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分期验收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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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表

工程竣工验收表

工程竣工验收表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地点]•工程类型:[工程类型]•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二、工程建设情况1.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土地面积]•使用年限:[使用年限]•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总投资额:[总投资额]2. 工程进度•工程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3. 工程质量•主要材料质量检验合格率:[主要材料质量检验合格率] •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4. 工程安全•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施工期间无质量事故:[施工期间无质量事故]•完工后无安全隐患:[完工后无安全隐患]•完工后无质量隐患:[完工后无质量隐患]5. 工程环境•工地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工地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工地附近无环境污染:[工地附近无环境污染]•施工期间无扰民行为:[施工期间无扰民行为]三、工程验收情况1. 建设单位验收意见•对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对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对工程安全的评价:[对工程安全的评价]•对工程环境的评价:[对工程环境的评价]2. 设计单位验收意见•对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对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对工程安全的评价:[对工程安全的评价]•对工程环境的评价:[对工程环境的评价]3. 施工单位验收意见•对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对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对工程安全的评价:[对工程安全的评价]•对工程环境的评价:[对工程环境的评价]四、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根据以上工程验收情况和各方单位的验收意见:•工程建设情况良好,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标准;•工程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工程环境卫生整洁和周边环境无污染。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格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格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格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XXXXX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格
•项目地点:XXXXX
•项目负责人:XXXXX
•项目开始时间:XXXXX
•项目结束时间:XXXXX
验收内容
1. 工程质量
•[ ] 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 各项工程验收合格
2. 安全管理
•[ ] 安全生产措施完善
•[ ] 安全生产记录齐全
3. 环境保护
•[ ] 施工过程中环境污染情况得到控制
•[ ] 工地周边环境保护情况良好
4. 资料齐全
•[ ] 工程相关资料齐全
•[ ] 竣工图纸、施工记录等资料齐全
验收结果
1. 工程质量
•[ ] 合格
•[ ] 不合格
2. 安全管理
•[ ] 合格
•[ ] 不合格
3. 环境保护
•[ ] 合格
•[ ] 不合格
4. 资料齐全
•[ ] 合格
•[ ] 不合格
验收意见
(此处填写验收意见)
签字
验收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格旨在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验收意见,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相关方认真填写、审查,并签字确认。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时首先要满足线面的条件:(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项目的位置申请竣工验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天内申请竣工验收等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或单位接受。

(二)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三)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另外,购房合同是判断双方法律权利义务的依据,所以除了完成房子的法律标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交货条件下综合验收标准,标准的综合验收交货条件;如果双方同意以上交货条件综合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交付的标准条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不是。

备案行为是行政管理机关为了行政管理方便设定的,即便没有备案,但若能被确认交付房屋已验收合格的,且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是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的,不应认定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该规范为建设领域最重要的一本规范,是全文强制性的规范)第11.0.1条: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此条第一条也有说过)(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房地产项目标准工序及工期(最全)

房地产项目标准工序及工期(最全)

完全搞懂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流程,弄清楚所有工序之间的关系是件极不容易的事情。

今天分享一下:万科.恒大.龙湖三巨头的工序标准与工期标准,看完之后,就算您不是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人,看了标准工序与工期,您对地产项目开发的全流程也会有个清晰了解和认识了......第一部分:龙湖标准工序与工期一、龙湖土地拓展阶段标准工序及工期1、龙湖投资决策本阶段以获得土地信息为工作编制的起始点2、土地购买本阶段以获得土地公示为工作编制的起始点。

3、交地本阶段以获得土地中标通知书为工作编制的起始点。

4、取得设计条件本阶段以获得土地中标通知书为工作编制的起始点。

重点提示:增加开发与设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平时沟通计划,但平时沟通不能完全确保方案上会后无意见,编制计划时须充分考虑。

1、方案报建本阶段以获得方案图纸完成为工作编制的起始点,报建前准备工作完成时间与方案图纸完成同步。

2、初步设计方案报建本阶段以获得初步设计图纸完成为工作编制的起始点,报建前准备工作完成时间与初步设计图纸完成同步。

初步设计在作完方案设计与方案报建资料准备阶段即可开始。

3、施工图报建本阶段以施工图图纸完成为工作编制的起始点,报建前准备工作完成时间与施工图图纸图纸完成同步。

施工图设计在完成建委审查后阶段即可开始。

三、建筑设计阶段标准工序及工期1、开发预案阶段2、概念设计精选文档3、方案设计4、地质勘查设计5、初步设计精选文档6、施工图设计精选文档7、精装图设计精选文档精选文档8、导视系统设计精选文档精选文档9、售楼处.样板房设计四、非样板区景观设计标准工序及工期1、概念设计阶段本阶段以领取方案上会的会议纪要前30个d做为工作编制的起始点,开始景观概念设计单位的招选工作2、景观方案设计阶段本阶段方案设计准备阶段完成时间与概念方案完成时间同步完成。

