

本文将提出一份海运运输项目实施方案,旨在确保运输项目的顺利进行。

2. 项目背景海运运输项目旨在将货物从一个港口运送到另一个港口,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项目的成功实施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货物种类、船只选择、港口设施等。

3.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具体目标包括:- 提供准确的货物追踪和监控服务,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优化运输路径和船只选择,降低运输成本;- 加强与港口合作,确保良好的港口设施和服务;- 提供高效的客户支持和物流解决方案。

4. 项目执行计划本项目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实施:4.1 货物收集和分类在本步骤中,将负责收集客户的货物,并根据种类进行分类和标记。

4.2 货物包装和装载在本步骤中,将负责对货物进行包装,并确保其符合海运运输的要求。

然后将货物装载到适当的集装箱或船上。

4.3 运输路线和船只选择在本步骤中,将根据货物的目的地,优化运输路线,并选择适当的船只进行运输。

4.4 港口合作在本步骤中,将与各个港口进行合作,确保良好的港口设施和服务,以便顺利卸载和装载货物。

4.5 货物追踪和监控在本步骤中,将提供货物追踪和监控服务,以确保客户能够实时了解货物的位置和状态。

4.6 客户支持在本步骤中,将提供高效的客户支持,解答客户的问题并提供物流解决方案。

5. 项目风险管理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进行风险管理。

可能的风险包括船只故障、天气不良等。

可以通过制定应急计划、与保险公司合作等方式来应对这些风险。

6. 项目评估与改进项目结束后,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评估的内容包括项目执行的效果、客户满意度等。

7. 总结本文提出了一份海运运输项目实施方案,旨在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通过详细规划项目执行计划、风险管理和项目评估,将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水上交通领域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超核定范围接驳人员、超抗风等级开航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压实属地乡镇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摸清底数、铁腕整治、规范管理,提升海上船舶本质安全水平,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通航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

(一)全面开展港内船舶和码头(岙口)排查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辖范围、权限和职责,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辖区港内水域从事人员接驳的小型船舶排查摸底以及数据比对,重点排查涉水施工、商船航修、换班船员、为小岛居民等提供人员和物资运送服务的船舶。

港航部门牵头负责港口备案船舶、航运企业经营船舶的排查;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客渡运船舶、企业自备交通船的排查;海事部门牵头负责辖区水上水下项目施工的船舶、海事登记游艇的排查;经信部门牵头对辖区修造船企业厂区内运营的辅助小船开展排查;各地对辖区所属的小型船舶,是否存在为涉水施工、商船航修、换班船员、小岛居民等提供人员和物资运送服务,形成风险底账清单。

全覆盖开展码头(岙口)的排查,重点排查人员接送的港口备案船舶、客渡运船舶、企业自备交通船或可能成为人员接送工作的航运企业经营船舶、水上水下施工船舶、小型游艇的靠泊码头(岙口)、码头(岙口)视频安装情况、人员进出管控情况等,建立码头(岙口)底数清单。

经信部门牵头船厂码头、企业自备码头的排查;交通部门牵头客运码头、渡口的排查;港航部门牵头对港口经营许可码头的排查;各地牵头闲置废弃码头排查、临时装卸作业点的排查。

(二)开展企业自备交通船专项整治按照《企业自备交通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从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持证、配员等方面对现有备案企业及交通船逐一核查,建立船舶和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航整顿。

海上运输专项方案

海上运输专项方案

海上运输专项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海上运输是全球贸易和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占据着国际贸易运输的重要地位。

而且,随着全球化和经济的发展,对高效、可持续的海上运输需求越来越大。

本专项方案的目标是提出一系列措施,以提高海上运输的效率、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推动海上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海上运输效率的措施1.促进数字化转型:将航运信息系统数字化,并建立实时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港口、船舶和货物的协同管理,提高运输效率。

2.推广自动化技术:引入无人驾驶船舶、智能装卸设备等自动化技术,提高运输过程中的准确性和效率。

3.优化航线规划:利用信息技术和海洋数据分析,优化航线规划,减少航行时间和燃油消耗。

三、提高海上运输安全性的措施1.强化船舶检查和监管:加强对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和规范。

