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冲合会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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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论刑冲合害生克制化

细论刑冲合害生克制化

细论刑冲合害生克制化刑、冲、合、害是地支之间的一种生克关系,因地支主静,要发生实质生克,必须通过刑、冲、合、害这些特殊关系才行,否则难以发生实质生克,只是一种气势上的生克。

如子与卯相刑,实子生卯。

首论冲与合,合冲大于刑,刑大干害,最后才是无特殊关系的。

一、刑:未戌丑三刑,实质是土旺,土中杂气受伤,命局中金旺,金不受损,土生金,如金太弱,金受伤,土多金埋之象,水爱损严重,水如喜用神,受损严重,所代表人、事、物有损。

实质就看喜、忌。

如土为喜用神,就主吉,为忌神主凶。

寅巳中三刑可看成寅生巳,巳与申合克,实质是申金受克;子卯刑实质是子水生卯木,如子水为用,就被卯化泄,如卯为用神,因子生卯而有益,这就是所说“刑出灾了,刑出贵来”。

关键看这刑是否对喜用神有力,有力就是刑出贵,不利就是刑出灾。

三子刑一卯,属于水多木漂,如卯为喜用神,这卯木就受伤。

三卯刑一子,实质就是木多水缩,如八字中水少木多,水受伤,肾功能衰弱。

其实三寅一亥,也是同样道理,水受伤,肾功能受损。

如子未相害是未土克子水;卯辰相害是卯克辰土,甲亥相害,实质是申中庚金生亥中壬水、克亥中甲木。

刑:子卯刑(实质就是生)已申刑合(实质就是合克)寅巳刑,就是寅生巳火,如三寅与巳,为生多为克,木多火塞,巳火受伤。

如三巳与一寅,为火多木焚,寅木受伤。

正常的刑就是寅生已,已克申,申受损。

如申流年,柱中有已火,实是申(刑)合巳火;如巳火年,是已(刑)合克申,巳盗泄寅木。

辰、午、酉、亥自刑,是辰与辰,午与午,酉与酉,亥与亥自刑。

实际是自身力量叠加,并不是这四字齐了就论自刑,自刑的喜忌就看自刑五行本身是喜是忌。

枭劫日才坤造:乙丙丁庚未戌卯子大运:丁戊亥子57 67日主接近申和状态,走丁亥、戊子大远,取印、比为用。

戊子运,壬子流年。

年干透官星壬水克丙、合克丁。

流年、大运、命局三子刑一卯,水多木漂,卯木受伤。

木为印星,为工作、母亲,又子未相害,未中丁火受伤,火、木都为用神,都受到伤害,所以此年自己工作不顺,母亲有病。

来大师教你看-夫妻宫的刑冲会合

来大师教你看-夫妻宫的刑冲会合

来大师教你看-夫妻宫的刑冲会合来大师教你看-夫妻宫的刑冲会合在四柱当中,有关十二地支的各种相互关係,有刑、冲、会、合、害、破等等。

日支为夫妻宫,如夫妻宫遭邻支会合,婚姻有向外发展的资讯;而夫妻宫遭刑冲害破,则有离散破败之资讯在其中。

因此,在四柱中的日支,也就是夫妻宫见刑、冲、会、合、害、破其中一项,代表婚姻不美,无法达到命主对感情及婚姻的期许。

婚姻不美的范围十分广阔,包括碰不到适合的结婚对象、与配偶缘浅﹙笔者极反对用剋夫与剋妻等字眼,对当事人不公﹚、家庭暴力、婆媳姑嫂妯娌不合、婚外情、配偶异性缘太好造成压力及口角、配偶有赌博等不良习惯败坏家产、聚少离多、婚姻与事业有冲突两人有价值观上的差异造成沟通不良、及任何形式的生离死别等等。

至于具体上是哪方面不美,就得精细推论,这并非单方面一个人的问题。

婚姻就是看男女关系,有的人感情和睦,白头偕老,有的人夫妻感情好,但是一方突然离世,有的人吵架过一生,不吵不开心,吵完就没事,有的人是天妒红颜,自身条件都很好,就是谈不上对象,有的人是孔雀东南飞,有情人难成眷属,这都是自己的八字决定的。

