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知识产权专利事务
局部外观设计小议(四)局部外观设计无效问题小议

局部外观设计小议(四)局部外观设计无效问题小议虽然中国已具较完备的外观设计无效制度,但由于“局部外观设计”直到今年才被引入新专利法的保护之中,因此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世界主要知识产权国家或地区相比,中国的局部外观设计无效制度尚需明确与完善。
鉴于中国有关局部外观设计无效事宜的司法解释、实施细则或审查指南尚未出炉,本文谨以其他国家或地区局部外观设计无效制度与中国现有外观设计无效制度出发,浅议局部外观设计无效可能面临的几个问题。
一、局部外观设计的实质授权条件外观设计的无效宣告理由,包括不符合实质授权条件、重复授权、不符合保护客体、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图片或者照片不清楚等,本文主要介绍外观设计的实质授权条件。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为便于理解,以下称为“新颖性”条件)。
第2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以下称为“创造性”条件)。
对于美国、欧盟、日本与韩国来讲,它们局部外观设计的实质授权条件,与整体外观设计的实质授权条件是一致的,并没有对局部外观设计的实质授权条件做单独规定。
因此中国对局部外观设计的实质授权条件,也无需做出单独规定。
下表是对五个国家或地区(局部)外观设计实质授权条件的汇总。
表1:各国家或地区(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实质授权条件汇总中国[1] 美国[2] 欧盟[3] 日本[4] 韩国[5]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不存在抵触申请新颖性(new)新颖性(new)不属于现有设计;不存在抵触申请[6]不属于现有设计;不存在抵触申请创造性相对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的组合具有明显独创性(original)[7]独特性(individual)非容易地创造非容易地创造区别[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3条[2]《美国专利法》第171条[3]《欧盟理事会共同体外观设计保护条例》第4条[4]《日本外观设计法》第3条[5]《韩国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法》第5条[6]根据《日本外观设计法》第3条之二,若在后外观设计注册与在先外观设计注册的申请人为同一人,则不受抵触申请的限制[7]《美国专利审查指南》第1504.03部分也称之为“非显而易见性(Nonobviousness)”目前来看,五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观设计实质授权条件的表达虽有所不同,但内涵大体一致,可以归纳为新颖性与创造性。
外观设计专利图片.doc

外观专利图片要求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申请外观设计需提交产品的照片或图片以及设计要点说明所需的外观专利图片可提交产品由代理人制作,也可自行提交产品外观专利图片一式三份。
外观专利图片具体要求为1.立体产品: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平面产品:按涉及面提交投影视图;2.六面正投影视图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视图相同或者对称的可省略,六面视图要求同比例; 其中主视图所对应的面应当是使用时通常朝向消费者的面或者最大程度反映产品的整体设计的面。
例如,带杯把的杯子的主视图应是杯把在侧边的视图。
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3.必要时还可提交使用状态参考图;4.外观设计图形尺寸: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5.绘制的图应按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最好采用AUTOCAD软件制作,手工制作时应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6.图为外部轮廓,不含中心线、尺寸线、阴影线、指示线、虚线等;7.照片为五寸或七寸照片,应按正投影规则制作,轮廓应当清晰,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背景无图案;8.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
9.有特殊设计的,请与代理人沟通,提供符合审查要求的图片或照片。
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外观专利图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对于成套产品,应当在其中每件产品的视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套件” 字样。
202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冲刺提分卷

202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冲刺提分卷1.【单项选择题】知识产权区别于民法物权的本质特性是()A. 时间性B. 专有性C. 权利客体的无形性D. 权利的无形性正确(江南博哥)答案:C参考解析: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四种。
其中,权利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民法物权的本质特性。
2.【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我国相关法律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民事救济、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三种救济措施B. 在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救济、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措施中,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一C. 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不能确定时,可以适用法定赔偿的有关规定D.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特征决定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救济无法适用请求恢复原状和返还原物的措施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多层次、多角度的,我国相关法律为权利人提供了民事救济、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三种救济措施,法律并未限制权利人救济措施的选择。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可以适用法定赔偿的有关规定,即由法官根据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侵权手段和情节、侵权时间和范围以及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判决给予一定数额金钱的赔偿。
由于权利客体的无形性特征,在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中,知识产权主体并不能援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传统民事救济方法。
3.【单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工业产权保护范围的是()。
A. 某教材的版式设计B. 手机的外观设计C. 录音录像制品D. 广播、电视节目的信号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A、C、D都属于邻接权的保护范畴。
4.【单项选择题】我国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标准化文件是()。
A.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B.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则》C.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D.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引》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标准化对象,旨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全球范围的知识产权竞争态势,全面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简介