2.提高船员培训水平:加强对船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技能,降低事故风险。

3.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的海上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救援。

四、推动海上运输环境友好性的措施1.采用低碳技术:推动船舶采用低碳燃料和低碳技术,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

2.加强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船舶废水、废气和垃圾的排放,加强对污染物的监测和治理。

3.推动海洋保护: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减少基建项目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五、推动海上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措施1.制定绿色发展标准:制定和推行绿色航运标准,鼓励企业采取环境友好的措施,获得可持续发展认证。

2.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海上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鼓励创新和研发:鼓励企业加大对海上运输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六、实施步骤和预期效果1.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海上运输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方对海上运输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支持。

3.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评估和反馈方案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舟政办函〔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函〔20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9日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委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

现提出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摸清底数、铁腕整治、规范海上管理,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彻底扭转海上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推动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一)开展“三无”船舶、证照不齐船舶专项整治。

1.对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检证书的船舶,依法扣押或滞留。

2.对证照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依法扣押或滞留,待办齐证书后解除扣押或滞留。

3.对用于船岸接送、岛际接送、海钓、观光休闲等涉渔涉旅小型“三无”船艇,依法停航管控,纳入地方政府规范有效管理。

不接受纳管的,依法处置。

(二)开展海上非法运输、作业专项整治。

1.对参与海上运输、作业的内河船舶,依法扣押或滞留,由查处地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看管措施。

2.对参与海上黄沙等非法过驳、运输的船舶,依法扣押或滞留,由海事、海警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并由查处地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看管措施。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是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

为了进一步加强船舶运输和渔业安全管理,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是必要的。

下面就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整治船舶运输和渔业水域,提高船舶和渔业安全水平,减少船舶事故和渔业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船舶运输和渔业行业可持续发展。

2. 任务:(1)加强船舶安全管理。

加强对船舶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船舶企业自我管理能力。

增加船舶安全检查频次,严禁无证船只上岗作业,并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2)加强渔业安全管理。

加强对渔业船只的检查,确保渔船符合安全要求。

开展渔业船员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推广使用船舶安全装备,如救生衣、浮标等。

(3)加强水域巡查和监管。

加大对船舶和渔船的巡航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加强对非法捕捞和违法航行行为的打击,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经济发展。

二、措施和步骤1. 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修订和完善相关航运和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2.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加大对船舶和渔船的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船舶和渔船遵守法律法规。

3. 提高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制定船舶和渔船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加强对船舶和渔船设备的检测,促进船舶和渔船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船舶和渔船的安全性。

4. 加强培训和教育。

加强对船舶和渔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船舶和渔业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5. 加强协作和合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推进船舶和渔业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与渔民组织和船舶企业的沟通和协商,积极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三、监督和评估1. 设立监督机构。

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监督和评估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监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展,确保目标和任务落实。

水上运输专项操作方案

水上运输专项操作方案

水上运输专项操作方案一、背景随着水上运输业务的发展,为了确保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本专项操作方案,以指导和规范水上运输的各项工作。

二、目标本专项操作方案的目标是确保水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可靠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并保护公司的声誉。

三、操作流程1. 装货准备- 根据货物种类和数量,选择合适的船只进行装货。

- 确保装货前检查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并与装货清单核对。

- 为货物分类、标记和包装,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2. 船只准备- 确保船只的结构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 维护船只的良好状态,包括清洁、修理和保养。

- 检查航行设备和航行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 航行操作- 根据预定路线和航行计划,确保船只安全航行。

- 遵循航行规则和法规,包括航行速度、航行通道和安全预防措施。

- 定期更新船只当前位置的信息,以确保船只的安全和跟踪。

4. 货物交接- 在终点港口准备好货物卸载和交接所需的设备和人员。

- 确保货物按照交接准则和程序进行交接,并记录相关信息。

- 在交接完成后,核对货物数量和质量,以验证交接的准确性。

四、责任分工- 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各项操作流程,并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 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监督操作方案的执行,以确保操作的高效性和质量。

- 安全人员负责监测船只和货物的安全状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监督和改进- 定期进行操作流程的检查和评估,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 针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改进方案。