缘分者,看自己的气场和对方的气场是否融洽,真正一见钟情的,相互倾心的,都是气场共振很强烈的人。

此外大家找对象,不要随便定啥条件,须知你命里的丈夫不是大款高官,也可能个子不高,你给自己定的人要求太高,就错过了缘分,那就不知道将来哪一生再相逢了啊。

看到很多人征婚,定的条件很苛刻,成功率就为零,自误误人,青春逝去不由人。

还有夫妻感情,只要双方都遵守社会道德,能互相照顾,一般就没事。

怕的是有人心不知足,搞婚外情,那最好的命也会变差。

有人胡说八道啥男人的女人也是男人的财星,所以女人越多财越多,鼓吹多搞婚外情,找小姐,养小蜜,岂不知道这样一来,女人花光了你的钱,就啥也没了,而为了女人走上了犯罪道路的高官小民是数不胜数,不但没发财,还琅铛入狱,自由都没了。

按这个谬论,那女人的男人是女人的官星,女人找的男人越多,她的官就越大,那将来妓女都是国家总统了,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不过也有很多女人确实想找地位高的人一步登天的,可惜一切都是命,不是想找就找的到呢,找到了也是当二奶情人,见不得人,被社会责骂而已。

论刑冲会合解法

论刑冲会合解法

论刑冲会合解法原文: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子类是也。

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

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

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

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

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

至于三刑取庑,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解读:三刑,子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戌未相刑、辰午酉亥自刑。

刑为刑害,六冲,本宫之对应这神,如子与午、丑与未、卯与西、辰与戌、巳与亥、寅与申之类。

三刑、六冲、六害、五合、六合、三合、刑与害的关系也很重要。

八字变化,胥出于此,兹更详之。

三合以三支全为成局。

仅寅午或午戌为半三合,为火局,申子或子辰为半三合,为水局。

若单是寅戌或申辰,则不成局,三合以四正为主。

原文: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

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

是会合可以解冲也。

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

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解读:会合可以解刑冲,刑冲也可以解会合。

须要看地位如何而定。

冲,就是克,冲比克力量大,临近之冲重,遥隔之冲轻,如年支与时支之冲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

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解读:刑冲有会合不能解是本有会合,可解刑冲,但因另一会合,引起刑冲,或因第二刑冲引起第一刑冲。