3、景观扩初设计阶段本阶段以完成景观方案交底会为起点。

4、景观施工图设计阶段景观施工图设计准备与景观扩初同时完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6.15•【字号】鲁建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9]11号)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市政公用(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城管)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第一条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管等有关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城建档案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单项竣工验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对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分期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规划开发建设;3.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是否按照规划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4.单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5.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是否落实;6.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7.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8.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9.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等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城市、县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理、业务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

因职能划转有关工作不在同一部门的,应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主体责任。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竣工综合验收。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按照经审批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开发建设;2.是否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开发建设,明确移交的是否完成产权(使用权)移交或签订产权(使用权)移交协议;3.单体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备案手续是否完备;4.红线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绿化、路灯、环卫、排水等)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5.红线内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达到使用条件且已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通信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6.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按照要求交纳;7.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第七条开发企业应在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持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到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地产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怎么制定

地产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怎么制定

地产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怎么制定1、制定项目整体进度项目建设期需要与各部门协商,然后按计划制定列出即可。

比如项目总工期为20个月,从2022年4月开工,2023年12月竣工。

2、项目建设管理方法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由正规合法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实施。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招标制度、监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等。

项目的核心目标是由合同界定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投资目标。

因此,建设管理的内容相应地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及协调各方关系等。

2.1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实施建设监理制度。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

审核中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指导性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具体实施和操作的业务文件。

2.2质量控制首先,制定保证质量的各种措施,对承接项目任务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设计质量的材料进行验收和控制,对设备进行预检控制,对有关方案进行审查。

其次,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对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查、设计的变更审核、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和技术鉴证等进行控制,对出现违反质量规定的事件、容易形成质量隐患的做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最后建立实施质量日记、质量汇报会等制度以了解和掌握质量动态,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2.3 投资控制(1)进行风险预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熟悉项目设计图纸与设计要求,分析项目价格构成因素,事前分析费用最容易突破的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熟悉每份施工合同条款内容,把握合同价计算、调整及付款方式。

(3)定期检查和对照费用支付情况,对项目费用超支和节约情况做出分析。

提出改进方案,完善信息制度,掌握国家调价范围和幅度。

(4)严格规范进行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定期提交造价控制的报表。

(5)在保证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对施工现场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请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

德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德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德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7•【字号】德政办发[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德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德政办发〔2008〕22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德州市区(包括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以下简称“综合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和项目属地管理。

市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县(市)开发管理部门)实施具体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开发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须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质量、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单项验收。

验收合格后,再到开发管理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分期开发的项目可分期进行综合验收。

第五条综合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项约定进行开工建设;(二)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审批规划开发建设;(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小区道路和绿化等是否按规划建设完毕;(四)单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五)施工机具、临时设施、建筑残渣、剩余构件是否全部拆除、清运完毕;(六)是否落实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电照明系统的设计与安装;(七)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是否落实;(八)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否落实;(九)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十)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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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或要求
土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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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
设施
标准
是否
达到
人防设施建设情况
人防设备检测情况
整改意见或要求
人防
部门
验收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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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领导:年月日
消防
设施
标准
是否
达到
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消防设备检测情况
整改意见或要求
消防
部门
验收
意见
(盖章)
经办人:领导:年月日
气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分期验收表
年月日
规划
标准
是否
达到
规划红线情况
规划设计情况
(建筑间距与高度)
立面要求情况
整改意见或要求
配套
设施
建设
标准
是否
达到
水、电、汛及地下污水水管网
等公开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其它公共配套
设施建设情况
整改意见或要求
规划
部门
验收
意见
(盖章)
经办人:领导:年月日
土地
使用
标准
是否
规范
土地使用界址情况
(防雷)
设施
标准
是否
达到
防雷设施建设情况
防雷设备检测情况
整改意见或要求
气象
(防雷)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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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领导:年月日








(盖章)
经办人:领导: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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