商标
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 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我国商标法 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 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 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正),任 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 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提交材料:
➢ 专利交底书:
专利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 发明内容 附图及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发明摘要
➢ 发明人信息:
发明人名字 第一发明人的身 份证号
专利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专利法第六条)
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
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 ➢本单位任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提交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 请表;
➢软件的鉴别材料(软件的鉴别材 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 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 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 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 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 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 少于30行。
职务发明
企业 非职务发明
发明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 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 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件经过登记后,软 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 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 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 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判断题)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判断题)大学生“知识产权伴我行”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判断题)一、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一)判断题1、我国现行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1题答案:对。
2、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第3题答案:错。
3、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题答案:对。
4、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订立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4题答案:错。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授权日起算。
()第题答案:错。
6、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方法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6题答案:错。
7、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7题答案:错。
8、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8题答案:错。
9、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9题答案:对。
10、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10题答案:对。
11、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依赖遗传资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中说明该遗传资的直接和原始;申请人无法说明直接的,应当陈述理由。
2023年中级经济师-(新)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8

2023年中级经济师-(新)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6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与()所涉及的权利不会存在冲突。
A. 某个知名商品特有的商标B. 某张电影海报的著作权C. 某家百年老店的企业名称D. 某项已经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正确答案:D,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表现在()。
A. 配置公共资源B. 提供公共产品C. 营造政策环境D. 实施有效监管E. 专业人才培育正确答案:A,B,C,D,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在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不包括()。
A. 《反不正当竞争法》B. 《专利法》C. 《著作权法》D. 《商标法》E. 《反垄断法》正确答案:B,C,D,E,4.(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根据以下材料,回答91-95题甲公司的研发人员王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新药的研发。
在公司里面,王某是出名的工作狂人,经常利用休息时间继续从事研发工作。
在一个周末,王某研制出一种新药。
经过严格的试验,核实该新药对治疗糖尿病有很好的疗效,拟准备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
该申请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最终得以审核通过并授予专利权。
随后,甲公司经过中介人介绍,将该新药技术授权给乙制药厂使用,并签订了5年合同。
在此期间,甲公司与中介人就服务报酬、中介活动的费用产生纷争:除此以外,甲公司与乙制药厂及丙公司也发生了纷争。
乙制药厂从签订合同第2年就不再按期支付使用费,理由是该新药的效果并不理想。
丙公司则是认为甲公司的新药与其在此之前就已经上市销售的治疗糖尿病的“老药”相比,在其构成、疗效等方面并没有显著的进步,进而主张其专利无效。
现在,甲公司准备采取积极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
为了使新药能够顺利获得专利授权,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有( )。
A. 权利要求书B. 说明书C. 药品图片D. 前期的研发资料正确答案:A,B,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根据《刑法》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对于外观设计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外观设计是如何规定的在实践中,我们很多⼈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法律对于外观设计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那么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法律对于外观设计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外观设计是如何规定的《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或者照⽚等⽂件,并且应当写明使⽤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12⽉28⽇国务院修订发布)第⼆⼗⼋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要时应当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请求保护⾊彩、省略视图等情况。
简要说明不得使⽤商业性宣传⽤语,也不能⽤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审查指南(第⼀部分第三章)(2001年10⽉18⽇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简要说明⽤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彩等情况进⾏扼要的描述。
因此,仅限下述情况可在简要说明中写明:(1)外观设计产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对称的情况,注明省略的视图; (2)产品的状态是变化的情况,如折叠伞、活动玩具等; (3)产品的透明部分; (4)平⾯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连续或四⽅连续等⽽⽆限定边界的情况,如花布、壁纸等; (5)采⽤省略画法的细长物品的长度; (6)⽤特殊材料制成的产品; (7)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彩; (8)新开发的产品的使⽤⽅法、⽤途或者功能; (9)设计要点。
简要说明不得使⽤商业性宣传⽤语,也不能⽤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结构。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中,外观设计较为特殊。
作为⼀种发明,它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作为某种美学思想的表述,它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当它在市场上获得显著性或第⼆含义后,⼜可以作为商标得到商标法的保护,或作为商品外观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外观设计问题涉及专利权、版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颜色是否受专利保护