原文: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

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

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

论天干地支五行生克合会刑冲迫害

论天干地支五行生克合会刑冲迫害

论天干地支五行生克合会刑冲迫害一、天干五合,甲己合,乙庚合。

丙辛合。

丁壬合。

戊癸合。

合化与否,须以日干为主,紧领月干或时干五合,且月支须为合化之同一五行,方论合化。

天干化合者,秀气也。

地支合局者,福德也。

此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富贵之格;化之假者,孤儿异姓,或为僧道之类。

干合者,有早婚之兆。

1.甲己化合土:中正之合,安份守己,重信讲义。

若命局无合化之土行,又带七煞者,则乏情义,寡廉耻,性刚不屈。

甲己中央化土神。

时逢辰已脱埃尘。

局中岁月趋炎地。

方显功名富贵人。

甲己干头生遇春。

平生作事漫劳神。

百般机巧反成拙。

孤苦伶们走不停。

(1)甲日干合己。

遇乙木:妻财暗损。

丁火:衣禄成空。

辛金;贵显高门。

戊土:家股大富。

癸水:平生发福。

庚金:家徒四壁。

丙火:禄享千种。

(2)己日干合甲。

遇丁火:受他人凌辱。

乙木;自己遭。

辛金:家殿巨富。

庚金:孤寒白屋。

癸水:官职迁荣。

丙火藏辛:必得其贵。

戊中隐癸:不至于贫。

2.乙庚合化金:仁义之合,刚柔兼备,重仁守义。

若有偏官或坐死绝等弱运者,反固执己见,轻仁寡义。

乙庚金局旺于酉。

时遇从魁是月奇。

辰戌丑未如相扶。

此是名门将相儿。

乙庚最怕火炎阳。

志气消磨主不良。

寅午重逢如下格。

还缘奔走觅衣粮。

(1)乙日干合庚。

遇丙火:蹇难。

壬水:荣华。

丁火:似春花之笑日。

己土;满堂金玉。

辛金;若秋草之逢霜。

甲木:麻麦盈仓。

(2)庚日干合乙。

遇辛金:暗损。

丙久:相煎。

丁火:如蛟龙得云雨。

癸水:田园漂荡。

王水:财禄增迁。

戊土:不成巨富,逢壬水助力,永保长年。

3.丙辛合化水:威严之合,仪表威严,智力优秀。

若带七煞或坐死绝者,反性酷无情,乖僻寡和。

女命丙辛合化水逢支冲,性感纵欲。

丙辛化水生冬月。

得金相助发前程。

土数重重贫又贱。

飘飘身世若浮云。

丙辛化合喜逢甲。

翰苑英才气象新。

润下若居年月上。

须知不是等闲人。

(1)丙日干合辛。

遇成士:成名。

乙木:官爵迁荣。

要水已土:家门显赫。

壬水辰土:祸败,(2)辛日干合丙:遇戊土庚金:功名。

细论刑冲合害

细论刑冲合害

细论刑冲合害刑、冲、合、害是地支之间的一种生克关系,因地支主静,要发生实质生克,必须通过刑、冲、合、害这些特殊关系才行,否则难以发生实质生克,只是一种气势上的生克。

如子与卯相刑,实子生卯。

首论冲与合,合冲大于刑,刑大干害,最后才是无特殊关系的。

一、刑:未戌丑三刑,实质是土旺,土中杂气受伤,命局中金旺,金不受损,土生金,如金太弱,金受伤,土多金埋之象,水爱损严重,水如喜用神,受损严重,所代表人、事、物有损。

实质就看喜、忌。

如土为喜用神,就主吉,为忌神主凶。

寅巳中三刑可看成寅生巳,巳与申合克,实质是申金受克;子卯刑实质是子水生卯木,如子水为用,就被卯化泄,如卯为用神,因子生卯而有益,这就是所说“刑出灾了,刑出贵来”。

关键看这刑是否对喜用神有力,有力就是刑出贵,不利就是刑出灾。

三子刑一卯,属于水多木漂,如卯为喜用神,这卯木就受伤。

三卯刑一子,实质就是木多水缩,如八字中水少木多,水受伤,肾功能衰弱。

其实三寅一亥,也是同样道理,水受伤,肾功能受损。

如:子未相害是未土克子水;卯辰相害是卯克辰土,甲亥相害,实质是申中庚金生亥中壬水、克亥中甲木。

刑:子卯刑(实质就是生),已申刑合(实质就是合克)。

寅巳刑,就是寅生巳火,如三寅与巳,为生多为克,木多火塞,巳火受伤。

如三巳与一寅,为火多木焚,寅木受伤。

正常的刑就是寅生已,已克申,申受损。

如:申流年,柱中有已火,实是申(刑)合巳火;如巳火年,是已(刑)合克申,巳盗泄寅木。

辰、午、酉、亥自刑,是辰与辰,午与午,酉与酉,亥与亥自刑。

实际是自身力量叠加,并不是这四字齐了就论自刑,自刑的喜忌就看自刑五行本身是喜是忌。

例:枭劫日才坤造:乙丙丁庚未戌卯子大运:丁戊亥子57 67日主接近申和状态,走丁亥、戊子大远,取印、比为用。

戊子运,壬子流年。

年干透官星壬水克丙、合克丁。

流年、大运、命局三子刑一卯,水多木漂,卯木受伤。

木为印星,为工作、母亲,又子未相害,未中丁火受伤,火、木都为用神,都受到伤害,所以此年自己工作不顺,母亲有病。

论刑冲合会解法

论刑冲合会解法

论刑冲合会解法八字有刑冲,多以不吉论,命书有“夜夜忧愁,命带三刑六害”之说,特别是官印食等格,逢刑冲则破格,轻则困厄,重则害命。

但是三合六合能解刑冲吗?刑冲也能解三合六合吗?查阅《渊海子平》、《神峰通考》、《三命通汇》这几本子平经典,均不见有专题论述,甚至连“会合能解刑冲”这一类的明确话也没给一句。

在一些盲派书籍与资料中,如铁僧的《金吊桶秘笈》、彭康明的《命理精华》、灵光子的《盲派秘法总汇》,以及九宫派的有关资料中,也都没有论及这个问题。

充栋命书,唯《子平真诠》一书对此有专文论述,且明言:“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会六合,可以解之。