- 提倡员工参与运输安全培训和知识更新,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

以上就是本专项操作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的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维护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打击和治理我市水上运输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去年“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强化水上交通领域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保护守法者、打击违法者,营造守法经营、安全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促进我市航运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三、整治原则坚持“统一部署,政府领导,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联合行动”的原则。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统一行动。

四、整治重点(一)打击内河船舶违规参与海上运输行为。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以及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安全宣传,通过走访、召开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向航运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讲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违法违规性质和危害性。

督促内河船舶增强守法观念,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接到涉及船籍港为“某某港”的内河船舶违规参与海上运输通报时,各相关单位应立即责令所属公司召回涉案船舶,并组织运管及安全管理部门对相关航运企业进行运政调查和安全约谈,责令公司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查处违法挂靠、代而不管行为。

(二)打击“三无”船舶在通航水域非法采砂、运输行为。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通过巡航检查、现场监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核查等手段,彻查“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船舶在通航水域从事采砂、运输行为。

各部门要形成合力,船闸运营单位要加强对过闸船舶的核对,发现“三无”船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交通运输(海事)机构报告,严禁为“三无”船舶开闸放行。

重点加强淮河、茨淮新河、沙颍河通航水域非法采砂、运输行为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旦发现“三无”船舶在通航水域从事采砂、运输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开展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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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运输专项方案
A3.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丁卯污水处理厂一期吹填、堤防工程编号:A3.1-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本专项用电安全方案为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部分,关于工程概况、人员安排、进度计划等此略。

本工程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进度考虑,配备的施工船舶主要包括吸砂船2艘,砂驳24艘,吹砂船2艘。

一、现场情况
本工程为镇江市丁卯污水处理厂一期吹填、堤防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40万m3砂砍填、3万m3砂围堰、22600m3M10浆砌块石护坡、1380m3浆砌块石防浪墙,运砂航道为长江航道。

二、工地运砂船施工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船舶之间的配合,确保施工安全,结合上级安全施工精神,便于达到海事部门管理要求,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场的施工需求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所有运砂船必须严格执行运砂合同制度,高频、手机及跟踪系统要全天候24小时开机,以便项目部随时把握船舶的安全运行动态和施工生产情况。

2、在海事部门规定大风(7级以上)大雾(能见度1000米以下)禁止航行的情况下,不准任何船舶以任何借口进行航行运输,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进港停航。

3、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公司所有运砂船均要编组、编队,并由组长统一带队航行,每两小时由组长以电话的形式向调度回报一次,要准确报告航行情况和船舶动态。

4、进入停靠区的所有重载船舶及时与调度联系,由调度统一安排,
不服从管理者不予回方。

在停靠区航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空船避让重船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碰撞。

如有事故,尽量自行解决,便于航道畅通。

坚决不准打架斗殴。

5、不准在航道或海事部规定禁止抛锚的水域抛锚。

三、船长的安全职责
1、对本船的安全生产负责。

并直接领导本船的所有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安全员行使安全职责。

搞好本船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多项规章制度,并结合本船的特点,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3、开展船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定预防事故的对策。

4、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研究解决。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船上人员学习安全法规,并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执行操作规程,特别是新职工和在职职工的技术交流。

杜绝操作不当的安全隐患。

6、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切实搞好防火、防冻、防滑等工作,定期检查并整改事故隐患。

7、对防风防台的预案制定要有足够的应急部署,每天准时收听天气预报,判断未来发展趋势。

8、安全事项及要求,要坚决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安排,完成项目部的安全部署。

四、施工阶段船舶运输安全措施
1、按照交通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
关许可证书,办理航行通告等有关手续。

2、参与施工的船舶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施工船舶应遵循港监、海事部门的规章和有关航行规定,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施工时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4、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水上施工区域及船舶作业、航行的水上、水下、空中及岸边障碍物等进行实地勘察,制定防护性安全技术措施。

5、工程项目部的项目总工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船舶、水上水下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6、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船员在船期间饮酒。

7、水上施工作业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设置昼夜显示信号及醒目标志。

8、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9、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的频道上收听,主动与过往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她船,确保航行和施工安全。

10、施工船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1、水上作业船舶在遇有大风、雾天,超过船舶抗风等级或能见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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