外观专利保护颜⾊吗,颜⾊是否受专利保护专利是向相应的专利机构进⾏申请的⼀项专利,具有保护的作⽤,这种专利⼀般在申请通过之后就,是⼀种知识产权的性质,所以不能够随意的运⽤别⼈的,否则的话就会产⽣相应的专利权纠纷。
那么,专利权的颜⾊属于专利权中保护的内容吗?下⾯就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外观专利保护颜⾊吗,颜⾊是否受专利保护《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在图⽚或照⽚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官会要求权利⼈提交权利说明,实际上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实⽤新型专利不同,在外观设计专利的⾏政授权过程中,并不需要提交权利说明,因此外观设计专利的⽂字性权利说明是没有的,但是有些外观设计专利会有简要说明,⽤来对图⽚或照⽚中⽆法表达的部分作说明,但这不具有普遍性,因此,法院要求权利⼈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提供权利说明的做法笔者认为不妥当。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彩吗我国专利法不保护单纯的⾊彩专利,但对⾊彩与产品形状、图案结合,则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前⾊彩专利主要有三种:图案加⾊彩、形状加⾊彩、图案、形状加⾊彩。
⾊彩的保护必然影响到专利的保护范围,⽬前就要求⾊彩保护是扩⼤了还是缩⼩了专利保护范围在理论及司法界并⽆明确的说法及指导意见。
有意见认为要求保护⾊彩是缩⼩了保护范围,因为被控侵权产品必须是形状、图案或其结合再加⾊彩相同或相似才构成侵权,仅形状、图案或其结合相同或相似并不构成对要求保护⾊彩专利的侵犯。
另⼀种观点认为:⾊彩保护不是缩⼩⽽是扩⼤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因为当事⼈申请⾊彩保护实际上是要求“同时保护⾊彩”,⽽不是“仅保护⾊彩或⾊彩的结合”,因此在被控侵权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时构成侵权⾃不必多说,在被控侵权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与专利产品不相同或相似时,如果其⾊彩相同也构成侵权。
对此问题,笔者认为如果当事⼈特意提出保护⾊彩反⽽缩⼩保护范围的话,似乎保护⾊彩的提出没有意义,因为理性的⾏为⼈不可能⾃⾏限制⾃⼰的权利,除⾮法律的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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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知识产权专利事务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与专利申请相关法律文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图片或者照片。
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二、图片或者照片的首页用此表,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
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毫米。
三、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2.必要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
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参考图,参考
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
3.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
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4.六面正投影视图的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
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其中主视图所对应的面应当是使用时通常朝向消费者的面或者最大程度反映产品的整体设计的面。
例如,带杯把的杯子的主视图应是杯把在侧边的视图。
5.①对于成套产品,应当在其中每件产品的视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套件”字。
例如,对于成套产品中的第4套件的主视图,其视图名称为:套件4主视图。
②对于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应当在每个设计的视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设计”字。
例如:设计1主视图。
③组件产品,是指由多个构件相结合构成的一件产品。
分为无组装关系、组装关系唯一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
对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应当提交组合状态的产品视图;对于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应当提交各构件的视图,并在每个构件的视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组件”字。
例如,对于组件产品中的第3组件的左视图,其视图名称为:组件3左视图。
④对于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应当在其显示变化状态的视图名称后,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
6.正投影视图的投影关系应当对应、比例应当一致。
7.图片绘制要求:
①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
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
②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
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
③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图片,也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④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8.对照片的要求:
①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②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
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③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④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⑤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来源:。