”并介绍了会合解刑冲、刑冲解会合、刑冲解刑冲的具体法则。

幸甚至哉!倘若没有这本书,我们后学者恐怕至今还深陷在刑冲会合那些斩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之中,纠缠不清,一塌糊涂。

然而,有人疑虑,单单只有这《子平真诠》里介绍的刑冲会合解法是子平所传的真东西吗?是可以采信的吗?首先,从理论上说,会合能解刑冲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我们知道,八字预测法源自八卦预测法,而八卦预测法的纲领性论文《黄金策》中就有“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的说法,表明生合能解刑冲。

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譬如我国古代跟少数民族打仗,皇帝就老喜欢用“和亲”政策,嫁个妹子给人家,把敌国变成亲家,这就是因合而解刑冲的现象。

人情世故如此,命理也当如此。

其次,在子平经典中我们虽然找不到会合能解刑冲的明确规定,但是在论及一些外格时,却不难找到这样的相关论述。

如《渊海子平》论“飞天禄马格”时说道:“假令六癸日以亥冲巳,若四柱中有寅字,则亥不能冲巳矣,岁君大运亦忌。

”意即以亥冲巳,若有寅字合亥,则亥便不能冲巳,岁运逢寅字也能起到这种作用。

论“倒冲格”时也说:“以丙日为主,用午字冲子中癸水……若四柱中有未字,则午不能去冲矣。

”此即因午未合而解子午之冲也。

还有,子平在论及岁运时也肯定了这个问题,如《三命通汇·论太岁》云:“日犯岁君,如甲日克戊年为偏财……其凶决不能免。

天干地支相合冲克刑害的通关化解方法

天干地支相合冲克刑害的通关化解方法命理通关:指两种五行有相合、相和、相生得情谊,但中间有阻隔之物。

通过媒妁沟通,打破阻隔之物,两者的关系才能融洽,就像相邀成姻一样。

阴阳之气,欲和合相生。

木土而得火,火金而得土,土水而得金,金木而得水,水火而得木,情本相同,若中间或被阻隔,或被刑冲,或被劫占,皆为关隔。

如局中及岁运,得引用会合之神,去其间隔,和其刑冲,制其劫占,乃为通关。

关一通则满局皆顺遂矣,自然幸福欢快有情也!八字通关,即为成格的关键字,就是用神。

关,这里是指关节、隔阂、障碍、阻隔等妨碍沟通、结合、联系的因素。

而促成交流的媒介,或者是能打通关节的因素,便是通关之物。

天干相克的解决办法是“通关”,比如说伤官见官,用财星则伤官生财,财星又生官,所以财星在伤官和正官中间做了“和事佬”的角色。

木土相持,以火通关。

火金相持,以土通关。

水土相战,以金通关。

金木相克,以水通关。

遇水火不相容的状态下,以木通关。

有和事佬出面,变仇敌为亲朋,此类并不鲜见。

地支相冲是无法通过“通关”的方式来解决,比如卯酉相冲,我们是找不到其他的地支来做“和事佬”的,但是“通关”并非完全无用,因为地支相冲则藏干的十神也有通关的可能。

比如伤官冲官,如果有强财藏于伤官和正官的地支中,也能减轻相冲造成的恶果(干支矛盾为喜时不需化解)天干相克化解方法:1、甲、乙克戊——寅方用火。

2、乙克己——离宫用火、未方用火。

3、丙、丁克庚——坤宫用土、庚方用土。

4、丁克辛——坤宫用土、兑宫用土。

5、戊、己克壬——乾宫用金、壬方用金、艮宫用水。

6、己克癸——乾宫用金、癸方用金、艮宫用水。

7、庚、辛克甲——兑宫用水木、甲方用水。

8、辛克乙——辛方用水木、震宫用水。

9、壬、癸克丙——巽宫用木、丙方用木。

10、癸克丁——巽宫用木,离宫用木。

天干争合化解方法:1、甲己争合——甲争己,甲方用丑;己争甲,坤宫用午。

2、乙庚争合——乙争庚,乙方用未;庚争乙,庚方用辰、乙方用寅。

刑冲合穿破详解

刑冲合穿破详解1,天干五合干合:其意是亲合、合作、占有、取得、亲近之意。

天干五合以合为主,以化为辅,化是表意的,我们暂时不讲化成什么,化对于命理中没有实质的意义。

干合有六种说法:A.合去:天干合,而某一字因为太弱合即被去。

乾造:丙辛丁丙午卯卯午辛为父,丙命而去之,早死父,因辛纯无气,可断少年死父,丙辰年死父。

B.合伤:相合而被克的一方因为弱而受合而伤,合伤之力比合去略轻,故在判断人的死亡时间上,要略晚一些。

故命局出现合伤的情形,一般说待时而应得坤造:丙辛丙戊午卯戌子丙火克重克伤,死父应在青少年,壬戌年17岁死父。

应壬戌者,丙壬冲之故。

乾造:乙庚辛壬巳辰卯辰乙为父,有气而弱,乙庚合,原局合伤父星,待时而应父灾。

丁丑运,动财庚临旺地,甲戌年父逝。

应甲戌者,甲庚冲,辰戌冲之故。

C.合留:应期看法,流年与八字或大运中某字(该字有气或旺)合,为合留,留即为得到之意,合留一般主断人,婚姻应期居多。

坤造:己丁癸庚酉丑卯申己土为夫星,甲戌年(适)甲己合,合留夫星,又合夫宫,应结婚。

乾造:甲丙辛甲辰子卯午己巳年结婚,以甲木为妻星,流年合留。

坤造:己己壬乙酉巳午巳夫星己土年月两现,比待合而固之,甲戌年适婚龄,甲己合,午戌合,夫星夫宫感应,结婚D.合动:八字、大运中某一天干本临旺地,原局中静而不合,当逢太岁合时,为合动,主被合动的一方要此年中要主事。

坤造:乙丙甲乙未戌子亥行庚午运的辛未年,丙辛合动,两旺被岁合动,此命以丙火为用,吉。

此年她投资房地产,获利。

注意:合动与合留在看法上是一样的,只是一个主人,一个主事。

E.合拌:命局中紧贴两字组合;八字与大运合拌;太岁与大运、太岁与命局天合地合时也为合拌合拌就如同两个人拥抱一样,谁都无法发挥作用,我们称之谓失去原性。

只有冲得时候才能将其分开,还原其性。

乾造:丙辛戊丙午丑寅辰午月丙辛合,两者俱旺,是谓合拌。

辛金伤官本主骄傲、狂妄,一合便失去原性,反主谦和、恭敬。

是从事教育的工作者。

四角方阵刑冲会和透解

四角方阵刑冲会和透解「沖、刑、合、會」是命學上之基本體系。

是屬於「時間、空間」中,「力」的平衡。

「時間」即是「空間」是一種「一體二面」的表達不同術語。

昏如:稱之謂「一小時」。

即是與「太陽行度十五度弧」,二者並沒有什麼基本上之不同。

「命學」即是以「時、空」為依據而推論其「吉凶悔吝」,人之出生的「年、月、日、時」即是以地球與太陽系的諸大行星,在此命造出生之當時,星球之間彼此的一種「立體角度」。

這一種「立體角度」所形成的「綜合引力」,決定了此一新生命的「生命平衡力」。

因為此一新生命即是兼受出生時之宇宙綜合引力之產品,亦如同是人拋一項物體出去之時,始擲點之「角度」與「引力」,即決定此物體之始狀與終態了。

以此而認知,人之一生形態其決定性之基本因素,即是在於他出生時之「年、月、日、時」之宇宙自然綜合引力為關聯。

這一種「引力」若爲「中和」,則此生命爲謙恭有爲。

設若是呈幾何級的不平衡,則性格不穩定……。

又因為「時間」是看不見的,「引力」也是不能呈列在視線之中來觀察的……。

所以先哲用「天干地支」為符號,化入「方向、五行、時節……」之中來觀察,再延伸之為一大系列的「生、尅、制、化」……用之於「子平」,卽為「刑、冲、會、合」,用之於「紫微斗數」,即是「三方四正」。

用之於「奇門」卽是「三五反覆天道制」。

用之於「堪輿」,卽是「元運隆衰、飛星弔替」。

故此,在五行曰:「生尅制化」,在卦象曰:「寳、義、制、伐」,在干支則曰:「刑、冲、會、合」。

所以只要是使用「天干、地支」之任何一種「陰陽術數」,「刑、冲、會、合」就是它最根本之推理結構所在點。

質是之故,陰陽五術之道,造端乎「刑、冲、會、合」(生、尅、制、化);及其至也……雖聖人亦不能盡矣!「全流刑冲合會」,它的主要應用的範圍,是用之於「細批終身」的「流年」命書之中。

「刑冲合會」,本來是屬於一種「基本法則」的範圍,是論「流年」系統中,不可缺少的一環。

「刑冲合會」是有「單式」與「複式」的系統,「單式」的「刑合」,就是我在「大流年判例」中,所引用的那一種。

十二地支的刑冲害化合会

十二地支的刑冲害化合会
不管学习任何一门术数,地支之间的生克关系是需要熟练掌握的。

十二地支除了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外,还包括了冲,刑,合,害,会,常用的制约关系,下面分别为大家讲一下:
1、地支相刑:
地支相刑有四种:①子卯相刑,即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礼之刑。

②寅巳申相刑,即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

③丑未戌相刑,即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为恃势之刑。

④辰午酉亥四地支自相刑。

地支相刑
2、地支相冲:
地支相冲有六对,这就是子午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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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有刑冲,多以不吉论,命书有“夜夜忧愁,命带三刑六害”之说,特别是官印食等格,逢刑冲则破格,轻则困厄,重则害命。

但是三合六合能解刑冲吗?刑冲也能解三合六合吗?查阅《渊海子平》、《神峰通考》、《三命通汇》这几本子平经典,均不见有专题论述,甚至连“会合能解刑冲”这一类的明确话也没给一句。

在一些盲派书籍与资料中,如铁僧的《金吊桶秘笈》、彭康明的《命理精华》、灵光子的《盲派秘法总汇》,以及九宫派的有关资料中,也都没有论及这个问题。

充栋命书,唯《子平真诠》一书对此有专文论述,且明言:“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会六合,可以解之。

”并介绍了会合解刑冲、刑冲解会合、刑冲解刑冲的具体法则。

幸甚至哉!倘若没有这本书,我们后学者恐怕至今还深陷在刑冲会合那些斩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之中,纠缠不清,一塌糊涂。

然而,有人疑虑,单单只有这《子平真诠》里介绍的刑冲会合解法是子平所传的真东西吗?是可以采信的吗?首先,从理论上说,会合能解刑冲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我们知道,八字预测法源自八卦预测法,而八卦预测法的纲领性论文《黄金策》中就有“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的说法,表明生合能解刑冲。

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譬如我国古代跟少数民族打仗,皇帝就老喜欢用“和亲”政策,嫁个妹子给人家,把敌国变成亲家,这就是因合而解刑冲的现象。

人情世故如此,命理也当如此。

其次,在子平经典中我们虽然找不到会合能解刑冲的明确规定,但是在论及一些外格时,却不难找到这样的相关论述。

如《渊海子平》论“飞天禄马格”时说道:“假令六癸日以亥冲巳,若四柱中有寅字,则亥不能冲巳矣,岁君大运亦忌。

”意即以亥冲巳,若有寅字合亥,则亥便不能冲巳,岁运逢寅字也能起到这种作用。

论“倒冲格”时也说:“以丙日为主,用午字冲子中癸水……若四柱中有未字,则午不能去冲矣。

”此即因午未合而解子午之冲也。

还有,子平在论及岁运时也肯定了这个问题,如《三命通汇·论太岁》云:“日犯岁君,如甲日克戊年为偏财……其凶决不能免。

若五行有救,四柱有情……如大运并四柱有一癸字与戊相合为有情。

经云:壬以癸妹配戊,凶为吉兆。

”意即甲木日元与太岁戊土战克,若八字或大运有癸字,则戊癸合而解甲戊之战克,此即贪合忘克也。

可见,子平是有一套刑冲会合解法的,只是他的传人没有在《渊海子平》中作专题介绍而已(可能是保密吧)。

好在《子平真诠》的作者披肝露胆,将此秘法直泄无余,使我们后人在分析格局成败高低以及判断命运岁之五行生克制化时,有了更精细、更规范的法则。

那么,在具体分析八字时,是否只要一见有三合六合就能化解刑冲呢?也不是。

《子平真诠》里说了如下三个条件:一是合冲刑之字须论数量。

相刑相冲的干支要一对一或一对三,而不能一对二。

譬如一子只冲一午或三午,而不冲二午;一寅也只能冲一申或三申,而不冲一申;一卯只刑一子或三子,而不刑二子等等,这与《五言独步》中“二子不冲午,二寅不冲申”的意思是一致的。

引申开来,两巳不合一酉,两酉不合一巳,两亥不合一卯,两卯不合一亥等,也都是顺理成章的了。

相合的干支,也须一对一,而不能一对二或一对三,若是二合一或三合一就会出现争合不合的现象。

譬如甲午日元生于午年子月,二午不冲一子,不坏印格,但若时支或大运逢未,或逢寅逢戌,那么,日支之午就会与未寅戌六合或三合,如此便只剩下年月一午一子相冲了。

又如乙卯日元,月庚申,时庚辰,两庚争合一个乙木,其他如两丙一辛、两壬一丁等,均属争合,但这种合也不是绝对不合,沈氏认为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

”二是合冲之字须论力量。

合冲之字有强弱之分,力量有大小之别。

一般情况下,旺强之字易解衰弱之合冲,衰弱之字难解旺强之合冲。

正如势力大的人善于劝架解围一样。

合也有三合六合之不同,三合之力(包括半三合)大于六合,若八字中既有六合又有三合,则当以三合为先为主。

即六合之字若同时参与三合,便不论其六合。

譬如子年午月,子水冲提,若日支为丑,则子丑合能解子午冲,但如果时支为酉的话,则以酉丑三合为主,不再论子丑合,那么,子午就仍然相冲。

这是力大者为先,力小者为后的法则。

以此理推之,如戌月未日午时,是午戌合火还是午未合土呢?应该是合土,因为九月火熄,土之力远胜于火之力。

再如甲己之合,土之力占绝对优势时则甲己合土,叫正化;木之力占绝对优势时则甲己合木,叫反化。

此外,就是合冲位置的远近也影响合冲力的大小。

一般情况下,位置相近者合冲力相对较大;位置远隔者合冲力相对较小。

沈孝瞻说:“何谓合而不合?盖有所间隔也。

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有庚间隔之,则甲不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以乙间隔之,则己岂能越克我之乙以合甲?此制于势也,合而不敢合也。

又如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干,如人地北天南,不能相合一般,然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有差别,欲合而不能也。

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这表明,相合相冲之字因间隔距离加大就会相应减少其合冲之力,制于势则不敢合,制于距离则难合。

三是合冲之字须论次序。

论八字以年月为先,日时为后;论命运以命局为先,岁运为后;论五行生克以合冲为先,刑克为后。

沈氏在其“论生克先后分吉凶”一章里说:“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格,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则以财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在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七杀格,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杀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杀逢食制,而财以夺食党杀,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在论及天干之合时,沈氏解释道:“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

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已无份。

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甲己不与。

”这里显示出:年月之甲,优先于日主之甲合去了己土财星。

可见,论合冲要分先后,要讲次序,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条论命规则。

在以刑冲解刑冲时,八个字不是冲就是刑,倘若不论先后次序,那就无法理清了。

且看沈氏的思路:“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卯与酉冲,而不刑月令之子。

甲生酉月,卯以冲之,而时逢子位,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之位,六亲不无刑克,而月令官星犹在,其格不破……”这里解刑冲之字都居于时柱,是年月先有刑冲,而后时柱有解救也。

明白了会合刑冲解法的套路之后,我们再来几个八字实例,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明朝尚书朱国祚命,生于1559年农历8月25日丑时,命式:己未癸酉甲子乙丑。

地支有丑未冲、酉丑合、子丑合、子未害、子酉破这五种生克形式并存。

怎么论呢?如果我们先论子未害、子丑合,那么此命就失去了子水印星,从而破了杀印格,命主也就毫无贵气可言了。

但这与事实不符。

如果我们按《子平真诠》的“刑冲会合解法”论,先论酉丑三合,因酉和丑均参与了合局,根据合能解刑冲破害以及大合解小合等法则,则丑未不再冲,子未不再害,子酉不再破,子丑不再合,天干上的己土也因甲己合而不坏癸印,格局就成了标准的杀印格。

辛运癸未年,杀星透干得印化,故命主三元及第,大魁天下。

未运两未不冲一丑、不害一子,命主仕途通达,由修撰而进阶至谕德。

30岁转入庚金七杀运后,杀印相生,层楼更上,官至礼部侍郎。

35岁入午运,虽然午未合土,化忌为喜是好事,但39岁逢戊戌流年,天干戊癸合,地支午戌合而冲克子水,坏了格局,就不是好事了。

是年命主引疾回乡,幸好金水旺而午火弱,子水多少还有一点化杀之力,所以命主没有坐牢杀头之祸。

40岁运换己巳,一甲不合两己,己土就会克坏癸水印星,50岁后的戊运呢,更是直接合克癸水,格局一直得不到恢复,故而命主连续20年委屈乡间,不得起用,身体还常常病病歪歪的。

直到60岁入丁卯运,流年赶上庚申,再来个杀印相生,命格又恢复如初,命主才出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64岁流年癸亥,亥卯未三合比劫克伤未土财星,且卯酉冲破了酉丑合,如此则子丑合坏印星,加之印又到了卯木之死地,破了格局,伤了相神,命主再次引疾回乡。

次年病逝。

明朝御史包节命,生于1506年农历7月16日子时,命式:丙寅丙申癸巳壬子。

地支有寅巳申三刑、申子合、巳申合、寅申冲,如果冲坏或刑坏月令用神申金,就会破格,命主就会一事无成。

但按“刑冲会合解法”论,申子合则解了寅申冲以及寅巳申三刑,月干上的丙火有壬癸水克制,申金就不受损害,印赖官生格也就成立了。

等将来岁运逢官杀来生印时,命主定有一番作为。

格局成立,命带三刑是吉兆。

命书云:“君子不刑定不发,若居仕路多腾达,小人到此必为灾,必然也被官鞭挞。

”咋知道是君子还是小人呢?从命格的成败上区分,成格者是君子,带刑则多掌兵刑之权;破格者是小人,带刑则多犯官非恶疾。

当然,君子走到破格运时也就降格为小人了。

此命申子合,有印星化劫的破格信号,申在月为先,子居时为后,预示中晚年走子运时,便会黄粱梦醒,一切成空。

命主于戊戌运26岁壬辰年杀来生印时中进士,翔步天衢。

庚运38岁甲辰年官升御史,43岁进入子运,46岁又逢壬子年,申子合,终于将申金合化为水,大破格局,是年命主被坐罪流放,母亲和弟弟相继死亡,接着自己也抑郁而终。

女艺人朱洁命,生于1968年农历9月29日寅时,命式:戊申癸亥癸巳甲寅。

地支有寅申冲、巳亥冲,寅巳申三刑,只因寅亥合、巳申合,便解了刑冲。

甲木去官就食而吐秀。

故命主貌美有才气,自中央戏剧学院毕业后,主演过《长大成人》、《大上海屋檐下》等几部影视剧,表现不俗,大有前途。

孰知大运一入申,两申不合一巳,或者说一巳合一申,还有一申便直接刑克寅木用神,枭神夺食,破了格局,命主染上了吸毒恶习,旋因吸食过量而夭折芳年。

女命甲,生于1976年农历1月15日巳时,命式:丙辰庚寅丙申癸巳。

寅木印星当令,上有庚金盖头克,下有申金贴身冲克,好在有庚金有丙火牵制,申金与辰土合,还有巳火合制申金,寅木用神得救,印赖官生格成立。

戊子运,戊癸合去官星,只因有印星寅木在,故命主没有停止学业。

子运申子辰三合官杀生印,命主还上了两年中专。

20岁丙子年,申子合,化申金忌神为相神,命主成婚。

但是,夫宫申金为忌,岂有如意郎君?自25岁辛巳年起,丙辛合,丙火不再制约庚金,庚金就以申金为根直克其坐下的寅木用神了。

其夫开始吸毒,于壬午癸未年(壬癸水克丙火,释放庚金)几次入戒毒所。

28岁甲申年,申金冲克寅木,其夫被判刑,命主在绝望中走上了离婚之路。

女命乙,生于1963年农历2月2日巳时,命式:癸卯甲寅己亥己巳。

甲木官星高透,日时支巳亥冲,若巳火被冲坏,财星坏印,无印化官杀而破格,那么命主就会因感情之事招致大灾。

命局有亥卯合,可解巳亥之冲,只怕大运再来巳、亥、酉等字,就会打破亥卯合。

丁巳运,又见巳字,引发巳亥之冲,命主于乙亥年官杀混杂时,感情出轨,打算与丈夫“和平解放”,各奔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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